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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尹的職責

發布時間: 2021-03-15 10:28:09

❶ 商代王畿內外的官制是如何劃分的

商代的官制在畿內大致有:負責政務的尹、多尹、臣。臣又有王臣、小臣、小眾人臣、管理耕籍的小籍臣、管理山林的小丘臣、管理車馬的馬小臣等等。武官有多馬、多亞、多菔、多射、多犬、五族戍等等。史官有作冊、多卜、多工、巫、祝、吏等等。

王畿外為商代之「四土」,這些地區散布著許多「服王事」的方國及部落,為商代的侯、伯。卜辭及文獻中有攸侯、杞侯、周侯、犬侯、先侯、侯虎、侯告及宋伯、祉伯、易伯等等,他們不僅要臣服於商王,還向商納貢,負擔勞役及奉命征伐。

❷ 商朝的所有官職

商代官職:王有輔佐大臣輔佐大臣:師 保 傅,為三公(甲骨文有公,多公的卜辭)卿事,是一種高級職官輔佐大臣下有各類職官,總轄於由輔臣主持的「大事寮」下,大事寮有五個部門:政務職官,即行政系統職官,甲骨文中以尹名官,尹氏某一部門的首長,也指揮農耕、工程建築和軍事戰爭(卜辭有多生,多生就是百姓,百姓就是百官,屬行政性職官)事務內職官。主管生產事務部門的職官:臣,本是地位低下的奴隸,小臣是國家重要職官的美稱小耕臣:主管農業生產的職官小刈臣:主管收獲馬臣、牛臣:主管畜牧業犬:主管狩獵司工:主管手工業軍事類職官武官:

❸ 商代有名的臣子伊尹是社稷之臣還是篡位之賊

伊尹是商朝的一代名臣,協助商湯滅了夏桀,建立了商王朝。但是關於伊尹是社稷之臣還是篡位之臣,在不同的時期有不同說法。首先,在商朝時,三綱五常還沒有形成,伊尹雖然驅逐了太甲,但並沒有篡位,只是攝政,算不得篡位之臣。其次,隨著儒學正統地位在古代的確立,伊尹就算沒有篡位,但他的做法也不符合儒家倫理,肯定是篡位之臣。最後,關於伊尹其人,我們要多角度去看待,不能一概而論。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商朝的伊尹。

從事實上看,伊尹只是攝政,並沒有篡權。但是從儒家思想出發,伊尹就是篡權。

❹ 歷史上的「零陵郡尹」是個什麼官職,存在於哪個朝代

郡,是我國古代的一個行政區域,最早出現在戰國時期,它的面積一般比縣大。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在全國實行了郡縣制,將全國分為三十六個郡。其實可以在頭腦里回想一下畫面,大致就知道一個郡的實際范圍是有非常大的。知道了「郡」的意思之後,很顯然,「尹」就是一個官職,「郡尹」就是掌管著一個郡的長官。

❺ 商朝宰相伊尹怎麼逝世

伊尹乃名,明言列祖之成德,以訓於王。太甲不能用,二祀己酉,因即湯之墓營桐室以訓太甲,使居憂焉。太甲悔過,終喪三年。三祀冬十有二月朔,遂冕服奉嗣王歸於亳,作太甲三篇,以申戒之,於是尊之曰阿衡。及其老,作咸有一德,以政歸太甲。至商王沃丁戊子八祀卒,年百三十歲,大霧三日,沃丁祀以太牢,親臨喪以報大德,葬於亳。」

❻ 夏商周時期的官制及其職責

中央官制

西周的政治組織和社會制度,是因襲夏、商,經武王、周公、成王和康王幾代建立起來的。《尚書·立政》載有不少周初官名,可以使我們了解西周如何設置官吏。近年來出土的大量周代銅器銘文中記載的周代職官,也可以與文獻記載相補充。從現有的資料,我們可以把西周的職官分為中央和地方兩個系統來敘述。

在西周的每一個封區內,諸侯是最高裁判者,因為他們被賦予以「專揚於國」的特權,而在整個封建國家內,周天子是最高權力的執掌者,諸侯的爭執,都訴之於周天子。《詩經·大雅·假樂》雲:「百辟卿士,媚於天子」,金文《獻簋》雲:「受天子休」,都說明了這個歷史事實。在周天子之下,有中央政治的組織,《尚書·酒誥》雲:

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伯;越在內服,百寮、庶尹、惟亞、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

所謂「內服」,即指中央政府而言。「百寮」、「庶尹」就是中央政府的官吏。以天子為首的中央政府,是西周最高權力機關。他統轄著無數以諸侯為首的地方政府。這種地方政府,在當時稱為天子的「外服」。侯、男、邦伯就是地方諸侯。

當時中央政府的組織極為龐大,官吏的名稱極為復雜,根據《尚書·立政》記載的官名有:

任人,准夫,牧,作三事,虎賁,綴衣,趣馬,小尹,左右攜仆,百司,庶府,大都,小伯,藝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司徒,司馬,司空……

這些官稱,若從其職司而言,大體可分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王室外廷政務官——任人、准夫、牧、司徒(土)、司馬、司空(工)。

任人,就是「常任」。執掌王廷政務。准夫,就是准人,准為公平之意,執掌司法。牧,就是「常伯」,「作三事」,與《詩經·雨無正》的「三事大夫」,金文《盠方彝》中的「叄有司,司土,司馬,司工」的職司相當。司徒即司土。從金文記載看,司徒不僅管理籍田等土地之事(即主民事),而且有時還兼管軍事和卜事。司馬主軍事,還可參加周王冊命典禮。司空即司工,管理工事。

二、王室外廷事務官——大都、小伯、藝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

「大都」,是管理諸侯和國王子弟們采邑的官吏。「小伯」是管理卿、大夫采邑的官吏。「藝人」是有專門技術的官員,如卜、祝、巫師、工師等。「表臣百司」,在外廷管理政事。「太史」,負責記事和製作冊命。「尹伯」,是眾官的頭目,「庶常吉士」,是具體辦事的士官。這些官員對宮室內廷的「宮內官」而言,又可稱為「府中官」。

三、王室內廷事務官——虎賁、綴衣、趣馬、小尹、左右攜仆、百司、庶府。

這些官員都是負責宮廷保衛和宮中事務的宮內官。「虎賁」,武職官,負責保衛周王的安全,「綴衣」,掌管周王的衣冠服飾,其職掌大約相當於後世的「尚衣」。「趣馬」,掌管王室的車輿馬匹。「小尹」就是總管小臣。「左右攜仆」,管理周王日常所用的器物或御車的僕夫。「百司」,管理王室內廷的各種事務。「庶府」,管理王室內廷物資貯藏倉庫。這些都是周王的侍從或近臣。除此以外,在金文中還出現「虎臣」、「服」、「走馬」、「小臣」、「膳夫」等,這些也都是與周王關系密切的官員,其職司與「宮內官」基本相同。

以上這些官由師、保或宰、太宰總領而隸屬於周天子。換句話說,師、保、宰、太宰就是百寮的首領,地位較高。周公的兒子伯禽就曾做過周王的師、保。《令彝》記載周王命他「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這就是說,叫他管理王朝「三事大夫」和四方諸侯,並統領王廷「百官」。周初,武王繼位後,曾任命姜尚為「師」,號稱「師尚父」,在滅商及滅商以後鞏固西周王朝政權的許多重大事情,都是師尚父出謀劃策的。所以《史記·周本紀》說:周武王「封功臣謀士,而師尚為首封」,成為東方齊國的始祖。周成王時代,「召公為保,周公為師」。那時,由於成王年幼,應付不了周初「天下未集」的復雜局面,所以周公旦曾「踐阼代成王攝行政當國」,直到七年後,成王長大,周公才還政於成王。在此期間,周公、召公曾奉命東征,平定了管、蔡、武庚等的叛亂,抓獲了叛亂的東方五國首領,為鞏固西周王室立下了豐功偉績。此後,在廣大的王畿地區:「自陝以西,召公主之,自陝以東,周公主之」。由此可見,師、保在西周擁有很大的權力。《左傳·定公四年》說:「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可見師、保這類官和商代的「尹」職能相當,又說「周公為太宰」。宰這種官在商代就已出現,本為王室內廷的治事官。「太宰」是王室內廷治事官的首領,實際上就是王家的大總管。它的職司與後世的「相」職相同。後世「宰相」這個官稱就是由此演變而來的。
地方官制

西周地方政府的組織,曾有「五服」、「五等」的說法。所謂「五服」,就是依據諸侯封地的遠近,分封為甸,侯,賓,要,荒五服。服就是服事天子之邦國。《荀子·正論篇》雲:

封內甸服,封外侯服,侯衛賓服,蠻夷要服,戎狄荒服。

《國語·周語》也有同樣的記載:

夫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蠻夷要服,戎狄荒服。

「五服」說到漢代劉歆把范圍擴大,於是出現了「九畿」說。所謂「九畿」,據《周禮·夏官·大司馬》雲:

九畿之籍,施邦國之政職,方千里曰國畿,其外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五百里曰衛畿;又其外五百里曰蠻畿;又其外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五百里曰鎮畿;又其外五百里曰蕃畿。

「五服」說最早見《尚書·禹貢》:

五百里甸服:百里賦納總,二百里納銍,三百里納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諸侯。五百里綏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奮武衛。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蠻,二百里流。

這段話的大意是:王四周各五百里的區域,叫做甸服:其中最靠近王城的一百里地區繳納帶藁秸的穀物,其外一百里的區域繳納禾穗,再往外一百里的區域繳納去掉藁芒的禾穗,再往外一百里的區域繳納帶殼的穀子,最遠的一百里繳納無殼的米。甸服以外各五百里的區域叫侯服:其中最靠近甸服的一百里是封王朝卿大夫的地方,其次的百里是封男爵的領域。其餘三百里是封大國諸侯的領域。侯服以外各五百里的區域是綏服:其中靠近侯服的三百里,斟酌人民的情形來施行文教。其餘二百里則振興武力以顯示保衛力量。綏服以外各五百里是要服:其中靠近綏服的三百里是夷人們住的地方,其餘二百里是流放罪人的地方。要服以外各五百里是荒服:其中靠近要服的三百里是蠻荒地帶,其餘二百里也是流放罪人的地方。

《尚書》五服說至戰國時代的儒家,又重新作了闡述。至於「九畿」說,則完全是漢代儒家學派的一種理想構思圖。實際上,周初的封疆沒有那樣寬闊,也不可能如此整齊劃一。所以這些論說,問題不少。首先,「五服」把戎狄之服置於蠻夷之服之外,這和實際情況不相符合。因為西周的王畿在陝西,在王畿范圍內就有戎狄,而蠻夷散布在淮水一帶,遠在南邦,與事實完全顛倒。其次,若依「九畿」說,那麼西周疆域東西南北都已擴展至四千里之外,而事實是西周至宣王時代,疆土始得開拓;即使如此,其地域也沒有這樣廣大。所以說《周禮》的記載也與事實不相符合。在金文中並未見「五服」的說法。只是在《令彝銘》中有「■者(諸)侯,侯田男」的記載。這里所謂的「侯田男」,實際上就是「眾諸侯」,並不是什麼「服」。《尚書·周書》等篇,也未見五服說,只在《康誥》中有「侯甸、男邦、采衛」的話,但揣其意,實指侯之甸、男之邦、采之衛而言,並不是「侯」,「甸」,「男」,「采」,「衛」各為一「服」。所以說,所謂「甸」,「服」都是指領土而言,而「五服」、「九畿」,則是泛指領土的廣大而已。

周武王滅商以後,把中央王朝直接控制區以外的這塊廣大土地進行了分封。封賞的對象,不僅有神農、黃帝、堯、舜、禹的後人,更主要的是把土地封給周王的同姓和有功之臣。據《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載,當時共封「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成王時周公又進一步把文王、武王的兒子和他自己的後人分封在全國各地。對分封各地的諸侯,周天子稱同姓為「伯父」,「叔父」,異姓為「伯舅」,「叔舅」。宗法血緣關系把諸侯和周天子緊密地紐結在一起,使這些「封建親戚以蕃屏周」。這種分封制度雖然在商代已開了先例,但當時被分封的邊鄙諸侯與商王朝並無親戚關系,所以時服時叛,而西周把分封制與宗法制結合起來,不僅鞏固了中央政權,也加強了對廣大被征服地區的控制。

西周分封諸侯的爵位,因其封地大小,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禮記·王制》雲:「王者之制爵祿,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孟子·萬章》記載孟子回答北宮錡周室班爵之問時說:

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天子之地方千里,公侯之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及五十里,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

依孟子所說,周初應該有無數個方百里,方七十里,方五十里,以及方不及五十里的四方形的封區。如果有這么多的封區,必然要在完成領土的開擴以後,還須事先進行土地測量,然後才能實行這樣的封建,這當然是一種幻想。在金文中根本看不出公、侯、伯、子、男之間的嚴格等級關系。實際上周初都是因武士已佔領的土地而封賜之。例如夏之後聚於杞(今河南杞縣),而遂封之於杞,殷之後聚於宋(今河南商丘南),而遂封之於宋。又如《詩經·崧高》敘述宣王封申伯的事,上雲:「亹亹申伯,王纘之事,於邑於謝,南國是式。」下雲:「王命申伯,式是南邦,因是謝人,以作爾庸」。也就是說,因申伯已經「南國是式」,才命之「式是南邦」,因他已經「於邑於謝」,才命之「因是謝人」。這些都說明,所謂封賞、都是因其既成事實而加以追認的。當時各諸侯佔領的土地是有大小之別,但決不是如孟子說的那樣正方形的等差。這種封地的等差說,是戰國時期儒家的臆說,並不符合歷史事實。

這些被分封的諸侯,對周王室來說,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內,對卿大夫來說,則成為「大宗」。大宗是世代相傳,「百世不遷」的。各諸侯在自己的封國內,基本也是按照周王朝的中央職官機構,設官分職,以進行對奴隸和平民的統治。《尚書·立政》所列的「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夷、微、盧烝、三亳、阪尹」,就是各諸侯國的封疆官吏。其中司徒、司馬,司空的職司與中央官的任人、准夫、牧相當,是諸侯國的「三亳」。亞、旅次之,是具體處理各諸侯國軍政事務的卿大夫。「夷,微,盧」,是西周邊疆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烝」,是他們的君長。「夷,微,盧蒸」,當是泛指臣服於西周王朝的方國首領。「三亳」是監督商朝先王舊都的官吏。「阪尹」是險要地區的守官。

西周時,周天子享有很大的權威,各諸侯國每年要定時向周王朝繳納貢賦和特殊物資,《左傳·昭公十三年》雲:「昔天子班貢,輕重以列,列尊貢重,周之制也」;還要定期朝覲和率兵從征,保護周王朝。此外,諸侯也要對周王的死喪、婚嫁、巡遊盡一定義務。諸侯如不履行義務或冒犯了「周禮」的規定,輕者受到譴責,如《古本竹書紀年》記載:「晉侯作宮而美,康王使讓之」;重者則要被處死,如《史記·齊太公世家》載,周夷王時,齊哀公因紀侯在周王面前說了他幾句壞話,結果夷王不分皂白就「烹哀公而立其弟,是為胡公」。為了防患諸侯的叛亂,周天子還派人到一些諸侯國去監視,這就是監官,例如周初武王把管、蔡、霍三叔分封在邶、鄘、衛,「是為三監」,這就是為監視商王之子武庚和殷民的擾亂而採取的一種措施。誰知武王一死,因成王年小,暫由周公攝政,這引起了管叔的嫉妒,他便大造謠言,中傷周公,說周公有野心,攝政「將對成王不利」。為平息謠言,周公一面向重臣太公望、召公奭剖明他忠於王室的心跡,以消除他們的疑慮,一面禮賢下士,准備應變。不久,管叔、蔡叔與武庚糾合在一起造反。周公奉成王之命「興師東伐」,「誅管叔,殺武庚,放蔡叔」,消滅「三監」,同時滅掉了隨武庚作亂的徐、奄等國。至此,周人的勢力才真正達到東方。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周公東征。

西周的中央官和地方(諸侯國)各級官吏,都是由與周天子有一定關系的奴隸主貴族擔任。《左傳·桓公二年》說:「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就是說周天子以嫡長子的身分為王,眾子弟為諸侯。諸侯以嫡長子繼位,眾子弟為大夫。大夫以嫡長子繼位,眾子弟為士。這些奴隸主貴族,由於和周天子宗法血緣關系的親疏而形成嚴格的等級。所謂「卿」,「大夫」,「士」,實際上是一族之長,他們父子相傳,世代相襲,這種等級制和宗法制的相互結合,是西周奴隸制國家體制的重要特徵,保證了奴隸主貴族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壟斷地位。

西周中央和地方政權機構要比商代復雜和完善些。《周禮》提出「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的置官目的而記載了周代王朝的「六官」制度:

(一)「天官冢宰」,職掌是:「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這些官稱為「治官」。「治官之屬」包括有「大宰卿」1人,「小宰」中大夫2人,「宰夫」下大夫4人,上士8人,中士16人,「旅下士」32人。「太宰」的職司是「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其六典是:一曰治典,以經邦國,以治官府,以紀萬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國,以教官府,以撫萬民;三曰禮典,以和邦國,以統百官,以諧萬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五曰刑典,以誥邦國,以刑百官,以糾萬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國,以任百官,以生萬民。可見「天官冢宰」不僅是六官之首,而且總攬六典之政。

(二)「地官司徒」,職掌是:「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撫邦國。」這些官稱為「教官」,「教官之屬」有「大司徒」卿1人,「小司徒」中大夫2人,「鄉師」下大夫4人,上士8人,中士16人,旅下士32人。「大司徒」之職是執掌建邦土地的版圖與人民之數,以佐王安撫邦國。「小司徒」之職是執掌建邦的教法,以「稽國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

(三)「春官宗伯」,職掌是:「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這些官稱為「禮官」。「禮官」之屬有「大宗伯」卿1人,「小宗伯」中大夫2人,「肆師」下大夫4人,上士8人,中士16人,旅下士32人。「大宗伯」之職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只)之禮,以佐王建保邦國。」「小宗伯」之職是「掌建國之神位。」

(四)「夏官司馬」,職掌是:「帥其屬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國。」這些官稱為「政官」。政官之屬有「大司馬」卿1人,「小司馬」中大夫2人,「軍司馬」下大夫4人,「輿司馬」上士8人,「行司馬」中士16人,旅下士32人。「大司馬」之職是「掌建邦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國。」

(五)「秋官司寇」,職掌是「帥其屬而掌邦禁」,這些官稱為「刑官」。「刑官之屬」有「大司寇」卿1人,「小司寇」中大夫2人,「士師」下大夫4人,「鄉士」上士8人、中士16人,旅下士32人。「大司寇」之職是「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國,誥四方。」

(六)「冬官司空」,現在看到的《周禮》已散失「司空」篇。

《周禮》六官,排列整齊,制度嚴密,超過以後漢魏之制,所以不少人懷疑其中或有後人托古改制的成分,因此不能作為西周官制的可靠依據。郭沫若的《周官質疑》、《金文叢考》對這個問題均有精到的論述。但是,我們覺得如果沒有一些實際施政的基本經驗,也難以完全憑空想出一套周密的組織系統。因此,把《周禮》「六官」之制加以簡單摘引,作為了解西周官制的參考。

❼ 伊尹有多厲害他為何要輔佐商湯推夏建商,發展商朝呢

伊尹,夏朝末年商朝初年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也是商朝的開國元勛,甚至還有史料記載說他是道家學派的創始人之一和一位頗有手藝的廚師。由此看來,他擁有多重身份,但這其中最為突出的便是商朝的開國元勛吧。


自小作為奴隸長大,伊尹卻通過自己的努力學得治國之術,這其中他所經歷的心酸又有多少人知道呢?

最終他通過自己的才能改變了自己的處境,兢兢業業的輔佐商朝的多位統治者,成為了對後世影響深遠的一位有才之人。在我看來,他的這種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意識值得我們學習。

❽ 商朝官職

商朝的國家政體是以商王為核心的家族制度,輔之以其他聯盟部族、臣服部族首領等。這個政體的中堅分子是商王的親族。在這個時期,國家事務與商王的私人事務是難以嚴格區分的。商朝的官僚體系大致可以分為所謂的內廷官和外廷官,而這些官員都是中央官員(當然,處理商王私人領地事務的宰也可以視為地方官員)。商朝施行分封制度,地方由諸侯統治,諸侯內部的官吏設置等,目前發現的甲骨文中還沒有這方面的記錄。

商王的內廷官,主要有宰、臣兩類。這些官員主要處理商王的私人事務,包括其私人領地、以及王官內部的管理等。宰的地位非常高,特定的情況下作為商王的代表直接處理政務。《史記·殷本紀》記載,殷高宗武丁,「三年不言,政事決於冢宰」。臣的種類很多,有負責農耕的、有負責內廷供奉的、有負責祭祀的、有負責警衛的、也有管理商王私人軍隊的。臣的級別也很不相同,有些是商王的親族、有些是來自臣服的部族、甚至有些屬於奴隸的身份。不過,作為臣的奴隸很多成為顯赫的大臣,如商湯時的伊尹,武丁時的傅說,都從奴隸晉升為宰相。

外廷官即處理國家事務的官員,以尹為長,另有卜,作冊,亞服等各種名目。尹相當於後世的宰相,其中最著名的是伊尹。伊尹,姓伊名摯,尹是官名。伊摯曾「為有莘氏媵臣(陪嫁的奴隸)」,得到商湯的賞識,「湯舉任以國政」。《史記·殷本紀》記載,商湯死後,繼承王位的外丙、仲壬相繼死去。伊尹立湯的嫡長孫太甲為王。太甲即位後,違背商湯所立的法度,暴虐無道,於是伊尹把他放逐於桐(河南虞城東北),由伊尹代王施政。三年以後,太甲認識了自己的過錯並有所悔改,伊尹才把他迎接回來並「授之政」。伊尹的兒子伊陟,也身居高官,「帝太戊立伊陟為相」。

卜、作冊都是宗教官員,相當於羅馬時代的祭司,但是地位遠不如羅馬祭司來得高。其中卜作為大祭司,權力比較大,作冊的職務與後世的史相當,是負責記錄的官吏。亞服是武官,統帥軍隊,有亞,多亞,大亞之分,但是具體職務與等級區別不詳。商朝的武官還有射(統帥弓箭手)、犬(負責商王的田獵)、戍(要地駐屯軍長官)等其他稱號。

商朝的地方諸侯有侯、伯、男、甸不同的稱號。侯、伯是較大的諸侯,男、甸較小或較遠。與後世不同的是,商朝保留了前代母系社會的一些特點,女性也可以被封為諸侯並統帥軍隊。甲骨文中就有「辛巳卜,貞登婦好三千,登旅萬,呼伐□」說在辛巳這一天卜問,以命令婦好這個人統帥一萬多人的軍隊去討伐某某地方。這里的婦好,就是商王武丁的妻子。

夏商時期

夏商時期國家規模比較小,機構也簡單,沒有明確的職務分工。

在這個時期,國家的君主稱為「後」或「王」。在王以下權力最大的是「史」,也稱為「巫」。他們是上帝與人間的溝通者,上帝的旨意由他們傳達給君主,再由君主來執行。甲骨文中很多都是進行這種行為的紀錄。

夏朝的職官如羲和(主管歷法)、大理(主管訴訟)等都是由巫史擔任的。巫史的職務一般是世襲的。此外,王的親屬子女也經常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但是大都沒有明確的職務名稱。

商朝開始有成型的朝廷和百官,與王一起構成完整的國家政權。商朝的官職大致以宗教官員為主。周啟商制,形成了完整的官職制度。從《周禮》可知有輔佐周王進行統治的三公(太師、太傅、太保),以及位於三公下的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六卿。在周朝,宗教官員的權力和地位受到了很大的削弱。在六卿之外,設有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官來分理庶務。

商朝和周朝都施行世卿世祿制度(又稱世卿制度),就是說從王開始,諸侯以及各級官吏都是世襲的,這與西方中世紀的情形是一樣的。

這一時期的國君還有一些管理家務的奴僕,稱為臣、宰等。他們本來是一些奴隸,由於得到君主的寵信,有時也參與一些政事。

❾ 商代史官中的祝、多尹屬於什麼 史官

多尹一般政務官的合稱。商代設置,西周金文稱之為「諸尹」或「殷正百辟」,《尚書·盤庚》稱之為「百執事」,《酒誥》稱之為「百僚庶尹」。甲骨文有「多尹墾田於西?」「甲午貞:其令多尹作王寢?」「呼多尹往��(征伐)?」等記載(分別見《合集》三三二○九、三二九八○、三一九八一)。他們從事督率農田耕作、宮室建築、軍事活動等。商王關心他們的吉凶禍福,讓他們參與饗禮或祭祀

❿ 商代史官的職責是什麼

商代的史官種類很多,有尹、多尹、又尹、某尹;乍冊;卜某、多卜工、多版工、我工;史權、北史、卿史、御史、朕御史、我御史、北御史、某御史;吏、大吏、我吏、上吏、東吏、西吏史官在商代社會已算得上是十分興盛了,且其中許多職官(如尹、作冊等)的地位已很高,他們要負責記錄誓、命、訓、誥等,此外,商朝史官中有一種專門負責祭祀的史官,專管各種祭祀,安排一切祭祀儀式。他們類似於現代負責大會或典禮的籌備,組織,服務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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