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經歷
『壹』 被治安拘留五天
朋友不用擔心,才5天時間,進去裡面吃的東西都是國家的,吃的這方面你就不用擔心了,如果是時間長的話你可以去給她送點錢這些進去,但你女朋友只被拘留5天就不用送什麼進去了,裡面的東西很貴的,差不多是外面的一倍!所以你送進去也是浪費,當然有點錢進去她的日子的確很好過,但是沒必要,因為時間太短.....
至於你說的要買通裡面的工作人員那就更沒必要了,五天很快就過去了,不用著急,祝你們早日團聚...
『貳』 受到治安拘留處罰的記錄能清除嗎
治安拘留也稱為行政拘留,不論是行政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機關處理後,都要作為案件檔案留存。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備上級核查和備案。
為了給案件當事人(包括被處理人和辦案人)在對該案進行復核時有案可查。為了確保將來被處理人再次出現違法甚至犯罪時,作為其曾經的經歷,作為處理的參考依據。所以,案件材料是不會自動消除的。
受到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記錄是終生無法刪除的。但行政處罰的記錄只有在公安機關可以查詢到;刑事處罰的記錄可以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查詢到,判處緩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詢到。
(2)治安拘留經歷擴展閱讀:
行政處罰的原則
一、處罰法定原則
處罰法定原則是最基本的行政處罰原則,是依法行政原則在行政處罰領域的具體體現。其基本內涵就是處罰依據法定、處罰種類法定、處罰主體法定、處罰程序法定、處罰形式法定、處罰職權職責法定。
二、處罰公正、公開原則
行政機關在處罰中對受罰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對待。公正在制度上體現為:一是要防止偏聽偏信;二是要使當事人了解其違法行為的性質並給予其申辯的機會;三是要防止自查自斷,實行查處分開、審執分開制度。
三、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行政處罰是法律制裁的一種形式,但又不僅僅是一種制裁,它兼有懲戒與教育的雙重功能。處罰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過處罰達到教育的目的。行政機關在行政處罰的適用中應當始終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
『叄』 治安拘留在裡面什麼樣的生活啊
生活不好
『肆』 治安拘留有一天的嗎
有可能一天的。原則上,法律規定,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罰款。從字面上講,可能有一天的時間,但如果拘留時間很短,以至於只需要一天(節省了超過三分之二的程序,並且警官可以在沒有進一步批準的情況下審查和批准),通常要處以罰款。
(4)治安拘留經歷擴展閱讀:
第十一條 治安拘留所對被拘留人應當按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進行法制、道德教育。
於補貼被拘留人的伙食費,必需的生活、學習費用。
對被拘留人勞動的收支應當在財務部門指導下單獨立帳、專人管理,並接受財務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因為招工、升學考試或者遇有妻子生育,近親屬病危、喪葬等特殊情況需要離所時,由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申請,擔任人出具保證書,經原裁決機關批准後離所,並在規定的期限內返回,逾期不歸的按違反所規處理。
被拘留人離所期間,不計入執行拘留時間。
第十四條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能夠主動揭發、檢舉和制止重大違法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拘留所所長可以提出提前解除拘留的建議,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主管領導批准後執行,並填寫《提前解除拘留決定書》。
提前解除拘留的時間不得超過拘留期的三分之一。
第十五條 治安拘留所依法保護被拘留人的通信自由。被拘留人寄出和收到的信件不檢查、不扣押。
被拘留人的近親屬的單位負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身份證可以到治安拘留所會見被拘留人。
第十六條 治安拘留所的工作人員必須秉公辦事;嚴禁徇私枉法、索賄受賄;
嚴禁打罵、體罰、虐待和侮辱被拘留人;嚴禁讓被拘留人為個人辦事。嚴禁利用被拘留人看管被拘留人。
第十七條 治安拘留所對被拘留人提出的申訴、檢舉、揭發材料和控告治安拘留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材料,應當及時送交上級主管單位或者有關領導處理。
第十八條 治安拘留所應當建立健全嚴格的管理制度,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值班人員要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必須注意防止被拘留人逃跑、行凶、自殺、哄鬧和其他危害安全的行為。對於有證據表明確實有上述行為可能的被拘留人,經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使用戒具。
第十九條 治安拘留所要嚴格出入登記制度。非拘留所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必須進入時要經所長批准,由工作人員帶領。
第二十條 認真搞好生活管理和防疫、防病工作。對患病的被拘留人要及時治療;患傳染病的,要立即隔離;患嚴重疾病必須出所治療的,可以由擔保人出具保證書,經原裁決機關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主管領導批准出所治病,其尚未執行的
拘留日期可以宣布不再執行。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死亡,應當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組織法醫或或醫生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死亡鑒定,經同級人民檢察院檢驗,報上級公安機關及其同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並通知被拘留人家屬。沒有家屬或者家屬不來的,由治安拘留所負責拍照後火化,骨灰保存一年後處理。
『伍』 我曾有過行政拘留的經歷,他們會知道嗎
一般不會有的,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是不做記錄的,因為行政拘留觸犯的是只是地方法律,而每個地方的地方法律都有所不同,所以一般是不做記錄的。
呵呵,讓你的朋友不用太擔心,我一朋友也有過類似的經歷,不過他現在已經是黨員了
呵呵,剛又看了遍你的問題,治安拘留是刑事拘留, 照理說檔案
應該會有,不過你朋友的情況特殊,因為他的行為不算犯罪,只能說是誤會,所以從法理上講,不犯罪的人不能被刑事拘留,即使有被拘留過應該不被記錄
『陸』 拘留所真實生活環境,有經驗的進,請求實話!
監獄夏令時是每天5:00起床,冬令時則6:00起床。起床後必須先疊好被子,這疊被子也是經過「新收」訓練的,就像是部隊里一樣。然後坐在凳子上等待幹警來「開封」,也就是開監室的門。然後是每一個監室的人出去洗漱,上廁所,再回到監室吃早飯。
這所有的事情必須在1個小時之內完成。1小時以後就是全體排隊出工了。 監獄里的犯人乾的活很雜,有手工活,也有機器活。手工活大部分是打毛衣、釘扣子、綉花、做紙袋、折信封之類的,機器活就是踩縫紉機了。做手工的時候基本都是在監室里,12個人一間,6張上下兩層的鐵床分擺兩邊,每人一張凳子放在床前,除此之外中間只剩下很窄的一條通道。在監室幹活是很苦的,房間小。
嚴厲打擊牢頭獄霸行為,日常生活用品需自費購買,看守所並無限制。如需給在押人員賬戶存錢,可在正常工作時間前往看守所內勤處辦理,其生活條件並不優渥。看守所對待在押人員一律平等,在押人員伙食由國家負責都要登記,雞腿好像是50元一個。
(6)治安拘留經歷擴展閱讀
拘留所,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將特定的人短時間拘禁留置的場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限制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該逮捕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偵査、審判或繼續進行犯罪活動。
公安局拘留人犯時必須出示拘留證,並令其在拘留證上面簽字或蓋章。拘留後,除有礙偵査工作和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他的所在單位。對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如果發現不應當拘留時,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柒』 治安拘留 在看守所里都做些什麼
一、在押人員的權利
(1)選舉權。未被法院決定停止使選舉權的在押人員仍享有選舉權。
(2)人身權利。
(3)訴訟權利。
(4)檢舉、控告權。在押人員有權檢舉和控告侵害自已的合法權益的國家機關和其他工作人員。
二、在押人員的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看守所各項制度。
(2)接受政治、文化、技術教育,努力改造思想。
(3)自覺主動協助司法機關將案件查清。
(4)服從管理,積極參加生產勞動。
(7)治安拘留經歷擴展閱讀:
處罰程序:
調查: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應當及時受理,並進行登記。
決定:治安案件調查結束後,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一)確有依法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處罰決定;
(二)依法不予處罰的,或者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處罰決定;
(三)違法行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發現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在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作出處罰決定的同時,通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捌』 治安處罰可以一事二罰嗎為什麼,我親身經歷了
當然可以!就好比你打傷兩個人 你就賠償一個人 另外一個人能同意嗎?你違反了兩項治安管理處罰規定 就是要接受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