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責任書
1. 社區醫保如何轉職工醫保
答:社區醫保轉職工醫保流程:
到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居民醫保停保,然後在新單位辦理城鎮職工醫保參保手續;
居民醫保停保手續辦理:攜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提供錄用其為單位員工的有效證明材料,戶口本,居民醫保證等相關材料;
到辦理居民醫保的社區或其所在區(縣)的居民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居民醫保停保手續,在居民醫保已報停保後即可辦理職工醫保參保手續。
(1)治安管理責任書擴展閱讀:
報銷問題
醫保難題跨省報銷
異地監督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人士介紹,由於各個城市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從而導致了各地醫療消費水平和醫保政策的不同,比如,各地醫葯三大目錄(葯品目錄、診療目錄、醫療服務設施)不一致,醫保賬戶的支付比例及住院報銷比例也不同。這就導致異地醫保報銷審核更為繁瑣。
目前,我國異地就醫的參保人員主要是長期差旅人員和隨子女居住的退休職工。他們在異地就醫時,需在當地醫保指定醫院出具轉診證明,由患者對醫療費用進行墊付,後期憑票據回當地醫保部門進行報銷;如果所在城市設有異地審核代辦機構和人員,則必須在報銷前經過審核人員的初審簽字。
據了解,全國很多地區的醫保機構在北京、上海、廣州等主要城市設有醫保代理機構或人員。這種協辦機制也得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肯定和推廣。
聯網結算
全國聯網結算很難實現
對於異地代辦機構和人員的「關卡現象」,有關專家表示,因為當地醫保部門對異地所設的代辦機構和審核人員的把控相對較弱,只要各地醫療保險政策不一致,這種代辦機構和人員就被賦予一定的權力,「道德風險」也就不可避免。但如果對其進行監督同樣會增迦納稅人的負擔,也不可行。
山東省東營市社保局有關人員表示,如果只是簡單審核醫保患者的身份和發票的真偽,設置一個機構或人員是沒有必要的。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在東營,有很大一批教職工退休後回到了北京。對此,東營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員每季度來北京一次,對他們的醫保單據進行統一報銷結算。「總體上來講,只有全國建立統一的醫療體系,統一醫保政策、實行一致的醫葯目錄和報銷政策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由於各地經濟水平和財力不同,讓經濟相對發達的城市降低醫保標准,或讓經濟相對落後的城市提高標准,都是不現實的。有關機構曾做過一個技術模型,提出全國可以按照最低標准作為統一的醫保政策,各個城市超出最低標準的部分另行進行補貼。「但這一技術模型因牽涉到龐大的現金結算,可操作性並不強」。「所以,我們也在探索工作方式,建立一種工作機制,在現有信息系統、網路系統還沒有到位的情況下,盡可能地方便老百姓,讓他們少跑腿、少墊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相關人士表示。
近年來,很多城市都進行過省內跨地區或者跨省聯合結算的嘗試,但都遇到現實的難題。在各地財政對醫保費用支出不平衡的情況下,兩地很難達成聯網結算的意願,東營市社保局的嘗試就證明了這一點。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在青島設立校區後,一些師生和職工需要在青島就醫和報銷,於是,東營市社保部門有意與青島市聯網結算。但青島市卻對此沒有太大動力,因為青島沒有大量參保人員在東營就醫,聯網後在醫保費用上的支出必然大於東營,將給本地增加負擔。而實現全國聯網結算並非易事。「這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實現高度的規范化、標准化、信息化、網路化,而建立全國統一的信息網路和結算中心是一項系統復雜的工程,銀聯用了這么多年才完成全國統一的網路結算系統,而我國全民醫保政策剛剛啟動,醫保系統還不完善,需要一步步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的相關人士坦言。
進展情況
醫保跨省報銷最新進展
全國政協委員、衛生部部長陳竺,2011年3月10日在參加「兩會」時表示,異地報銷兩年內將會有成效。陳竺表示,目前醫療異地報銷在省域范圍內已經可以實現,跨省之間異地報銷已在長三角地區實現,目前異地報銷的主要問題是信息系統不融合,「兩年內會看到成果。」同時,陳竺還表示,精神衛生法今年爭取出台,精神病治療、康復也納入醫保體系。他強調,在公共服務衛生均等化過程中要側重對精神疾病患者和不幸家庭的關懷。
關於異地報銷的問題,已經成為醫改過程中最受人關注的問題之一。很多網友表示,因為自己在外地工作,父母年歲大了,要搬到自己的工作所在地與自己住在一起。醫保無法實現「全國統籌」。看病只能回原居住地,實在是不方便。
全國人大代表、志高集團董事長李興浩就在此次人大會議上提出,外出務工者、探親旅遊者、公務出差者經常往返於各大城市,異地就醫相當普遍。但是,現行的醫保政策規定,參保人員只有到當地指定的醫院看病才能按標准報銷,跨省則難報銷或報銷比例比本地標准大幅降低。因此他建議,異地就醫直接按照參保地標准結算,簡化異地醫療費用報銷程序,不需本人輾轉兩地。
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開基本醫療保險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視頻會,並與北京等22個申請首批啟動基本醫療保險全國聯網和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省份簽訂了工作責任書,標志著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正式轉入落實階段。
醫改戒煙
2012年, 衛生部部長陳竺表示,「將通過深化醫改為控煙助力,逐步把戒煙咨詢和葯物納入基本醫保。」不過黃潔夫也坦言,這需要國家醫保部門的配合,不是衛生部門一家能「說了算」的。目前市場上的戒煙葯一個療程(半年)的葯費基本上在3000元以上。
針對戒煙葯納入醫保引爭議的問題,2012年4月17日,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首度面對媒體表態,「力挺」陳竺部長,他認為應同情煙民,因為對於吸煙成癮的部分煙民,除了戒煙決心之外,葯物治療是必要的。
全國聯網
分層次解決
人社部確認,結合金保工程推進和社會保障卡的發行,分層次逐步解決異地就醫問題。
部省連通
中國全國勞動保障專網已實現全國范圍的部省連通,省市聯網已完成90%以上;各地的醫療保險信息系統正在逐步統一,中國全國醫療保險信息系統一的核心應用軟體,已在全國近400多個地市使用;社會保障卡的建設工作正在大力推進;部本級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平台建設在抓緊建設中,醫療保險全國聯網的技術條件逐步具備。
異地認證
人社部在推進異地居住人員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協助認證系統。電話咨詢服務中心、互聯網服務渠道和社區信息平台也在加快建設,逐步實現「異地居住、直接結算」、「一地呼入,全國咨詢」的服務模式。
特效葯進醫保
人社部確認,醫療技術水平日新月異,醫保葯品目錄未能涵蓋所有腫瘤和罕見病的治療葯物。隨著醫療保險籌資和保障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及對新葯特葯的安全有效性的認可度進一步提高,逐步將罕見病患者急需的特效葯納入醫療保險葯品目錄。
2. 求南京租房《房屋租賃登記證明》、治安責任書的模板。。。
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網路名片
《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經2004年9月2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04年9月10日發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共6章、33條。為推動房屋租賃市場健康發展,規范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障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江蘇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南京市實際,制定該辦法。
目錄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
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展開
編輯本段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30號
《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已經2004年9月2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長:蔣宏坤
二OO四年九月十日
編輯本段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動房屋租賃市場健康發展,規范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障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江蘇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租賃及其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實行政府定價的公有房屋、廉租住房的房屋租賃,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合法、公平、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 南京市房產管理局是本市房屋租賃的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按照規定職責負責轄區內房屋租賃管理。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協助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做好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公安、地稅、工商、財政、物價、國土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第二章 租賃范圍和條件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以貨幣形式支付租金的行為。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納入房屋租賃管理:
(一)以聯營、承包等名義提供房屋給他人使用,取得固定收益或者分成收入而不承擔經營風險的;
(二)以櫃台,攤位等方式將房屋分隔提供給他人使用,由使用人支付約定價金的;
(三)酒店(旅社、飯店、賓館、招待所等)將其客房或者其他房屋提供給他人作為固定辦公或者經營場所,並經工商登記注冊地址,由使用人支付約定價金的;
(四)將房屋負層提供給他人使用,由使用人支付約定價金的;
(五)以其他方式變相出租、轉租房屋的。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來源證明的;
(二)權屬有爭議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四)依法被查封的;
(五)經鑒定屬於危險房屋不能繼續使用的;
(六)改變房屋用途,依法須經有關部門批准而未經批準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房屋出租人應當是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經營管理權或者其他依法有權出租房屋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三章 租賃管理
第九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第十條 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
(一)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二)轉租房屋的,當事人應該以書面形式訂立房屋轉租合同,並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第十一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的30日內,持下列文件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一)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來源證明
(二)房屋租賃合同
(三)當事人身份證明或者主體資格證明
(四)出租委託代管房屋,還需提交委託代管授權出租的證明。委託人在境外的,授權出租的證明必須依法公證;
(五)轉租房屋的,還需要提交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意見;
(六)出租共有房屋的,還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七)出租農民宅基地范圍內的房屋,還需提交宅基地使用證明。
第十二條 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符合登記備案條件的,予以登記備案,並出具《房屋租賃登記證明》;不符合登記備案條件的,不予登記備案,並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出租人應當在登記備案後7日內,持《房屋租賃登記證明》與出租房屋所在地公安機關簽訂治安責任書。
第十四條 出租人應當承擔下列治安責任:
(一)對承租人進行登記,並核對其身份證件,不得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居住;
(二)督促承租的外地來寧人員及時辦理暫住登記和申領暫住證;
(三)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不得包庇、縱容;
(四)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防火、防盜、防治安隱患的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對房屋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和維護,保證房屋使用安全。
第十五條 承租人應當如實向出租人提供身份證明,及時辦理暫住證,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十六條 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與公安機關應當及時互通住宅房屋租賃信息,公安機關在檢查出租屋時,發現有未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應當及時通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
第十七條 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做好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據出租房屋分布情況,組織有關單位成立群眾性管理組織,建立健全管理網路。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房屋租賃情況進行檢查。
房屋租賃管理工作人員對房屋租賃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執法證件。房屋租賃當事人及物業管理等有關人員應當予以配合,並如實提供有關資料,不得隱瞞或者弄虛作假。
第十九條 市地方稅務管理部門可以委託市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代征全市房屋租賃的有關地方稅收,委託代征關系的確立、變更、終止應當及時向社會公開。在委託代征過程中,對於出租方拒絕納稅的,或者出租合同中租金明顯低於同類房屋市場租金的,市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報告稅務部門,由稅務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條 房屋出租人必須依法繳納稅款,並應當向承租人出具稅務部門監制的發票。
第二十一條 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年租金。
第四章 房屋租賃經紀機構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 從事房屋租賃的經紀機構(以下簡稱經紀機構),不得居間代理不符合出租條件的房屋。
經紀機構接受租賃委託業務時,應當告知租賃雙方當事人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並協助做好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 經紀機構代理出租房屋,應當與產權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出租代理合同,代理合同應當明確委託的具體代理事項及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責任方。
經紀機構將所代理的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應當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應當註明該房屋的權屬情況及委託代理關系。
第二十四條 經紀機構從事房屋租賃代理業務時,應當與銀行簽訂租金委託收付協議,通過銀行收付租金,不得直接向承租人收取。
第二十五條 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房屋租賃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信用檔案。
第五章 罰則
第二十六條 房屋租賃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仍未辦理的,可以對住宅租賃當事人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非住宅租賃當事人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 出租人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將不得出租房屋出租的,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 房屋租賃經紀機構代理不符合出租條件房屋的,以及從事房屋租賃代理業務未通過銀行代收、代付租金的,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對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條 房屋租賃管理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房屋租賃登記證明》第三十一條 ,不作為房屋權屬和拆遷補償的依據。 第三十二條 市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可以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3. 學校申請走讀,說我還差一份《擬住社區治安管理責任書》才行,要去哪弄這個東西啊!!郁悶死了~~
走讀申請
本人XX,為XX系XX專業學生,因家住XXXX,交通極為方便,路程只需XX分鍾。我可以保證每日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以飽滿的精力投入學習,認真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另外如果在路途中出現任何問題由本人及家長負責,且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責任由本人全部承擔,與學校無關。
現申請走讀,希望學校批准。
申請人:
申請日期:
4. 危險物品治安管理安全責任書怎麼填
根據企業情況,依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相關條款,自己編幾條: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第二十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根據其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在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泄漏以及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並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四條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並由專人負責管理;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並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5. 誰能告訴我旅館業治安管理責任書的完整內容謝謝各位
為進一步加強旅館業治安管理,有效預防、發現、控制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社會經濟發展,根據《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范。
第一節 職責分工
第一條 治安管理大隊負責對區內旅館業審批發證、監督檢查等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的推廣應用,保障系統正常運行,適時開展清理整頓活動,組織對派出所、旅館業戶的業務考核。
指導、督促派出所健全工作機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檔案,開展日常檢查,組織對旅館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
第二條 派出所負責轄區旅館業日常治安管理工作,對新辦旅館進行初審,協助治安管理大隊和旅館業戶搞好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
掌握轄區旅館業戶底數和基本情況,建立管理檔案。監督旅館業戶加強治安管理,建立規章制度,設立治安保衛組織,完善安全措施。搞好信息系統應用管理,加強對旅館信息採集、傳輸情況的監督檢查。
對轄區旅館進行安全檢查,依法查處非法經營和不按規定驗證登記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第二節 監督管理
第三條 定期組織治安檢查。派出所對轄區旅館每月檢查不少於一次,治安管理大隊每季度抽查不少於一次。派出所檢查時應建立檢查記錄,詳細記錄旅客入住登記、信息傳輸、安全保衛、制度落實等情況,並由檢查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雙方簽字,對發現的隱患及時填發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第四條 派出所每季度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等級化管理要求,對轄區旅館業考評1次,並通報考評情況,納入派出所旅館業考核內容。
第五條 嚴格審批發證。申領特種行業許可證的新辦旅館,須先經轄區派出所初審後方可上報治安管理大隊審批,治安管理大隊對上報的審批材料要認真審查,並實地檢查,對符合條件的,核發特種行業許可證。
第六條 治安管理大隊對旅館業例行檢查時發現的違法及安全隱患問題,立即通報轄區派出所進行查處整改,派出所應在三個工作日內處結完畢並將處理結果上報治安管理大隊。
第七條 治安管理大隊對旅館實行年度綜合安全檢查考評,每年對所有旅館的制度建設情況、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日常治安管理情況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考評,提出考評意見,不符合條件的,限期整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特種行業許可證》。
第八條 治安管理大隊定期組織對派出所社區民警和各旅館業戶負責人、安全保衛人員和前台登記人員的教育培訓。派出所每季度對旅館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
第九條 嚴密控制旅館業戶的治安動態,治安管理大隊和派出所依據分工,依法查處旅館內存在的賣淫、嫖娼、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各種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證非法經營旅館。
第十條 派出所要在旅館中有計劃、有目標地物色、布建和使用治安耳目。
第十一條 派出所與旅館業戶逐一簽訂《治安責任書》和《保證旅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正常使用責任書》。
第三節 檔案管理
第十二條 派出所分別建立旅館審批、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檔案,一戶一檔,及時掌握轄區旅館業 戶底數和基本情況,並針對增減情況,及時進行列管和撤管,實行動態管理。
第十三條 派出所旅館審批檔案包括特種行業許可申請表、轄區單位基本情況表、旅館平面圖、開業申請、營業執照復印件、治安安全保證書、暫住人口治安管理責任書、保證旅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正常使用責任書、治保人員登記表、特種行業從業人員備案表、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購房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安全檢查紀律等內容。
第十四條 派出所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包括從業人員培訓名單、簽到表、培訓方案等內容。
第四節 旅館治安管理
第十五條 申請開辦旅館,必須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後,方可開業,嚴禁無證經營。
第十六條 旅館房屋建築、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規定,並經當地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出具驗收意見,消防設施齊全有效,無私自變動等問題。
第十七條 經營旅館必須設置治安保衛組織,明確負責人和成員,每天至少有2名安全保衛人員晝夜24小時在崗在位,不間斷地對客房周圍進行巡查,中小旅館安全保衛人員可兼職,較大或有條件的旅館須設專職安全保衛人員。
第十八條 旅館負責人、前台登記服務人員、安全保衛人員須經公安機關審查和安全教育培訓後,方可持證上崗。
第十九條 派出所指導旅館業戶必須建立旅館業治安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責任制度、旅客住宿登記制度、值班交接制度、旅館信息採集傳輸制度、可疑情況報告制度、旅客財物寄存制度等。
第二十條 旅館在前台醒目處及所有客房內須放置旅客須知,保證旅客在入住前,便可了解安全知識,安全須知內容應包括:嚴禁旅客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旅館;嚴禁賣淫、嫖宿、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酗酒滋事、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旅客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轉讓床位等。
第二十一條 旅館必須具備安全防盜設施。新開辦旅館必須安裝防盜報警裝置和閉路電視監控設施,對大堂、出入口等重要部位進行全天候監控。
第二十二條 旅館須設置旅客財物保管箱、櫃或者保管室、保險櫃,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工作,建立寄存、領取、交接登記薄。
第二十三條 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逐人登記。登記時,境內旅客查驗居民身份證,境外旅客查驗護照或港澳同胞回鄉證或台灣居民來往通行證,按規定項目如實登記。登記簿由治安管理大隊統一格式,登記簿用完後送治安管理大隊留存備查,旅館再領用新的登記簿。
第二十四條 旅館從業人員對發現的可疑人員及違法犯罪活動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第二十五條 旅館應依法經營,嚴禁在旅館內進行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第五節 信息系統建設及信息採集、傳輸
第二十六條 旅館業戶必須安裝信息系統軟體,獨立上網傳輸旅客信息,要求信息准確、齊全、及時,逐人逐項錄入微機,不得漏人、漏項,實行實時傳輸。旅館當日無客入住,統一登記、傳輸為「無客」。信息採集、傳輸率達到100%。對發現網上追逃但因沒有採集信息上傳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應當追究派出所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七條 派出所應加強對旅館信息採集、傳輸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遲報、漏報或信息採集不規范的旅館,應當及時通知整改。旅館業戶和派出所在發現系統出現問題時,應當及時告知治安管理大隊,由治安管理大隊通知系統軟體開發商進行維護。
第二十八條 治安管理大隊民警在工作日內必須每天對各旅館業戶信息傳輸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派出所研究解決。
第六節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規范由治安管理大隊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規范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二:
旅館業治安管理工作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提高我區旅館業治安管理水平,充分發揮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在現實工作中的作用,結合《開發區旅館業治安管理工作規范》,制定本考核辦法。
每個派出所設定基本分100分,在此基礎上相應加減分,由各派出所內勤每季度25日以前對本單位分值進行一次統計,上報治安管理大隊。治安管理大隊核實情況後,按照分值所佔對應比率計算到派出所綜合考評中。
加分情況
1、通過旅館業信息系統抓獲一名CCIC上網逃犯,每名加50分;抓獲一名本地布控人員,每名加30分。
2、自行查獲未按規定進行住宿登記案件,每起加10分。
3、通過旅館業治安信息系統,破獲刑事案件,根據案件的重要程度,每起加5-10分。
4、在旅館中抓獲賭博、吸毒、賣淫嫖娼等違法人員,處罰款、行政拘留處罰的,每名加10分。(破獲案件和處理人員不實行雙重加分,取分值高的項目加分。)
5、取締無證照旅館,並將業主進行罰款或拘留處罰的,每起加20分。
減分情況
1、因未辦理住宿登記,導致CCIC上網逃犯未能抓獲的,每發現一名扣50分;導致本地布控人員未能抓獲的,每發現一名扣30分。
2、旅館業未按規定進行住宿登記、信息錄入和傳輸,被分局及分局以上公安機關發現的,每人次扣5分。
3、治安管理大隊每月從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後台抽查一次旅館業數據傳輸情況,發現未上傳信息的,每戶扣5分。(因分局旅館業系統伺服器故障原因發生的問題除外)。
4、社區民警對轄區內旅館業每月檢查不少於1次,要詳細記錄旅客入住登記、信息傳輸、安全保衛、制度落實等情況,並由檢查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每少檢查一次扣5分。
5、派出所每季度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等級化管理要求,對轄區旅館業考評1次,並通報考評情況,沒有開展此項工作的,每次扣5分。
6、轄區內存在未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擅自經營旅館而不採取措施的,每發現一起扣50分。
7、旅館業檔案齊全、規范,每有一家未建立檔案或者檔案不齊全的扣5分。
8、派出所每季度對旅館業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業務培訓,未進行培訓的,每次扣5分。
9、派出所對轄區旅館業進行的案件查處,三日內將處理結果上報治安管理大隊,未按時上報的,每次扣5分。
6. 娛樂場所社會治安責任書
柏縣城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 為了提高防控能力,打造「平安桐柏」,爭創市綜合治理先進縣,保證和促進城區政治、經濟、文化順利發展,創造一個安全、穩定、祥和的社會治安環境,根據中央、省、市、縣關於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實行目標管理的規定,經縣委、政府研究,制定2005年城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目標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城區各單位成立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單位一把手是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第一責任人,有一名副職主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確實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同其它工作實行「四同」(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獎懲),每季度專題研究一至二次,重大問題及時解決。並制訂出年度綜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意見。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要簽到下屬單位或內設科室。
二、健全綜治機構。50人以上的單位要成立綜合治理辦公室並掛牌,有1-2名專職幹部,50人以下單位要有1名專職幹部負責,成立相應機構,達到「四落實」(人員、工資、制度、辦公室有牌子)。單位要有專職門衛,有停車棚,各種防範措施落實。主要領導的協調、指導作用發揮好,二級單位有一名專干主抓。
三、做好民調及普法幫教工作。民事調解工作列入單位議事日程,要有機構,有主管領導,並落實責任制,積極分析排查不安定因素,把問題和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無一起民轉刑案件。經常開展幹部職工法制教育,普法學習率100%,大力表彰勇於同違法犯罪人員作斗爭的人和事,重獎見義勇為行為。及時上報本單位治安模範和英雄事跡。加強對幫教人員的教育,做到底子清、情況明,採取有力措施,使幫教率達100%,改好率達到95%以上。
四、強化治安防範工作。各單位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自覺服從轄區黨政組織對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各單位幹部職工服從城關鎮各街村轄區領導,積極參與居民區內的義務巡邏。單位領導要支持、督促機關幹部職工積極參與轄區「義務巡邏聯防」活動。各單位對聯防值勤人員不能扣發工資和其它福利待遇。及時排查不安定因素,積極疏導矛盾,消除隱患。凡有**功未轉化人員的單位,要做好防範、監控和教育轉化工作,確保不發生進京、赴省或本地聚集滋事及插播有線電視事件發生。強化治安管理,落實治安防範措施,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搞好重點人口、流動人口和暫住人口的分層次管理,確保不出現「六害」丑惡現象,消除違法犯罪的誘因。
五、加強內保工作:1、各單位的家屬樓(院)要實行封閉管理,要建門衛室,設專職門衛。2、節假日要按時送節假日值班表,堅持節假日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凡檢查出脫崗、睡崗者,堅決予以通報和經濟處罰。3、形成防範網路:門衛值班、內部治安巡邏、領導帶班、群眾性治安防範。4、在治安防範上必須做到「七無」:無重大刑事案件、無職工違法犯罪、無越級上訪、無民轉刑案件、無職工鬧事案件、無內盜、無火災。5、制度健全:領導帶班巡邏制度、門衛制度、消防制度、自行車管理制度、易爆燃物品及暫住人口管理等制度健全,「三鐵一器」(鐵門、鐵窗、鐵欄、報警器)落實。6、認真做好「五防」:防火、防盜、防爆、防事故、防矛盾激化。
六、確保「四個不發生」。確保實現不發生在全市造成重大影響的人員傷亡和巨額資財損失的惡性案件,不發生在全市造成惡劣影響的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不發生在全市造成重大影響的群死群傷惡性治安事故,不發生在全市造成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
七、加強安全管理,預防重大事故發生。把安全生產納入綜治工作;突出抓好交通、防火和生產生活安全工作,加大重點部位隱患的專項治理力度,制訂並不斷完善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認真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防止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加強對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開展經常性的凈化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的整治工作,對網吧、電子游戲廳等娛樂場所的監督管理到位。加強鐵路護路聯防工作,確保鐵道線的暢通安全。企業周邊環境整治工作能夠經常性開展,企業的治安環境良好。
7. 網吧治安管理責任書
http://wendang..com/view/e60a403610661ed9ad51f320.html
自己在改下吧
8. 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的出租屋治安管理責任書即是出租牌和租賃許可證有什麼不同!租賃許可證是屬於哪裡辦理
流動人口與出租屋治安管理責任書與租賃許可證是完全不同的,責任書表示的版是必權須擔負的責任,由街道辦和公安局監管;租賃許可證是房管所頒發的證明,責任書是其中一項必備申請材料。而流動人口與出租屋管理部門是三大部門的下級部門也是最基層的與群眾面對面的一線部門,很多時候可以直接咨詢該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