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祿寺職責是
Ⅰ 光祿寺聽禮部尚書的嗎
禮部是中國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設,隋唐為六部之一,長官為禮部尚書,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及藩屬和外國之往來事.大常寺沒有這個東東,該是太常寺吧,秦朝叫奉常,漢代叫太常,至北齊有太常寺,主管宗廟禮儀,清末廢除 光祿寺是掌管宮廷宿衛及侍從的,北齊以後掌膳食帳幕,唐以後專司膳食.鴻臚寺是官署名.秦曰典客,漢改為大行令,武帝時又改名大鴻臚.鴻臚,本為大聲傳贊,引導儀節之意.大鴻臚主外賓之事.至北齊,置鴻臚寺,後代沿置.南宋、金、元不設,明清復置,主官為鴻臚寺卿.主要掌朝會儀節等.清末廢.這是比較簡單的介紹,詳細你可以上網路里搜索一下
清代通政司,是收受、檢查內外奏章和臣民申訴文書的機構.清代光祿寺,是掌管朝廷祭享、筵席及宮中膳羞的機構.清代鴻臚寺,是負責安排典禮,引導儀節,教習官員儀禮的機構.
洪武元年(1368年)改宣徽院為光祿寺,永樂年間光祿寺位於北京皇城東安門內,明代光祿寺負責的是御膳食材的采買,凡祭饗、宴勞、酒醴、膳羞之事,都由光祿寺「辨其名數,會其出入,量其豐約,以聽於禮部.」,食材的來源是上林苑,
禮部是中國古代官署之一,南北朝北周時開始設立,相當於今日的教育部和外交部.其長官禮部尚書,相當於現代的教育部長和外交部長.隋唐時已有禮部,為六部之一.其後歷代相沿,長官為禮部尚書,檢查吉、嘉、軍、賓、凶五禮之用,
光祿寺:明清兩代掌管朝廷祭享、筵席及宮中膳羞的機構.明洪武元年(1368)置,八年(1375)改稱司,三十年(1397)復名寺.從三品衙門.設卿1人,少卿2人,寺丞2人.下設典簿廳,典簿2人,錄事1人,掌收發文移及庶務.其屬,大
光祿寺是與禮部精膳司相關的機構,掌管祭享、筵宴、宮廷膳羞之事,負責祭拜及一切報捷盟會、重要儀式、接待使臣時有關宴會筵席等事.光祿之名始於漢代,魏晉以來逐漸演化為主管宮廷膳食的機構.元朝光祿寺屬宣徽院.明初沿襲元制,
光祿寺:明清兩代掌管朝廷祭享、筵席及宮中膳羞的機構 鴻臚寺:明清兩代掌管朝會、筵席、祭祀贊相禮儀的機構. 設在北京的太僕寺,主要負責京畿、北直隸、河南、山東地區的馬政事務,所督理馬匹主要供給京營之用. 另外,由於明朝的兩套官制,在南京也設有南京太僕寺,主要負責南直隸地方的馬政事務.除上述地方外,其它地方的馬政則分屬行太僕寺和苑馬寺
再為樓上補充一些:六部之外的九寺五監,它由秦漢九卿演變而來.自魏晉六曹取代九卿部分職權後,九卿名稱雖存,但職責有了很大變化.南北朝改稱寺,正副長官稱卿、少卿.九寺中:原掌宮殿守衛的光祿寺(由郎中令演變而來),專掌酒禮膳饈之事;鴻臚寺掌贊助禮儀,外族朝聘歸禮部;九寺形式上獨立,實際上是與六部配合的辦事機構. 到清代九寺僅存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和鴻臚寺.
這些機構很多不是同一個時代的,有的先出現有的後出現,職能上有替代和交叉,因為是前代有的機構所以都保存下來,但到後來實際已經沒有什麼權力可言,有的職能已經發生了巨大改變.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是秦漢時代的九卿系統的機
州牧管行政,刺史帶軍隊,就好比巡撫和總督,省長和軍區司令.
Ⅱ 明代,光祿寺卿和詹事的職責有什麼不同
洪武元年復(1368年)改宣徽院為光祿制寺,永樂年間光祿寺位於北京皇城東安門內,明代光祿寺負責的是御膳食材的采買,凡祭饗、宴勞、酒醴、膳羞之事,都由光祿寺「辨其名數,會其出入,量其豐約,以聽於禮部。」,食材的來源是上林苑,歲取孳生鵝一萬八千隻、鴨八千隻、雞五千隻。光祿寺的司牧局設有乳牛廠,供應皇室牛乳及乳製品,另外順天府宛平縣每年須上貢核桃百斤,紅棗百斤,另外上林苑四署供給不足時,光祿寺需要向京城鋪行買辦,侵吞公款、壓榨鋪行商人之事時有所聞,弘治四年(1491年)明孝宗下令:「買辦供應,即宜給價,不許行頭用強賒買。今後但有指稱報頭等名目,強賒害人,所司嚴以法治之。」。詹事:主要從事皇子或皇帝的內務服務以及文學侍從,品等為正三品。該官職設置於詹事府,轄下有少詹事等輔佐官職。
Ⅲ 光祿寺的職能
光祿寺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祭祀、朝會、宴鄉酒醴膳羞之事版,修其儲備而謹其出納之政,權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凡祭祀,共五齊、三酒、牲牢、郁鬯及尊彝、籩豆、簠簋、鼎俎、鉶登之實,前期飭有司辦具牲鑊,視滌濯,奉牲則告充告各,共其明水火焉。禮畢,進胙於天子而頒於百執事之人。分案五,置吏十。元祐三年,詔長、貳互置。政和六年二月,監察御史王桓奏:「祭祀牢醴之具掌於光祿,而寺官未嘗臨視,請大祠以長貳、朔祭及中祠以丞簿監視宰割,禮畢頒胙,有故及小祠,聽以其屬攝。」從之。舊置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光祿卿、少,皆為寄祿。元豐制行,始歸本寺。中興後,廢並入禮部。
Ⅳ 禮部、大常寺、光祿寺、鴻臚寺的區別,它們的職能如何區分
這些機構很多不是同一個時代的,有的先出現有的後出現,職能上有替代和交叉,因為是前代有的機構所以都保存下來,但到後來實際已經沒有什麼權力可言,有的職能已經發生了巨大改變。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是秦漢時代的九卿系統的機關,而禮部是隋唐後的六部系統的機關,但是隋唐政治機構大改革後,原來的九卿系統並沒有完全廢除,所以有個就作為舊制度的殘余留存下來,但是其大部分權力已經被六部代替,許可權大副縮小,變成閑職,有的朝代則將其歸口到各部管理,有點類似於現在我國那些歸各部委對口管理的「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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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中國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設。隋唐為六部之一。歷代相沿。長官為禮部尚書。考吉、嘉、軍、賓、凶五禮之用;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及藩屬和外國之往來事。禮部下設四司,明清皆為:儀制清吏司,掌嘉禮、軍禮及管理學務、科舉考試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禮、凶禮事務;主客清吏司,掌賓禮及接待外賓事務;精膳清吏司,掌筵饗廩餼牲牢事務。四司之外,清設有鑄印局,掌鑄造皇帝寶印及內外官員印信。會同四譯館,掌接待各藩屬、外國貢使及翻譯等事。光緒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行憲政」,將原設之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並入禮部。禮部內部機構中添設承政、參議二廳,儀制、太常、光祿三司及禮器庫、禮學館。宣統三年(1911),將禮部改為典禮院,成為清政府專管朝廷壇廟、陵寢之禮樂及製造典守事宜,並掌修明禮樂、更定章制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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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常寺:秦署奉常,漢改太常,掌宗廟禮儀,至北齊始有太常寺,清末廢。
封建社會中掌管禮樂的最高行政機關,秦時稱奉常。漢景帝六年 (公元前151年)改稱太常(《漢書·百官公卿表》)。漢以後改稱太常寺、太常禮樂官等。《隋書·百官志》:「太常,掌陵廟群祀,禮樂儀制,天文術數衣冠之屬。』歷代大體相同。太常的主管官員稱太常卿。太常卿下屬職官與音樂密切相關的為太常博士,協律都尉(校尉),太樂署的令、丞,以及漢以後建置的鼓吹署令、丞,清商署(部)的令或丞等。與禮樂儀制有關的官員為太常博士,或稱太樂祭酒、太樂博士。兼及樂制和歷算的官員。視地位高低稱協律都尉(校尉)、協律中郎將、協律郎、雅樂部、鍾律令、鍾律郎等。其中的協律都尉、鍾律令常常就是太樂令。太常所屬個署、局、部的分並關系,因朝代和主管 。
太常寺 卿 少卿 丞各一人 博士四人 主簿、協律郎、奉禮郎、太祝各一人卿掌禮樂、郊廟、社稷、壇壝、陵寢之事,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禮之名有五:曰吉禮,曰賓禮,曰軍禮,曰嘉禮,曰凶禮。皆掌其制度儀式。祭祀有大祠,有小祠。其犧牲、幣玉、酒醴、薦獻、器服各辨其等;掌樂律、樂舞、樂章以定宮架、特架之制,祭祀享則分樂而序之。凡親祠及四孟月朝獻景靈宮、郊祀告享太廟,掌贊相禮儀升降之節。歲時朝拜陵寢,則視法式辨具以授祠官。凡祠事,差官、卜日、齋戒皆檢舉以聞。初獻用執政官,則卿為終獻用卿,則少卿為亞獻;博士為終獻;闕則以次互攝。郊祀已,頒御札則撰儀以進。宮架、鼓吹、警場,率前期按閱即習。餘祀及朝會、宴享、上壽、封冊之儀物亦如之。若禮樂有所損益,及祀典、神祀、爵號與封襲、繼嗣之事當考定者,擬上於禮部。凡太醫之政令,以時頒行。
太常寺一般設有: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上。掌禮樂、郊廟、社稷之事,總郊社、太樂、鼓吹、太醫、太卜、廩犧、諸祠廟等署,少卿為之貳。凡大禮,則贊引;有司攝事,則為亞獻;三公行園陵,則為副;大祭祀,省牲、器,則謁者為之導;小祀及公卿嘉禮,命謁者贊相。凡巡幸、出師、克獲,皆擇日告太廟。凡藏大享之器服,有四院:一曰天府院,藏瑞應及伐國所獲之寶,禘祫則陳於廟庭;二曰御衣院,藏天子祭服;三曰樂縣院,藏六樂之器;四曰神廚院,藏御廩及諸器官奴婢。初,有衣冠署,令,正八品上;貞觀元年,署廢。高宗即位,改治禮郎曰奉禮郎,以避帝名;龍朔二年,改太常寺曰奉常寺,九寺卿皆曰正卿,少卿曰大夫。武後光宅元年,復改太常寺曰司常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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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祿寺 官署名。掌宮廷宿衛及侍從,北齊以後掌膳食帳幕,唐以後始專司膳。
秦代稱郎中令,漢初沿置。武帝時改稱光祿勛。東漢末復稱郎中令。為宮廷宿衛及侍從諸官之長。魏、晉、南朝宋、齊及北魏均同。以後廢置不常,至南朝梁改名光祿卿,北齊置光祿寺,設卿及少卿,此後皆以皇室膳食為專職,與漢代執掌完全不同。《漢書.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秦官,掌宮殿掖門戶,有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勛。屬官有大夫、郎、謁者,皆秦官。又期門、羽林皆屬焉。」《晉書.職官志》:「光祿勛,統武賁中郎將、羽林郎將、冗從僕射、羽林左監、五官左右中郎將、東園將、太官、御府、守宮、黃門、掖庭、清商、華林園、暴室等令。」參閱《通典.職官七.光祿卿》。隋領太官、餚藏、良醞、掌醢四署。唐改餚藏名為珍羞,余同。宋除太官令外,有內酒坊、油醋庫等機構。元掌起過米麴等事,領尚飲、尚醞局等,隸宣徽院。明、清領署同唐,惟「太官」作「大官」。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並入禮部。
光祿寺 卿 少卿 丞 主簿各一人。卿掌祭祀、朝會、宴鄉酒醴膳羞之事,修其儲備而謹其出納之政,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凡祭祀,共五齊、三酒、牲牢、郁鬯及尊彝、籩豆、簠簋、鼎俎、鉶登之實,前期飭有司辦具牲鑊,視滌濯,奉牲則告充告各,共其明水火焉。禮畢,進胙於天子而頒於百執事之人。分案五,置吏十。元佑三年,詔長、貳互置。政和六年二月,監察御史王桓奏:「祭祀牢醴之具掌於光祿,而寺官未嘗臨視,請大祠以長貳、朔祭及中祠以丞簿監視宰割,禮畢頒胙,有故及小祠,聽以其屬攝。」從之。舊置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光祿卿、少,皆為寄祿。元豐制行,始歸本寺。中興後,廢並入禮部。
光祿寺一般設有: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丞二人,從六品上;主簿二人,從七品上。掌酒醴膳羞之政,總太官、珍羞、良醞、掌醢四署。凡祭祀,省牲鑊、濯溉;三公攝祭,則為終獻。朝會宴享,則節其等差。錄事二人。龍朔二年,改光祿寺曰司宰寺。武後光宅元年,曰司膳寺。有府十一人,史二十一人,亭長六人,掌固六人。
鴻臚寺 官署名。秦曰典客,漢改為大行令,武帝時又改名大鴻臚。鴻臚,本為大聲傳贊,引導儀節之意。大鴻臚主外賓之事。至北齊,置鴻臚寺,後代沿置。南宋、金、元不設,明清復置,主官為鴻臚寺卿。主要掌朝會儀節等。清末廢。《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典客,秦官,掌諸歸義蠻夷,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屬官有行人、譯官、別火三令丞及郡邸長丞。」《後漢書.百官志二》:「大鴻臚,卿一人,中二千石......丞一人,比千石。」《明史.職官志三》:「鴻臚[寺]掌朝會、賓客、吉凶儀禮之事。凡國家大典禮、郊廟、祭祀、朝會、宴饗、經筵、冊封、進歷、進春、傳制、奏捷、各供其事。外吏朝覲,諸蕃入貢,與夫百官使臣之復命、謝思,若見若辭者,並鴻臚引奏。歲正旦、上元、重午、重九......皆贊百官行禮。」鴻臚寺 舊置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元豐官制行,置卿一人,少卿一人,丞、主簿各一人。卿掌四夷朝貢、宴勞、給賜、送迎之事,及國之凶儀、中都祠廟、道釋籍帳除附之禁令,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凡四夷君長、使價朝見,辨其等位,以賓禮待之,授以館舍而頒其見辭、賜予、宴設之式,戒有司先期辦具;有貢物,則具其數報四方館,引見以進。諸蕃封冊,即行其禮命。若崇義公承襲,則辨其嫡庶,具名上尚書省。其周嵩、慶、懿陵廟,命官以時致享,若凶儀之節,宗室以服,臣僚以品,辨其喪紀而詔奠臨賻贈之制。禮儀成服,則卿掌贊導之儀,葬則預戒有司具鹵簿儀物。分案四,置吏九。其官屬十有二:往來國信所,掌大遼使介交聘之事。都亭西驛及管幹所,掌河西蕃部貢奉之事。禮賓院,掌回鶻、吐蕃、黨項、女真等國朝貢館設,及互市譯語之事。懷遠驛,掌南蕃交州,西蕃龜茲、大食、於闐、甘、沙、宗哥等國貢奉之事。中太一宮、建隆觀等各置提點所,掌殿宇齋宮、器用儀物、陳設錢幣之事。在京寺務司及提點所,掌諸寺葺治之事。傳法院,掌譯經潤文。左、右街僧錄司,掌寺院僧尼帳籍及僧官補授之事。同文館及管勾所,掌高麗使命。已上並屬鴻臚寺。中興後,廢鴻臚不置,並入禮部。
Ⅳ 光祿寺在古代掌理什麼
光祿寺,我國古代掌理膳食的官署名。光祿寺原稱為光祿勛,由漢朝郎中令演變而來,統屬宮廷宿衛及侍從等。至魏、晉僅存其名,北齊則易名為光祿寺,職責亦變為掌理皇室膳食。自此各代均保留此制,只在遼代時曾易名為崇祿寺,金代則職屬宣徽院。
Ⅵ 中國古代官署光祿寺職責的是什麼
不同時期指責不同
秦與漢初有郎中令,九卿之一,漢武帝改稱光祿勛,東回漢末復稱郎中令。答初始是掌宮殿掖門戶,是皇帝的侍衛長,因親近皇帝而極為重要,後演變為行政人員訓練機關。魏、晉、南朝宋、齊及北魏均同。南朝梁改名光祿卿,北齊置光祿寺,設卿及少卿,此後皆以皇室膳食為專職,與漢代執掌完全不同。隋唐光祿寺屬於禮部。
Ⅶ 皇宮中有哪些部門都負責什麼
皇朝的設置都非常復雜,而且每朝不同,以下我將以最近資料最全的清朝做列:
清朝中央官制
舊官制中的機構:
中樞部:內閣 | 軍機處 | 六部(吏部 · 戶部 ·禮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佐理部:都察院 | 大理寺 | 理藩院 | 翰林院 | 通政司 | 國子監 | 欽天監
帝室部:宗人府 | 內務府 | 詹事府 | 太常寺 | 光祿寺 | 太僕寺 | 鴻臚寺 | 太醫院
新官制(1911年)
內閣及各部:內閣 | 外務部 | 吏部 | 民政部 | 度支部 | 學部 | 陸軍部 | 海軍部 | 法部 | 農工商部 | 郵傳部 | 理藩部
其他機構:弼德院 | 法制院 | 典禮院 | 資政院 | 翰林院 | 大理院 | 軍咨府 | 鹽政院 | 宗人府 | 內務府 | 欽天監 | 太醫院
可以看出就算一個清朝變化都很大,所以要歸納各個朝代非常復雜,如果您有需要知道某個朝代的可以開新問題問我。
因為你問的是皇宮中的部門,所以我猜測你要知道的是帝室部的各部門負責的事。
宗人府:
宗人府是中國明清時期管理皇家宗室事務的機構。掌管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冊,按時撰寫帝王族譜,記錄宗室子女嫡庶、名字、封號、世襲爵位、生死時間、婚嫁、謚號安葬的事。凡是宗室陳述請求,替他們向皇帝報告,引進賢才能人,記錄罪責過失之機構。
內務府:
內務府根源於滿族早期社會的包衣組織。包衣是「家僕」的滿語音譯,八旗制度產生時,包衣作為八旗成員的一部分而被編入包衣牛錄。隨著滿族社會的發展和清王朝封建君主制的確立,皇屬包衣牛錄的職責和地位也發生了變化,向具有宮廷服務性質的機構——內府轉化,這就是內務府的雛形。清入關後,由於清宮服務范圍的擴大和歷代封建王朝宦官制度的影響,內務府一度被宦官機構——十三衙門取代。內務府衙門分內務府堂及所屬七司、三院等50多個部門,總稱總管內務府衙門,其最高官員為總管內務府大臣,特任,無定額。內務府總管為內務府之主官,品等為正二品,通常為宦官擔任,下設如會計等七個司,功能職務為管理出納,財務收支,祭祀禮儀等。
內務府設七司:
廣儲司(下設六庫、七作、二房) 六庫:銀庫、皮庫、瓷庫、緞庫、衣庫、茶庫;七作:銀作、銅作、染作、衣作、綉作、花作、皮作;二房:帽房、針線房
都虞司(下設東檔房、西檔房等辦事機構)
掌儀司(下設果房、神房、中和樂處、僧錄司、道錄司、東檔房、西檔房、本房等辦事機構)
會計司
營造司(下設七庫、三作) 七庫:木庫、鐵庫、房庫、器庫、薪庫、炭庫、圓明園薪炭庫;三作:鐵作、漆作、花炮作
慶豐司
慎刑司
另設三院
上駟院
武備院:下設北鞍庫、南鞍庫、甲庫、氈庫
奉宸苑
內務府屬其他機構
三織造處:江寧織造、蘇州織造、杭州織造
織染局
綺華館
打牲烏拉處
詹事府:
詹事府,是唐代到清代的官署之一,主要負責東宮事務。
順治元年(1644年)沿明制置詹事府,僅設少詹事一員,以安置降臣,清首任翰林院掌院學士胡世安即曾任此職[1]。因無職掌,故於同年十一月裁撤,並入內三院。
順治九年(1652年)復置詹事府,設詹事一員,少詹事一員,主簿一員,錄事二員,通事舍人二員。置左右春坊,設庶子各一員,諭德各一員,中允各二員,贊善各二員。置司經局,設洗馬一員,正字二員。此次復詹事府未設滿缺,俱以內三院漢官兼之,另外專設滿洲詹事一員以掌府事,司其印信[2]。因其時並未立儲,故詹事府「未有職掌」,形同虛設,因而於順治十五年復被裁撤,官員另行補用。
康熙十四年(1675年)十二月丁卯,立胤礽為皇太子,即復詹事府。升內閣侍讀學士孔郭岱、翰林院侍讀學士陳廷敬,並為詹事府詹事[3]。仿其他中央機構,設滿、漢復職,其具體設官情況如下。詹事滿、漢各一員(均正三品);滿、漢少詹事各二員(均正四品);滿、漢主簿各一員,滿錄事二員,漢錄事三員;滿、漢正字各二員。置左右春坊,設滿、漢庶子各一員,滿、漢諭德各二員,並設滿洲筆帖式十員(清書、漢書各五員)[4]。此後詹事府設官情況多有調整。此次詹事府之設,除滿、漢復職這一點純屬清代特色外,其職掌基本上與明代同。胤礽被廢後,其作為東宮僚屬之職能消失。
詹事府作為東宮僚屬之職能消失後,仍與翰林院一起行使某些其他職能。具體職掌如下。詹事、少詹事可參加朝會侍班,「恭遇升殿,滿漢詹事、少詹事,皆在殿上,序於翰林院掌院學士之次」。九卿、翰詹科道集議,詹事、少詹事均可參加。詹事坐於大理寺卿之次,少詹事坐於左右通政、大理寺少卿之次。凡纂修《實錄》、《聖訓》,詹事、少詹事等官例得派充副總裁官;纂修其他書史,少詹事及坊、局官皆得選充纂修官。此外,尚有某些職掌可與翰林院互兼,如經筵講官、日講官,尚書房侍直、殿試充讀卷官等
太常寺:
太常寺是中國古代掌管宗廟祭祀的機構。
清初便設置有太常寺,隸屬於禮部,順治十六年(1659年)原由禮部掌管的祭祀事宜改由太常寺負責。之後康熙二年(1663年)時寺事又歸禮部,康熙十年(1971年)時又改回來。
雍正元年(1723年),特簡大臣綜理寺事,後來到了乾隆十四年,規定禮部滿尚書兼管太常職銜,永為成式。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太常寺裁並禮部,不久又恢復,但到了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時又再次裁並。
光祿寺:
光祿寺是中國古代掌理膳食的官署。 光祿寺原稱為光祿勛,由漢朝郎中令演變而來,統屬宮廷宿衛及侍從等。至魏、晉僅存其名,北齊則易名為光祿寺,職責亦變為掌理皇室膳食。自此各代均保留此制,僅遼時曾易名為崇祿寺,金則職屬宣徽院。
清朝另有內務府掌責,光祿寺成為外廷職司,為管理祭祀食品的官署。
太僕寺
太僕寺,中國古代朝廷的中央機構之一,在清朝,主要從事牧馬政令,皇帝出巡,扈從車馬雜物皆為總管。其中,置卿、少卿、員外郎等官職。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該機構廢除。
鴻臚寺:
鴻臚寺,中國古代官署名。漢改秦代典客為大行令,漢武帝時又改名大鴻臚。鴻臚,本為大聲傳贊,引導儀節之意。大鴻臚主外賓之事。至北齊,置鴻臚寺,後代沿置。南宋、金、元不設,明清復置,主官為鴻臚寺卿。主要掌朝會儀節等
太醫院:
太醫院,中國古代官署名。
秦漢以後設太醫令,為掌管醫療;隋唐設太醫署;宋設醫官院;金代改稱太醫院,長官為提點;明清相沿,長官稱為院使,其下轄御醫、吏目、醫士等數十人,分為大方脈、小方脈、傷寒、婦人、針灸、口齒等科,主要為宮廷服務,並需分班處理緊急醫痛,是為宮直,清代又於其中設教習廳,以培養宮廷醫務人員;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該機構廢除。
另外,我覺得您說的宮中部門應該也算進了太監的部門:
十三衙門,由清朝宦官吳良輔建議設立的機構,於清順治十一年(1654年)設立。
十三衙門乃仿明朝體例內官廿四衙門而設。其下即:司禮監、御用監、御馬監、內官監(宣徽院)、尚衣監、尚膳監、尚寶監(尚寶司)、司設監、尚方監(尚方院)、惜薪司、鍾鼓司(禮儀監、禮儀院)、兵杖局、織染局(經局)。
這些太監的部門不就不一一介紹了,因為從名字就能知道他們的職司了
Ⅷ 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國子監、欽天監、翰林院他們都是干什麼的啊
清朝沿襲明朝傳統,設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各部長官(管部的大學士及尚書、侍郎等)稱堂官,部下屬各司的郎中、員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稱為司官。在六部之外和六部並立的中央行政機構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國子監、欽天監、翰林院、太醫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內務府。
1、太常寺----「常」,本作「嘗」,取以食物供奉祖先,讓其時時嘗新之意,故太常寺管皇帝理祭祀之事;
2、光祿寺----其來源為漢代光祿勛,「勛」通「閽」,是皇家的門口,故光祿寺掌管宮門警衛;
3、衛尉寺----漢本是皇家衛隊,至唐變為僅管皇帝依仗帳幕等;
4、宗正寺----掌管皇帝的宗族之事;
5、太僕寺----仆,是趕車人的意思,故太僕寺掌管皇帝的輿馬;
6、大理寺----源於漢代廷尉,為中央審判機關;
7、鴻臚寺----臚,是傳呼之義,源於漢代之大鴻臚,掌管皇帝的待人接物,等於皇帝私人的外交部;
8、司農寺----源於漢代大司農,管政府經濟的機構,天下田賦收入名義上均歸司農寺管理,而入國庫;
9、少府寺----也是管經濟的機構,但是是管山澤鹽礦等稅的,這部分收入納入皇帝私人錢庫中去。
Ⅸ 九卿都是哪些,具體職責是什麼
秦漢時掌管政務、魏晉以後逐漸不具實權的朝廷諸官。
各代「九卿」不一。西漢時九卿是列卿或眾卿之意。先秦文獻中有三公九卿之說,但秦並沒有這種制度,西漢初也不見九卿名稱。僅武帝以後由於儒家復古思想的影響,人們就以秩為中二千石一類的高官附會成古代九卿。宣帝、元帝時,九卿稱謂出現於詔書中。但《漢書》中所見的卿,有太常、光祿勛、太僕、廷尉、大行、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衛尉、執金吾、右內史、左向史、主爵都尉、太子太傅等十幾種官。將九卿定為九種官職,則始於新,其制中以中二千石為卿。即以大司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羲和、作土、秩宗、典樂、共工、予虞為九卿,分屬於三公。
東漢和新一樣,中央政府中設有九卿的官職。《續漢書》將太常、光祿勛、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定為九卿。九卿固定為九官後,和九卿相近的其他重要官員被排斥在九卿之外。東漢末到三國,有人就試圖為這種不合理的現象辯護。劉熙《釋名》否認漢有九卿之說,認為所置是十二卿;韋昭《辯釋名》則認為九卿是指正卿,九卿之外尚有所謂外卿。
魏晉以後九卿多同東漢之制,僅廷尉有時改稱大理;北魏改少府為太府。故隋唐九卿為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己無行政之權。南宋、金、元,九卿多有省並。明、清遂改以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尚書,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司使為九卿,以前的九卿之官或有保留,但己成虛銜或加官、贈官。
秦朝的中央行政機關實行三公九卿制。皇帝之下設三公,三公為:
(1)丞相,承受皇帝之命,輔助皇帝掌管天下的行政的官;
(2)太尉,掌管軍事的最高官吏;
(3)御史大夫,主要管理記事,其地位相當於副丞相,主要職責是管理圖籍、奏章,監察文武百官。御史大夫下設御史中丞,掌管圖書秘籍,同時監察文武官吏;侍御史,掌管文書;監御史,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負責監督郡守的御史。
三公之下設九卿,作為中央行政機關分掌具體行政事務,如祭祀、禮儀、軍事、行政、司法、文化教育等。包括:
(1)奉常,掌管宗廟禮儀,地位很高,屬九卿之首;
(2)郎中令,掌管宮殿警衛;
(3)衛尉,掌管宮門警衛;
(4)太僕,掌管宮廷御馬和國家馬政;
(5)廷尉,掌管司法審判;
(6)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務;
(7)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務;
(8)治粟內史,掌管租稅錢谷和財政收支;
(9)少府,掌管專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澤之稅。
Ⅹ 明朝宮廷飲食的外廷和內廷,各自都是什麼職責
明朝的宮廷飲食文化主要分為外廷和內廷兩部分,它們的管理范圍和主要管理部門都各不相同。明朝宮廷飲食文化獨具特色,飲食系統也非常的完善和精細。每個機構都有明確的職責,同時又是一個統一的整體,分工明確和相互進行協作,非常的科學合理。外廷的主管部門主要是光祿寺,是一個朝廷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朝廷祭祀,宴會等飲食活動的食材采辦籌備,需要與六部協同合作。內廷則負責宮廷內部飲食活動,主管部門是宮廷內部機構,主要為司禮監、尚膳監、惜薪司和酒醋面局等。
明朝的飲食機構設置的非常的詳細與合理,各個部門都有明確的職責,科學有序地負責著明朝宮廷飲食系統的運轉。除了飲食機構的設置,明朝還有很多的宮廷飲食文化很有特色和風格,比如飲食上很注重保健,食材豐富多彩,食物來源很多元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