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堅守職責 » 任治安

任治安

發布時間: 2020-11-22 21:06:49

① 美國大法官的樹立權威的經典案例

最高法院至高無上的政治權力是最高法院大法官自己賦予自己的。1803年,最高法院大法官馬歇爾通過對馬伯里訴麥迪遜一案(Marburyv.Madison,1803年)的判決,正式確立了最高法院在美國政治生活中至高無上、一槌定音的權力和權威。 威廉馬伯里(WilliamMarbury)是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市喬治城鎮的一位家財萬貫的庄園主,詹姆斯麥迪遜(JamesMadison)是當時美國政府的國務卿。馬伯里為啥要起訴麥迪遜呢?這個案子要從當時美國政壇中的黨派斗爭從頭開侃。
美國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並無只言片語提及政黨和多黨派制度。其中的道理很簡單,美國的天下是靠槍桿子打出來的,跟黨的英明領導、黨的組織建設和多黨派合作沒啥關系。
大多數美國制憲先賢認為,政黨就是結黨營私、惡性競爭的代名詞。軍人出身的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在位期間,對內閣中以國務卿托馬斯·傑弗遜和財政部長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為首的兩派爭斗深惡痛絕。華盛頓總統在1796年的總統告別演說中,語重心長地警告後人,一定要防止黨派爭斗的弊端。
警告歸警告,現實歸現實。開國老總統一下台,說過話就被人當耳旁風了。德高望重的華盛頓回老家種地後,美國政壇的兩大政黨終於還是正式形成了。擁護漢米爾頓的一派正式組成了聯邦黨,擁護傑弗遜的一派自稱民主共和黨。聯邦黨人約翰·亞當斯在總統選舉中獲勝,當選為第二任總統。
誰知聯邦黨好運不長,在1800年的總統大選和國會選舉中都遭到慘敗,民主共和黨的傑弗遜當選為第三任總統。因行政權和立法權都已喪失,聯邦黨人在下一屆政府中唯一能保住的地盤,只剩下了不受選舉直接影響的司法權。因此,亞當斯總統在即將卸任時,任命自己內閣的國務卿、聯邦黨人約翰·馬歇爾(JohnMarshall)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代理國務卿職務。又利用聯邦黨人控制國會的最後機會,通過了《哥倫比亞特區組織法》 ,任命四十二位聯邦黨人出任治安法官。庄園主馬伯里和馬歇爾大法官的弟弟詹姆斯·馬歇爾都在任命名單之中。
參議院在亞當斯總統離職的當天深夜匆匆忙忙地批准了四十二位法官的任命,但所有的委任令必須要在午夜之前由總統簽署、國務院蓋印發出後才能生效。大法官、代理國務卿馬歇爾在權力交接之夜忙得團團轉,他在確認四十二份法官委任令已全部簽署、蓋印後,便將送出委任令的小事全權委託給弟弟詹姆斯·馬歇爾去處理。
俗話說,朝中無小事。誰都沒想到,詹姆斯·馬歇爾竟然把這件小事給辦砸了。他本人的那份委任令倒是及時無誤地送出去了,但因疏忽和忙亂,竟然還有十七份委任令在午夜之前沒能及時發送,而馬伯里先生恰好身列這十七個倒霉蛋之中。
新上任的傑弗遜總統早就對聯邦黨人在權力交接前夜以黨劃線、「突擊提干」的損招兒極為不滿,當他聽說滯留的十七份聯邦黨人法官委任令一事後,立刻命令新任國務卿麥迪遜扣押了這批委任令。
這樣,馬伯里不明不白地丟失了法官要職。此公覺得自己太冤,非要討個說法不可,遂聘請曾任亞當斯總統內閣司法部長的查爾斯·李(CharlesLee)為律師,一張狀紙把麥迪遜國務卿告到了最高法院。
麥迪遜一看對手來頭不小,立馬聘請傑弗遜總統內閣司法部長萊維林肯(LeviLincoln)出任辯護律師。這位萊維。林肯先生真不愧是現職司法部長,辦案派頭十足,接了案子以後竟然連法院都懶得去,只是寫了一份書面爭辯送交最高法院,聲稱馬伯里訴麥迪遜案是一個涉及黨派權力斗爭的政治問題,跟法律壓根兒就不沾邊,最高法院就是管天管地也管不著這種根本就扯不清的黨派斗爭破事。
馬歇爾大法官接到控方律師的起訴狀和辯方律師寄來的書面爭辯後,以最高法院的名義致函國務卿麥迪遜,要求他對扣押委任令的原因做出個合理的解釋。誰料想,麥迪遜對馬歇爾的信函根本就不予理睬。 麥迪遜國務卿這種無法無天的行為在當時是件稀鬆平常的事。當時的美國最高法院,是一個根本就沒啥權威的法院。美國的立憲先賢漢米爾頓曾評論說:「司法部門既無軍權,又無財權,不能支配社會力量與財富,不能採取任何主動行動」,是「分立的三權中最弱的一個」。
1789年的美國憲法雖然規定了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和制衡的格局,但這部憲法以及後來增添的憲法修正案,對於憲法最終解釋權的歸屬問題,從未作出任何明確的規定。憲法並未賦予最高法院向最高行政當局和立法機構指手畫腳、發號施令的特權,更別提強迫總統、國務卿和國會服從最高法院的判決了。
這樣一來,馬歇爾便處在一種極為尷尬的兩難困境,他當然可以正式簽發一項執行令,強令麥迪遜發出十七份委任令。但麥迪遜背後有總統兼美軍總司令撐腰,他很有可能對最高法院下達的命令置若罔聞。既無錢又無劍的馬歇爾大法官若向麥迪遜國務卿強行發號施令,只會讓人笑掉大牙。但是,如果馬歇爾拒絕馬伯里合理的訴訟要求,那麼最高法院和聯邦黨人則顏面掃地。
面臨這種無論是審理還是不審理此案都必輸無疑的兩難困境,馬歇爾苦思冥想了半個月,終於琢磨出了一個令人稱奇的絕妙高招,既表現出最高法院的權力高於行政當局和國會,又避免與行政當局和國會迎頭相撞、直接沖突。馬歇爾稱此判決為自己「法官生涯中最明智的判決」。
馬歇爾在判決書中判定,第一,參議院已批准了這些法官的任命,總統簽了字,國務院蓋了印,從法律角度上看,委任令是合法的任命公文,麥迪遜拒發公文顯然是違法的。因此,這是一個法律問題,不是黨派斗爭的政治問題。第二,既然扣押公文是違法的,那麼馬伯里當然有權請求法院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第三,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是一個法治政府的首要責任。因此,法院有責任幫助馬伯里獲得法官委任書。
那麼,按照這個路子推論下去,馬歇爾下一步理所當然地就該向麥迪遜發出強制令了。誰料想,馬歇爾筆鋒突然一轉,他引證美國憲法第三條第二款說,當一個案子涉及大使、其他使節和領事以及以州為訴訟當事人時,其初審權屬於最高法院。對於其它案件,最高法院只有上訴審理權。如果把馬歇爾這段咬文嚼字的引證換成一句通俗易懂、直截了當的大白話,那就是說,馬伯里一案的訴訟當事人既不是大使、領事,也不是州政府,最高法院對這種小民告官府的案子沒有初審權,馬伯里告狀告錯地兒了。他應當去下級法院控告麥迪遜,如果案子最後從下級法院一級一級地上訴到最高法院,那時最高法院才有權開庭審理。
可是,馬伯里高薪聘請的律師、前司法部長查爾斯。李並非不懂訴訟程序的法盲,他之所以一開始就把狀子直接遞到了最高法院,依據的是國會1789年通過的《司法法》第十三款。根據這款法律,最高法院對這類案子擁有初審權。
但馬歇爾斬釘截鐵地指出,《司法法》第十三款是與憲法相沖突的,它實際上是非法地擴大了最高法院的許可權。馬歇爾強調:「憲法構成國家的根本法和最高的法律」,「違反憲法的法律是無效的」。而「解釋法律顯然是司法部門的許可權范圍和責任」。據此,馬歇爾正式宣布,1789年《司法法》第十三款因違憲而被取消。這是最高法院歷史上第一次宣布聯邦法律違憲。
馬伯里一看當個法官竟然這么費勁,連總統簽了字、國務院蓋了戳兒的委任狀都成了白條,若要從基層法院一級一級地上訴到最高法院,還不知要上訴到哪個猴年馬月,他只好灰心喪氣地撤回了起訴。此公後來一直不安心務農,最終改行當了一家大銀行的總裁,比當法官實惠多了。
從表面上看,聯邦黨人馬伯里沒當成法官,麥迪遜也沒送出扣押的十七份法官委任令,馬歇爾似乎輸了這個官司。但實際上,馬歇爾是此案真正的大贏家。
首先,馬歇爾向政府的立法機構國會宣布,不僅憲法高於一切法律,而且判定法律本身是否合法這個至關重要的權力與立法部門無關。換句話說,立法機構不得隨意立法,只有最高法院才是一切與法律有關問題的最終仲裁者。
其次,馬歇爾通過此案向政府的行政部門宣布,憲法的最終解釋權屬於司法部門。因此,司法部門有權判定行政當局的行為和命令是否違反憲法,有權對行政當局的違憲行為和命令予以制裁。
這樣,雖然憲法規定任何法律都應由國會和總統決定和通過,但最高法院擁有解釋法律的最終權力,有權判定法律是否違憲。而最高法院的裁決一經做出,即成為憲法慣例,政府各部門和各州必須遵守。實際上,最高法院不僅擁有了司法審查權(JudicialReview),而且在某種意義上擁有了「最終立法權」。 馬歇爾的高明之處在於,他雖然公開宣布經國會通過、總統批準的《司法法》第十三款因違憲而被取消,但取消這款法律實際上是限制了最高法院自身的許可權,所以國會找不出什麼借口與最高法院對抗,也沒啥特別的理由彈劾最高法院大法官。另外,馬歇爾雖然宣布司法部門有權對行政當局的違法行為予以制裁,但他並沒有向麥迪遜國務卿發出強制令,只是建議馬伯里去下級法院控告麥迪遜。所以,行政當局同樣找不出任何借口與最高法院過不去,也根本無法挑戰馬歇爾大法官的裁決。
美國的法律體系是成文法與案例法的結合,既然國會和行政當局無法推翻最高法院對馬伯里訴麥迪遜案的判決,那麼此判決將作為憲法慣例被後人永遠引用。司法審查權和最高法院至高無上的權威地位就這樣歷史性地確立了。司法從此真正開始與立法和行政兩部門鼎足而立。可以說,這是美國政治制度史和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個里程碑。
1789年的美國憲法一直被認為是人類政治制度設計的偉大典範,其實這個評價有點過高了。原因在於,在權大還是法大這個關鍵性問題上,1789年美國憲法並無開創性的建樹。這部憲法並未明確規定最高法院擁有司法審查權,結果使司法在三權中處於最弱的一方。按照這種憲法設計,美國最高法院實際上可有可無。
由於馬歇爾大法官在司法實踐中超乎尋常的智慧和努力,加上英國普通法傳統對北美殖民地的深厚影響以及當時和後來的美國政治家們對法律和政治規則的尊重以及善於妥協讓步的特點,才使美國政治制度第一次真正具有了三權分立、相互制衡的特點,並且使司法審查權成為美國政治制度有別於英、法等西方民主國家政體的重大特點之一。
歷任大法官一覽 順序 姓名 任期 任命人 1 約翰·傑伊 1789年10月19日-1795年6月29日 喬治·華盛頓 2 約翰·拉特利奇 1795年8月12日-1795年12月15日 喬治·華盛頓 3 奧利弗·埃爾斯沃思 1796年3月8日-1800年12月15日 喬治·華盛頓 4 約翰·馬歇爾 1801年2月4日-1835年7月6日 約翰·亞當斯 5 羅傑·B·托尼 1836年3月28日-1864年10月12日 安德魯·傑克遜 6 薩蒙·P·蔡斯 1864年12月15日-1873年5月7日 亞伯拉罕·林肯 7 莫里森·韋特 1874年3月4日-1888年3月23日 尤利塞斯·S·格蘭特 8 梅爾維爾·富勒 1888年10月8日-1910年7月4日 格羅弗·克利夫蘭 9 愛德華·道格拉斯·懷特 1910年12月19日-1921年5月19日 威廉·霍華德·塔夫脫 10 威廉·霍華德·塔夫脫 1921年7月11日-1930年2月3日 沃倫·G·哈定 11 查爾斯·埃文斯·休斯 1930年2月24日-1941年6月30日 赫伯特·胡佛 12 哈倫·菲斯克·斯通 1941年7月3日-1946年4月22日 富蘭克林·D·羅斯福 13 弗雷德·M·文森 1946年6月24日-1953年9月8日 哈利·S·杜魯門 14 厄爾·沃倫 1953年10月5日-1969年6月23日 德懷特·D·艾森豪威爾 15 沃倫·E·伯格 1969年6月23日-1986年9月26日 理查德·尼克松 16 威廉·倫奎斯特 1986年9月26日-2005年9月3日 羅納德·里根 17 約翰·羅伯茨 2005年9月29日至今 喬治·W·布希

② 西安雅緻包裝科技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西安雅緻包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04月17日,主要經營范圍為一般經營項目:紙製品、印刷材料、包裝材料的加工、銷售(加工僅限分支機構經營)等。
法定代表人:任治安
成立時間:2014-04-17
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61011310003297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西安市南二環100號金葉家園1幢40504室

③ 一個警察的工作日常是怎樣的

社區民警應緊緊圍繞「抓基礎、抓防範、抓管理、抓服務」開展工作~切實履行收集掌握情報信息、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範和服務群眾的職責~努力實現「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的工作目標。

④ 歷史上的酷吏都是怎麼死的,有詳細的資料嗎

酷吏是君主專制政治的產物,也是其犧牲品,皇帝用酷吏,是為了維護專制政治之威;殺酷吏,也是為了維護專制政治。 西漢末年,曾任江夏太守、執金吾等高官要職的酷吏尹賞病重將死。彌留之際,他回顧一生為官的經驗,語重心長地告誡他的幾個兒子說: 丈夫為吏,正坐殘賊免,追思其功效,則復進用矣。一坐軟弱不勝任免,終身廢棄無有赦時,其羞辱甚於貪污坐贓。慎毋然! 這是他一生官場經驗的總結,也為我們認識酷吏現象的一般規律提供了寶貴的啟示。 尹賞認為,做官如不能真正做到「不偏不倚」或「中庸」那就寧可犯「殘賊」之罪,以慘苛的方式去為政,用嚴刑峻法督治百姓(「殘賊」即對百姓過於殘酷而賊害之)。這樣做,即使一朝坐罪免官,過不了多久皇上就會追思你強化治安的政績或功效,重新起用你。反之,如果是因為軟弱不勝任而免官,則等於終身廢錮,永無重新起用之日,這比犯貪污坐贓之罪更可恥,更可怕。 這位老酷吏的確點破了君主專制下的官吏任用規律。朝廷表面上重用儒臣、鼓勵教化,骨子裡則更喜歡酷吏、重用酷吏。酷吏們常受命於危難之際,出任治安敗壞之地方長吏,負有抑豪強、肅匪盜、強化治安、恢復秩序的特殊使命。 就說這位尹賞吧!他起初任粟邑、頻陽縣令,犯「殘賊」罪免官。旋即重新起用為鄭縣令。後來因首都長安治安惡化,尹賞被任命為長安縣令,皇帝賦予其「得一切便宜從事」的全權。他一到任,「修治長安獄,穿地方深各數丈,致令辟為郭,以大石覆其口,名為『虎穴』」。 這個巨大的地牢修成後,尹賞召集長安縣所有官吏,分乘數百輛車,某日清晨傾巢出動,把可疑之人盡行搜捕,投入「虎穴」。幾天以後,數百人悶死地牢中。 尹賞到任數月,長安盜賊斂跡,夜不閉戶。不久,尹賞以此功升為江夏太守,因為誅殺盜賊及吏民太多,又坐「殘賊」之罪免官。後又因為「南山群盜起」,尹賞又被重新起用,任右輔(即右扶風郡)都尉(軍區司令),不久升為執金吾(首都警備司令)。 尹賞的官運與他兇狠殘酷程度似成正比:越苛暴「殘賊」,越要陞官。這種情形在漢代似乎是一般現象,其他酷吏官運多也如此。如漢景帝時酷吏郅都,因「敢面折大臣於朝」而從郎升為中郎將,進而出任濟南太守。因採用嚴刑峻法,使郡中路不拾遺,升為中尉(京師衛戍司令)。在中尉任上,郅都行法嚴酷,不避親貴;列侯宗室見之側目而視,號曰「蒼鷹」,恨之入骨。後因審理宗室臨江王劉榮(景帝子)一案過於殘酷,致使臨江王自殺,免官歸家。不久又復出任北方邊郡雁門太守,景帝欲借其慘苛之名威懾匈奴,果使匈奴人不敢犯邊。 再如武帝時酷吏義縱,其人少年時為盜賊,攻剽劫殺聞名鄉里。後因其姊為太後御醫的關系,補郎官,後出任縣令,「治敢往,少溫籍」,即敢行暴虐之政。皇帝認為其能幹,擢為河內郡都尉,一到任即族滅豪強穰氏,殺人甚多,使郡中道不拾遺。旋遷為南陽太守,在南陽誅滅前中尉、酷吏寧成族人,使寧成入獄,一郡皆恐。又轉任定襄太守,一到任,一日殺定襄獄中重罪囚徒及入監探視的子弟賓客四百餘人,「郡中不寒而慄」。義縱竟以此「功」遷為右內史。 最著名的酷史張湯(漢武帝時人),他的為官生涯也是如此。湯以「劾鼠掠治」(刑訊老鼠)的少年殘酷之名補長安吏,後升茂陵尉,再升為御史。在審訊陳皇後巫蠱案時,窮追同黨,廣加株連,武帝以為其有能,擢升太中大夫。後因參與制定慘苛之法律,升為廷尉,居九卿要職。後再因審理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等三大諸侯王謀反案時,「皆窮根本」,羅織株連慘苛,更受武帝信任,升為御史大夫,位居三公,僅次於丞相。 東漢光武帝時,酷吏李章為平陽令,殺豪猾大姓趙綱及其族人,一縣安寧,升為千乘郡太守。不久「坐株斬盜賊過濫」(亦即「殘賊」)免官下獄,不數月又出任侍御史,轉琅琊太守。 酷吏陽球先為高唐令,以「嚴苛過理」免官下獄。不久出為九江太守,「收郡中奸吏盡殺之」,「凶賊殄破」,遷平原國相。後坐「苛酷」、「嚴苦」免官,旋復出為議郎,升將作大匠,拜尚書令,轉司隸校尉。以磔前中常侍王甫屍及族滅其家,而使天下震慄。 唐武後時的酷吏來俊臣,少時為奸盜下獄,在獄中上書武後告劾大臣,深得武後歡喜,擢為侍御史。審理詔獄,屢合武後旨意,武後「陰縱其慘,脅制群臣,前後夷千餘族」。升任御史中丞,作《羅織經》,又作「大枷」十等,號曰:定百脈、喘不得、突地吼、失魂膽、死豬愁、求即死、求破家等,殘酷至極。後因坐貪贓為人告劾,下獄當死,武後嘉其忠,免死,復授殿中丞。 另一酷吏侯思止,少游惰無業,為奴,「詭狠無良」,因誣告他人謀反,授為游擊將軍,後因兇狠遷為侍御史。 酷吏的官運都比較好,常越級升遷,輒為新權貴,深得皇帝喜愛。以上所講的僅是漢唐兩代的例子,其他各朝各代的例子不勝枚舉,姑且不提。從上面講到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酷吏之所以能以違反儒教的慘苛兇狠「政績」陞官晉爵或屢廢屢起、明降暗升,關鍵在於他們的行為、角色暗合君主專制政治的兩大本質要求,使得他們成為專制時代不可或缺的角色。 第一,專制政治要求嚴制百姓,使其恭順守法,成為僅知納賦稅服徭役的良民。要管好這千千萬萬羊群,必須有兇狠的牧羊犬輔助牧羊人,即便牧羊犬兇狠如狼也無大害。 漢代酷吏寧成免官家居時,武帝欲任命其為其郡守,御史大夫公孫弘阻止說:「其治(民)如狼牧羊,(寧)成不可令治民。」武帝不聽,仍任命其為關都尉,繼而為太守。寧成治民,百姓編歌謠罵曰:「寧見乳虎,無直寧成之怒。」怕他比怕正在喂哺幼虎的母老虎還怕得厲害。這樣的虎狼官吏,正為專制政治所需。 皇帝們知道,酷吏們治羊群使羊群馴服的功效,遠大於他們殘賊羊群之害。當他們「殘賊」羊群太甚時,或收入籠中關起來(下獄免官之類),過一段時間哪兒的羊群不聽話,又把他們放出去。當他們實在太兇狠,危害牧羊人與羊群的總體權益時,就把這些狼或狗抓起來殺掉。司馬遷說酷吏是「以鷹擊毛摯為治」,這個比喻極為形象:酷吏這些帝王鷹犬,的確是用老鷹猛捉小雞的恐怖方式對付百姓。 第二,君主專制政治要求君主一人獨尊,不允許任何人危及或可能危及君主的絕對權威。於是,「敢面折大臣」,以告劾大臣或以誅殺大臣為能,以此迎合皇帝旨意的酷吏群體應運而生。如漢景帝時的「蒼鷹」郅都,武帝時的張湯、趙禹,都以審訊宗室藩王大臣案件慘苛無情而深得皇帝寵信。 唐代酷吏索元禮,見武後召見大臣時「常切齒」,揣武後有「欲因大獄去異己」之意,乃上密狀,誣告大臣,得召見授官。其時索元禮、來俊臣、周興之徒,「揣後密旨,紛紛並興,澤吻(舔唇)磨牙,若狗豚然」。專索大臣陰事,羅織罪名,武後則「陰縱其慘,脅制群臣」。 所以就帝王駕馴大臣的需要而言,那些得皇上寵信的齜牙咧嘴的惡狗是不可少的。有這些惡狗在大臣們腳邊聞聞嗅嗅,大臣們就會老實多了。若大臣們居功或恃賢恃能輕視皇帝的絕對權威,「國本」或「國體」就要動搖。所以皇帝要用這些出身卑微、文化程度低、道德卑下,通常也是為出身文學、戰功、賢良的大臣們瞧不起的小人去牽制大臣,以維獨尊專制之體。 不過,這些酷吏的官運雖然一般較好,晉升迅速,屢廢屢起,但最終命運大多是很悲慘的。 他們的官運和最終命運的巨大反差,從漢、唐兩代酷吏的結局可見大概。漢代酷吏張湯被人告劾下獄,湯自認無罪,不服。帝派酷吏趙禹斥責張湯,曰:「君何不知分也。君所治夷滅者幾何人矣!今人言君皆有狀,天子重致君獄,欲令君自為計(自殺謝罪),何以多對簿為?」張湯成了武帝殺之以平群臣之憤的替罪羔羊。張湯自殺,也為武帝洗清了誅殺大臣過濫的責任。 酷吏義縱,最後的官職是右內史,武帝行宮甘泉宮在其轄區內。武帝幸甘泉宮,見道路多未修整,怒曰:「(義)縱以為我不復行此道乎?」(意即「這小子看我老了,快要死了,就不修整道路來迎接我」。)這種「人未走茶就涼」之傷感,促使武帝不久即借「莫須有」的罪名殺了義縱。 酷吏郅都,以治臨江王之獄慘苛而陞官,景帝寵之,卻得罪了竇太後(景帝和臨江王的母親)。後被誣告,景帝以其為忠臣應赦,太後不允,郅都終被腰斬。東漢酷吏陽球因得罪當權宦官張讓、曹節,被誣下獄,誅死,妻子徙邊。酷吏王吉,為官五年,凡殺萬餘人,最終死於另一酷吏陽球之手。 唐代酷吏來俊臣雖深得武後寵幸,但因得意忘形,竟羅織武後弟侄、太平公主、張昌宗(武後寵臣)等罪名,終為武後所惡,詔斬於西市。索元禮因苛猛太甚,武後「為厭眾望」(為平民憤),乃令逮捕下獄,瘐死獄中。周興被人以牙還牙,告以謀反,來俊臣審訊之,「請君入瓮」,差點死於自己發明的大火瓮中。後被流放,被仇家所殺,死於嶺南。 總結他們的最後命運,我們發現,酷吏絕大多數死於罪誅,極少能壽終正寢。漢代酷吏僅見趙禹、楊仆等兩三人為病卒;唐代酷吏僅見姚紹之、毛若虛等幾人為病卒,其餘均不免斬誅族滅之命運。究其被誅殺的真正原因,並不是謀反、貪污等罪,

⑤ 湖北省公安廳上任治安隊長

從湖北省公安廳資料來看,湖北省公安廳沒有治安處。 有治安總隊。 湖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總隊長唐國清 這是政府機關資料, 不違法,不違規

⑥ 國際刑事警察組織的歷史

第一次世界大戰
1914年4月,在摩納哥的王子普林茨·阿貝爾特一世的倡議下,14個國家的法學家和警察機關首腦在地中海沿岸的摩納哥公國開會,討論了以下四個問題:(1)制定快速而簡化的緝捕罪犯的措施;(2)改進個人人身識別方法;(3)設立國際檔案中心;(4)統一引渡方法。這次會議的決議提出:「如果與會國政府同意,可以創立一個共同的組織機構:以搜集情報和進行咨詢為目的,服務於各國的警察機構」,第一次表達了不同國家的警察部門想要協同起來共同對付國際犯罪的願望。因而,人們把這次會議稱作是「第一次國際刑事警察會議」,並且認為這次會議是國際刑警組織創立的最初嘗試。
但是,第一次國際刑警會議之後兩個月,第一次世界大戰就爆發了,致使會議制定的具體計劃未能付諸實施。戰爭結束後,原來的奧匈帝國分裂為幾個國家。這幾個國家的警察機關不時地到設在維也納的原奧匈帝國犯罪檔案中心去查找資料。這種情況啟發了維也納警察局長約翰·內斯·朔貝爾博士,於是他倡議召開了「第二次國際刑事警察會議」。
1923年9月3--7日,第二次國際刑事警察會議在維也納召開。這次會議的重要任務是建立一個警察合作的常設機構--國際刑警委員會,並通過了委員會的章程共10條。這個章程的基本精神是:在本國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盡最大可能並協助官方努力,促進各國刑警當局之間的相互援助和發展;建立和發展各種有助於有效地同一般性犯罪作斗爭的組織。這次會議是「摩納哥會議」的繼續,是國際刑警組織發展史上的一個里程碑。一般認為,國際刑警組織從1923年起正式成立。
20年代和30年代初,開始形成了國際刑警組織的雛型:將原來國際刑警委員會的行政委員會改組成為國際刑事警察局,作為一種經常性的工作機構;在成員國內部,設立了經常與國際刑警局保持聯系的國際刑警站。隨後,國際刑警局開始對國際犯罪和罪犯進行登記,發布國際通緝令,並且根據其所掌握的罪犯卡片協助識別罪犯。這一期間,國際刑警委員會把自己的工作重點放在同偽造貨幣犯罪的斗爭上,搜集了一整套完整的檔案。到30年代中期,國際刑警局共掌握有包括詐騙罪、搶劫罪、殺人罪等方面共3500多名罪犯的檔案材料,另外還有2000多名偽幣犯的檔案。這是當時有關國際犯罪分子的最完備的檔案。
第二次世界大戰
1938年以前,設在維也納的國際刑警委員會的工作一直正常進行,成員國達34個。但是,1938年3月,希特勒法西斯德國並吞了奧地利,臭名昭著的德國保安警察局長海德里希自薦為國際刑警委員會主席。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全面爆發,檔案被運往德國。國際刑警委員會名存實亡,處於癱瘓狀態。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不久,國際刑警委員會活動即開始恢復。1946年6月,歐美兩大洲各國的警察官員聚集在布魯塞爾,討論有關「各國刑事警察局在同國際犯罪分子作斗爭中的協調與合作」問題。會議決定成立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其總部設在巴黎。新的「委員會」設立總秘書處,而在各成員另則設立國家中心局。會議通過了一個臨時規則以取代戰前的組織章程。這個臨時規則一直沿用到1956年。會議選出了由5人組成、任期5年的執行委員會。該委員會主席比利時警察總監洛瓦格在發言中說:「過去需要建立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的全部理由,今天又重新提到了我們面前,要求我們重建這一機構。我們決不能讓這股火焰熄滅」。1946年7月22日,新總部在巴黎郵政總局注冊,郵政代碼為「Interpor」,從此,它成了國際刑警組織的代號。
1956年6月7--13日,在維也納又舉行了一次會議。這是國際刑警組織發展史上的又一個里程碑。這次會議制定了新的章程共50條。為了適應全世界更大范圍的合作,決定將「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更名為「國際刑事警察組織」,簡稱ICPO。
中國加入
1984年9月5日,在盧森堡舉行的第53屆國際刑事警察組織年會上,中華人民共和國被正式接納為該組織的成員國。同年11月,「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在北京成立,擔負著對外聯絡和打擊走私、販毒、偽造國家貨幣、國際恐怖活動和國際詐騙等國際性犯罪的任務。1986年和1995年又分別在廣州和上海設立了聯絡處。
1984年國際刑警組織正式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成為其成員國。中國並於同年組建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開始了與該組織成員國協查案件和交換犯罪情報的正常業務。
加入國際刑警組織是歷史發展的需要
1978年,中國改革開放之初,隨著國際關系的變化和國家間的頻繁往來,跨國性犯罪開始向國內滲透,對我國社會治安產生了很大的沖擊。加入國際刑警組織、與外國同行攜手打擊各類國際刑事犯罪活動的問題,擺在了我國政府及公安機關的面前。
有著50多年刑警經歷、曾任公安部刑偵局局長、如今已76歲的劉文對加入國際刑警組織的過程回憶說:「1979年、1980年,中國分別接到了肯亞、菲律賓外交部的照會,邀請中國參加國際刑警組織大會。可那個時候,我們並不了解這個有著60多年歷史的組織情況,以為只是個一般性的會議。」
1979年,新華社記者采訪了國際刑警組織在肯亞召開的會議。令新華社記者極其憤怒的是,台灣當局竟然以「中華民國」的名義派出了「中國代表團」參加了此次會議,會議中心還掛有「中華民國」的「國旗」。後來,經我國駐肯亞使館嚴正交涉,會議組織方撤掉了「中華民國」國旗。
正是由於新華社記者的采訪,中國才初步了解了國際刑警組織的情況。該組織當時擁有成員國127個,總部設在巴黎,有現代化的情報網,與60多個成員國中心局有電訊聯系,每年召開一次大會,主要職能是為偵破國際犯罪提供情報合作。
劉文說:「那些年,在公安部與各國警察機構互訪的過程中,對方都在問,中國為什麼不參加這個組織?1980年,和我國有著友好關系的南斯拉夫來信,建議我國與國際刑警組織代表接觸。」不久,時任公安部治安行政局副局長的余海宇借在國外開會的機會,與國際刑警組織代表布魯格見了面。這也是我國與國際刑警組織代表的首次接觸。
在前期周密調查的基礎上,1982年,公安部治安行政局以公安部名義起草了給黨中央、國務院的專題報告,並抄送外交部國際司徵求意見。國際司非常贊同我國加入這個組織。經批准,同年秋天,時任治安行政局副局長的高旭專程赴國際刑警組織總部與秘書長博薩會晤。加入國際刑警組織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事實上,當年促使我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的還有一個重大事件:1983年卓長仁一夥劫持客機逃往南朝鮮。在卓長仁等劫持中國民航296號班機飛往南朝鮮後,台灣當局緊接著做工作要這些人。南朝鮮當局以我國未與其建交為由,將卓長仁等移交到了台灣。」劉文記憶猶新。
解決會籍
「當時的問題是,我國申請加入該組織必須先有解決台灣會籍的方案。」劉文說。我們參加該組織的原則就是堅持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惟一合法政府。台灣如果願意以「中國台灣地區警察組織」的名義可以留在該組織內,但不能派團長,無表決權,且會議中均不得出現「中華民國」的旗幟和國號標志,只能使用「中國台灣」。
台灣當局不同意。他們要求仍以「中華民國」的形式留在組織內,還提出了兩個德國同在聯合國的事例,並且採取各種措施阻撓中國的加入。那時,台灣加入該組織已有20多年,在專門架設專用通訊台與組織總部和一些成員國頻繁聯系的同時,大搞「金元政策」,讓各成員國馬上與台灣斷絕關系有一定困難。而且,美國偏向台灣這一點更是毋庸置疑的了。
劉文說:「此時,博薩有些為難。博薩對我們很友好。他是一個非常公正、講法的人。我們能夠成功加入這個組織,得益於博薩在裡面的斡旋。」博薩提出,雖然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是因為該組織章程並無開除成員的規定,要解決台灣問題需要一定的時間。他希望中國政府通過外交途徑向各有關國家進行必要的外交交涉,以便這些國家政府做出符合同中國已建交必須支持中國的決定。
博薩
為了爭取更多成員國的支持,我國緊鑼密鼓地做工作。通過刑事犯罪國際研究中心副主席、比利時內政部秘書長楊森斯和義大利法學教授巴雷塔去疏通歐洲、非洲各國警察機構的關系,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這些國家都表示支持中國。1983年,博薩提出了三個方案,其中第二個方案是中國設兩個中央局,北京和台灣各設一個,各派各的代表。與博薩會晤的時任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劉文當場否定:「這是兩個中國,不行。」次年初春,博薩應邀訪華。公安部部長劉復之、副部長李廣祥再次闡明了我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的原則立場———台灣只能以「中國台灣地區警察機構」的名義留在組織內。同時,劉文受劉復之的委託正式遞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申請加入該組織的申請書。作為國際性的公文,申請書必須用法語書寫,而且要求很嚴。當時,只有國際政治學院外語系的講師雷良錦參與了翻譯工作。細心的博薩指出了這份申請書中存在的詞語和語法上的錯誤,他主動帶著工作人員和雷良錦一字一句地重新翻譯,最終正式成文。
1984年9月,第53屆國際刑警組織年會即將在盧森堡召開。8月,公安部派出了精兵強將奔赴國際刑警組織做工作。博薩也說,美國和台灣當局強烈反對大會討論中國加入該組織的申請。台灣要求保留其在組織內的全部權利,而部分執行委員對解決台灣會籍問題感到為難。博薩希望中國加強工作力度。時間緊迫。大家回國後,有關部門馬不停蹄地向我駐102個國際刑警組織的成員國的使館發電,讓使館做所在國家的工作,最後,有91個國家明確表示支持。對此,公安部決定,派代表團參加國際刑警組織第53屆全體大會。
1984年9月初,代表團到達巴黎後,再次強調中國的原則立場,並表示在中國被正式接納為成員國之前,將不出席會議。復雜的國際斗爭硝煙彌漫。美國提出,國際刑警組織應該尋求辦法讓台灣留在該組織內。代表團成員、國際政治學院外語系講師(現為教授)雷良錦回憶說:「原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非常友好。當時多虧了南斯拉夫,幫助我們打聽各國代表團的駐地。那個時候我國剛改革開放,很窮。我們只是從國內帶了些民族特色的小禮品送人。沒錢請客,就一個一個旅館地去拜會各執委會成員國和其他友好國的代表團,希望得到他們的支持。國內帶來的禮品不夠,劉文副團長就帶著我們到跳蚤市場去買便宜的禮品。」
申請
1984年9月,盧森堡。
「我國代表團希望和台灣代表團見見面,可他們只要一看見中國代表團就遠遠地避開了,從不打照面。」雷良錦說,「不過我們知道他們一直在背後做動作,希望成員國不要投我們的票。」
1984年9月4日下午,國際刑警組織大會討論我國入會申請。由於沒有參加會議,代表團一行焦灼地在大使館里等消息。
消息來了———沒被接納。大夥傻眼了。
劉文馬上請南斯拉夫代表團來使館了解情況並磋商對策,一直談到深夜。為了表示感謝,劉文就請他們到當地最好的一家中餐館吃飯。沒想到剛到那裡,大家遠遠看見台灣代表團一群人出來。聽飯店的老闆說,台灣代表團在這里慶祝中國沒有被接納入會。面對著豐盛的飯菜,劉文難以下咽。回來後,中南兩方就接著起草向大會的聲明稿,然後再譯成法文、英文。一直到凌晨,大家才休息。
第二天清晨,代表團請使館同志找來當天盧森堡的報紙,出乎意料的是,發現報紙上並沒說大會討論表決中國申請入會的事,只是發了個「中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問題十分棘手」的消息。事情似乎有了轉機。
正當大家在房間里議論的時候,9時30分,電話響了———是斯里蘭卡刑偵局長跑到會場樓道里打來的電話,說中國入會申請剛剛通過。怎麼會突然有了這么大的轉機呢?劉文和大家心裡都有疑問。直到10年之後,中國才得知,是計票出了錯,第二天重新投票。
接到這個電話不到10分鍾,歡欣鼓舞的中國代表團全體成員西裝革履地出發了。到了會場,台灣代表團在發表了「抗議」聲明後全體退出會場,原「中華民國」的牌子被換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一片掌聲之中,中國代表團在原副秘書長肯德爾的引領下進入大會會場。

⑦ 夏侯思聰的個人簡介

夏侯思聰又名夏侯聰,男,1972年11月15日出生,天門人,1987年入伍,1990年退役後在天門市公安局竟陵派出所任治安隊員,曾任天門市地稅局岳口分局局長。黃鴻雁被抓前還兼任天門經濟開發區工委書記,以前曾任九真鎮黨委書記。因為黃石市人大代表,拘捕前市人大常委會專門開會罷免了其資格。
黃鴻雁行事干練,2007年任市長助理後主要抓城市改造與拆遷工作。天門城市改造於去年8月啟動,總面積3.39平方公里,拆遷范圍和資金投入創該市歷史之最。黃鴻雁任改造指揮部第三分部指揮長。
夏侯思聰涉黑犯罪團伙骨幹企業友福公司主要涉足建設拆遷行業,黃鴻雁涉案多深目前尚無確切信息。

⑧ 夏侯思聰的介紹

  • 常識類:

  • 夏侯思聰簡介:

    夏侯思聰又名夏侯聰,男,1972年11月15日出生,天門人,1987年入伍,1990年退役後在天門市公安局竟陵派出所任治安隊員,曾任天門市地稅局岳口分局局長。黃鴻雁被抓前還兼任天門經濟開發區工委書記,以前曾任九真鎮黨委書記。因為黃石市人大代表,拘捕前市人大常委會專門開會罷免了其資格。黃鴻雁行事干練,2007年任市長助理後主要抓城市改造與拆遷工作。天門城市改造於去年8月啟動,總面積3.39平方公里,拆遷范圍和資金投入創該市歷史之最。黃鴻雁任改造指揮部第三分部指揮長。夏侯思聰涉黑犯罪團伙骨幹企業友福公司主要涉足建設拆遷行業,黃鴻雁涉案多深目前尚無確切信息。

  • 人物經歷

    以夏侯思聰為首的天門涉黑團伙,2001年元月至2008年11月,以其經營的「湖北省天門市友福物貿有限公司」、「遠鴻運輸有限公司」、「999熱舞吧」等場所為據點,採取尋釁滋事、暴力恐嚇、故意傷害等非法手段壟斷天門建材市場、娛樂市場、啤酒市場、骨灰盒市場、土地拍賣市場,霸佔天仙一級公路、隨岳高速公路石料供應市場,非法聚斂巨額錢財並致多人受傷。

    夏侯思聰涉黑犯罪團伙案據稱是天門有史以來最大的涉黑案件。天門市群眾向公安部和湖北省公安廳舉報後,湖北省公安廳成立專案組偵辦此案,案件由監利縣公安局管轄。去年12月,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尚武親自指揮,異地調警60餘人將該團伙一網打盡。

    監利縣檢察院已對夏侯思聰等2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作出了批捕決定。

  • 「黑老大」靠開賭場等起家

    據知情人介紹,夏侯思聰從小在市公安局院內長大,父親曾在公安局任科長,夏侯思聰在家裡弟兄三人中排行老二,妻子是市工商銀行職工。夏侯思聰1990年代中期下海經商,據知情人透露,他先靠開賭場、放高利貸賺錢,再開了新999娛樂會所,後來慢慢形成氣候,逐漸控制天門房地產工程等行業,強攬工程,為非作歹,稱霸一方。

  • 「黑老大」公司人去樓空

    夏侯思聰的骨幹企業友福物貿公司、遠鴻運輸公司均位於天門市西寺路。

    當地一位老闆說:「他(夏侯思聰)太囂張了,在天門想打誰就打誰,想殺誰就殺誰,天門市各行各業他都要管,幸虧是武漢來的人抓了他,天門的人根本就抓不了他!」

⑨ 齊燮元有哪些事跡

齊燮元是江蘇督軍,在齊盧戰爭中大獲全勝,這場戰爭經歷了40多天的時間,雖然勝利了,但是給當地的居民帶來了不小的重創。

⑩ 張海鵬的人物生平

甲午戰爭前後,他在大胡匪頭子馮德麟手下,縱橫遼西,搶劫商旅。日俄戰爭後,馮德麟歸順清朝,張海鵬任巡防隊管帶。此後在奉天講武堂學習。1910年,和張作霖相識,結為「金蘭盟友」。
民國元年(1912年)12月,張海鵬在馮德麟手下任第28師第55旅旅長(第28師師長馮德麟,56旅旅長汲金純)。民國六年(1917年),馮德麟呼應張勛復辟舉兵,被段祺瑞逮捕而失勢。此後,張海鵬投靠張作霖。
民國十年(1921年),張海鵬任中東鐵路護路軍哈滿副司令,民國十二年(1923年),任該軍總司令。翌年第二次直奉戰爭後,任奉天騎兵第1游擊隊統領。民國十六年(1927年),任遼寧洮遼鎮守使兼東北騎兵第32師師長。民國二十年(1931年),他率所部奉張學良之命參與鎮壓嘎達梅林起義。
同年,九一八事變爆發,張海鵬在洮南投降日本關東軍, 發表「獨立宣言」,並自稱「洮索邊境保安司令」,呼應關東軍。 翌年3月,偽滿洲國正式成立,張海鵬任參議府參議。同年11月,任執政府侍從武官處武官長,獲授陸軍上將。大同二年(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5月,任熱河省警備司令官兼熱河省省長。翌年11月,被免於熱河省警備司令官兼省長,再任治安部侍從武官處武官長。1939年1月,侍從武官長由治安部轄屬改為皇帝直轄,張海鵬留任該職。 1941年3月3日,他被免於武官長,吉興繼任該職。
満州國滅亡後,他隱居天津。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張海鵬被發現,不久被人民政府槍決。終年82歲。
註:
張海鵬生卒年月記載有差異。
據徐友春主編的《民國人物大辭典》(2007)第1836頁,稱張海鵬生於「1867年(同治6年),死於1949年」。王鴻賓等主編的《東北人物大辭典》(1996)第994頁,稱張海鵬生於「1875年」,「1945年日本投降後,隱匿於錦州筆架山寺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逃到北京。1951年以漢奸叛國罪被政府鎮壓」。如果據王等主編《東北人物大辭典》(1996)的記述,張海鵬的終年76歲。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