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董事職責
⑴ 關於董事總經理的崗位職責
董事長就是董事會頭
董事總經理既是董事又是總經理把握具體事務的,
常務總經理一般只是掛名的總經理,行使常務副總經理職權
1、董事長對董事會負責,決定和批准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借款等);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通過及修改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決定設立分支機構;討論決定合營公司停業、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並;決定聘用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負責合營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等。
2、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工作,直接向董事長負責; 貫徹總公司總體戰略,執行各項決定;制定公司發展戰略、年度計劃和目標;決定公司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決定員工聘用與辭退;決定員工工資待遇和獎金分配方案;推進公司文化建設;建立和完善基本管理制度;加強員工隊伍建設,維護員工合法權益;完成各項年度計劃和目標;確保公司資產保值增值;建立對外合作關系,創造和諧的內外環境;督促、指導、考評中層管理人員,保證各項工作有序開展等。
3、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做好具體分管工作(各單位分管事務不同),協助總經理處理公司內外事務,總經理出差期間代行總經理之職。
董事長崗位職責
崗位名稱:董事長
直接上級:董事會
下屬崗位:總經理
崗位性質: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和重大事項的主要決策人
管理許可權:在董事會閉會期間,對公司的重要業務活動有業務執行的處理權和董事會職代行權,並承擔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義務
管理責任:主持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
主要職責:
主持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議,並負責上述會議的貫徹落實;
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員會議,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經營方針、年度計劃及日常經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提名公司總經理和其他高層管理人員的聘用、決定報酬、待遇以及解聘,並報董事會批准和備案;
審查總經理提出的各項發展計劃及執行結果;
定期審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其他重要報表,全盤控制全公司系統的財務狀況;
簽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能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簽署對外重要經濟合同、上報印發的各種重要報表、文件、資料;
獨步一時其他由董事會授權的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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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董事會崗位職責
董事長是公司或集團的最高負責人,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統領董事會。它不屬於公司雇員的范疇,理論是指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 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范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
總經理的權力都來源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總經理等最高權力,但他從來不掌握行政權力。總經理擁有行政權力,主管公司的經營管理。
⑷ 公司董事長崗位職責
1、主持和召開股東大會,並負責會議決議的貫徹落實。
2、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經營方針和投資方案。
3、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年度經營目標和利潤指標。
4、組織討論和簽訂公司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與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5、組織討論和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6、組織討論和制定公司合並、分立、解散及清算工作的方案。
7、組織討論通過公司的章程的修改。
8、定期審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其它重要報表,全盤控制全公司系統的財務狀況。
9、提名公司總經理和其它高級管理人員的聘用和解職,報股東會批准和備案。
10、決定公司內高層管理人員的報酬、待遇和支付方式並報股東會備案。
11、簽署對外上報、印發的各種重要報表、文件、資料。
12、處理其他由股東會授權的重大事項。
⑸ 董事局的職責
因為董事們行使控制和管理公司的權力,但是公司(至少理論上)是為股東利益服務的,故法律明確定義的董事所能履行的職責。這些職責是信託責任,類似於法律賦予信託職位的職責:代理人和受託人。關於董事的職責,有2點需要指出:董事們的職責是各自分立的(相對應的是,董事們權力的行使,是整體的行為),並且這些職責是歸公司所有,而不是其他任何實體。[13]。這並不是說董事永遠不會和股東是一種被委託關系,他們在某些情況下確實就是這種關系。[14]董事局主席(董事長)職責:
(一)、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局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局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公司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有價證券;
(四)、簽署董事局重要文件和其他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六)、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置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局和股東大會報告;
(七)、董事局授予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