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調解不規范案例
『壹』 110出警處理過的治安調解案件,事後三天,其中一方提出不同意當時的調解結果,能得到警方的支持嗎
看情節是否清晰,如果情節清晰,一般不再重新調解,除非相方同意。如果單方不同意警方的調解,可以到當地綜治維穩中心進行調解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貳』 因為打架派出所給我們調解 對方找人了 調解的非常不合理 治安調解協議書上不簽字 之後該怎麼辦
你認為調解不合理,可以不簽字,也說明了這次調解不成功。如果認為派出所有偏幫對方的行為,你可以到公安局投訴,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的。
『叄』 治安調解協議書簽訂後對方不履行協議,該怎麼辦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履行調解協議。
當事人提出起訴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訴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
(二)委託起訴或者代為告訴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明、代為告訴人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
(三)具體明確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與他人相區別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等信息;
(四)起訴狀原本和與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當事人人數相符的副本;
(五)與訴請相關的證據或者證明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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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不履行人民調解協議依法判決繼續履行
人民調解委員會經調解所達成的調解協議,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調解協議所約定的義務時,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據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繼續履行。近日,臨澧法院判決了一起達成調解協議後所引發的訴訟。
2012年6月,原告周某之父周某某騎摩托車與被告伍某所騎摩托車相撞,造成周某某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後,在臨澧縣新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下,雙方就賠償達成協議,約定由被告伍某賠償周某某家屬7萬元,並於協議達成後當日支付4萬元,其餘3萬元於第二年年底給付。協議簽訂後被告伍某給付了4萬元,其餘3萬元一直未付。故原告周某訴至法院要求被告繼續履行。
臨澧縣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臨澧縣新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就本案所涉交通事故組織調解所達成的調解協議,系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按照協議約定履行。被告伍某在履行調解協議所確定的部分義務後拒不履行,應承擔繼續履行的法律責任,現原告周某請求被告伍某支付剩餘3萬元賠償款的訴訟請求依法應予以支持。
『肆』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適合調解的案件都有哪些呢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適合調解的案件前提條件是,引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原因必須是民間糾紛。民間糾紛,是指公民之間因家庭、鄰里、婚姻、繼承、扶養、禮儀、財產等民間關系引起的權益爭執。對於非因民間糾紛引起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不適用調解。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款作了明確規定: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等情節較輕的治安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一)親友、鄰里、同事、在校學生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引起的;
(二)行為人的侵害行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三)其他適用調解處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對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處理。
製造雜訊、發送信息、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動物恐嚇他人、侮辱、誹謗、誣告陷害、侵犯隱私、偷開機動車等治安案件也可以調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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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調解的治安案件必須屬於法定范圍。即屬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治安案件,公安機關對其他治安案件不得調解處理。
『伍』 治安調解不成怎麼辦
你好,我認為如果派出所調解不成,受害方強烈要求處理的話。派出所可版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權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的規定 。以故意毀壞公私財財物罪把你弟弟關十天以上,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這樣做以後你弟弟就會有案底的。
所以我認為最好調解。至於賠多少錢合適,我覺你應該找個懂車的熟人,問他把車修好成原狀要多少錢,該賠多少付給修車行就行了。至於受害方你就叫你弟弟低聲下氣的買點水果向她道歉,請求她原諒吧,砸車雖然不對,但畢竟是她罵人不對在先,沒必要這樣一直糾纏不清吧。
『陸』 治安調解不成功後進行治安處罰,受害人認為治安處罰過輕,逐上訴。現在該怎麼辦
如果受害人對公安機關做出的只對違法人員罰款500元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內起訴的對象應該容是公安機關,違法人是第三人。這樣的話,作為違法人員的代理人只要主張公安機關的處罰合法並無不當且一事不再罰即可。如果受害人是就民事賠償起訴到法院的話,作為違法人的代理人應該提供關於受害人自己有過錯的證據、對方治療不當或者用葯不當或者虛假成分等證據主張減輕違法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柒』 治安案件調解不成功的話怎麼辦警方會怎麼處理
調解以兩次為限;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調解不成的,及時對違反治安管理人裁決治安處罰;對損害賠償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案件處理
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機關和基層保衛組織依法對需要給予治安行政處罰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行為和不夠立為刑事案件的輕微違法犯罪行為,通過立案確認、進行查處的案件。
根據有關規定,社會上發生的治安案件一般由當地公安派出所負責查破;發生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的治安案件,由本單位保衛組織查破,沒有保衛組織的單位,由所在地公安機關負責查破。
另外,在農村沒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中需要給予警告、5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裁決。
1.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條例及釋義)
2.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不嚴格執法或者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依據職責及時處理。
3. 受害人有權知道處理結果。
(7)治安調解不規范案例擴展閱讀
(一)除具有下列情形的外,治安案件要公開處理:
1、涉及警務秘密的;
2、涉及個人隱私的;
3、當事人未滿18周歲的;
4、辦案單位認為不宜公開處理的其他情形。
(二)對報案、控告、舉報、群眾扭送或者投案以及其它行政主管機關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應當及時受理,進行登記,並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1、對屬於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事項,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2、對屬於其它公安機關單位管轄的,應當在受理後的二十四小時內移送,並告知當事人;
3、對不屬於公安機關職責范圍的事項,告知當事人向其它有關主管機關報案或者投案。
(三)情節比較簡單,事實清楚的案件7個工作日內辦結,案情比較復雜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上述所限不包括聽證,當事人傷情鑒定以及涉案物品估價時間;因特殊原因不能辦結的向當事人作出解釋。
(四)將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案件的查辦、復議、訴訟程序,以及裁決治安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告知當事人。
(五)設立案件查處結果公開專欄,每周將所辦治安案件的查處結果向社會公布。
(六)治安調解由辦案民警主持,召集雙方當事人參加,調解應製作調解筆錄和《治安調解書》;公開調解的案件,允許群眾旁聽。
1、適用治安調解的范圍
(1)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造成輕微傷害的;
(2)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故意損毀他人財物情節輕微的;
(3)其他民間糾紛引起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輕微的;
(4)違法行為造成傷害或損害,受害方要求賠償損失,負擔醫療費用的。
2、治安調解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進行,調解前必須先立案並查明案件基本事實,分清當事人責任。
3、調解以兩次為限;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調解不成的,及時對違反治安管理人裁決治安處罰;對損害賠償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賠償的損失費或者負擔的醫療費用是指由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造成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包括:因傷害造成誤工的工資和獎金、損失的物品、治傷的醫療費、因傷害看病所乘合理的交通工具費以及公安機關認為應當賠償的其他損失、費用,醫療費用以公安機關認可的醫院所開具的收據為准(急診除外)。
被侵害人是城鎮個體經營者、農民和其他無固定工資收入的人員,需要賠償其誤工收入的,以行為人所在縣(市)區上年度人均收入為標准按時計算。
(七)查處涉黃、涉賭、涉娼案件以及辦理制售假冒、偽劣產品中涉及刑事犯罪案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公安部《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等。
參考資料:網路-治安案件網路-治安調解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捌』 治安案件案例分析!
請參考:2014年執法資格考試-案例分析-案例3及答案(可網路文庫搜索)專
http://course..com/view/b3455b474a7302768e9939f8.html?re=view
祝順利!屬(゜▽^*))
『玖』 公安機關對治安糾紛調解不好應該怎麼辦
答;根據<<中華人民國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9條規定,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內者損毀他人容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