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過治安拘留
1. 我曾有過行政拘留的經歷,他們會知道嗎
一般不會有的,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是不做記錄的,因為行政拘留觸犯的是只是地方法律,而每個地方的地方法律都有所不同,所以一般是不做記錄的。
呵呵,讓你的朋友不用太擔心,我一朋友也有過類似的經歷,不過他現在已經是黨員了
呵呵,剛又看了遍你的問題,治安拘留是刑事拘留, 照理說檔案
應該會有,不過你朋友的情況特殊,因為他的行為不算犯罪,只能說是誤會,所以從法理上講,不犯罪的人不能被刑事拘留,即使有被拘留過應該不被記錄
2. 我有過治安拘留,會不會入系統
行政處罰抄,是不會有犯罪記錄襲的
情節輕微的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應當給予治安處罰(行政拘留、罰款、警告)。
犯罪給予的處罰叫做刑罰(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無期、死刑、罰金、剝奪政治權利)。
被處刑罰,由法院判決,叫前科;
被治安處罰,由公安機關裁決,叫劣跡;
3. 被行政拘留過對以後生活有什麼影響
一般影響不大。
公安機關給予的治安拘留,屬於行政處罰,不是刑事處罰。治安拘留,連同治安案件的其他材料,一並歸檔,長期保存,任何人不得隨意銷毀(注銷)。但公安機關會為行為人保密,不會在社會上隨意擴散。一般不會影響行為人的生產、生活、工作和學習的,以後遵紀守法就是了。
拓展資料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4. 治安拘留有沒有案底啊
行政拘留(又稱治安拘留)不屬於犯罪記錄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記錄在公安機關的治安部門是可以查到的。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印發的《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的通知規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4)有過治安拘留擴展閱讀:
案底是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為"前科"。個人的刑事犯罪記錄,存於當地或上至國家級的檔案中,是自然人的歷史另類表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國政府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