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改造
一、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解決我國社會治安問題的根本途徑。社會治安問題是社會各種矛盾的綜合反映,必須動員和組織全社會的力量,運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進行綜合治理,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社會穩定,並作為全社會的共同任務,長期堅持下去。
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必須堅持打擊和防範並舉,治標和治本兼顧,重在治本的方針。其主要任務是:打擊各種危害社會的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採取各種措施,嚴密管理制度,加強治安防範工作,堵塞違法犯罪活動的漏洞;加強對全體公民特別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文化、道德素質,增強法制觀念;鼓勵群眾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積極調解、疏導民間糾紛,緩解社會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加強對違法犯罪人員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妥善安置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的人員,減少重新違法犯罪。
三、要善於運用法律武器,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通過的刑事的、民事的、行政的、經濟的等方面的法律,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和依據。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必須嚴格依法辦事。全體公民要學法、知法、守法,學會運用法律武器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要進一步完善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法律、法規,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包含的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各方面的工作納入法制軌道。
B. 算違法改裝嗎
非法改裝的定義是:未經有權機關批准,擅自改變車輛結構、構造或者特徵,影響交通安全、車輛登記、或者治安管理的行為。三、 改裝的種類改裝是合法的。但是不能進行非法改裝。合法和非法的界限,以法規為准。但是,問題在於,機動車許多名詞、指標技術性太強,一般人難以准確掌握。本文作者目前也不能瞭然於胸,只能大致做個敘述。改裝可以分成三種,一種是可以自行決定的改裝;一種是必須審批的改裝;最後一種是禁止的改裝。貼膜就是個典型的例子。貼膜可以自行決定,不需要審批。但是,如果貼的是鏡面反光遮陽膜,就是禁止的。如果貼膜導致機動車駕駛室前擋風窗玻璃駕駛員視區部位的透射比小於70%,駕駛員作為兩側的窗玻璃的透射比小於50%,也是禁止的。有關機關也無權審批這樣的項目。此外,所有的車窗玻璃都不允許張貼鏡面反光遮陽膜。對於車輛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要進行改變的,必須經過審批。需要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應當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提交法定證明、憑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做出准予或者不予變更的決定。更換發動機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於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提交法定證明、憑證,並交驗機動車。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收回原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收存發動機的來歷憑證。對於准予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交驗機動車。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機動車增加車內裝飾等,都不需要經過批准。四、 管理的考量對改裝進行管理,主要基於三個考慮:車輛登記、交通安全、或者治安管理。機動車的產權管理,比照不動產進行登記的性質,以登記為准。只要你想到你家房子不許亂搭違章建築,不許破壞承重結構,就會對此有形象理解。這有助於保護所有權和交易的安全,同時也有利於治安管理。另外一個重要原因是為了交通安全。事實上,任何一款車輛從設計開始到允許出廠銷售,經過反復測試,可謂千錘百煉,隨意改動,對安全非常不利。各個國家和地區對改裝都有嚴格限制。以筆者有限的在西方的經歷,就沒看見過把車身噴得花花的樣子,照理說洋人更重個性張揚,貼膜的也非常少見。印象中成龍《霹靂火》就有抓非法改裝車的鏡頭。筆者去台灣時,正好還看見台灣通過新規定,禁止小汽車改裝防撞裝置,一幫人正在抗議。因為同樣的防撞裝置,在進口車上就有,但原來沒有的車子,想改裝成有,就禁止。事實上,對非法改裝的嚴厲打擊,初衷主要是針對營運車輛「大噸小標」和飈車族(不改裝,基本上就不是標準的飈車族,最多開兩下快車)的行為。例如: 1.擅自改變車輛類型或用途。指擅自將客車改為貨車、貨車改為客車、普通貨車改為專用貨豐、專用貨車改為普通貨車、卧鋪客車改為座位客車、座位客車改為卧鋪客車。 2.擅自改變車輛顏色。指擅自將駕駛室和車身改為與原車輛不同的外觀顏色。 3.擅自改變車輛主要總成部件。指擅自更換與原車型不—致的發動機、變速箱、前橋、後橋或者車架;擅自更換車輛車身或者罐車罐體;擅自改變車輛懸架形式(空氣懸架、復合懸架、鋼板彈簧式懸架等懸架形式之間的改變)。 4.擅自改變車輛外廓尺寸或者承載限值。指擅自加高、加寬、加長、拆除貨廂攔板或者增加車輛外廓尺寸;擅自增加或者減少輪胎數量;擅自增加或者減少車軸數量;擅自增加客車座位或者卧鋪鋪位。有些同學曾問換輪胎可不可以。答案是換品牌當然可以,換規格不行。汽車輪胎規格、進氣系統、排氣系統、車身高度改裝,都不允許。
C.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本內容包括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六個方面。
打擊專,屬即打擊犯罪活動,是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防範,即預防各種違法犯罪和治安案件的發生,這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中心環節,也是治本之道。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通過教育可以提高全民知法、守法意識,從而減少違法犯罪的發生。管理,是維護社會治安的一個重要手段,通過科學、高效的管理,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構成一個有目標、有要求、有責任、有獎懲的整體系統。建設,是指加強基層組織和制度建設,是落實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保證。改造,是對違法犯罪人員的教育和挽救,是根本上減少和消除犯罪的重要環節。
D. 治安和治安管理有什麼區別
治安主要復指社會秩制序的安寧,亦指維護社會秩序安寧。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群眾,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群眾,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
治安管理:
管理措施的特殊強制性
管理主體的武裝性
管理內容的廣泛性和復雜性
管理活動的社會性
E.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六大任務是什麼
(一)打擊
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要環節,是落實綜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條件。通過打擊,可以發揮震懾的威力,狠煞嚴重犯罪分子的氣焰,有力地遏制嚴重刑事犯罪。為此,必須長期堅持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採取依法從重從快懲處的政策,必要時在全國范圍或較大區域內開展對嚴重刑事犯罪活動集中統一的打擊行動。這一行動,多數情況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從當地社會治安情況出發,主動地和有節奏、有準備、有重點地開展集中打擊或專項斗爭。
(二)防範
積極的預防工作,是減少各種治安危害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基本措施。應對廣大社會成員進行治安形勢和違法犯罪發展趨勢的教育,提高其治安防範意識。要在社會各個方面健全治安防範制度,加強預防設施的建設,檢查、堵塞各種治安漏洞。要建立預警制度,通過治安信息的收集與分析,不斷提高對治安危害的預見性,加強超前控制。
(三)教育
圍繞治安問題開展的社會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防止治安危害的社會教育是多層次的。一是全社會普遍進行的正面教育,如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道德紀律教育等。二是為防範治安危害進行的有針對性的教育,對可能釀成違法犯罪、治安事件、治安事故的因素有重點地開展教育工作。三是對造成治安危害的有關人,在執法過程中進行的教育工作。四是制裁後的教育管理工作,如對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或少年教養及執行治安處罰以後的人員的幫教工作,使他們記取教訓,不再重犯。防治治安危害的社會教育,是有廣泛群眾性的思想工作,要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發動各個部門,特別是宣傳、教育、新聞、出版等部門以健康的、進步的思想佔領思想陣地,並且加強宣傳教育的組織工作,把思想工作做深做細,促進消極的、破壞的因素轉化為積極的、健康的因素。
(四)管理
加強行政管理是減少治安危害,建立良好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直接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基礎工作。通過管理堵塞漏洞,發現違法犯罪,提高公民的治安意識,建立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治安行政管理既有行政強制性,又有行政說服性。必須堅持依法管理、嚴格管理、科學管理、文明管理,同時努力發展群眾的自治管理。除了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之外,抓好其他方面的行政管理,如市場、工商、財貿、稅務、衛生、海關、教育等方面的行政管理,也可以大量地減少治安問題的發生。
(五)建設
加強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規范建設,是落實綜合治理的關鍵。所謂「治理」,一個很重要的方面是「建設」,這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程的一項積極措施。因此,應是邊治邊建,治中有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思想建設,就是要使全社會,特別是有關的各級領導,用科學的綜合治理的理論與知識武裝起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組織建設,就是抓緊整頓建設好辦事機構和城鄉基層組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規范建設,是要建立健全有關綜合治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體系。這三方面的建設要同步進行,以取得治理工程的整體效能。綜合治理社會工程的建設是長期任務,必須有長期規劃,堅持不懈地進行。
(六)改造
對違法犯罪分子的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和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預防工作。監獄和勞動教養管理機關要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不斷地提高教育改造質量,實行改造工作的「向前、向外延伸」,動員全社會參與和支持改造工作。
F. 治安管理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治安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維護社區治安秩序 維護社區治安秩序,是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的重要保證,是治安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和經常性的任務,它體現了治安管理職能的本質要求。維護社區治安秩序的基本內容, 是做好各項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公共復雜場所(地區) 管理、特種行業管理、危險物品管理、消防監督、道路交通管理等。
(二)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 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是治安管理的重要的、長期的任務。違法犯罪活動特別是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直接危害國家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和公共利益,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破壞社區安定,是影響社會治安秩序的主要因素。
(三)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治安事故, 處置治安事件 查處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處置治安事件,是治安管理日常的艱巨的任務,它對於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減少、挽回損失和防止進一步危害,都有著重要意義。
(四)為民排危解難 為人民服務,幫助群眾排危解難,是物業保安的管理職能決定的。治安管理工作與人民群眾的接觸最多,聯系最密切,是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之間的橋梁和紐帶。做好為民排危解難的工作,可以奠定治安管理的廣泛的群眾基礎。
拓展資料
治安管理的特點:
(1)區域性
區域性是指社區治安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圍內的治安活動。社區是地域性的社會,具有一定的邊界和范圍。社區構成的要素包括地域、人口、生態、結構和社會心理等,不同的社區有不同的地理位置、地理環境、人口密度、人口素質、職業結構、生活方式和社會心理,因此,不同社區的治安工作的內容和重點是不同的。
(2)法律性
是指社區治安活動是在一定的區域內的行政執法活動。社區治安管理活動是以社區治安的法律、法規為依據的,有關社區治安的一系列法律。
法規明確規定了社區治安管理機構和部門的職責和權力,規定了社區治安的職能、任務、手段和作用,規定了社區治安管理的職責范圍、管理對象 、管理方式,規定了治安處罰的程序、種類和條件,還規定了人民群眾在社會治安中的權力和義務以及行為規范。
(3)綜合性
綜合性是指社區治安的領導力量、治理手段和方法具有綜合性。社區治安的綜合性要求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把公安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企事業單位的保衛部門以及群眾自治組織的力量結合起來,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綜合發揮打擊、預防、教育、管理、建設和改造等六項措施的作用,實現社區治安的綜治理。
(4)群眾性
群眾性是指社區治安工作對社區群眾的依賴,離不開社區群眾的積極參與。群眾既是社區治安的客體,又是社區治安的主體。群眾自治組織是社區治安主體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動、組織、依靠群眾參與社區治安建設,是搞好社區治安工作的「法寶」。
G.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范圍有哪些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范圍,主要包括「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六個方面。
(一)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條件。必須長期堅持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的方針,運用打擊的手段震懾犯罪分子。
(二)防範工作是減少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積極措施。各單位要在黨政的統一領導下,發動群眾建立起各種形式的群防群治組織,落實治安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高自防自衛的能力。
(三)教育,特別是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各部門和各單位都要根據青少年的特點,開展各種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思想教育活動,培養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增強自身的免疫力。
(四)管理工作是堵塞犯罪漏洞,減少治安問題,建立良好秩序的重要手段。要加強對重點人員和重點部門要害部位的管理,落實責任,明確措施。
(五)加強基層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關鍵。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單位要層層建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機構,要把基層組織建設作為重點。推行各種形式的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和領導幹部責任制,加快制定和完善綜合治理的法律、法規,使綜合治理各項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六)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預防工作。積極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和就業安置,採取多種渠道為他們解決生活出路問題,以利於對他們的改造和幫教,減少重新違法犯罪。
H. 如何搞好社會治安工作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指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動員和協調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綜合運用政治、經濟、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種手段整治社會治安,建立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對社會治安實行綜合治理。它既是保證我國長治久安的戰略方針,也是一項改造社會、改造人類的具有深遠意義的社會系統工程。它將貫穿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各個歷史發展階段,涉及社會各個領域和各層面,因此,完成這樣一個具有長期性、廣泛性、復雜性和綜合性的艱苦任務,必須確立並遵循符合自身規律和特點的基本原則,才能保證其高效運作。
一、加強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社會治安不僅是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也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和政治穩定,是當前全黨全社會的重要工作之一,它關繫到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關繫到改革開放發展穩定的大局,關繫到黨的執政地位的鞏固。因此,全黨、全社會要充分認識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首先,各級黨委、行政的主要領導要進一步提高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扎扎實實地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其次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納入議事日程,跟整體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做到黨、政、工、團齊抓共管,持之以恆。
二、大力加強防範工作。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是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方針。要堅持打擊與防範並舉,治標和治本兼顧,同時重在防範、重在治本。預防犯罪是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積極措施,要進一步把嚴打、嚴管、嚴防、嚴治有機結合起來,堅決糾正「重打輕防」的錯誤傾向,切實把思想觀念、工作重點、人員配置、經費投入、考核獎懲機制真正落實到「預防為主」上來;要集中力量,切實解決好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的重點、難點問題;要進一步加強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社會的防控體系,下大力氣做好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工作。
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突出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首先要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加強調查研究,了解群眾關注的治安難點、熱點問題,及時發現和掌握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矛盾糾紛,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妥善處理。要充分發揮信防、人民調解等組織的作用,明確責任,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和制度,並把這項工作納入經常化、規范化的軌道。其次,加大對重點部門、要害部位的管理力度,做好安全檢查督促工作,有效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第三,深入開展基層安全創建活動。要把基層安全創建活動作為單位建設的重要內容,從群眾關心的問題入手,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重點抓好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方面的預防工作,不斷探索和深化各種形式的基層安全創建活動,鞏固和擴大基層安全創建成果。第四,切實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工作的重點是要進一步落實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因此,各部門各單位要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教育活動,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建立健全相互協作配合的工作機制,在全社會形成關心青少年健康成長,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良好氛圍。
三、嚴格執行責任制,確保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嚴格執行責任制是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的重要保證。各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和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權制等各項制度。要建立健全落實責任制聯席會議制度,並把各級黨政領導幹部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實績,列為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各部門也要層層抓落實,切實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落到實處。
I. 社區治安綜合治理的措施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本內容包括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六個方內面。
打擊容,即打擊犯罪活動,是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防範,即預防各種違法犯罪和治安案件的發生,這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中心環節,也是治本之道。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通過教育可以提高全民知法、守法意識,從而減少違法犯罪的發生。管理,是維護社會治安的一個重要手段,通過科學、高效的管理,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構成一個有目標、有要求、有責任、有獎懲的整體系統。建設,是指加強基層組織和制度建設,是落實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保證。改造,是對違法犯罪人員的教育和挽救,是根本上減少和消除犯罪的重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