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負責人的職責
❶ 工程項目上質量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的職責都是什麼
項目質量員工作職責( ]% q' ~ N2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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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項目質量工作計劃,並協助領導組織實施。
2、認真收集各項有關質量的合理化建議,及時反饋各種質量信息,協助本項目部領導分析生成中的質量狀況。
3、收集保管好本項目的質量檔案,如會議既要、質量整改通知單、不合格品審理單及廢品材料通知單等,保證項目質量活動的各種原始紀錄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對本工程項目的質量全面負責,並負責質量問題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落實。4 w9 K& m0 d5
5、參與QC小組活動,開展群眾性的質量月活動。
6、做好質量信息的反饋工作,預防質量事故的隱患出現不及格品的控制。行使項目質量否決權。2 j#
項目安全員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法規、條例、標准、規定。
2、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經常深入現場,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去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J9 t* j @6 ?2 _# |
4、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
5、參加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人的安全技術訓練、考核、發證工作。# u: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調查和處理。( x$ c9 F& ?( r9 g% ]$ _7 k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到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並報告領導處理。+ ^1 M1 q. t6 h7 d( h4 `# V
9、對違反安全規定和有關去安全技術法規的行為,給予教育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告。0 E" S: ~" a) M6 c7 w R
❷ 質量管理負責人是個什麼職位
質量管理體系沒有規定一定要有技術負責人這個崗位。你具體要表達的思想是什麼?因為不是每個公司都有技術部這個部門,有的公司可能是研發,或者由質量部負責
❸ 什麼是質量負責人
質量負責人是指對負責質量體系負有直接責任的人。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一、全面負責質量體系專的運行,並組織質屬量體系審核工作;
二、負責質量事故的處理;
三、負責檢測質量爭議的處理,並向所長報告結果;
四、保證質量監督網的有效工作,負責接受偏離的反饋和組織糾正;
五、組織編制質量文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六、負責《質量管理手冊》的貫徹執行和檢查;
七、負責報怨的處理。
❹ 質量主管崗位職責是什麼
質量主管:
(一)、崗位職責:
1、主持質量管理的全面工作,並對質量管理的各項工作結果負責
2、組織建立質量管理體系,確保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
3、制定質量目標和質量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4、制定產品質量檢驗標准,對公司采購品和產品質量控制負責,對批量責任事故負責
5、負責設計與開發活動的質量策劃,
6、參與新產品開發的先期策劃,審查產品設計、工藝的科學性、合理性
7、組織實施質量統計,對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負責
8、領導、管理、指導、監督、檢查、考核直屬下屬的工作
9、有對各類產品質量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提出處理意見權
10、對質量問題行使否決權
11、定期通報各有關部門質量檢查結果,對存在的質量問題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並組織實施
12、有權制止不符合工藝規定和要求的生產行為
13、對本部門員工的各項考核、獎懲有決定權
14、定期對全廠員工進行質量管理制度及提高質量意識的培訓
(二)、工作內容:
1、收集、貫徹執行各級質量檢驗、監督法規,並對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與監督
2、組織、建立實施質量體系並保證體系的有效運行
3、體系文件的編寫、報批、發放、修改等管理工作及質量管理工作的持續改進
4、公司質量計劃的制定與實施,質量目標的分解與檢查考核
5、組織制定產品質量檢驗標准,並組織實施
6、編制質量年度、月度工作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7、內部質量審核工作,對二、三方審核及其提出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並組織對實施的情況進行跟蹤與監督
8、依據用戶反饋質量信息、售後索賠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並對實施情況跟蹤
9、每月召集一次質量例會,就上個月公司的質量問題進行通報、分析,提出糾正整改措施,並做好會議記錄
10、公司采購件的入廠檢驗,生產過程的過程式控制制,產品的出廠檢驗及相關記錄的控制
11、組織工藝紀律檢查、保證工藝紀律的執行
12、對原材料、包裝物、半成品、產成品的質量判定及行使質量否決
13、公司內部計量器具的管理,包括申請購置、建立台帳、鑒定、審核等
14、質量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15、參與新產品開發的產品質量先期策劃,審查新產品設計、工藝的科學、合理性,負責產品的質量改進工作
16、認真做好本部門質量統計工作,及時報送各類統計報表,並對統計數據的及時與真實性負責,為領導及有關部門提供准確可靠的質量信息
17、積極參加各類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18、制定培訓計劃,定期對全廠員工進行質量管理方面的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
19、負責質量專題會議的記錄工作,組織落實相關措施
20、積極完成領導及會議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❺ 質量受權人和質量負責人是兩個人時,職責怎麼劃分
《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of Medical Procts,GMP)是葯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基本准則,適用於葯品制劑生產的全過程和原料葯生產中影響成品質量的關鍵工序。
大力推行葯品GMP,是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葯品生產過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降低各種差錯的發生,是提高葯品質量的重要措施。
第三章機構與人員
第一節原則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建立與葯品生產相適應的管理機構,並有組織機構圖。
企業應當設立獨立的質量管理部門,履行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的職責。質量管理部門可以分別設立質量保證部門和質量控制部門。
第十七條質量管理部門應當參與所有與質量有關的活動,負責審核所有與本規范有關的文件。質量管理部門人員不得將職責委託給其他部門的人員。
第十八條企業應當配備足夠數量並具有適當資質(含學歷、培訓和實踐經驗)的管理和操作人員,應當明確規定每個部門和每個崗位的職責。崗位職責不得遺漏,交叉的職責應當有明確規定。每個人所承擔的職責不應當過多。
所有人員應當明確並理解自己的職責,熟悉與其職責相關的要求,並接受必要的培訓,包括上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
第十九條職責通常不得委託給他人。確需委託的,其職責可委託給具有相當資質的指定人員。
第二節關鍵人員
第二十條關鍵人員應當為企業的全職人員,至少應當包括企業負責人、生產管理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和質量受權人。
質量管理負責人和生產管理負責人不得互相兼任。質量管理負責人和質量受權人可以兼任。應當制定操作規程確保質量受權人獨立履行職責,不受企業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干擾。
第二十一條企業負責人
企業負責人是葯品質量的主要責任人,全面負責企業日常管理。為確保企業實現質量目標並按照本規范要求生產葯品,企業負責人應當負責提供必要的資源,合理計劃、組織和協調,保證質量管理部門獨立履行其職責。
第二十二條生產管理負責人
(一)資質:
生產管理負責人應當至少具有葯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執業葯師資格),具有至少三年從事葯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葯品生產管理經驗,接受過與所生產產品相關的專業知識培訓。
(二)主要職責:
1.確保葯品按照批準的工藝規程生產、貯存,以保證葯品質量;
2.確保嚴格執行與生產操作相關的各種操作規程;
3.確保批生產記錄和批包裝記錄經過指定人員審核並送交質量管理部門;
4.確保廠房和設備的維護保養,以保持其良好的運行狀態;
5.確保完成各種必要的驗證工作;
6.確保生產相關人員經過必要的上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並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培訓內容。
第二十三條質量管理負責人
(一)資質:
質量管理負責人應當至少具有葯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執業葯師資格),具有至少五年從事葯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其中至少一年的葯品質量管理經驗,接受過與所生產產品相關的專業知識培訓。
(二)主要職責:
1.確保原輔料、包裝材料、中間產品、待包裝產品和成品符合經注冊批準的要求和質量標准;
2.確保在產品放行前完成對批記錄的審核;
3.確保完成所有必要的檢驗;
4.批准質量標准、取樣方法、檢驗方法和其他質量管理的操作規程;
5.審核和批准所有與質量有關的變更;
6.確保所有重大偏差和檢驗結果超標已經過調查並得到及時處理;
7.批准並監督委託檢驗;
8.監督廠房和設備的維護,以保持其良好的運行狀態;
9.確保完成各種必要的確認或驗證工作,審核和批准確認或驗證方案和報告;
10.確保完成自檢;
11.評估和批准物料供應商;
12.確保所有與產品質量有關的投訴已經過調查,並得到及時、正確的處理;
13.確保完成產品的持續穩定性考察計劃,提供穩定性考察的數據;
14.確保完成產品質量回顧分析;
15.確保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人員都已經過必要的上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並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培訓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管理負責人和質量管理負責人通常有下列共同的職責:
(一)審核和批准產品的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等文件;
(二)監督廠區衛生狀況;
(三)確保關鍵設備經過確認;
(四)確保完成生產工藝驗證;
(五)確保企業所有相關人員都已經過必要的上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並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培訓內容;
(六)批准並監督委託生產;
(七)確定和監控物料和產品的貯存條件;
(八)保存記錄;
(九)監督本規范執行狀況;
(十)監控影響產品質量的因素。
(5)質量負責人的職責擴展閱讀:
第二十五條質量受權人
(一)資質:
質量受權人應當至少具有葯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執業葯師資格),具有至少五年從事葯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從事過葯品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和質量檢驗工作。
質量受權人應當具有必要的專業理論知識,並經過與產品放行有關的培訓,方能獨立履行其職責。
(二)主要職責:
1.參與企業質量體系建立、內部自檢、外部質量審計、驗證以及葯品不良反應報告、產品召回等質量管理活動;
2.承擔產品放行的職責,確保每批已放行產品的生產、檢驗均符合相關法規、葯品注冊要求和質量標准;
3.在產品放行前,質量受權人必須按照上述第2項的要求出具產品放行審核記錄,並納入批記錄。
❻ 質量負責人的職責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葯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推行GSP在企業的施行。
負責起草企業葯品質量管理制度,並指導、督促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
負責建立企業所經營葯品並包含質量標准等內容的質量檔案。 負責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質量審核。
負責葯品質量的查詢和葯品質量事故或質量投訴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質量管理人員的否決內容: 對驗收不合格的葯品進行否決;
對儲存和陳列養護中發現的不合格葯品進行否決; 對企業不合格的銷售行為進行否決。
對質量體系中不合理的職責、流程、文件進行否決。 對不適合的儲存環境、不專業的服務進行確認、否決。
協助開展對企業職工葯品質量管理知識的繼續教育或培訓和企業內部其他的繼續教育或培訓。
負責質量不合格葯品的審核,提出對不合格葯品的處理意見並對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負責葯品驗收的管理,負責指導和監督葯品保管、養護中的質量工作。
負責收集和分析葯品質量信息 直接責任:
對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負責。
對不合格葯品的確認、處理、報損、銷毀負責。 對首營品種和首營企業的審核負責。 考核指標:
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 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效率。 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准確性。 各項崗位職責完成情況。 任職資格:
具有執業葯師或葯師以上技術職稱,並經地市級以上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熟悉法律法規,懂葯品經營管理知識,具有葯學技術、葯學知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等綜合知識水平。 具有職業責任感,能堅持原則。
滿意採納
❼ 質量負責人與技術負責人的職責應該怎麼分
原則上都可以。質量不僅僅是製造質量,也要求研發質量,管理質量。
質量工作不僅僅是質量負責人的事情,而是所有員工的職責,特別是具體做事情的負責人的職責。
技術負責人在產品的設計開發、或工藝過程中,也應該進行質量控制計劃工作。
質量負責人自然更應該對質量控制計劃工作負責。
具體而言,還要看組織的各類人員的職責規定和具體工作。
❽ 新版gsp標准中質量負責人的職責是什麼
新版gsp標准中質量負責人的職責有以下十條:
一、督促相關部門和崗位人員執行葯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本規范。
二、組織制訂質量管理文件,並指導、監督文件的執行。
三、負責對供貨單位及其銷售人員資格證明的審核。
四、負責對所采購葯品合法性的審核。
五、負責葯品的驗收,指導並監督葯品采購、儲存、陳列、銷售等環節的質量管理工作。
六、負責葯品質量查詢及質量信息管理。
七、負責葯品質量投訴和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八、負責對不合格葯品的確認及處理。
九、負責假劣葯品的報告。
十、負責葯品不良反應的報告。
(8)質量負責人的職責擴展閱讀:
GSP對質量負責人的要求:
企業從事葯品經營和質量管理工作的人員,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范規定的資格要求,不得有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從業的情形。
質量管理、驗收、采購人員應當具有葯學或者醫學、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學歷或者具有葯學專業技術職稱。從事中葯飲片質量管理、驗收、采購人員應當具有中葯學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中葯學專業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企業應當對直接接觸葯品崗位的人員進行崗前及年度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檔案。患有傳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葯品的疾病的,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葯品的工作。
企業各崗位人員應當接受相關法律法規及葯品專業知識與技能的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以符合本規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