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衛組長職責
⑴ 公衛是什麼意思
公共衛生是關繫到一國或一個地區人民大眾健康的公共事業。公共衛生的具體內容包括對重大疾病尤其是傳染病(如結核、艾滋病、SARS等)的預防、監控和醫治;對食品、葯品、公共環境衛生的監督管制,以及相關的衛生宣傳、健康教育、免疫接種等。例如對SARS的控制預防治療屬於典型的公共衛生職能范疇。
公共衛生服務是一種成本低、效果好的服務,但又是一種社會效益回報周期相對較長的服務。在國外,各國政府在公共衛生服務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並且政府的干預作用在公共衛生工作中是不可替代的。許多國家對各級政府在公共衛生中的責任都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制,以有利於更好地發揮各級政府的作用,並有利於監督和評估。
(1)公衛組長職責擴展閱讀
目前,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包括14項內容。即: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0~6 歲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壓患者健康管理和 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中醫葯健康管理、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衛生計生監督協管、免費提供避孕葯具、健康素養促進。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覆蓋我國13億人口,與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關。實施項目可促進居民健康意識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變,逐步樹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提升公共衛生服務和突發應急應對能力,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及慢性病的發生和流行,提高居民健康素質有重要促進作用。
⑵ 誰有公衛科,項目辦的工作制度和職責
項目辦工作職責與工作范圍:
1、貫徹、執行建設方有關該項目的方針、政策和指令,部署施工現場管理工作。
2、項目辦應對項目建設的質量、進度、造價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和廉政建設負責。負責現場文明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負責施工資料和檔案的歸集保管工作;負責施工過程中和公安、交警、規劃、建設、公用事業、城管、消防、質監、安監、檢測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和施工現場審計、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的協調工作。項目辦應對項目的質量、安全、造價和進度目標全面負責。
3、協助建設方做好工程檢查驗收等工作;協助建設方管理好有關工程的索賠、糾紛、訴訟等工作;施工現場發生的小額變更,會同審計、監理等部門進行現場確認簽證;對施工中遇到的問題組織專家進行論證;按照建設程序和建設方的有關規定,幫助辦理工程建設各種證照,協助組織施工圖會審,定期召開工程例會,協調解決工程實施中的問題;結合工程項目的進展,同步協調各種規劃管線的實施。
4、負責重大質量、技術問題處理,負責項目技術管理的過程式控制制與監督考核。
5、每月編制上報建設進度月報表,及時辦理工程計量支付的簽批預審手續;協助編制工程概算、預算,工程項目完工後,協助組織交、竣工驗收。負責工程結算及結算資料的收集與歸檔。
6、協助建設方做好工程的招投標、設備、材料采購、設計中重大變更等重要事項。
7、項目辦要自覺接受市紀委、市審計局等派駐甲方的工作小組的監督,並與建設方簽署廉政協議,嚴格遵守建設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建設方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認真履行各項工作職責,發揚廉潔、高效的工作作風,協助建設方做好工程的質量監督、造價控制、進度保證、安全文明等管理工作。
⑶ 公共衛生科得主要職責是什麼
1、在院長的領導下,承擔醫院公共衛生行政管理與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對內、對外涉及公共衛生的協調聯絡和信息收發工作;
參與涉及公共衛生工作隊伍建設、醫院院區規劃、房屋建設、公共場所及設施配置、飲食飲水等工作的開展。
2、承擔醫院公共衛生規劃、計劃、工作方案和制度起草工作,負責醫院公共衛生管理制度、規劃、計劃、方案和上級檢查及活動的組織、落實、督查、考核與總結匯報工作,
3、承擔各種涉及公共衛生的法律法規和各種規范要求、制度、技能的組織、培訓指導和考核工作。
4、承擔醫院傳染病管理、傳染病上報流程指導和傳染病信息規范收集、上報工作;承擔發熱門診、腸道門診建設指導與督查工作;
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排查、收集和信息上報工作,參與醫院應急預案制(修)訂和風險評估,負責醫院突發事件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涉及公共衛生處理工作,參與協調與聯絡。
5、承擔醫院放射衛生、職業防護及職業暴露管理與指導工作。
承擔醫院職工健康檔案建設與管理工作,承擔院區居民兒童健康管理服務、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高血壓患者健康管理服務、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務、重發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務。
與相關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聯絡、對接健康管理信息,參與義診、轉診事務。
6、承擔醫院新生兒預防接種組織、指導和管理與考核工作,負責相關疫苗的規范領取工作。規劃醫院接種門診的建設(可納入工作計劃或規劃)。
7、承擔醫院健康教育計劃起草、組織和實施工作,負責與衛生管理部門和相關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健康教育方案的對接工作。規劃醫院健康教育學校建設(可納入工作計劃或規劃)。
8、承擔《醫學出生證明》與《死亡證明》管理、審核蓋章工作。承擔醫院公共衛生監測信息(死亡、慢性病、腫瘤病例報告,圍產兒、出生缺陷及各種婦幼信息)匯總和網路直報工作。
9、承擔衛生管理部門要求的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完成各種涉及公共衛生指令性工作。
(3)公衛組長職責擴展閱讀:
公共衛生科相關人員職責:
A、公衛科科長職責
1、負責醫院公共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與落實;
2、負責醫院疫情報告、傳染病監測報告工作;
3、負責醫院門診、住院患者傳染疾病的監測上報工作;
4、負責職工的預防保健工作,建立職工健康檔案,開展職業危害的防護工作;
5、協助衛生疾控部門開展相關流行病學調查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
6、開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詢、婦幼保健、免疫預防工作;
7、督導進行消毒質量監測、病區空氣細菌監測、抗菌素使用監測,做好醫院感染管理工作;
8、負責醫護人員相關知識的培訓工作。
B、公衛科副科長職責
1、在醫院分管院長和科長的領導下,協助科長完成科室的各項工作。科長不在時負責全科工作。
2、協助科長完成科室的年度工作計劃,做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規劃安排,並組織實施。
3、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衛生行政部門、疾控中心、婦保院溝通協調,做好傳染病報告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4、做好院內感染管理、傳染病培訓工作及相關的健康教育。
5、做好院內職工職業暴露監管工作。
6、完成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C、公衛科科員職責
1、在公共衛生科科長領導下開展日常工作。
2、負責傳染病報卡、死亡醫學證明的網路直報並做好登記工作。
3、督導新生兒乙肝疫苗工作的完成,疫苗領用記錄完整。
4、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5、完成日常傳染病專病報表的統計及上報工作。
6、定期參加傳染病知識培訓,提高業務能力。
7、參與院內健康教育工作的實施。
8、完成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⑷ 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服務科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職責有誰知道呀急急急
十七、婦幼保健人員工作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在縣級婦幼保健機構的指導下,結合本鄉鎮實際,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標,並定期匯報工作。
2.負責本鄉鎮孕產婦系統管理和兒童系統管理工作,對高危孕產婦實行專案管理。
3.定期督促檢查和了解村級婦幼保健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指導和幫助村婦幼保健員開展孕產婦系統管理和兒童系統管理,動員孕產婦住院分娩和高危孕產婦篩查。
4.掌握本鄉鎮婦女、兒童健康狀況和婦幼保健工作的基數和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的主要因素。
5.定期組織鄉村醫生和婦幼保健員召開例會,做好婦幼保健培訓,不斷提高村婦幼保健員的技術業務水平。
6.負責做好本鄉鎮村婦幼保健人員的思想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責、權、利結合,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八、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工作職責
1.在院長的領導下,在縣疾控中心的指導下,結合本鄉鎮實際,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標,並定期匯報工作。
2.負責本鄉鎮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3.負責疫情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做好傳染病管理、隔離、消毒工作。
4、負責本鄉鎮兒童計劃免疫和免疫生物製品以及冷鏈設備的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鄉村醫生做好免疫接種,掌握全鄉人群免疫水平。
5.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全鄉地方病(寄生蟲病)的發病情況,進行病源學和流行病學調查,分析流行規律,提出防治措施。
4.了解和掌握全鄉食品衛生管理狀況和人群營養狀況,做好監督工作。
5.開展農葯中毒的防治和其它農業勞動衛生,對中毒者組織搶救,並調查中毒原因。
6.負責本鄉學校的教學衛生、體育衛生。積極開展對學生的健康教育。
7.在全鄉積極開展初級保健衛生工作,提高全鄉居民的健康素質。
婦幼專干職責
1、在公衛院長的領導下和縣婦幼保健站的指導下,全面負責本轄區婦幼保健工作,制定婦幼保健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及時進行半年小結、年終總結。
2、經常下村入戶,督促、指導村保健員落實婦幼保健服務措施和解決村級疑難問題。
3、定期召開村婦幼保健員例會,有計劃地開展村婦幼保健員和村醫的婦幼保健業務培訓。
4、按婦幼衛生信息管理規范,做好婦幼資料收集、整理、統計與分析,並及時准確做好婦幼衛生報表。
5、組織推廣婦幼保健新技術。
6、配合上級開展婦幼衛生專題調查和婦幼衛生科研工作。
7、開展婦幼衛生健康教育,建立和定期更換婦幼衛生宣傳窗,發放宣傳冊、開展健康咨詢等健教活動。
8、做好孕產婦系統管理工作,督促和落實早孕檢查、產前檢查、產後健康檢查等孕產期保健服務,動員孕產婦住院分娩,負責《孕產婦保健手冊》的發放和回收。
9、承擔高危妊娠管理,負責高危妊娠建卡、報告、追蹤和指導分娩地點。
10、組織開展兒童系統管理、兒童體檢和體弱兒管理工作。
11、定期組織開展已婚婦女的婦科防癌普查。
12、按時參加各類婦幼保健會議和培訓班,並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相關人員匯報或傳達上級精神,提出實施計劃、接受有關檢查、督導和考核。
衛生監督員職責
1、在公衛院長的領導下和縣衛生監督所的指導下,全面負責本轄區衛生監督工作,承擔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業及集體食堂衛生條件衛生行政許可前現場審查。
2、承擔公共場所衛生條件的衛生行政許可前現場審查。
3、督促食品及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到有體檢資質的縣疾控中心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4、協助縣衛生監督所對轄區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
5、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業及集體食堂的衛生條件、衛生防護設施、生產經營活動及直接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人員健康管理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6、對化妝品、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及其他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及其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7、對公共場所的衛生條件及其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8、對醫療單位的執業資格,執業范圍及其醫務人員的執業資格,執業注冊進行監督檢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打擊非法行醫;
9、對轄區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10、打擊非法采供血行為。
防疫專干職責
1、在公衛院長的領導下和縣疾控中心的指導下,全面負責本轄區疾控工作,收集掌握本地與計劃免疫有關的基本資料;
2、及時准確地掌握本地常住、暫住和流動人口中的接種對象;
3、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疾病預防和控制、計劃免疫工作;
4、負責鄉村計劃免疫冷鏈設備管理,正確使用、保養冷鏈設備和接種器材;
5、做好疫苗的計劃、接收、貯存、分發工作;
6、負責收集、整理、上報接種和疫苗使用情況;
7、定期召開村衛生室工作例會,培訓鄉村醫生;
8、監督、管理、指導村級鄉村醫生各項工作;
9、結合本地實際,開展各項愛國衛生運動,改善環境,提高健康意識;
10、及時准確收集、整理、上報轄區疾病控制工作信息;
11、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及管理工作;
12、及時報告、處理或協助上報、處理異常接種反應、疫情及突發衛生事件;
13、完成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業務單位交辦的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