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工程師的職責
㈠ 注冊結構工程師的責任與義務
一、注冊結構工程師有權以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名義執行注冊結構工程師業務。
二、國家規定的一定跨度、高度等以上的結構工程設計,應由注冊結構工程師主持設計。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修改注冊結構工程師的設計圖紙,應當徵得該注冊結構工程師同意;但是因特殊情況不能徵得該注冊結構工程師同意的除外。
四、注冊結構工程師按規定接受必要的繼續教育、定期進行業務和法規培訓,並作為重新注冊的依據。
五、注冊結構工程師的責任和義務主要有幾個幾個方面:
1、遵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維護社會公眾利益;
2、保證工程設計的質量,並在其負責的設計圖紙上簽字蓋章;
3、保守在執業中知悉的單位和個人的秘密;
4、不得同時受聘於二個以上勘察設計單位執行業務;
5、不得准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㈡ 結構設計師和結構工程師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
結構設計師:結構設計師是負責針對產品內部結構、機械部分產品內部結構、機械部分進行設計的人員。一個好產品首先要實用,因此,結構設計首先是功能,其次才是形狀。產品實現其各項功能完全取決於一個優秀的結構設計師。
結構工程師:是指合理的將建築物的結構承重體系建立和布置起來,以滿足房屋的承載力、安全、穩定和使用等方面的職務和工作。結構工程師即取得相應資質,進行結構計算和繪制結構圖的人。
2、作用不同
結構設計師:結構設計是機械設計的基本內容之一,也是整個產品設計過程中最復雜的一個工作環節,在產品形成過程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結構工程師:參與產品項目立項可行性調研,參與系統方案設計;擬制結構設計方案和項目計劃,研究開發新結構新技術,,提升產品性能和質量;承擔產品結構、零部件的詳細設計;承擔樣機的研製、調試和相關技術;
公差分析和DFMA(面向製造和裝配的設計)檢查;與製造工程師進行模具檢討;模具樣品檢討、設計更改和零件最終的承認;為EMI、ESD、安全和可靠性等各種測試提供機械支持;解決產品開發中的問題、問題跟蹤以及與客戶討論技術問題;為產品的量產提供技術支持。
(2)結構工程師的職責擴展閱讀:
結構工程師主要職責:
1、參與產品項目立項可行性調研,參與系統方案設計。
2、擬制結構設計方案和項目計劃,研究開發新結構新技術,,提升產品性能和質量。
3、承擔產品結構、零部件的詳細設計。
4、承擔樣機的研製、調試和相關技術。
5、公差分析和DFMA(面向製造和裝配的設計)檢查。
結構工程師主要職責:
1、基本的機械設計知識;
2、熟練掌握塑膠件、鈑金和壓鑄等零件設計;即面向製造的設計;保證零件設計簡單、質量高、缺陷少、製造成本低,同時相應的模具結構簡單、模具製造和加工容易。
3、熟練掌握產品的裝配設計技巧;即面向裝配的設計;產品的裝配同產品的製造同樣重要,產品的裝配應當使得裝配工序簡單、裝配效率高、裝配缺陷少、裝配成本低和裝配質量高等。
㈢ 產品結構工程師的主要職責有哪些
一般來說,產品結構工程師的主要職責包括: 1、參與產品項目立項可行性調研,參與系統版方案設計;權 2、擬制結構設計方案和項目計劃,研究開發新結構新技術,,提升產品性能和質量; 3、承擔產品結構、零部件的詳細設計; 4、承擔樣機的研製、調試和相關技術; 5、公差分析和DFMA(面向製造和裝配的設計)檢查;6、與製造工程師進行模具檢討;7、模具樣品檢討、設計更改和零件最終的承認;8、為EMI、ESD、安全和可靠性等各種測試提供機械支持;9、解決產品開發中的問題、問題跟蹤以及與客戶討論技術問題;10、為產品的量產提供技術支持。
㈣ 建築結構工程師崗位職責
結構工程師是指合理的將建築物的結構承重體系(包括水平承重體系的樓,屋蓋等和豎向承重體系的砌體,柱子,剪力牆等)建立和布置起來,以滿足房屋的承載力,安全,穩定,和使用等方面的職務和工作。
1、責勘察分承包方的選擇,考察工作。
2、負責勘察治理工作。
3、負責勘察成果的評審與確定。
4、負責結構專業組設計治理工作。
5、負責結構專業前期技術調研。
6、負責編寫各階段結構設計任務書。
7、負責各階段結構設計的治理。
8、負責結構設計成果的評審與確認。
9、參與擴初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審核工作,協調解決其它專業問題,控制鋼筋和砼用量,提出優化意見。
10、參加工程項目的招標工作,參與對施工單位承建資格審查,審核投標單位投標文件中施工方案和落實措施,協助確定中標單位。
11、參加施工圖會審,審查施工單位基坑開挖,基礎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跟蹤檢查基礎、主體結構的工程質量、參與解決施工中碰到的技術難題、對工程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配合有關專業,協調解決。
12、配合公司有關部門選定鋼材,水泥及構配件材料。
13、負責施工中的結構設計技術的配合。
㈤ 塑膠產品結構工程師的工作內容有哪些
有塑膠產品結構工程師嗎?可以參考一下下面產品結構工程師的職責。
產品結構工程師的主要職責
一般來說,產品結構工程師的主要職責包括:
1、參與產品項目立項可行性調研,參與系統方案設計;
2、擬制結構設計方案和項目計劃,研究開發新結構新技術,,提升產品性能和質量;
3、承擔產品結構、零部件的詳細設計;
4、承擔樣機的研製、調試和相關技術;
5、公差分析和DFMA(面向製造和裝配的設計)檢查;
6、與製造工程師進行模具檢討;
7、模具樣品檢討、設計更改和零件最終的承認;
8、為EMI、ESD、安全和可靠性等各種測試提供機械支持;
9、解決產品開發中的問題、問題跟蹤以及與客戶討論技術問題;
10、為產品的量產提供技術支持;
一般來說,一個優秀的產品結構工程師需要掌握的主要技能包括:
1、基本的機械設計知識;
2、熟練掌握塑膠件、鈑金和壓鑄等零件設計;即面向製造的設計;保證零件設計簡單、質量高、缺陷少、製造成本低,同時相應的模具結構簡單、模具製造和加工容易。
3、熟練掌握產品的裝配設計技巧;即面向裝配的設計;產品的裝配同產品的製造同樣重要,產品的裝配應當使得裝配工序簡單、裝配效率高、裝配缺陷少、裝配成本低和裝配質量高等;常用的裝配設計指南包括減少零件數量、簡化產品結構、零件標准化、產品模塊化、設計穩定的基座、設計導向特徵、零件先定位後固定、防錯的設計、人機工程學的設計等。詳細的指南可參考由機械工業出版社出版的《面向製造和裝配的產品設計指南》。該書還包括塑膠件設計指南、鈑金件設計指南、壓鑄件設計指南以及公差分析等;熟練掌握這些設計指南能夠保證產品設計產品以最短的時間、最低的成本和最高的質量進行。
4、掌握公差分析知識;能夠利用公差分析優化產品的設計質量和解決產品開發中碰到的實際問題;
5、熟悉相關的材料、模具和表面處理工藝等知識;
6、具有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產品開發中不可避免的會出現很多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至關重要。
7、熟悉產品的開發流程,特別是面向製造和裝配的產品開發流程,良好的產品開發流程能夠幫助產品結構工程師減少設計變更、縮短產品開發時間和提高產品開發質量;
8、熟悉相關的產品測試要求,例如EMI、ESD、安全和可靠性等,並設計產品滿足這些要求;
9、熟悉相關的產品行業標准;
10、3D和2D軟體知識,常用的3D軟體包括Pro/E, UG, Solidworks, Catia等,熟練掌握其中一種即可;常用2D軟體是AutoCAD;
11、良好的創新精神;可學習TRIZ的相關理論知識。
12、團隊精神;產品開發的成功離不開團隊的合作,產品結構工程師不可能完全掌握產品製造和裝配、測試等方面的知識,產品工程師應當可以通過與製造工程師和裝配工程師以及測試工程師等團隊合作,從而提高產品開發的質量。
㈥ 結構工程師和建造師工作上有什麼區別
一、側重不同
結構工程師:主要側重於設計建築的結構強度和耐用性。
建造師:主專要側重於設計建屬築的外觀。
二、崗位職責不同
結構工程師:結構工程師的崗位職責是研究如何使用結實和耐用的材料建造建築物。
建造師:建造師的崗位職責是專注研究建築的外觀和美學。
三、執業范圍不同
結構工程師:結構工程師的執業范圍是在土木建築業中的結構設計和研究,不包括建築設計和機械設計。
建造師:建造師的執業范圍是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活動管理,從事法律法規或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㈦ 結構工程師主要做哪些工作
配合建築師做出技術可行而又符合建築師設計意圖的建築方案,確定結構回型式並深化結構方案答,計算荷載並進行荷載效應組合。
繪制施工圖文件(結構圖分冊),回答或補正審圖辦提出的問題,參加開工前的施工圖會審,服務工地現場、參加相關驗收等。
一級注冊工程師的勘察設計范圍不受項目規模及工程復雜程度的限制。二級注冊工程師的勘察設計范圍僅限承擔國家規定的民用建築工程三級及以下或工業小型項目。
參加施工圖會審,審查施工單位基坑開挖,基礎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跟蹤檢查基礎、主體結構的工程質量、參與解決施工中碰到的技術難題、對工程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配合有關專業,協調解決。
㈧ 結構工程師具體職責是什麼
結構工程帥的工作很多:
參與產品開發,結構設計及改良,產品跟進.
這是針對你的鎖具的.
還有我是塑膠產品結構的,除了上面所說的,連印刷/包裝.貼紙類全部跟進了
㈨ 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崗位職責有哪些
注冊結構工程師崗位職責:責勘察分承包方的選擇,考察工作;負責勘察治理工作;負責勘察成果的評審與確定;負責結構專業組設計治理工作。參與擴初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審核工作,協調解決其它專業問題,控制鋼筋和砼用量,提出優化意見;參加工程項目的招標工作,參與對施工單位承建資格審查,審核投標單位投標文件中施工方案和落實措施,協助確定中標單位。
參加施工圖會審,審查施工單位基坑開挖,基礎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跟蹤檢查基礎、主體結構的工程質量、參與解決施工中碰到的技術難題、對工程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配合有關專業,協調解決;配合公司有關部門選定鋼材,水泥及構配件材料;負責施工中的結構設計技術的配合。
權利:注冊結構工程師有權以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名義執行注冊結構工程師業務。非注冊結構工程師不得以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名義執行注冊結構工程師業務。國家規定的一定跨度、高度等以上的結構工程設計,應當由注冊結構工程師主持設計。
任何單位和個人修改注冊結構工程師的設計圖紙,應當徵得該注冊結構工程師同意;但是因特殊情況不能徵得該注冊結構工程師同意的除外。
㈩ 結構設計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結構設計分為建築結構設計和產品結構設計兩種,其中建築結構的主要工作內容是上部結構設計和基礎設計。
1、上部結構設計:
主要分為框架結構、剪力牆結構、框架-剪力牆結構、框架-核心筒結構、筒中筒結構、砌體結構。
2、基礎設計:
(1)根據工程地質勘察報告、上部結構類型及上部結構傳來的荷載效應和當地的施工技術水平及材料供應情況確定基礎的形式,材料強度等級,一般有淺基礎(如:獨立基礎、條形基礎等)和深基礎(如:樁基)。
(2)基礎底面積的確定及地基承載力驗算。
(3)基礎內力計算及配筋計算。
(4)考慮必要的構造措施。結構施工圖上是結構工程師的語言,是直接面對施工現場及相關工程技術人員的,應該按照一定的規范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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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力牆結構的設計要點:
對剪力牆結構,《建築抗震設計規范》、《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高層建築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都有一些規定,高規的內容要多一些,且有關於短肢剪力牆的規定(7.1.2條共8款)。
一般剪力牆為hw(牆肢截面高度,個人認為此應稱為「牆肢長度」,與高規表7.2.16注1及抗震設計規范6.4.9條與表6.4.7注4、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表11.7.15注4統一)/bw(牆肢截面厚度)>8,牆肢截面高度不宜大於8m,較長的剪力牆宜開設洞口(即所謂結構洞)(高規7.1.5條)。
短肢剪力牆hw/bw=5(認為按老習慣取4較合理)~8,抗震等級應提高一級。hw/bw<5(認為按老習慣取4較合理),即為異形柱。L形、十字形剪力牆等,只要其中的一肢達到一般剪力牆的要求,則不應認為是短肢剪力牆。
高規7.1.1條規定「剪力牆結構的側向剛度不宜過大」,如果採用全剪力牆結構,即除門窗洞外均為剪力牆,無一片後砌的填充牆,第一周期只有1.02秒,側向剛度過大,使地震作用過大,不經濟,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