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各部門的職責
A. 公安局有幾個部門組成
以公安局為例:
一、職能部門
1、辦公室 2、政工科 3、計算機安全監察科 4、法制科 5、警務督察大隊 6、信訪科 7、武警中隊;
二、直屬機構
1、110指揮中心(副科級) 2、交通警察大隊(副科級) 3、巡邏警察大隊(副科級) 4、刑事警察大隊(副科級) 5、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科級) 6、治安警察大隊(副科級)7、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副科級) 8、禁毒警察大隊;
三、下屬機構
1、看守所 2、行政拘留所 ;
四、派出機構
1、派出所;
(1)公安局各部門的職責擴展閱讀:
公安局承擔公安機關的工作職責: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參考鏈接:公安局網路
B. 公安局都設有哪些部門機關。具體工作是什麼
公安局都設有若干機關業務處(如政治處、法制處、信通處等等),派出所(按職能可分為刑偵、治安、戶政、特業),若干工作隊(如刑警隊、巡警隊、治安隊、交警隊。公安局的級別不同,具體稱呼有別,如××總隊、××支隊、××大隊等),現役機構(具體有邊防、消防部門、警衛局)等。
公安局承擔公安機關的具體工作是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拓展資料
公安局按級別通常有: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者均可按城市的區下分區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領導、受上級公安廳、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C. 公安治安部門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3)公安局各部門的職責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的職責是公安機關依法在管轄范圍內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也就是公安機關的職業責任。 公安機關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人民民主專政政權中具有武裝性質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專門機關。
其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D. 公安局裡有哪些部門
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機關業務處(如政治處、法制處、裝備財務處、信通處等等),派出所(按職能可分為刑偵、治安、戶政、特業),若干工作隊(如刑警隊、巡警隊、治安隊、交警隊。
公安局的級別不同,具體稱呼有別,如××總隊、××支隊、××大隊等),現役機構(具體有邊防、消防部門、警衛局)等。
安局按級別通常有: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者均可按城市的區下分區分局。
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領導、受上級公安廳、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4)公安局各部門的職責擴展閱讀:
公安局承擔公安機關的工作職責:
1、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2、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
3、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4、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5、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6、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E. 公安部門的職能和作用
公安機關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行政機關,同時它又擔負著刑事案件的偵查任務,因而它又是國家的司法機關之一。
一、職能
公安部門具有民主與專政兩個方面的基本職能:
1.專政職能,主要是指公安機關有依法對蓄意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的敵對勢力和其它犯罪分子實施打擊、制裁、監控和改造的社會效能;
2.民主職能,即公安機關有依靠人民、保護人民、用民主的方法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為人服務,充當人民公僕與衛士的社會效能。
二、作用
1.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
2.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3.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4.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5.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6.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
7.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8.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5)公安局各部門的職責擴展閱讀:
一、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
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這是公安機關的階級屬性,也是它的根本屬性。因為它表明了公安機關的階級本質,是公安機關性質的核心內容和本質特徵。公安機關的這一階級屬性表明:
第一,公安機關具有鮮明的階級性。公安機關作為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必須堅持對人民實行民主,保護人民的利益;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危害人民利益的敵對勢力、敵對分子實行專政。
第二,公安機關在國家政權中占據重要地位。公安機關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同軍隊、法庭、監獄等國家強制機構一道構成了國家政權,在這個政權中,軍隊與警察是最主要的支柱。周恩來講:「國家安危,公安系於一半。」[2]
第三,公安機關是國家意志的忠實執行者。在人民當家作主的人民民主專政國家,公安機關是依據廣大人民群眾的意志建立的,忠實地執行人民的意志、國家的意志,以國家賦予公安機關的任務為公安工作的總根據、總目標,以國家政策和法律為全部活動的依據,因而是國家意志的忠實執行者。
公安機關的這一階級屬性,使它與剝削階級國家警察機關劃清了界限:
第一,兩種警察所維護的階級利益不同。人民警察是維護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群眾最根本、最長遠利益的,因而他們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剝削階級警察是維護剝削階級利益的,他們為剝削階級的金錢所僱傭,成為剝削階級的打手。
第二,兩種警察在專政對象上不同。人民警察代表廣大人民群眾向敵對勢力和一切敵視社會主義制度和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破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敵對分子實行專政。這種專政是大多數人對極少數人的專政。剝削階級警察的專政對象是無產階級和其他勞動人民群眾,是剝削者極少數人對大多數勞動人民的專政。
第三,兩種警察在專政的目的上不同。人民警察所代表的人民民主專政目的是為了鞏固社會主義制度,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加快社會主義建設,提高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乃至最終消滅剝削制度,消滅階級壓迫,實現共產主義,因而這種專政是革命的專政。剝削階級警察所代表的剝削階級專政的目的,是維護剝削階級的私有制,維護剝削階級的政治統治。
第四,兩種警察與人民群眾的關系不同。人民警察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他們是人民的公僕和忠誠的衛士,因而得到群眾的信賴和支持。剝削階級警察是壓迫人民的工具,所以他們與廣大人民群眾是對立的。他們為了緩和同人民群眾的尖銳矛盾,也要做一些為公眾服務的事,但這僅僅是將此作為一種統治手段和策略,歸根結底還是為了維護剝削階級的政治統治,同人民警察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有著本質的區別。
二、公安機關是國家的治安行政機關和刑事執法機關
(一)公安機關是國家治安行政機關
在我國,公安機關是國務院和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的行政職能部門,是國家行政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公安機關不同於普通的行政機關,它是掌管社會治安,行使國家治安管理權的專門機關。治安管理是國家行政管理一個十分重要的方面,其范圍非常廣泛,涉及國家生活的各個方面以及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和社會的各個階層;其作用極其重要,涉及社會秩序、國家安全、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鞏固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的大局。與此相適應,國家賦予公安機關以不同於普通行政機關的各種強制手段,以完成公安機關所擔負的治安管理的職能,同時也使公安機關成為國家其他行政管理活動的堅強後盾。
(二)公安機關是國家刑事執法機關
我國的公安機關不同於其他國家的警察機關。我國的公安機關不單純屬於行政執法機關,而是兼有刑事執法職能的行政機關。根據我國《憲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承擔偵查和執行刑罰的職能,與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共同完成懲罰犯罪的任務,因而公安機關又是我國刑事司法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刑事執法機關。
三、公安機關具有武裝性質
公安機關的武裝性質,主要表現為公安機關是擁有武裝性質的警察組織,執行武裝性質的任務,配備武器裝備。公安機關盡管有武裝性質,但它與軍隊是有區別的:一是分工不同。警察的職能是對內,軍隊的職能是對外。二是完成任務的手段不同。警察是通過執法手段來完成任務,軍隊是通過戰爭手段來完成任務。
公安-網路
F. 公安局下屬(部門)是什麼
公安局下屬部門機復構就是各科所制隊室,像刑偵大隊,人事訓練局、宣傳局、經濟犯罪偵查局、治安管理局,經偵大隊,後勤保障室、巡特警大隊、交警大隊、國保大隊、法制科、出入境管理科、各派出所等等。
(6)公安局各部門的職責擴展閱讀:
公安局按級別通常有: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者均可按城市的區下分區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領導、受上級公安廳、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G. 求公安局內部各部門的職責是什麼要詳解的我是個門外漢
(一) 辦公室:負責全局的日常工作
(二) 政治處:負責縣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幹部任免、目標考核、人員調配、工資福利和工人技術等級的評定、審核工作;負責本局專業技術幹部任職資格的評定、審核及任職工作;負責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的政審工作;
(三) 指揮中心:受理「110」報警電話和各種渠道的報警求助;受理群眾投訴電話;負責重大警情、治安保衛任務的指揮調度工作;。
(四) 警務督察大隊:負責對全縣各警種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督察。
(五) 財務裝備審計科:負責裝備、服裝的發放、購置
(六) 法制科:負責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的備案工作;負責審核和辦理刑事案件中使用強制措施等手續;
(七) 控告申訴科:受理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中違法違紀及失職行為的控告、申訴、查辦工作;
(八) 出入境管理科:受理公民因私出國(境)有關手續的辦理工作;受理赴港澳台有關手續的辦理工作;依法辦理涉外案件,查處外國人非法居留、非法入境、非法就業等案(事)件。
(九)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負責搜集、掌握、處理本轄區涉及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提出意見和對策;偵查、控制、防範和處置危害國內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的案件、事件;掌握影響社會政治穩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體性事件的情況,及時處置、防範和打擊各類破壞活動;開展秘密力量建設,開展隱蔽戰線斗爭;負責安排部署本轄區各級別的警衛任務,確保警衛目標的安全;負責印刷許可證的審批和印刷業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宗教、民族和特殊領域的情報信息收集工作和陣地控制工作;掌握宗教、民族和特殊領域的不安定因素和活動動態,防止影響社會穩定的民族爭端事件發生。控制和偵破轄區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現行案件及民族宗教、邪教方面的案件和事件;搜集物證樣本和資料。
(十) 治安警察大隊:負責指導派出所基層基礎工作和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負責派出所等級評定工作;負責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治安災害事故和非正常死亡案件;查處各類治安案件;管理槍支、彈葯、及各類危險物品;
(十一)刑事警察大隊:掌握分析刑事犯罪情況,搞好犯罪預防工作;負責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組織專項斗爭。部署對在逃犯和流竄犯的查緝查控工作;負責各類案件的現場勘察、法醫、痕跡鑒定、照相、毒物化驗等項工作;收集分析有關犯罪情報資料;規劃布建轄區刑事犯罪情報網路。
(十二)巡警特警大隊:擔負縣城的「110」報警服務的先期出警工作;負責縣內重點部位的巡邏值勤工作,維護縣城治安秩序;承擔重大活動、重要節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定處置突發事件的各項預案,協助有關部門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承擔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交通警察大隊:維護全縣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轄區內道路的安全暢通,承擔轄區內重大節日和重要活動的道路安全警衛任務;負責「三亂」的查處工作;負責全縣機動車和機動車駕駛員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查處工作;負責交通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看守所:負責依照國家對被羈押人員實施看守、管教、投勞和安全防範工作,通過教育管理,發現新的犯罪線索和信息,確保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羈押、管理受治安拘留處罰的違法人員和違反出入境管理規定受行政拘留以及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規定受司法拘留的違法人員,對其進行法制教育。
(十五)保安管理科:負責全縣保安人員的培訓使用和管理;負責保安隊伍建設。
(十六)派出所:派出機構
H. 公安局有哪些職能部門分別做什麼的
公安局的職能部門: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者均可按城市的區下分區分局。
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領導、受上級公安廳、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
公安局承擔公安機關的工作職責: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8)公安局各部門的職責擴展閱讀:
公安局承擔公安機關的工作職責: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I. 公安局裡有幾個部門都是管什麼的
公安局的業務可以簡單劃分為: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國內安全保衛等等。
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機關業務處(如政治處、法制處、裝備財務處、信通處等等),派出所(按職能可分為刑偵、治安、戶政、特業),若干工作隊(如刑警隊、巡警隊、治安隊、交警隊。
公安局的級別不同,具體稱呼有別,如××總隊、××支隊、××大隊等),現役機構(具體有邊防、消防部門、警衛局)等。
拓展資料:
1、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等
2、指揮中心:負責受理「110」接報警工作等。
3、政治部:市公安局黨委主管政治工作的辦事機構,是負責全市公安機關隊伍建設的職能部門。內設秘書處、組織處、人事處、宣傳處等和4個處級機構。
4、監察室:負責紀檢、監察及審計工作。
5、警務督察中隊:負責對全市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紀守法情況進行監督。
6、法制支隊: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法制建設和執法工作。
7、警務保障處:負責機關財務、器材裝備、房產、基建、安全保衛及警務保障工作。
8、信訪工作處:負責貫徹落實信訪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以及機關群眾來信來訪的辦理等工作。
9、經濟保衛支隊:負責指導重點企業和單位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10、文化保衛支隊:負責指導高等院校等單位和部門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11、經偵支隊:負責全市重大經濟詐騙、走私、侵犯知識產權、漏稅、騙稅等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12、處置突發事件支隊(環境犯罪偵查支隊):負責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防範處置,以及打擊環境犯罪工作
13、特警支隊:負責處置暴力恐怖犯罪、嚴重暴力犯罪,以及暴亂、騷亂、大規模流氓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
14、警察訓練支隊:負責全局在職民警的任職訓練、晉升警銜訓練、警務技戰術訓練、專門業務培訓工作。
15、視頻偵查支隊:負責公安視頻監控系統的管理、使用,以及大案要案視頻偵查技術支撐等工作。
16、物流寄遞犯罪偵查支隊:負責物流寄遞行業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處理工作。
17、信息通信處:負責公安有線、無線、衛星、計算機等信息通信網路的管理工作。
18、出入境管理支隊:負責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
19、強制醫療管理處:負責對危害社會治安的精神病患者實行治安監管和醫治等工作。
20、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支隊(公交分局):負責全市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租賃汽車、長途客運車輛的治安管理和刑事、治安案件的偵破查處工作。
21、食品葯品犯罪偵查支隊:負責重大、特大食品葯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工作
22、治安管理支隊(治安管理局):負責全市社會治安管理的職能部門。內設政秘處、特種行業與旅遊治安處、大型活動處、戶政與基層基礎工作處和保安工作管理處等5個處級機構。
23、刑事偵查支隊(刑事偵查局):負責偵破全市刑事犯罪案件的職能部門。內設政秘處、一處、二處、三處和刑事技術處等5個處級機構。
24、交通警察支隊(交通管理局):主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職能部門,內設秘書處、政治處、警務監督處、秩序處、事故處、科技處、宣傳法制處、車輛管理處、郊縣業務處、特勤大隊和11個交警執勤大隊等21個處級機構。
公安局是公安機關的組織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公安局按級別通常有: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者均可按城市的區下分區分局。
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領導、受上級公安廳、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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