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協助是幹嘛的
Ⅰ 治安的工作主要是做什麼
一般包括以下職責:
1.維護管區治安秩序,依法管理,文明值勤;
2.負責管區內的治安防範、情報信息、人口管理、治安糾紛調處;
3.負責管區內交通秩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協助刑事案件的偵破及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Ⅱ 治安協管員的責任和義務是什麼
協管員,有關部門臨時聘用的人員,協助單位做一些管理事務。
有的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如交警協管員。有的協助行政管理部門,做一些基層工作,如社區協管員。有的協助做一些黨群工作,如工會協管員、婦聯協管員。
而治安協管員,檢舉巡邏、巡夜之類,其本身不具有執法權,所以發現問題也是只能上報,就算制服了歹徒也只能算是見義勇為,呵呵。
說白了,就是在暴力機關公安系統裡面打雜的,干粗話細活,臟活累活,苦活碎活
Ⅲ 社區治安輔助是干什麼活的
社區治安員是開展軍、警、民聯防聯動維護治安、創建平安社區為職責,是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軍隊後備力量建設的一次創新,是對公安專業巡防工作的有力補充。
治安員的職責只是負責治安巡邏,遇到突發事件,只是負責控制局面,其它的事情就交由有關職能部門來處理。
從法理上講,治安員不穿警服不佩警銜,不是行政機關執法人員,只是協助警察工作,屬群眾組織,除一般公民權利外,他們不具備任何執法權。一般遇到小偷等,抓獲後要交給警方處理。
專職治安員的職責任務
1、負責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群眾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防範意識;
2、按照派出所確定的巡邏方案,負責本村(社區)街巷、胡同、重點地區的治安巡邏;
3、與分管的民警保持日常聯系,及時向民警反映影響社會穩定的線索和信息;
4、遇有刑事、治安案件等突發情況,在迅速向分管的民警和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5、定期檢查村(社區)內村(居)民住宅的安全防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村綜治工作站(社區綜治委)匯報;
6、掌握村(社區)內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情況,並及時督促流動人口到派出所登記辦證;
7、協助村(社區)民調、幫教組織做好民調、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
8、協助村(社區)做好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的有關工作;
9、負責反映群眾對治安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10、完成鎮綜治辦和派出所交辦的有關工作。
Ⅳ 治安大隊的協警是干什麼的
也就是公安局的臨時工 主要就是 協助警察處理事物的 打雜的。。 沒什麼用
Ⅳ 公安局治安巡防協勤隊員主要干什麼工作
就是配合民警,開展治安巡邏工作或抓捕工作,處理一些警務工作
Ⅵ 治安做什麼的,是什麼工作
協助公安機關維持社會治安 協助 除法律規定緊急條件下 治安無權作任何法律事務決定 只是協助
Ⅶ 公安局裡的協警是幹嘛的,主要做什麼事情
協警的定位來是「輔助」警力,屬自於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
協警員沒有規定製服,各地都有差異。一般臂章上有協管或協警二字。
拓展資料:
狹義上的輔助警力是指直接協助國家在編警察履行各項職能的輔助力量。英國的文職警察、特別公安員,我國的治安聯防隊(工糾隊),都屬狹義上的輔助警力。
在地位上,輔助警力的成員一般不擁有國家公務員身份;在許可權上,他們也不具有任何形式的執法權(包括行政權與司法權);在功能上,輔助警力主要是彌補在編警力之不足,只起輔助作用。
Ⅷ 治安員的工作主要是做什麼
一般包括以下職責:
1.維護管區治安秩序,依法管理,文明值勤;
2.負責管版區內的治安防範、權情報信息、人口管理、治安糾紛調處;
3.負責管區內交通秩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協助刑事案件的偵破及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Ⅸ 深圳輔警:從事治安巡邏輔助等工作,從事監所管理輔助等工作,這兩樣的日常是做什麼的
治安巡邏就是安保工作。從事監所管就是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