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核的職責
A.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在案件的(___)過程中,涉嫌違紀的黨員能夠配合調查工作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在案件的(初核、立案調查)過程中,涉嫌違紀的黨員能夠配合調查工作,如實坦白組織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違紀事實的,可以從輕處分
答案:初核、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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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經過初步核實,對存在嚴重違紀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應當做什麼處理
立案調查。
C. 紀檢委內都有哪些科室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內設機構如下:
1、辦公廳: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事務,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委部有關文件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機關對外聯絡工作等。
2、組織部:
負責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有關幹部人事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培訓工作等。
3、宣傳部:
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設工作;歸口管理機關承擔宣傳教育職能的單位;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等。
4、研究室:
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5、法規室:
負責提出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規劃、計劃和立法建議;起草、修訂紀檢監察法規制度;負責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咨詢答復、解釋、立法後評估、備案審查、清理、編纂等。
6、黨風政風監督室(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風建設規定、廉潔自律規定等制度規定的落實,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履行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職能等。
7、信訪室:
受理對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按照管理許可權受理不服黨紀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的申訴;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8、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提出中央巡視工作規劃、計劃和方案;負責中央巡視組開展巡視的有關協調工作;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巡視工作重要情況;承擔巡視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工作等。
9、案件監督管理室:
集中管理幹部問題線索;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歸口管理查辦案件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協調事項;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等。
10、第一紀檢監察室至第五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聯系單位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
監督檢查聯系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情況;承辦聯系單位中管幹部的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比較重要復雜案件的初核、審查;綜合、協調、指導聯系單位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其中,一室主要聯系中直、政法和宣傳口的單位等;二室、三室主要聯系國務院部門和其他相關單位等;四室主要聯系金融口的單位等;五室主要聯系國資委和央企等。
11、第六紀檢監察室至第十二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聯系地區省級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
監督檢查聯系地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情況。
承辦聯系地區中管幹部的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比較重要復雜案件的初核、審查;綜合、協調、指導聯系地區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12、案件審理室:
審理委部直接檢查處理和省(部)級黨組織、政府(部門)報批或備案的案件;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黨員、監察對象的申訴案件;承擔監察部的行政復議工作等。
13、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
監督檢查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按照管理許可權受理有關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舉報,負責問題線索初核及案件審查工作等。
14、國際合作局(國家預防腐敗局辦公室):
承擔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宜;承擔國家預防腐敗局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實施工作;歸口管理機關外事工作等。
15、機關事務管理局:
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等。
16、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的建設;負責機關日常紀律作風建設和黨員思想政治工作;領導機關紀委和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等。
17、離退休幹部局: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黨組織建設工作以及服務與管理工作等 [6] 。
(3)初核的職責擴展閱讀: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組建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合署辦公,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新組建的監委不設黨組,與紀委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這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
D. 紀委:立案呈批表和立案初核報告有什麼區別
立案呈批表和立案初核報告的區別在於先後之分以及案件進度區別。
1.案件進度不同。
初步核實情況報告,是對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黨員或黨組織的違紀問題,進行初步核實,以明確是否有違紀事實和追究黨紀責任,確定是否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辦理立案手續的被告。
立案(呈批)報告,是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檢查部門對經過初步核實(審查)的違法違紀問題,在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情況下,向立案審批機關及其負責人呈報的請示批准立案的專用文書。
2.製作依據不同,立案呈批報告的製作依據。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對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黨員或黨組織的違紀問題,經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並需追究黨紀責任的,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辦理立案手續。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凡需立案的,應寫出立案呈批報告,並附檢舉材料和初步核實情況報告,按立案批准許可權呈報審批。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規定,根據《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凡需立案的,由承辦紀檢室寫出《立案呈批報告》。
3.立案報告的製作依據不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監察機關對需要調查處理的事項進行初步審查,認為有違反行政紀律的事實,需要追究行政紀律責任的,予以立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對違反行政紀律行為進行初步審查後,應當向監察機關領導人員提出報告,對存在違反行政紀律事實並且需要追究行政紀律責任的,經監察機關領導人員批准,予以立案。
根據《監察機關調查處理政紀案件辦法》第十條規定,初步審查後,認為有違法違紀事實,需要給予行政處分的,予以立案。
(4)初核的職責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監察機關對違反行政紀律的人員作出給予行政處分的監察決定後,由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執行,並辦理有關行政處分手續。
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將監察機關作出的監察決定及其執行、辦理的有關材料歸入受處分人員的檔案,並在適當范圍內宣布。
第二十六條監察機關根據檢查、調查結果,對違反行政紀律取得的財物,可以作出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的監察決定,但依法應當由其他機關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監察機關依法提出的監察建議應當採納,但認為監察建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異議:依據的事實不存在,或者證據不足的;適用法律、法規、規章錯誤的;提出的程序不合法的;涉及事項超出被建議單位或者人員法定職責范圍的。
對有關單位或者人員提出的異議,監察機關應當予以審查。認為異議成立的,監察機關應當收回監察建議;認為異議不成立的,書面通知有關單位或者人員執行原監察建議。
第二十八條行政監察的檢查事項,由監察機關根據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監察機關的部署和要求以及工作需要確定。
行政監察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所稱"重要檢查事項",是指根據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監察機關的部署和要求確定的檢查事項,或者監察機關認為在本行政區域內有重大影響而需要檢查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對違反行政紀律行為進行初步審查,應當經監察機關領導人員批准。初步審查後,應當向監察機關領導人員提出報告,對存在違反行政紀律事實並且需要追究行政紀律責任的,經監察機關領導人員批准,予以立案。
第三十條 行政監察法第三十條第二款、第三十一條第二款所稱"重要、復雜案件",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本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或者下一級人民政府違法違紀的;需要給予本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領導人員或者下一級人民政府領導人員撤職以上處分的;社會影響較大的;涉及境外的。
第三十一條監察機關決定立案調查的,應當通知被調查單位的上級主管機關或者被調查人員所在單位,但通知後可能影響調查的,可以暫不通知。
監察機關已通知立案的,未經監察機關同意,被調查人員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機關或者所在單位不得批准被調查人員出境、辭職、辦理退休手續或者對其調動、提拔、獎勵、處分。
第三十二條監察機關調查取證應當由兩名以上辦案人員進行,調查時應當向被調查單位和被調查人員出示證件。
E. 初核對象談話時,不如實說明自己問題的,違反什麼紀律
剛開始好的都是他家的,12 10分的加,但是也要見面就去買什麼。
F. 紀委對問題線索初核之後要責令責任單位整改的要下什麼文嗎
下整改通知書
列出檢查發現的問題
並要求整改
給出期限
G. 涉嫌違紀黨員在紀委初核前向有關組織的交代是否具備證據資格如果是,屬何種證據謝謝!
不是證據吧,是自首
H. 如何做好問題線索的初查初核工作
來人來訪、署名舉報的問題優先核查。來人來訪、署名舉報所反映的內容一般都比較真實,線索較清晰,應給予足夠的重視,優先開展初核。核查前,應制定詳細調查方案,分清一般性問題線索與違法違紀案件線索的區別,選准突破口,努力實現「牽一發而動全身」。要抓住事件薄弱環節,用法律法規做依據,提高信訪初核轉立案率,為偵破違法違紀案件打牢基礎。
對匿名舉報要區分情況進行處理。對於匿名舉報,既不能束之高閣,也不能不調查就擅下結論,應區別對待:對反映的內容、人物、時間、地點較為詳細的信件,應有重點地排查線索做好初查;對匿名但反映具體違紀線索清晰的舉報開展重點調查;對一時難以查清的,可積累信訪資料,待時機成熟再查。對匿名舉報反映問題不具體,但長時間多次反映問題都集中在同一部門和個人的信訪舉報,初核中應注意從舉報的大問題當中分析細枝末節的小問題,從小問題中查找問題產生的原因,由表及裡地分析問題產生的內在因素,從而找出可能性、可查性的案件線索,做到有的放矢。
與職工切身利益相關,或涉及熱點、難點問題的信訪舉報初核要直查快辦。信訪舉報人員反映的問題大多涉及自身利益。這類舉報者期望值高、與自身利益密切,如果處理不好會引起一定的社會影響。對於線索明了的應直接查辦,並及時向舉報人反饋查處結果,做好徵求意見工作,消除影響。
對於反映基層領導幹部的信訪舉報,調查時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要對線索進行清查,對於明顯存在嚴重問題的基層單位領導者,要集中力量,依照程序開展調查,一查到底。對一般性問題,調查前可以請主管領導找其談話,要求被舉報人說明問題,然後再開展調查。對查實後不構成紀律處分的問題可以責令其在民主生活會上做檢討,起到警示作用。對無中生有、調查後失實的應該在一定范圍內予以澄清。
涉及不同部門、不同專業信訪舉報問題的查處,初核工作應做好協調,發揮聯合優勢。有些信訪舉報的內容超出紀檢監察的業務范圍,如果用單一眼光和標准看待新問題,盲目出擊,收不到預期效果。對於信訪舉報,可以根據舉報的內容、輕重程度和主要線索,視情況選擇法規、財務、審計等部門聯合進行調查,選擇部門不宜過多,還應注意保密。對於涉及社會多方面的信訪舉報,應積極爭取社會有關部門支持,做到優勢互補、相互聯動。
妥善保存好信訪初核資料,積極開展綜合分析,做到有效預防腐敗。在調查中涉及的一些文件資料、談話記錄、財務票據、相關人員情況說明等材料,應及時保存整理,嚴格按案件檔案管理規定進行歸檔。加大對信訪初核的分析工作,了解信訪問題的規律和熱點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工作。
實行署名舉報限期反饋承諾制和徵求信訪舉報人意見制度。建立健全信訪舉報調查處理情況查詢制度,暢通各類舉報渠道,豐富信訪舉報反饋方式方法。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辦結的,要及時向署名舉報人說明情況;對署實名信訪件經初核失實後,要與舉報人見面,反饋初核情況,當面徵求舉報人對初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