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店區治安
⑴ 淄博市張店區湖田鎮官莊村的拆遷幕後,誰知道事件真相
我靠!終於知道抄什麼叫黑白顛倒了,此君這番『話』是從下面放的吧。真會造謠,陰險,狡詐。大家來村委看看少了什麼,一棵草,一塊玻璃都沒少,還什麼打砸搶,你媽從小咋教的你,為了一口奶見誰也叫娘嗎,老百姓維護自己的權益竟成了你們口中的刁民,國家主席還明令禁止不準喊百姓刁民,你比主席還大?回家吃你媽的奶去吧!
⑵ 淄博這個城市怎麼樣
啥叫怎麼樣呢?
經濟是山東的第三大城市,教育的話,淄博實驗中學是省重點專學校屬,每年重本錄取600人以上。經貿發達,交通便利,綠化好,治安好。
缺點是:重工業城市,污染比較嚴重,這幾年治理的比較厲害,空氣質量有所回升。
⑶ 請問到過淄博的朋友說一下,對淄博各方面的印象
歡迎來到淄博抄!淄博人民襲很熱情!
駁斥狠狠愛12345。淄博沒有那麼臟,只有美食街那邊臟,總體還是干凈的。萊陽梨、濰坊蘿卜皮不是淄博的。也不是張店的陶瓷,主要是淄川和博山。張店有陶瓷城,是賣陶瓷的,不是生產。
0o厄爾尼諾o0的淄博是個小城市,是對的。不過中國200個城市排行中位於47位,所以還是不錯的。
個人意見:
張店是市中心,最繁華的。周村有古大街,周村燒餅。博山菜好吃,有香腸,風干肉,牛肉乾,酥鍋等特產。臨淄是足球發源地,還是齊國故都,有齊國故都博物館。淄川有個服裝城,便宜不過衣服質量不好,還有蒲松齡故居。
因為要舉辦省運會,所以淄博在修路,快修完了,有小小的不便。
⑷ 想問一下淄博張店區怎樣啊空氣質量如何謝謝啊
淄博的污染工業在淄川和博山,張店區是行政和商業及文化為主,污染內地來說還算好吧。
⑸ 山東淄博咋樣!
淄博位於中國華東地區、山東省中部,地處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山版東半島藍色經濟區權兩大國家戰略經濟區與省會城市群經濟圈的重要交匯處,南依沂蒙山區與臨沂接壤,北臨華北平原與東營、濱州相接,東接濰坊,西與省會濟南接壤。
淄博為山東第三座省轄市,是齊文化的發祥地、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全國文明城市、中國城市GDP40強,位列社科院2014年中國城市綜合經濟競爭力排行榜第34名。[1-2]
淄博是一座組群式城市,城鎮化率位居山東省第三位[3-4] ,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具有轄縣權的「較大的市」[5-6] 和山東半島經濟開放區城市,是山東區域中心城市之一、山東半島城市群核心城市之一和省會城市群經濟圈次中心城市。
淄博是全國首批科技興市試點市和國家級星火技術密集區,為全國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市內建有齊魯化學工業區,是繼上海、南京之後,國家發改委正式批准設立的國內第三家專業化工園區;市內設有齊魯股權託管交易中心(齊魯股權交易中心)。
⑹ 淄博張店民營工業園或者是四寶山地區現在很亂么聽說以前那不很安全,現在好些了么
是比較亂。淄博除了有限的幾個地方治安好一些,大部分地區不安全。
⑺ 有哪位好心人知道淄博市張店區安樂街北四巷治安怎麼樣,我在那租的房子不知道治安怎麼樣,謝謝,急
不咋樣 明天都很亂 天天有打架的
⑻ 山東淄博白天掃黃嗎
什麼時候都掃黃,維護社會治安和諧穩定是我市警察的責任及全社會人民的義務,杜絕及打擊不道德風氣是全天候的,所以,我市隨時都在與不法行為做斗爭,隨時隨地都在打擊不發行為。
⑼ 淄博市現任公安局各部門領導職姓名和職責有知道嗎
淄博市現任公安局各部門領導職姓名和職責如下:
丁冠勇: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領導市公安局全面工作;負責幹部、財務方面的工作。分管交警支隊工作、武警支隊工作。
於洪德: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分管出入境管理處、法制處、國內安全保衛支隊、消防支隊、張南分局工作。
顧國星:副局長,分管指揮中心、後勤管理處、宣傳處工作;協助桑培倫同志分管信訪工作。
許文安:副局長,分管監所管理處、刑事偵查支隊、特警支隊、看守所工作。
柳奇:副局長,分工,主持交警支隊全面工作。
張宇海,:局長助理、政治部主任, 主持政治部全面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處、教育培訓處、離退休幹部處、團委工作。
丁剛:指揮中心主任,主持指揮中心全面工作。
(9)張店區治安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公安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並組織實施。
2、掌握控制危害國內安全和影響我市社會穩定的情報和動態,分析研究治安形勢和刑事犯罪特點,制定預防、打擊對策和措施。
3、組織指導案件的偵破工作;偵破危害國家安全的重大案件以及特大經濟犯罪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案件;組織指揮重特大系列案件的偵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擊、搜捕、堵截等統一行動。
4、指導、監督下級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和社會丑惡現象;依法管理戶籍、身份證、槍支彈葯、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組織指揮處置重大騷亂、重大群體性鬧事、非法聚集等影響社會穩定的非法活動和重大治安事故,偵破重大治安案件。
5、指導和組織實施出入境管理和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6、指導、監督全市消防工作,組織指揮重特大火災的撲救和其他嚴重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
7、組織領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管理全市警用車輛。
8、指導下級公安機關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10、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組織實施勞動教養和犯罪少年收容教養的審核、審批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的審批事項。
12、組織實施對來我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等警衛對象及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13、組織開展全市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的研究和建設,為重特大案件的偵破提供技術保障和行動支援;組織指導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
14、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15、統一領導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對全市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16、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安隊伍建設和教育訓練規劃;組織開展公安宣傳和公安系統的表彰獎勵活動;協助區、縣黨委做好各公安分縣局領導班子建設工作。
17、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和對重大事項的督察;查處或督辦全市公安隊伍違紀案件。
18、領導和管理列入市公安局序列的公安機構業務工作和隊伍建設工作。
19、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