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法案由
『壹』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罪名叫什麼
違反治抄安管理行為不襲屬於刑事犯罪,不存在罪名的問題,所以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的,直接以該規定進行處罰。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典當業工作人員承接典當的物品,不查驗有關證明、不履行登記手續,或者明知是違法犯罪嫌疑人、贓物,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
(二)違反國家規定,收購鐵路、油田、供電、電信、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設施等廢舊專用器材的;
(三)收購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或者有贓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購國家禁止收購的其他物品的。
『貳』 請問,治安管理部門辦理行政案件,「案由」適用的法律有哪些
我的理解是這樣的:
1、治安管理部門應屬於行政執法部門之一,行政執法部門執行其職責是根據法律的授權而進行的,如:治安管理處罰法就明確了由公安行政部門(公安局、派出所等)行使治安行政管理權(包括行政處罰權)。基於此,公安行政部門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相應違該法的人進行處罰,這就是「案由」,治安管理部門獲得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授權來源;
2、各個行政管理部門都會根據法律授權進行行政管理,同時也會出現交叉現象,比假冒偽劣產品的查處,工商部門可依據商標法進行執法,而質監部門可依據產品質量法進行執法;
3、你所提的上述與行政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其實,裡面都會明確由哪個行政管理部門來執法的,不同的行政類法律,涉及的事務不同,所以,行政管理部門不同,行政對象也不同。看似復雜,道理其實大概是這樣的。
所以,你說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採取其它法規是否合法,關鍵是看它有沒有從法律法規獲得授權以及它是否遵循該法規的要求行使其執法權,此外,地方法規是否合法還需看它的內容有沒有違反上位法律。
『叄』 關於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
行政處罰系違法行為而不構成入罪的處罰,依據是治安處罰法,由公安機關執行處罰。
刑事處罰則是犯罪了,處罰依據是刑法,由法院栽這定。
「一事不能二理」是處罰原則,公安處理完了法院不會再理了。
『肆』 公安戶籍上傳系統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六條 會有案底嗎
這種情況會對單位和你個人均處罰款,這種處罰屬於行政處罰,會被記錄在公安機關的,回算是會答留有案底吧。但這種案由是跟盜竊、搶奪等在性質上是根本不同的,且跟犯罪也明顯不同,是不會影響你以後的正常工作、生活、升學、就業等。
『伍』 求大神給二十個由公安機關進行行政處罰,但不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非《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的案由都不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如身份證法、銀行法等。
『陸』 鄰居之間打架是治安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103條毆打他人的,或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百元以上5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百元以下罰款。有以下情形之1的,處10日以上105日以下拘留,並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罰款:(1)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04周歲的人或610周歲以上的人的;(3)屢次毆打、傷害他人或1次毆打、傷害多人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分則中規定的案由,所有適用拘留的,都在15日以下。就是說,單1案由(或說單1背法行動)最多拘留15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06條還規定:「有兩種以上違背治安管理行動的,分別決定,合並履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並履行的,最長不超過210日。」就是說,兩個以上的背法行動同時被追究時,依照不同行動分別作出處罰決定,履行時給予合並。合並的原則:實際履行拘留天數單1行動被處罰拘留天數最多的;實際履行拘留天數所有被處罰拘留天數的累加,同時要20日;
『柒』 因打架違反設治安管理最多拘留多久
如果鑒定是輕微傷的,行政拘留最長是15天,合並執行不超過20天。,
《治安管回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答:「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捌』 阻礙消防車,消防艇執行任務的行政處罰案件案由是阻礙特丿
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第六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一)違反有關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二)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謊報火警的;
(四)阻礙消防車、消防艇執行任務的;
(五)阻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第七十條本法規定的行政處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決定;其中拘留處罰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決定。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需要傳喚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玖』 急求!!!《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的發言提綱和心得體會 各位幫幫忙啊~~~謝xie!!
一、開庭准備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其中設一名首席仲裁員)或一名仲裁員獨任組成,另設一名書記員。(一)查明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否到庭,並向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報告到庭情況。 ——書記員(二)宣布開庭紀律。——書記員為了維護仲裁庭的庭審秩序,保障庭審程序的順利進行,參加仲裁庭庭審的人員應當遵守如下紀律:1、遵守仲裁庭秩序,保持庭內安靜、庄嚴、不許喧嘩、吵鬧。不準吸煙。未經仲裁庭許可,不準錄音、錄像、攝影和進行其他妨礙庭審的活動。2、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在陳述事實、辯論問題時,必須在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的主持下,圍繞爭議的要點進行。未經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允許不得發言。發言應實事求是,文明禮貌,不得進行人身攻擊。3、當事人在仲裁庭開庭後,未經仲裁庭許可,不得中途退庭。擅自退庭的,申訴人按撤訴處理,被訴人按缺席仲裁處理。4、旁聽人員不得隨意走動和進入審理區,不準發言和提問。5、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旁聽人員將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關閉或置於振動狀態,在庭審期間不得隨意接聽手機。6、如有違反仲裁庭紀律的,仲裁員及工作人員有權勸告或制止;情節嚴重的,可責令退出仲裁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報請公安機關處理;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報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核對當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詢問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是否明確;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參加庭審的對方當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是否有異議。(當事人身份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家庭住址。委託代理人身份包括:姓名、工作單位、職業。)詢問當事人是否有證人到庭(如有證人到庭,請證人在庭外等候)。——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 二、開庭審理(一)宣布仲裁庭公開(或不公開)開庭,並宣布案由。——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二條第×款的規定,××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申訴人×××訴被訴人×××、第三人×××(案由)勞動爭議一案現在公開(或不公開)開庭。(二) 宣布仲裁庭組成人員名單。——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根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織規則》第二十條的規定,本次仲裁庭由首席仲裁員×××、仲裁員×××、仲裁員×××組成或仲裁員×××獨任審理,書記員由×××擔任,負責庭審記錄工作。(三)告知當事人在仲裁委員會送達的受理材料和應訴材料中均載明了當事人有關仲裁的權利和義務,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不再向當事人宣讀權利和義務的具體內容。——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四)詢問當事人對仲裁庭組成人員是否要求申請迴避(先申訴人,後被訴人、第三人)。——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可向當事人解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迴避:1、仲裁庭組成人員是勞動爭議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近親屬的;2、仲裁庭組成人員與勞動爭議有利害關系;3、仲裁庭組成人員與勞動爭議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仲裁的。如果當事人均不申請迴避,則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宣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均不申請迴避,本次仲裁庭依法對本案擁有審理權。 三、庭審調查(一)主持當事人陳述,按先由申訴人(代理人)陳述申訴請求及事實和理由(也可宣讀申訴書),再由被訴人(代理人) 進行答辯(也可宣讀答辯書)、第三人(代理人)進行陳述的先後順序進行。——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二)歸納爭議焦點。根據申訴人的申訴、被訴人的答辯以及第三人的陳述意見,對本案的爭議焦點歸納如下:……。詢問當事人對仲裁庭歸納的爭議焦點有無異議。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告知當事人在以下的庭審調查及庭審辯論等活動應圍繞爭議焦點展開。——首席仲裁員或獨任仲裁員(三)證據質證。分兩種情況:1、庭前已經進行證據交換的,可當庭宣讀質證意見,並征詢當事人是否有新的質證意見補充(但當事人不能推翻證據交換過程中的質證意見)。如當事人沒有新的質證意見補充,證據質證程序結束。2、庭前未進行證據交換的,可按照先由被訴人對申訴人提供的證據發表質證意見、第三人對申訴人提供的證據發表質證意見;再由申訴人對被訴人提供的證據發表質證意見、第三人對被訴人提供的證據發表質證意見;最後由申訴人對第三人提供的證據發表質證意見、被訴人對
『拾』 派出所打架案由定為毆打他人什麼意思
派出所處理打架立案,應當寫案由,案由毆打他人就涉嫌違法名稱。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回十三答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