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治安拘留
❶ 因吸毒被治安拘留15天的案底會消除嗎
不會,案底會終身存在。
根據我國相關行政法規規定,涉毒人員的違法記錄不但不會消除,還將在今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被納入動態管理。如入住賓館時會有人來查房、每月定期尿檢等。
如果是行政拘留一定會留案底,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前科劣跡」,因為行政拘留其實就是對某一種已經能夠認定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的處罰,所以肯定會留下案底,記入檔案。行政拘留是對違法嫌疑人的處罰。
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是對觸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暫時性剝奪人身自由進行調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為三天,對屬於結伙、流竄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長拘留期限至三十天。
拓展資料:
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案底是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為"前科"。個人的刑事犯罪記錄,存於當地或上至國家級的檔案中,是自然人的歷史另類表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❷ 因吸毒被治安拘留可以處境
有吸毒史的可以出境,我國法律對此沒有禁止。注意: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交驗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等出境入境證件,履行規定的手續,經查驗准許,方可出境入境。
由此可知,在我國,有吸毒史的公民不在禁止出境的范圍內,是可以出國的,但是否能成功出國,還需要入境邊防檢查並符合其相關規定條件。
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規定,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護照簽發機關不予簽發護照:
(一) 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二) 無法證明身份的;
(三) 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四) 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五)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 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 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條規定,中國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
(二)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
(四)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遣返,未滿不準出境規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不準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準出境的其他情形。
❸ 吸毒,治安拘留三個月合法嗎
1、吸毒治安拘留三個月肯定是不合法的。
2、吸毒最多隻能處十五日以下治安拘留,如果強制戒毒是兩年。
3、需要注意的,如果關押在看守所里三個月,那是涉嫌犯罪,不是吸毒的問題了。
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
第七十三條 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禁毒法》第三十八條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