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和安全生產制度
A. 安全生產管理基本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職業危害因素監專測管理制度
消防安屬全管理制度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安全標准化運行自評制度
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禁煙)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標准識別和獲取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評審和修訂管理規定
生產設施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
安全會議制度
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制度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制度
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
劇毒化學品管理制度
劇毒化學品被盜(搶)、丟失誤用等案件、事故登記、報告制度
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劇)毒化學品控製程序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隱患管理制度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安全色和安全標志管理制度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滅火器管理制度
承包商進廠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外來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設備檢修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制度
B.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第一條安全環保部管理制度
1、安全環保部門負責人以及部門人員要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落實屬於本部門及崗位的責任成本管理條款,落實項目督察及違紀違規處罰的相關條款之內容。
2、部門人員要嚴格遵守項目部的各項管理制度及規定,服從領導在工作上的安排,遇有問題及時上報解決處理。
3、積極配合項目部領導項目督察安全部分、以及項目的整體安全環保體系運轉資料的收集整理。
第二條安全環保部每月工作總體情況
1、施工現場質量監督和安全檢查
(1)每月對各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抽查,檢查各項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並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下發通知單,並追蹤驗證,重在落實,以施工現場檢查發現的情況,不斷完善施工安全卡控措施。
(2)每月對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進行一次大檢查,重點檢查施工廢棄物的污染,檢查環保措施的落實情況。
(3)每月提報安全防護用品計劃,並負責組織發放。各施工隊的安全防護用品由施工隊自行承擔,項目部安全環保部門做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
2、施工內業資料
(1)及時傳達和處理本部門的文件及通知。
(2)按照體系運行推進,不斷完善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的各種過程記錄。
(3)按照業主、監理安全質量環保內業資料的要求,做好本部門的各種記錄,並按照要求每月對各作業隊進行一次檢查。
(4)填寫本部門的各種台帳資料。
(5)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書,並對整改情況督促閉合。
(6)依據施工現場的情況及新工藝,新方法的使用,不斷完善和強化安全質量措施。
(7)對施工現場拍攝的工序的安全資料進行分類匯總。
3、其他工作
(1)依據安全管理規定及時與各施工隊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按照要求編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保證措施部分以及應急預案,為施工生產積極創造條件。
(2)對各級單位下發的整改通知單及通報等進行督促整改,直至達到要求。
第三條項目部安全實施細則
1、參加施工的各級領導和全體幹部職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當施工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首先保證安全。
2、項目安全環保部對本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為「檢查、監督管理」,施工隊(架子隊)為具體實施機構,並要對各自的管理行為和操作行為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3、項目部、施工隊(架子隊)要認真貫徹公司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要求,嚴格按照《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做好預測、預防、預控,實現全人員、全方位、全過程的施工安全管理。
4、項目部、施工隊(架子隊)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充分調動廣大參建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各級管理部門齊抓共管,各職能部門通力協作,分口把關。
5、安全管理總體目標
安全目標:無施工安全大事故;無道路交通責任大事故;無火災大事故;無人身重傷及以上責任事故,做到「三不傷害」,不發生食物中毒,確保不發生施工機械設備事故,實現「零」死亡目標。
6、施工隊(架子隊)長、技術人員、工班長作為安全生產的實施者,要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排查施工環節和區域可能產生的危險源,加強過程式控制制,對各分部、分項和不同工作環境下的施工進行針對性地安全技術交底並嚴肅履行簽字手續,交底的內容要針對分部、分項工程和有特殊要求的工序,給施工人員帶來的潛在危險因素和存在問題。安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包括:
(1).工程項目和分部分項工程的概況;
(2).分部分項工程及工作環境的危險部位,作業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3).作業人員應遵守的安全操作規程;
(4).施工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應採取的控制措施和發生事故或出現事故苗子後應及時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施救措施。經常檢查施工現場,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發生事故及時上報。
7、堅持每天點名制度,認真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其內容是:總結近期或前一天安全施工情況、存在問題,當天工作安全預想,規章要求,防範措施等,提出安全注意事項,認真填寫「班前安全講話記錄」對隱患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並組織實施。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違章指揮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施工。
8、建立日常安全檢查制度,施工隊(架子隊)每日出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性能完好情況、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工器具、材料進行外觀和強度驗證。施工前,施工隊(架子隊)長、工班長或駐現場安全檢查員要對施工現場、作業地點進行巡視檢查。檢查防護人員、防護用品、通訊器材是否齊全到位。
9、各級職能人員對不按規章操作或違章工作的人員立即進行提示或警告,直至停工進行整改。施工結束後施工隊(架子隊)長及安全質量檢查員對施工現場巡視檢查,發現影響安全的工器具、物品立即清理。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方可撤離施工現場。
10、在各工種操作崗位上必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在施工現場出入口、施工起重等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基坑邊緣、爆破物及易燃易爆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在危險處所要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11、要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
12、嚴格跨線施工安全管理,對涉及跨線施工的項目,必須認真執行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及相關部門的要求,嚴格按照施工計劃批準的時間或區域進行施工。
(1).認真編制跨線施工計劃具體實施方案,制定確保跨線行車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施工安全措施,並按制定的措施進行施工。
(2).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針對跨線施工的特點和跨線施工安全措施向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3).做好施工作業登記。要根據施工封閉計劃安排的施工地點、內容、時間在施工封閉開始前一天由該工點施工負責人或派人與相關管理人員聯系,在做好相關記錄。
(4).按規定選派技術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安全防護員。
13、要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程進行施工。重點控制高處墜落、車輛傷害、電擊傷害和物體打擊等慣性事故的發生;起重吊裝作業重點控制起重機安全保險裝置、指揮聯絡信號及「十不弔」。
14、加強防洪和防大風砂等惡劣天氣的安全管理。施工隊(架子隊)制定並落實防洪和防大風等惡劣天氣應急響應預案,及時了解天氣變化預報,加強同當地政府部門的協調聯系,及時掌握洪情,儲備好防洪物資和機械設備,對重點防洪區段和部位設防洪監督崗,專人看守,晝夜監護。落實雨前、雨中、雨後等訊期檢查巡視制度,發現問題立即設置防護,並要報告項目部和有關部門,同時採取緊急合理的措施進行妥善處理,全力以赴作好防洪和防大風等惡劣天氣工作。
15、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各施工隊(架子隊)要成立防火領導小組,每個施工現場制定詳細的防火安全實施細則。並且制定滅火緊急救援預案。
1.在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編制消防安全具體措施。
2.施工作業現場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間距離以安全防火規定為准。
3.施工現場及駐地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材料。
4.建立全員安全防火責任,並劃分防火責任區。
16、嚴格勞務工的安全管理。建立勞務隊伍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民工或臨時用工的管理。
施工前,作業隊要對勞務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操作規程、安全措施、現場安全規定和法制教育,做到先培訓,後上崗。施工中,要派有經驗的技術骨幹帶領,不能單獨從事高、難、險及現場安全員防護員崗位的作業。
17、建立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勞務工發生事故要按規定及時向項目部上報,不得拖延或隱瞞不報,並建立事故台賬和事故檔案,配合上級部門積極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18、建立定期施工安全會議分析制度。項目部每旬、作業隊每周要由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主持,對施工安全情況進行分析總結,查找問題,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措施,整改事故隱患,貫徹落實上級對安全工作的部署,保證施工安全。
19、項目部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保障廣大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和維護其合法權益。
C.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急!
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於每個生產型公司都是不可或缺的,它對於規范生產、保護工人起到了巨大作用。以下是某公司安全生產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准確性。
第八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准,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 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准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准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 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 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 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 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准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領導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 梯
第三十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 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 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 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 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 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 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 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 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並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 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並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 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 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於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 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條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五十七條 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並送交安委辦。
2.加強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平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並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八條 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九條 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六十一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製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六十二條 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六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希望上述資料對您有所幫助!
D.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總的責任。其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和標准,審定頒發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和操作規程,提出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並組織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工作。
二、負責確定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三、審定本單位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措施經費。
四、審定新的建設項目(包括挖潛、革新、改造項目)等,應遵守和執行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驗收投產的「三同時」規定。
五、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並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六、組織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堅持新工人進廠後組織安全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作業。
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評比活動,對安全生產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或獎勵。
八、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條、企業業主或總經理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負總的責任。
第二條、主管生產的副職對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責直接責任。
第三條、公司主管職協助總經理建立、實施、保持並持續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
第四條、項目經理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負總的責任。
第五條、企業機關各職能處室,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負責。
安全生產職責
一、積極落實本單位安全工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各項制度,並嚴格執行;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柄備安全管理人員。自覺接受政府及安監部門的監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責任切實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
二、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應急照明燈具、各種消防標志齊全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暢通。確保安全資金的投入,滿足消防安全的需要;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准或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佩戴、使用;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三、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開展安全知識、消防知識的教育培訓活動,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業務技能。使從業人員做到「四懂四會」,能夠果斷、正確的處置各處突發事件。
四、對重大危險源和易發事故的重點部位實施有效監測、監控;落實重點部位、重點崗位應急措施,建立定期巡迴檢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
組 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治安消防安全、生產安全、食品安全辦公室。
治安消防安全辦公室 主任:
生產安全辦公室 主任:
食品安全辦公室 主任:
成員:各區域主管、各科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報警組、滅火搶救組、疏導保衛組,每組由若幹人組成。
一、治安消防安全辦公室職責:
重點負責治安和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本單位的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工作制度、措施和各種應急預案的制定、落實、完善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治安聯防、保障財產、商品和人身安全;負責對全員的消防培訓和消防教育;負責店堂、庫區的火災防範、消防器材的配備、保管和更新;負責店堂、倉庫的執勤、巡邏等安全警衛工作、檢查制止、糾正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
二、生產安全辦公室職責:
重點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供電供水、供暖等設施設備的管理、使用、維修保養工作;負責制定、完善上述設施設備安全使用運行的各種制度、措施和操作流程以及一旦出現問題和故障時的各種緊急救援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培訓、專業人員崗前培訓和特種工種人員的定期培訓工作。
三、食品安全辦公室職責:
重點負責食品衛生和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衛生法》和食品安全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度的貫徹落實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確保食品生產、加工現場、就餐環境的衛生潔凈。
四、鍋爐房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五、配發電室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主管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職責
一、積極落實本單位安全工作責任,建立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自覺接受經理監督管理。
二、負責對全體職工的消防培訓和消防教育。
三、監察、制止、糾正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
四、對本單位內的消防安全和漢安安全負責。
五、負責本單位的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工作制度、措施和種應急預案的制定、落實、完善和監督檢查工作。
六、負責本單位庫區的火災防範、消防器材配備、保管和更新。
七、對重大危險源和易發事故的重點部位實施有效監測、監控;落實重點部位、重點崗位應急措施,建立定期巡迴檢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中層部門安全職責
……: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總責;
……: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總責;
……: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總責;
……:協助經理抓好本單位的整體安全工作,主抓經警隊的治安安全、消防安全和電工班的用電安全。
領導班子成員在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同時,也對本部門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並召開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同時對安全生產做好監督和管理,確保生產安全。
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各部門負責人既是經營工作的負責人,又是本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區域的安全工作負總責。
一、各部門負責人自查轄區內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器材是否被圈佔挪用,用電、用氣、用油等設施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二、各部門負責人自查本區域各崗位員工是否懂得消防「四懂四會」的具體內容,是否了解本崗位滅火器材、配電盤的配置情況,能否正確使用;
三、堅持用電審批制度,不合格的項目,不按照規定執行項目,不批電源;
四、加強值班人員責任心的教育,嚴格按照值班崗位責任的執行;
五、提高每天專職安檢人員的檢查力度,不合格項目立即整改;
六、查所用電線有無老化或超負荷現象;
七、查消防管道是否有炸裂的危險及滅火器粉劑的有效狀態。
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一、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治安消防安全、生產安全、食品安全辦公室。
成員:各區域主管,各科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報警組、滅火搶救組、疏導組三個小組,每組若幹人組成,這樣就形成了具體事有具體人管,堵住了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漏洞,還制定了報警、滅火搶救、疏導三種袖標,發放到三個組,做到職責細化,以形式為載體,提高安全意識。
二、員工培訓:
利用班前會每周一專題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講解安全生產知識以及有關的實事報道,並組織全體職工觀看各種消防題材的影片,例如《全國近期火災五十例》等,並要求寫出觀後感,還多次組織了全體員工使用消防器材進行實地演習,在班前會上提出消防知識題讓員工上來解答,來增強全休人員消防意識並注意培養員工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每周帶領全體安全生產小組成員對……進行地毯式檢查,防止安全生產中出現漏洞,檢測過程中還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抽查,不合格者下崗學習,經考核後方可上崗,連續三次不合格者辭退,每日安排專職人員對……用電設施、消防設施等進行巡察並作記錄。對新員工進行三教育,講解黨的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崗位職責、消防知識、四懂四會等。使用多種方法,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培養員工的安全意識以及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技能。這一年來取得顯著效果。
三、在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的基礎上,制定本單位安全制度和種應急預案。
班組安全生產職責
一、積極落實本區域安全工作主體責任,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
二、定期自查本轄區內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器材是否被圈佔挪用,用電、用氣、用油等設施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三、定期組織區域人員開展安全知識、消防知識教育培訓活動,提高區域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業務技能,使區域人員做到四懂四會,能能夠果斷、正確的處置各種突發事件;
四、堅持執行用電審批制度和本單位各種應急預案;
五、加強值班人員責任心的教育,嚴格按照值班崗位責任執行;
六、每天對本區域仔細檢查,不合格項目立即整改;
七、對本區域內重大危險源和易發事故的重點部位實施有效監測、監控,遇重大、緊急事件和超出職責范圍內的業務,及時向上級領導漏報、請示,並妥善做好相應處理工作。
具體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櫃組理貨員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熟記「四懂四會」和會使用本單位內的消防器材;
二、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撤離職守、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三、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準遲到早退,執行好值班、交接班及清場簽字制度;
四、了解本崗位滅火器材、配電盤的配置情況,會正確使用;
五、發現有異光、異亮、異味及時上報主管或通知執勤經警;
六、發現有吸煙人員及時制止。
款台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熟記「四懂四會」了解本區域內的消防器材分布情況;
二、上崗前檢查款機運轉是否正常,下山體後及時關掉不用的電源;
三、款機電源插座處不許接入其他用電設施;
四、在工作中保護好自己所收的貨款;
五、在營業中,款員不許在款台上清點錢箱內款項,保證安全;
六、按規定做好交接班,交款時要嚴肅認真執行簽字制度。
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一、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二、熟悉業務、認真鑽研、提高業務水平、文明值班,積極妥善處理好職責范圍內的一切業務工作。
三、遇重大、緊急事件和超出職責范圍的業務,應及時向上級領導漏報、請示,並妥善做好相應處理工作。
四、加強安全責任意識,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公司內部及各廠家以經營情況和商業資料,維護廠家和公司利益。
五、遇有特殊情況需換班或代班必須向上級主管領導請示,未經上級領導同意,私自換、代班按違紀處理,在此期間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六、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準遲到早退,執行好值班、交接班及清場簽字制度。
E.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有哪些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和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制度;
3、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管理制度;
4、安全生產考核和獎懲制度;崗位標准化操作制度;危險作業管理和職業衛生制度;
5、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管理和使用制度;
(5)治安和安全生產制度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人員職責:
第一條
協助分管安全生產經理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第二條
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第三條
制定、修訂、健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F. 跪求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目 錄
一、 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二、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制度
三、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四、 架體、設備安裝驗收制
五、 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六、 安全檢查制度
七、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八、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九、 傷亡事故快報制度
十、 衛生保潔制度
十一、 消防防火責任制
十二、 班組安全活動制
十三、 不擾民措施
十四、 門衛值班與保衛制度
十五、 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十六、 項目「三寶四口」安全防護規定
十七、 項目現場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十八、 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十九、 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一、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一、 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由公司工程部、單位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等有關人員進行。
二、 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核、審批工作,由工程技術人員負責人審批。
三、 管理內容與要求
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意義和原則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施工准備、組織施工的全面性的技術、經濟文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必須貫徹的原則是:統籌規劃,科學地組織施工,建立正常的生產秩序,充分利用空間,爭取縮短時間,推廣採用先進施工技術,制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財力取得優良的工程質量和最佳的經濟效果。
2、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組織設計一般應根據工程規模大小、結構特點和技術繁簡程度及施工條件,編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組織總設計和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設項目和建築群體應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小型項目和一般工程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大面積加固工程、重要的擴建、改建工程,應視工程繁簡編制相應的施工組織設計。
(3)工業設備安裝和機械化施工,應單獨編制專業施工組織設計。
(4)較大規模的拆除工程,疑難結構的拆除分項工程,必須編制施工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基本要求
(1) 貫徹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據合同精神和計劃要求,科學地安排施工。
(2) 貫徹施工技術規程,操作規程,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勞動生產率。
(3)運用科學方法,組織立體交叉,平行流水作業,運用網路技術,確定最好的施工組織方案。
(4)落實季節性施工措施,確保全年連續施工。
(5)盡量利用正式工程、現場、原有建築物、就近已有的設施,減少現場臨時設施搭設工程量。
(6)按實際條件,作人力,物力的綜合平衡,組織均衡施工,盡量利用當地資源,減少物資運輸量,節約能源。
(7)精心地進行施工總平面布置,節約施工用地,力爭不佔、少佔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許可權。
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核和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編制,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核和審批。
5、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發放和管理。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質安部、材料設備部、項目經理、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檔。
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是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者,在安排檢查施工計劃,組織施工活動時,必須嚴格按設計部署執行。
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制度
為了防止工傷、爆炸事故的發生,創造良好的勞動條件所採取的各種技術措施。
1、參加編制、審查、批准安全技術措施的工程技術人員,應對所編、審、批的安全技術措施的施工技術責任,根據工程項目的劃分,逐級編制,逐級上報審批,經審定批准安全技術措施(連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由公司技術部門報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工程部質安部備案。工程部不得下達無安全技術措施的生產計劃或工程項目。
2、各項目部應在每年十一月份向公司質安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由公司質安部負責匯總。
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根據工程特點,施工季節及施工條件編制 ,要有針對性,能真正起到指導安全防護,確保安全生產的作用。
4、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由承包項目部組織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編制,由項目經理負責審核,由公司技術負責人批准,報質安部備案。
5、單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部分,由公司工程部編制,由技術負責人審定,公司經理批准,由質安部門備案。
6、自製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機械設備的技術設計中,必須同時提出製作及用時的安全技術措施。報技術負責人審定,經理批准。
7、安全技術措施費,由公司工程部會同質安部審查,財務科統一平衡,報主管經理批准後列入計劃,經費來源按照國家規定辦理。
8、安全技術措施由技術負責人、工程部、質量安全部負責檢查與考核。在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同時,檢查所屬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若發現不按本標准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時,將根據公司制定的獎罰條例進行經濟處罰。
三、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一、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對不同作業部位,不同作業內容,進行分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定期交底,並要有交底人簽字。
二、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
三、班組長每天的班前會根據當天的施工任務、特點,做好針對性的書面安全交底,並要有書面記錄。
四、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
四、架體、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1、構成架體的各種材料,施工中所使用的設備必須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質量合格證以及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准用證等,嚴禁使用無證不合格產品。
2、施工設備安裝後由項目部自檢,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檢查合格後掛牌使用。
3、所有搭設、檢查、驗收責任人員均應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驗收單中對各項檢查項目均應有結論,數據量化。
4、架體、設備每月應定期檢查一次,由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日常檢查由作業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其正常時,方可投入使用。
5、對檢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採取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並記錄在案。
6、驗收資料中應有各種准用證與合格證,設備試運轉記錄,用電設備有電阻測試記錄,塔吊驗收資料中還應包括拆裝單位《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許可證》、作業人員《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證書》及其身份證的復印件。
五、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1、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築安全監督部門頒發的准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2、施工機具安裝後必須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3、日常檢查:機械設備每次運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操作人員進行,可與日常保養結合起來,如果發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
4、定期檢查:由專業的維修工人負責,操作工人參與檢查,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設備的性能及實際磨損程度,以確定修理的時間及修理的種類。
5、對於施工機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現場施工隊建立維修組,全面負責各施工工地的機械設備的維修工作,對於技術復雜的大修理工作由專業的機修部門負責。
6、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並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
六、安全檢查制度
1、公司按《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項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組一周不少於一次。對特殊施工項目,煙囪、水塔、梁、基礎、大型砼、預制構件吊裝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巡迴檢查。
2、各種安全檢查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
3、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後才可繼續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並進行復查。
4、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的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
七、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項目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並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部門通報情況;認真落實國家和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並監督實施情況;
2、項目部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
規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調換新工種,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種行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及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工程處會同質安部門對新入公司的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勞動紀律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內容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時間累計為20學時。
職工「三項」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才能進入操作崗位;並將考核內容列為工人考工、評級內容之一,並附考試卷;
3、特殊工種培訓:
電工、電焊工、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塔吊司機、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由培訓中心(或培訓班)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上述特殊作業人員都必須經市勞動部門考試發證,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罰款;
4、採用新的施工(生產)方法、新設備、新材料時,各項目部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5、調換新工種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
6、本制度由項目部實施,公司質安部負責解釋。
八、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部頒安全生產驗評標准,切實搞好安全生產,認真做好預防工作,確保職工人身和集體財物的安全,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特製定現場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一、獎勵
參照公司二OO一年度對工程質量獲得優質獎的獎勵辦法。
二、處罰
1、開工前,工地必須向公司送報安全組織設計和持證人員履歷表及證件,經公司審核後方可開工,如不執行規定擅自開工,按下列規定罰款。
為了加強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須配備執證專職人員。如發現沒有配備持證專職安全員或專職安全員不到位,處以100元罰款。項目部必須在半個月內調有證安全員到位,如項目部無法抽調有證專職安全員,應向公司提出申請,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調有證專職安全員到工地工作,工資由工地負責。
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如發現缺一名持證人員或持證人員不到位,處以500元罰款,同時工地必須設法在半個月內選派人員去有關單位培訓,如工地拒不執行,由公司派人員去有關單位培訓,培訓結業後到工地工作,除培訓費由工地負責加罰500元,到工地工作的人員工資由工地負責。
2、工地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接受公司的指導。如工地貫徹不力,經公司月度安全檢查評定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按公司意見限期整改外,按單位工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處以0.50元罰款;如不執行公司意見進行整改,公司有權調人買料進行安全設備整改,達到合格標准。除所用工料由工地負責外,按單位工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處以1.00元罰款。
3、平時公司工作人員到工地檢查工作,如發現腳手架、施工用電、電氣設備、四口防護、施工機械及起重設備、施工機具等的分項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處以200元到1000元的罰款。其中:
腳手架的立桿基礎:立桿間距、小橫桿間距、大橫桿間距、桿件搭接、拉結、防護欄桿、踢腳桿、腳手板鋪設、腳手架材質、驗收、上人便道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50元到100元罰款。
施工用電:電器設備、離高壓線距離支線架設、現場照明、低壓干線架設、變配電裝置、開關箱、漏電保安器(採取三級防護)、熔斷絲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四口」防護: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陽台口等有一處沒防護設施的,處以20元到50元罰款。
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險裝置、路基與路軌、塔吊與輸電線路距離、夾軌鉗的通擋驗收、電纜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龍門架、井字架、限位保險、纜風繩、卸料平台、吊籃操作棚、避雷、驗收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施工機具:平刨、電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拌和機、乙炔發生器、氣瓶、潛水泵等有一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處以30元到50元的罰款。
4、當地安全部檢查評定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省、市、區有關部門處罰外,再處以單位工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元罰款。
5、工地發生傷亡事故,除按規定向公司報告外,作如下規定。如隱瞞不報,加倍處罰。
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屬工地違章指揮,要求工人冒險作業或工地安全設施不符合規定而造成的,視情節輕重處以1000元到30000元的罰款;如情節特別嚴重的要追究領導責任,按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進行刑事處分。
工地傷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屬工人違章作業造成,視情節輕重處以200元到500元罰款。
6、工地開工前由公司派安全對全體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以後新增工人要上報公司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補課。如發現未經三級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崗作業,一人罰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交底,並做好記錄。如發現未經交底而參加作業,每人罰款10元。
8、「三寶」的使用,工地必須按規定懸掛安全網。如工地在臨街處或人行道通道處不掛安全網,處以1000元處罰,並採取措施做好防護。高空作業按規定系好安全帶。如發現不系安全帶而進行高空作業,每人罰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帶,工人不系者,罰款由個人負責,現場作業人員如發現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罰款10元。
9、工地必須懸掛五牌一圖,如發現缺一塊,罰款300元。
10、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而且要有針對性,發現安全資料不全,缺一項罰款100元。
11、上述各條款規定,公司均向工地直接收取。
九、傷亡事故快報制度
1、施工現場實行工傷事故定期報告制度和記錄,建立事故檔案,每月要填寫傷亡事故報表,無傷亡事故不需填寫說明,傷亡事故報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蓋章認可。
2、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司,首先組織力量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公司按事故輕重,通告和報告有關部門,按國務院(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程)調查登記,分析、統計。
3、對事故應按《浙江省查處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規定》,查明事實原因,分清事故性質和責任。確定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作出處理。
4、要對事故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提出預防同類事故發生措施不放過),通過調查、分析、處理,改正安全管理工作。
十、衛生保潔制度
1、生活區場地必須做硬地坪,有排水溝,排水暢通地面無積水。
2、設置盥洗池,二層以上宿舍要有給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設置。
3、設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蓋加鎖,有專人負責清運垃圾及茶水供給。
4、宿舍明亮通風,東西物品堆放整齊,室內清潔,有衛生負責人和輪流值日清掃制度,保持室內整潔。
5、安排專職衛生保潔人員,負責公用場地清掃,保持生活環境的整潔衛生。
6、配製消毒除四害設施,杜絕蚊蠅孽生。
7、辦公室要保持清潔,文具應擺放整齊,做到窗明地凈,無蠅,無鼠。
8、食堂要做到防塵,防蠅,防鼠,遠離污染源,食堂內外必須每天做到清洗打掃,並保持內外環境的整潔。
十一、消防防火責任制度
1、現場動用明火,必須有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人員。
2、建築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高層建築應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備足夠滅火器,放置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3、焊割作業要嚴格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嚴禁違章動火,必須持證上崗(焊工操作證動火證)明確監火人,備帶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油漆間,木工棚及危險品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和規定的禁火區域嚴禁吸煙。
5、非電工嚴禁擅自裝接用電器具,拉設電線。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產性電加熱和煤油爐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圍不準任意堆物,保持道路暢通。
十二、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一、安全生產是當天的第一目標,從這個目標出發,必須使人人知道安全生產的重要性。
二、班組長應根據當日工作內容,進行班前安全技術交底,講解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
三、應檢查操作崗位周圍的安全生產環境,發現問題應立即整改。
四、應檢查操作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情況及其他不安全行為,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或制止進入施工現場。
五、應檢查勞動使用工具,材料,電氣,設備的安全狀況。
六、下班前進行總結評比,班後下崗檢查,每月開展安全講評活動。
十三、不擾民措施
為了保障建築工地職工和附近居民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促進工程的正常運行,制定下列不擾民措施。
1、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有效地控制粉塵、雜訊、固定廢棄物、泥漿、強光等對環境污染和危害。
2、施工現場要制定防塵措施,以達到減少或杜絕揚塵的目的。特別在規劃市區、居民稠密區,風景游覽區、療養區及國家規定的文物保護區內施工,施工現場要制定灑水降塵制度。
3、施工現場提倡文明施工,盡量減少人為的大聲喧嘩,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雜訊擾民的自覺意識。
4、凡在居民稠密區進行強雜訊作業的,嚴格控製作業時間,晚間作業不超過22時,早晨作業不早於6時,特殊情況需連續作業(或夜間作業)的,應盡量採取防雜訊措施,事先作好周圍群眾工作,並報工地所在的區、縣環保局備案後方可施工。
5、加強施工現場環境雜訊的長期監控,凡超過《施工場界雜訊限值》標準的,要及時對施工現場雜訊超標的有關因素進行調整,達到施工雜訊不擾民的目的。
6、施工現場禁止焚燒有毒,有害物質。
十四、門衛值班與保衛制度
為了維護社會治安,加強對施工現場保衛工作的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建立門衛值班與保衛制度。
1、施工現場要建立門衛和巡邏護場及交接班制度,護場守衛人員要佩帶值勤標志。
2、非施工人員及本工地人員不得隨便進入施工現場,外來人員聯系業務或找人,警衛必須先驗明證件,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工地。
3、進入工地的材料,警衛值班人員必須進行登記,註明材料規格、品種、數量,車的種類和車號。
4、外運材料必須有單位工程負責人簽字,警衛人員方可放行。
5、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開一次治保會,定期組織保衛檢查,並將會議檢查整改記錄存入內業資料內備查。
6、施工現場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管理制度,並設專庫、專人發放保管,作好成品保護工作,並制定具體措施嚴防盜竊、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發生。
7、施工現場發生各類案件和災害事故,要立即報告並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偵破。
8、門衛值班人員不得隨便離開崗位,如被發現進行批評教育,並給予罰款。
十五、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特製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1. 工現場電工每天上班前檢查一遍線路和電氣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沒月對所有的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並將檢查和維修情況做好記錄。
2. 施工現場每星期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安全員、技術員、電工對工地的用電設備,用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並把檢查和解決的情況寫成材料入檔備案。
3. 公司質安部每月對現場的臨時用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查出問題時,定人、定時、定長、措施進行整改,對整改的情況進行復檢。
4. 檢查內容按建設部88年頒布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46—88和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建築安全)中有關內容進行檢查。
十六、項目「三寶四口」安全防護規定
施工現場「三寶四口」保護應按規定(JGJ59—99)有關標准認真落實,具體規定如下: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並系好帽扣。
2. 搭設井架、腳手架等高空作業或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3. 陽台、樓面、屋面等臨時保護必須防護嚴密,設不小於二道防護攔桿或掛安全網封閉。
4. 樓梯踏步及平台必須設牢固的臨時防護攔桿,電梯井口必須設置高度不低於1.2米的安全防護刪或採用全封閉圍護。
5. 預留洞口、坑井的防護要有嚴密的防護蓋板,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須設雙道防護欄桿,洞口張掛安全平網,並設警示標志。
6. 通道口應均搭設防護柵、柵寬大於通道,柵頂鋪腳手架,高層建築通道口防護柵頂須設雙層腳手片(交錯搭設)。
7. 嚴禁使用破損、缺帶安全帽和霉變斷裂、硬脆的安全帶(安全網)。
十七、項目現場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管理班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項目工程場容場貌的基礎,也是安全生產、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應該必須發動班組,抓好班組管理,按各種班組操作落手清標准進行定期考評並與獎、罰掛鉤,在提高班組操作素質的基礎上,各班組自覺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標准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證場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項目管理領導班子要有人負責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檢查、考核。由技術員、安全員、施工員負責實施具體的檢查、考核,原則上誰簽發任務單誰考核,一般由施工員負責。評分符合標准,不弄虛作假,扣分處註明原因,重實據,獎罰要分明。
三、施工現場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 施工班組必須做到邊施工邊清理,落地灰。鋼筋、磚塊、木料、扣件等及時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築垃圾倒在指定點。
2、 樓層、道路、建築物四周要求做到無散落的混凝土、沙漿、碎磚等雜物。建築垃圾集中歸堆,凡能利用的應作到就層就地破碎使用。
3、 班組使用的手推翻斗車、工具車、設備、周轉材料、大模板等用後及時沖洗鏟清按規定存放,注意保管。
4、 在腳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組,必須在操作完畢後及時清除底笆上砼,砂漿、碎磚等雜物,不能影響其他班組區域落手清工作。
5、 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盡場地清」。
十八、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 工人做好本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並有勸勸阻他人不違章作業。
2. 要熟知本工種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崗位,嚴禁酒後操作。
3. 加強設備維修,經常保持作業場所整潔,搞好文明生產,正確使用、妥善保護各種防護用品和操作工具。
4. 要根據工藝要求精心操作,各種生產記錄要正確、清楚,可靠,正確分析、判斷,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5. 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工作前要進行設備檢查,嚴禁帶病運轉,電工每天上班前要對現場用電進行檢查。
6. 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十九、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1、 生產班組每天上班前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及時做好班組安全活動記錄,交底要有針對性的內容;
2、 施工員、安全員每天對作業面上須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對檢查時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採取整改措施,落實執行人員和整改期限;
3、 項目工程部每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並由安全員及時做好台帳;
4、 檢查要有重點,要講究實效,並建立項目整改書面通知單,及整改反饋檔案制度;
5、 項目要設置專人負責安全的管理及有關記錄,對較大隱患在短期內不能及時整改的,應採取緊急措施並向上級請示;
6、 對操作班組或個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制度的行為要及時制止,並以相應的獎罰措施
G. 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和規定
一、高度重視,增強責任感。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對安全生產和社會穩定重要性的認識,高度重視安全生產事故、群體性事件、民生熱點問題和敏感問題對社會穩定的重大 影響,不斷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抓緊抓好各項安全生產和社會穩定工作措施的落實。
二、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貫徹落實省政府229號文件的相關要求,健全和完善一崗雙責制,進一步強化各級領導幹部的責任落實。一是縣市主要領導要對安全生產和社會穩定工作負總責。二是政府常務副職要分管安全生產和社會穩定工作。三是分管其它工作的領導要對其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社會穩定工作負直接分管責任。四是分管領導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內的安全生產和社會穩定工作負綜合監管責任。五是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部門要負安全監管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責任。、
三、完善制度,嚴格落實措施。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安全生產和社會穩定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和監督管理措施,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和有較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發生。一是要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及時整改安全隱患。二是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准入條件,防止發生各類違法違規生產行為。三是要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四是要強化安全監管的行政執法,嚴格各項安全監管制度。五是要加強情報信息的收集、研判和運用,認真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社會熱點問題和敏感問題,重點整治突出治安問題和治安混亂地區,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四、嚴肅紀律,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對安全生產和社會穩定工作的監督職責,嚴肅查處各類安全事故和群體性事件中存在的失職、瀆職行為。對涉嫌瀆職侵權的,檢察機關要提前介入,嚴格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五、密切關注,加強輿論引導。各級宣傳部門和公安網監部門要密切關注各類新聞媒體的輿情動態,及時進行分析研判,准確掌握社會熱點問題和敏感問題。要加強對新聞媒體的組織領導,堅持正面引導,形成宣傳合力。要完善應對新聞事件的工作預案,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刪堵有害信息,防止造成現實危害。
H.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整版
山東棲霞市「1.10」事故反思:安全生產管理依舊道阻且長-工保網
2、安全生產保障機制構建仍待完善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預防,提高事故救援與救濟補償,近年來國家相繼建立了多項機制措施。其中,引入保險力量參與安全生產管理,在實踐中被證明是健全「事前風險防範」,提高「事後風險補償」的有效手段。同時,由於保險機構與第三方安全風險管理服務機構獨立於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之外,其提供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更加公正、客觀,有利於進一步完善現有安全生產保障體系。
從事後風險補償來看
早期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普遍損失賠償較大、責任追溯較難。最終的事故賠償,往往由政府部門為涉事企業、責任人「買單」。
1
一方面,數額巨大的事故賠償增加著政府財政負擔;
2
另一方面政府賠償發放具有一定的滯後性,事故人員、家屬無法得到及時的經濟補償;
3
此外,每次事故救援所涉的事故救援費用(人員出勤、交通、燃料、物資、設備損耗等)也數額不小,最終也往往由各地政府及救援隊伍自身承擔,存在嚴重的不公平,嚴重挫傷救援隊伍的積極性。
在事後風險補償環節引入保險機制,保險公司能夠在保險責任范圍內,通過保險賠償的方式代替責任人向事故人員及其家屬進行及時賠償,支付相應的事故救援費用,改變以往政府「買單」的尷尬情況。
從事前風險防範來看
各類安全生產管理活動的事前風險防範,主要即通過企業自檢自查與監管機構檢查形式完成。但以此次事故為例,事故爆炸、長達30小時的瞞報,暴露出企業自檢自查與監管機構檢查都明顯存在失效問題。甚至若不吝以最壞的情形假想,一旦地方監管機構與企業達成利益、責任共同體,那麼各類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執行、安全生產事故上報與救援,都將徹底失效失聲。
近年來,國家通過大力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藉助保險機構與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力量,為各類安全生產活動構建全新的事前風險防範機制。這種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有著較高的獨立性:
1
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受聘於保險公司,且服務內容、標准、管理受到國家與行業監管;
2
保險公司為避免出現理賠損失,將竭力識別、評估、防範各類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風險因素,不存在與相關主體、機構利益一致情形。
因此,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相當於在現有監管機制之外單獨建立起一層風險保障機制,以此保證安全事故預防服務的客觀、公正。
需要注意的是,盡管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已證明「保險機制能夠健全完善現有安全生產保障機制」,但客觀上,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自身發展時間較短,在市場應用推廣、保險賠付力度、風險管理服務實施等方面還亟待進一步完善發展,因而限制著其安全生產保障作用的發揮。
以保險賠付力度(海南省)一項為例:
作為國內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最早試點地區之一,海南省自2011年開始即在省內若乾重點行業強制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投保企業在保險期間享有每起事故200萬到2000萬不等的保險賠付限額。但實際上2011年-2019年間,海南省平均每起事故獲得的保險賠付金額僅為6.12萬元。
同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范圍雖然包括事故救援一項,但在實際賠付中,事故救援賠償在「賠償順位」中往往是較為靠後的。換句話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賠付額度主要消耗在對事故人員、家屬的經濟賠償上。若加上事故鑒定、法律訴訟等費用,實際用於事故救援的賠償費用是很少的。綜上,高危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管理與保障工作依舊任重而道遠,務必警鍾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