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15天
1. 治安拘留十五天的人,星期幾可以去看的
拘留15天的家人可以去看,可以帶生活日用品。
《拘留所內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為容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間生活必需品應當由拘留所檢查登記後轉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拘留所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會見管理規定。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在拘留所的會見區進行。
被拘留人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 治安拘留15天需要交伙食費嗎一共需要多少錢
需要交伙食費,伙食費標准根據本地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水平而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財政部關於政法機關不再從事經商活動和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後財政經費保障的若干規定〉的通知》精神,結合各級公安機關在對行政拘留人員進行管理時伙食費支出的實際情況,現就我省公安機關對行政拘留期間的行政拘留人員收取伙食費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公安機關對行政拘留期間的行政拘留人員可收取伙食費,伙食費標准每人每天最高不超過10元。各市物價局、財政局根據本地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水平,具體確定當地拘留所的收費標准,並報省計委、財政廳備案。
二、各拘留所應按規定到當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憑縣級以上部門核發的《票據准用證》,領購省財政廳統一印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用定額票據。
三、行政拘留人員伙食費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全額繳入同級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專項用於行拘人員拘留期間的伙食費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四、各拘留所要嚴格按照規定項目和收費標准收費,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變相提高收費標准,嚴禁坐支、挪用。各級財政和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行拘人員伙食費收費行為的監督和管理。
3. 治安拘留15天,什麼時候可以保釋
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內合容《治安管理條例》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准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治安拘留需要滿足的條件: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
4. 保安治安管理處罰法扣留十五天什麼情況啊
在警察局被拘留15天,屬於行政拘留。應該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回》的有關規定。答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
5. 行政拘留或治安拘留不超過十五天或超過十五天對自身影響有哪些不同
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為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最高不得超過15天,所以你問的問題是不存在的
6. 在線等,急!被拘留15天是第15天當天放人嗎
公安部於2000年8月21日印發了公安部《關於治安拘留時間如何計算問題的批復》(公復字[2000]8號回),對這一問題作了明答確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中『受拘留處罰的人應當在限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處罰』的規定,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決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
7. 治安拘留15天會記錄在個人檔案里嗎
不會的,只是公安內部做一個記錄而已,不會裝入個人檔案的。
治安拘留,屬於行政處罰,不入檔案,不屬於犯罪記錄(前科),不需要擔心。 但,不等於沒有發生過問題,也不需要撤銷。
8. 治安拘留15天在牢里都干什麼
進行法律、道德、文化、時事、政策、所規、行為養成、技能培訓、心理健康等教育。
依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拘留所應當建立教育制度,對被拘留人進行法律、道德、文化、時事、政策、所規、行為養成、技能培訓、心理健康等教育。對被拘留人的教育,可以採取集體教育、分類教育、個別教育、心理矯治、親友規勸、社會幫教、現身說法等形式進行。
拘留所應當在被拘留人入所24小時以內進行第一次談話教育,在解除拘留前進行一次談話教育。對被拘留人的集體教育每周不少於10個課時。拘留所應當每日組織被拘留人開展適當的文化、體育活動。
(8)治安15天擴展閱讀:
治安拘留的相關要求規定:
1、被拘留人提出舉報、控告,申請行政復議,請求國家賠償,提起行政訴訟或者申請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登記後應當在24小時以內將有關材料轉送有關機關,不得檢查或者扣押。
2、被行政拘留的人申請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決定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立即進行審查。拘留決定機關批准被拘留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應當製作暫緩執行決定書送達拘留所。
3、拘留所發現被拘留人收拘前有其他違法犯罪嫌疑的,或者被拘留人檢舉、揭發他人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對獲取的違法犯罪線索進行登記並製作違法犯罪線索轉遞函通知有關機關處理,案件主管機關應當及時查證並反饋拘留所。
9. 治安拘留十四天與十五天有什麼區別
15天比14天多一天啊
10. 我以前治安拘留了15天會不會有案底
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的結果不必然構成犯罪,對重大嫌疑分子經拘留期間的調查,排除犯罪嫌疑,不構成犯罪的,予以釋放,發給釋放證明,此種情況下,撤銷刑事案件,不構成犯罪必然不會留下案底。但若經公安機關偵查,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並最終經人民法院判決有罪,則刑事拘留30天的結果會留下案底。根據《公安機關出具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工作規定》第五條的規定,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事項不包括刑事和解協議、撤銷刑事案件決定和檢察機關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和法院作出的無罪判決。據此,刑事拘留15天是否有案底,要根據個案結果而定,若僅是刑事拘留,沒有判處刑罰的,不算有犯罪記錄,不算有案底。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出具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工作規定》第五條 本規定所稱的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事項不包括以下情形:(一)行政1.治安調解協議,不予處罰決定;2.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決定,以及交通違法罰款(申請校車駕駛資格的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3.傳喚(強制傳喚)、繼續盤問、拘留審查等行政性措施;4.其他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二)刑事1.刑事和解協議、撤銷刑事案件決定;2.因沒有犯罪事實(含證據不足,不能認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檢察機關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和法院作出的無罪判決;3.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強制措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