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的職責
① 古代朝廷什麼吏部,工部…都是干什麼的
1,吏部。
吏部為管理文職官員的機關,掌品秩銓選之制,考課黜陟之方,封授策賞之典,定籍終制之法。吏部下設四司﹕明清為文選清吏司、驗封司、稽勛司和考功司。文選清吏司掌考文職之品級及開列、考授、揀選、升調、辦理月選。
驗封司掌封爵、世職、恩蔭、難蔭、請封、捐封等事務。稽勛司掌文職官員守制、終養、辦理官員之出繼、入籍、復名復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職官之處分及議敘,辦理京察、大計。類似現在的組織部、紀委等部門。吏部尚書還被稱為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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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歷史:
三省六部是自西漢以後長期發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書省形成於東漢(時稱尚書台);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於三國時,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才整齊劃一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行。
漢光武帝劉秀在尚書台設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書,為六部前身。西晉時,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屬尚書省。南北朝亦有六部,然名稱因王朝而異。隋初六部名為吏部、禮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代改度支為戶部,改都官為刑部,遂成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統於尚書省。宋代因之。元代改統於中書省。
三省六部制中的三省
隋文帝在中央設立三師、三公、五省(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和內侍)。三師、三公只是一種榮譽虛銜。五省之中,只有尚書、門下、內史三省才是真正的中樞權力機構(秘書省掌圖書典籍,職任較輕;內侍省掌侍奉宮掖,委以宦官)。三省各有明確分工。
1,內史省
內史省(後改為中書省)中書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設,掌管機要、發布政令的機構。沿至隋唐,遂成為全國政務中樞。隋代改為「內史省」。中書省掌握行政大權,它與掌管軍事大權的樞密院,合稱「二府」。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台分掌政、軍、監察三權。門下、尚書兩省皆廢,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書省掌握。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廢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統領六部。明永樂帝時設內閣,機要之任開始歸「內閣」。負責起草詔令
2,門下省
「門下省」為官署名稱。東漢時即設侍中,秩比二千石,屬於少府,職掌為侍從皇帝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皇帝外出,則侍從參乘。門下省原為皇帝的侍從機構,南北朝時權力逐漸擴大,北朝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權機構的重心。隋唐時與中書省同掌機要,共議國政,並負責審查詔令,簽署章奏,有封駁之權。其長官稱侍中,或稱納言、左相、黃門監,皆因時而異。其下有黃門侍郎、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起居郎等官。
3,尚書省
官僚機構。南朝宋得名,前身為「尚書台」。由漢代皇帝的秘書機關尚書發展而來。是魏晉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機構,為中央政府最高權力機構之一。「尚書省」的組織機構於隋朝定型。以唐代制度為例:有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戶部、工部等六部,下轄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書都以所在「部」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為名。負責執行詔令。
發展概述
三省六部制是西晉以後長期發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確立,唐朝進一步完善的一種政治制度。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機構。 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尚書省形成於東漢(時稱尚書台);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於三國時,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才整齊劃一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行。
漢光武帝劉秀在尚書台設三公曹、吏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書,為六部前身。西晉時,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屬尚書省。
宋公元1086年,反變法派執政,改為三省共同議事,奏請取旨,分省治事行下,實際上使三省合一,後習慣上常統稱三省。南宋公元1129年,又實行三省合一,二十四司也時或省並,如公元1129年以禮部兼主客,祠部兼膳部,兵部兼職方,駕部兼庫部,比部兼司門,工部兼虞部,屯田兼農部等,還省並若干寺監入六部。公元1163年,又進一步省並六部下屬諸司,如以司封兼司勛,禮部兼祠部,兵部兼駕部,都官兼比部,工部兼屯田等。
遼代南面官系統中,設三省六部(其中「中書省」初名「政事省」),設官同於宋制。金、元、明只設一省六部,一省,金為尚書省;元、明為中書省。明1380年罷中書省,分中書省之權歸於六部。至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制。
② 清明朝的各級官吏職責
清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集各種權力於一身的皇帝,總結歷史上各朝代的經驗,為加強中央集權,削弱、分化大臣權利,以防權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別於以前各朝的官制。 內閣:明朝時為了進一步集權而不設宰相、中書省等機構,宰相的權利轉移到內閣,由內閣來處理國家政務。清朝繼承了這一做法,內閣的首輔大學士以及協辦大學士都被稱為中堂,即宰相的別稱,但實權則由軍機處掌握,在軍機處任職的官員稱為軍機大臣,統稱大軍機,軍機大臣的僚屬稱為軍機章京,又稱小軍機。 中央行政機構: 清朝沿襲明朝傳統,設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各部長官(管部的大學士及尚書、侍郎等)稱堂官,部下屬各司的郎中、員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稱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並立的中央行政機構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國子監、欽天監、翰林院、太醫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內務府。 軍事系統: 清朝軍隊主要分八旗和綠營兩個系統。八旗又分京營和駐防兩部分,京營中侍衛皇帝的稱為親軍,由侍衛處(領侍衛府)領侍衛內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門侍衛和皇帝出行隨扈,權位尤重。其他守衛京師的有驍騎營、前鋒營、護軍營、步兵營、健銳營、火器營、神機營、虎槍營、善撲營等。驍騎營由八旗都統直轄;前鋒營、護軍營、步兵營各設統領管轄;健銳營、火器營、神機營由於都是特種兵,設掌印總統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轄;虎槍營專任扈從、圍獵等,設總統管轄;善撲營則專門練習摔角。 駐防八旗駐扎於全國各重要之地,視情況不同設將軍、都統、副都統、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內地將軍等只管軍事,而駐扎邊疆的將軍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將軍是滿官的稱號,戰時則任命親王為大將軍。 綠營即漢兵,駐扎京師的稱巡捕營,歸步軍統領管轄。綠營的建制分標、協、營、汛幾級,標又分為督標、撫標、提標、鎮標、軍標、河標、漕標等,分別由總督、巡撫、提督、總兵、八旗駐防將軍、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統率。督標、撫標、軍標、河標、漕標都是兼轄,實際各省綠營獨立組織為提標、鎮標,提督實為一省的最高武官,總兵略低於提督。總兵以下,副將所屬為協,參將、游擊、都司、守備所屬為營,千總、把總、外委所屬為汛。 行憲機構: 清朝沿襲明代設監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為監察院長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則為總督、巡撫的加銜。 地方行政: 清沿襲明制,大致分省、府、縣三級,總督、巡撫為掌握行政、軍事、監察大權的高級地方官員,布政、按察兩使為督、撫的屬官。與督、撫平行的有駐防將軍和提督學政,不過駐防將軍只管八旗駐軍;提督學政只管學校與科舉考試,其權力不能與督、撫相比的。省以下有道的設置,道為監察區性質,不算正式行政區。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兩種,兼兵備銜,另有一些不屬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關道、管河道、督糧道、鹽法道等。省以下為府,設知府、同知、通判等官,與府平行的有直隸廳,設同知、通判。府以下為縣,設知縣、縣丞、主簿等官,與縣平行的為散廳,設置同直隸廳。在少數民族地區則設專門機構管理,即土司,一般分為兩種:一種由軍事部門管轄,如宣慰司、宣撫司、安撫司、招討司、長官司等,長官為宣慰使、宣撫使、安撫使等;另一種是由行政部門管轄,也設府、縣等,官員稱土知府、土知縣,通常由少數民族頭人擔任。 科舉院試——由各省的學政(別稱提督學院)主持的考試。已經府試錄取的童生可參加院試。錄取者既為生員,入府、州、縣學,習慣稱秀才。 鄉試——三年一科,在一省或幾省舉行,由皇上欽命主考官、副主考,錄取者即為舉人。第一名稱解元。 會試——即集中舉人考試之意,三年一科,在京城舉行,共分三場。三場會部通過者還要進行殿試。殿試由皇上親自主持。共分三甲,一甲賜進士及第,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第一名稱狀元。 一榜——考中舉人者。 二榜——考中舉人後再取中進士者。 ●官署翰林院——掌編修國史、草擬有關典禮的文件等事。最高長官為掌院學士(從二品),屬官有侍讀學士(從四品)、侍講學士(從四品)、侍讀(從五品)、侍講(從五品)、修撰(從六品)、編修(正七品)、檢討(從七品)等。 都察院——是監察、彈劾及建議機關。最高長官為左都御史(從一品),屬官有左副都御史(正三品,例由在京部、院大臣兼)、六科掌印給事中(正四品)、御史(從五品)等。右都御史(從一品)例由地方總督兼,右副都御史(正三品)例由地方巡撫兼。 大理寺——為最高法庭性質。最高長官為大理寺卿(正三品),屬官有大理寺少卿(正四品)、大理寺左右寺丞(正六品)、大理寺左右評事(正七品)等。 太僕寺——掌馬政。最高長官為太僕寺卿(從三品),屬官有太僕寺少卿(正四品)、太僕寺員外郎(從五品)、太僕寺主事(正六品)、太僕寺主簿(正七品)等。 太常寺——掌宗廟祭祀事務。最高長官為太常寺卿(正三品),屬官有太常寺少卿(正四品)、太常寺員外郎(從五品)、太常寺滿漢寺丞(正六品)、太常寺協律郎(正八品)等。 詹事府——是文學侍從、詞臣遷轉之階。原歸翰林院,後單設。最高長官為詹事府詹事(正三品),屬官有詹事府少詹事(正四品)、詹事府左右春坊庶子(正五品)、詹事府左右春坊中允(正六品)、詹事府左右春坊贊善(從六品)、詹事府主簿(從七品)等。 宗人府——是管理皇室宗族事務的機構。最高長官稱宗人府令(正一品),由宗室王公大臣兼領,屬官有宗人府丞(正三品)、宗人府理事(正五品)、宗人府副理事(從五品) 、宗人府經歷(正六品)等。 吏部——掌全國文官品秩、銓敘、考課、黜陟和封授。最高長官為尚書(從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屬官有郎中(正五品)、員外郎(從五品)、主事(正六品)等。 戶部——掌財賦戶籍等事。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禮部——掌禮儀、祭祀、貢舉、教育。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工部——掌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兵部——掌全國武官黜陟、兵籍、軍械、關禁、驛站等。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刑部——掌全國刑獄。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官名殿閣大學士——為正一品,相當於宋朝的丞相,由皇帝指定分管的部、院。 協辦大學士——為從一品,地位低於殿閣大學士高於各部院尚書。 總督——掌一省或幾省軍民要政,為正二品。兼殿閣大學士者為正一品,兼協辦大學士或都察院右都御史、兵部尚書者為從一品。總督側重於軍政。 巡撫——掌一省的軍、民、吏、刑各項,為從二品,地位略低於總督。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或禮部侍郎者為正二品。巡撫側重於民政。 布政使——督、撫屬官,管一省的財賦和人事。 按察使——督、撫屬官,管一省刑名。 ●官員的稱呼大學士——中堂。 總督——制軍、大帥、制台、制憲或督憲。 巡撫——中丞、撫軍、撫台、撫院或部院。 提督——軍門或提台。 總兵——軍門、總鎮或鎮台。 副將——協鎮或協台。 吏部尚書——天官。 禮部尚書——大宗伯。 戶部尚書——大司徒或大司農。 刑部尚書——大司寇。 兵部尚書——大司馬。 工部尚書——大司空。 左都御史——總憲。 各部院左右侍郎——左堂或右堂,自稱部堂。 布政使——藩台。 按察使——臬台。 學政——學憲或學台。 道員——觀察或道台。 知府——太守、府台、黃堂或太尊。 通判——別駕。 知州——州牧。 州同——州駕。 知縣——父母或明府。 都察院御史——都老爺或侍御。 ●官員的服飾及轎飾清朝的官員共分九品十九級。 一品——紅珊瑚頂戴(純紅),九蟒五爪蟒袍,仙鶴補服。准乘八人抬綠呢大轎。 二品——紅起花珊瑚頂戴(雜紅),九蟒五爪蟒袍,錦雞補服。准乘八人抬綠呢大轎。 三品——藍寶石及藍色明玻璃頂戴(亮藍),九蟒五爪蟒袍,孔雀補服。准乘八人抬綠呢大轎。 四品——青金石及藍色涅玻璃頂戴(暗藍),八蟒五爪蟒袍,雪雀補服。准乘四人抬藍呢轎。 五品——水晶及白色明玻璃頂戴(白),八蟒五爪蟒袍,白鷳補服。准乘四人抬藍呢轎。 六品——硨磲及白色涅玻璃頂戴(白),八蟒五爪蟒袍,鷺鷥補服。准乘四人抬藍呢轎。 七品——素金頂戴(白),五蟒四爪蟒袍,補服。 八品——起花金頂戴(白),五蟒四爪蟒袍,練雀補服。 九品——鏤花金頂戴(白),五蟒四爪蟒袍,練雀補服。 未入流——鏤花金頂戴(白),王蟒四爪蟒袍,黃鸝補服。 監察御史、按察使等監察、司法官員的頂戴、蟒袍均按正常品級,但補服的圖形卻一律綉獬豸,以示司法公正。
採納哦
③ 我國古代吏制概要如何,其職能是什麼
吏制,即學者所稱之吏胥制度、胥吏制度或吏役制度。鑒於吏和役的復雜關系,吏制回研究有時又不得答不牽扯到「役」的問題,本文統稱為「吏制」。「吏(役)」在各級政權機關中的職能無可替代,從大處著眼看吏胥制度的特殊作用,則是在整個官僚結構中形成了一種官員占統治地位條件下的官、吏制衡機制(祝總斌《試論我國古代吏胥的特殊作用及官、吏制衡機制》,《國學研究》第五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在中國古代官僚制度的大背景下,吏制的演變亦自成系統,祝總斌《試論我國古代吏胥制度的發展階段及其形成的原因》(《燕京學報》第九期,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將古代吏制的發展分為「吏、官身份無別」(秦漢)、「吏、官身份有別」(魏晉至隋唐)與「在制度上吏職、官職界限分明和吏胥身份總體上進一步低落」(金、元、明、清)三個階段。
④ 古代官與吏的區別
在古代官和吏的區分是非常嚴格的,官就是官,吏就是吏。」官吏「指的其實是兩種人。
一、官和吏的區別:
1、身份上:
官:上等身份,他享受人民的服務。官是正職,即長官,有品級(一品、二品、三品等),官由中央統一任命,因此也叫「朝廷命官」,因此官都是「國家幹部」。
吏:下等身份,服務於官員,雖然在衙門里做事,但還是相當於百姓。吏則「不入流」,由長官自己招聘,因此吏只能算作官府中的「服役人員「。
⑤ 每個官職都有自己需要做的事情,史官的職責是什麼
記錄國家大政和帝王言行
⑥ 商代史官的職責是什麼
商代的史官種類很多,有尹、多尹、又尹、某尹;乍冊;卜某、多卜工、多版工、我工;史權、北史、卿史、御史、朕御史、我御史、北御史、某御史;吏、大吏、我吏、上吏、東吏、西吏史官在商代社會已算得上是十分興盛了,且其中許多職官(如尹、作冊等)的地位已很高,他們要負責記錄誓、命、訓、誥等,此外,商朝史官中有一種專門負責祭祀的史官,專管各種祭祀,安排一切祭祀儀式。他們類似於現代負責大會或典禮的籌備,組織,服務的人員。
⑦ 吏部官員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吏部下設吏部司、司封司、司勛司、考功司,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課、升降、勛封、調動等事務,類似今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唐
⑧ 歷史三省六部制中吏禮兵刑戶工六部分別都是幹嘛的他們的職能
吏部,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察、升降、調動等事務;戶部,掌天下土地、戶籍內、賦容稅、財政收支等;禮部,掌管國家典章法度、祭祀學校、科舉、接待外賓等事務;兵部,掌武將選用、兵籍、軍械、軍令等;刑部,掌管法律、刑獄事務;工部,掌管山澤、屯田、工匠、水利、交通、各項工程等等。
⑨ 史官的職責是什麼
史官的主要職責是記錄和編撰歷史。
各朝對史官的稱謂與分類多不相同,但主要的可以分類記錄類和編纂類兩者。史官剛剛出現的時候以及發展過程中的很長時間,這兩者是不大分別的。
後來演化出專門負責記錄的起居注史官和史館史官,前者隨侍皇帝左右,記錄皇帝的言行與政務得失,皇帝不能閱讀這些記錄內容,後者專門編纂前代王朝的官方歷史。
(9)吏的職責擴展閱讀:
史官的歷史演變:
中國有悠久的治史傳統,很早就出現了專門記誦史事的盲人——瞽史。瞽史所保存的傳說歷史,反映了上古時代的史影。隨著文字的發明與使用,瞽的傳史功能逐漸由史官接替。
《周禮·天官》:「史,掌官書以贊治。」《漢書·藝文志》:「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舉必書。」史官的本職工作是掌管官方典籍文獻、記述朝廷大事,還要主管天文歷法。
在先秦時代,巫、祝、卜、史常常並稱。周代,史職漸繁,「太史掌國之六典,小史掌邦國之志,內史掌書王命,外史掌書使乎四方,左史記言,右史記事。」
春秋時代,周政衰弊,各諸侯國皆有史官,亦各有「國史」,如楚之《檮杌》,魯之《春秋》等。春秋末年,孔子依據魯史刪修《春秋》,開創私人修史之風。此後相繼出現了不同體裁的敘述春秋戰國時期史事的典籍,如《左傳》、《國語》、《戰國策》等。
司馬遷的《史記》創造了紀傳體正史編纂體例,奠定了中國史學發展的重要基礎。至唐,立史館,確立了國家修史制度。北宋司馬光仿效《春秋》編纂《資治通鑒》,成為編年史典範。
南宋袁樞編纂《資治通鑒紀事本末》,創造了紀事本末體。二千餘年中,二十四史前後相繼,又有野史、雜史和別史等補闕,形成了燦爛的傳統史學文化。
⑩ 吏部職責
吏部掌管官員的任免考核, 禮部掌管祭祀、教育和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