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管崗位職責
『壹』 駕駛員崗位職責
1、負責調度安排公司的日常用車,以及其它出車任務,滿足公司的用車需求;版
2、參與客戶、上級領權導接待(包括會議、餐飲、住宿安排、接待方案的擬定和跟進等)、迎送、陪同,省內旅遊景點參觀及講解,搜集並熟悉本地各色餐飲、酒店、休閑娛樂等相關信息;
3、熟悉車輛的保險、驗車、保養、維修等工作;
4、做好車輛年檢和日常維護,保證車輛狀況良好,按時出車,確保車輛正常使用和安全;
5、控制車輛的維修、使用等費用,確保關鍵數據(如行駛里程、油耗記錄等)清晰,符合公司的相關規定;
6、負責本部門日常工作的管理,並能及時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任務。
(1)車管崗位職責擴展閱讀
駕駛員主要是指交通工具的駕駛者,一般多指汽車的駕駛者。駕駛員也多指軍用設備的駕駛者,如飛機駕駛員、坦克駕駛員等。駕駛員英語名稱driver。
一般是指不以駕駛作為職業的只具備一般駕駛技能的駕駛員。如公務員駕車去參加公務活動,市民駕車去上班等。此時的駕車者都是駕駛人。
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稱的「駕駛人」。
『貳』 4S店車管員崗位職責
車輛管理員的日常工作內容(詳細)
1、嚴格遵守公司及銷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及部門領導的工作安排。
2、負責新車入庫的檢驗,PDI檢測的跟蹤工作新車到達至入庫時間不得超過一天。有問題要及時反映。否則因此而產生的責任及損失由車輛管理員承擔。(PDI指的是商品車售前車輛檢查、驗收等手續。它一般是由廠家發貨到4S店後,由經銷商4S店的技術人員來完成的,目的就是檢查新車各種功能是否達到原廠要求,確保到店車輛的安全性能和駕駛的舒適性)。
3、負責庫存商品車輛的日常檢查及報修。對於需要索賠的新商品車,要及時向維修索賠及長安福特有關部門反映。庫存商品車報修時間超過一周的,要以書面形式向銷售經理報告原因。
4、負責展廳展示車輛的更換和日常檢查。展廳車輛如需更換或調出,必須報請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更換或調出。並與展廳值班小組的主管做好更換或調出車輛的交接簽收工作,並將調進或調出的車輛情況及時報告給訂單員。
5、每天對負責庫存車輛的不定時檢查,保證銷售顧問能正常銷售車輛。每天不定時抽查庫存車,並發動車輛,看是否有問題。並做好當天庫存車檢查表,按要求填寫內容。每台庫存車每周必須啟動一次並作全面檢查。
6、負責庫存車輛的清潔衛生。對於存放在公司這邊的車輛要保持車輛的整潔。否則發現一次扣1分。對於存放在倉庫的車輛要督促倉庫保安員(行政部)及時清潔車輛。
7、負責庫存車銷售位置變更的管理。對於已銷售的庫存車應督促銷售顧問及時開到已售區,掛上已售牌。否則發現一次扣1分。如遇休息日,應將本職工作與同事交接清楚。
8、負責客戶裝修下單及完工檢驗。及時通知安裝人員在規定時間安裝,並檢驗安裝結果。確認無誤方可簽收交付銷售任員,銷售人員確認無誤後接收。
9、負責管理庫存商品車的鑰匙及備用鑰匙的編號及保管。並將商品車鑰匙按車型及停放位置分類保管。如遇休息,應將本職工作與同事交接清楚,以便工作的正常開展。
10、負責調撥車輛的鑰匙發放及保管。對於調出的車輛,須憑經相關責任人及主管領導簽字批準的車輛調撥單,方可發放鑰匙。
11、負責月底與財務部實物車輛的盤點。首先應將實物車輛與鑰匙核對,如無誤則與財務人員核對車輛,雙方核對無誤方可簽字確認,並留檔保存。
12、負責商品車輛鑰匙的進出登記,對於每台車的調入及調出都要調車人簽收。銷售顧問帶客戶選車時,必須出示有經理或總經理簽字的選車申請單。
13、對於客戶交完全款提車的,必須要求銷售顧問出示由財務蓋章簽字的全款確認單,車輛管理員憑全款確認單,方可給備用鑰匙及出門條。並將全款確認單留檔保存。
『叄』 車輛管理人員的職責有哪些車輛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有
1.
負責公司車輛的管理工作。
2.
制定和完善車輛管理辦法,監督檢查下級單位車輛管理辦法的實施情況。
3.
負責組織、監督各級單位進行每年度的車輛保險、養路費等車輛相關費用的辦理工作。
4.
負責車輛保險、養路費等手續的具體辦理工作。
『肆』 車管所一般都是做些什麼工作
(一)機動車登記審核崗職責
1、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有關手續是否齊全、真實、有效。
2、確認車型,並核對有關技術參數。
3、查驗機動車發動機號和車輛識別代號,確認有無鑿改痕跡,並與全國被盜搶機動車信息庫進行比對。
4、進行機動車外觀檢查,確認車身顏色。
5、對屬於《全國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管理范圍的國產機動車,核對《公告》的數據。
6、審查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7、對符合規定的手續將車輛信息錄入計算機並出具受理憑證,對不符合規定的要說明原因並出具退辦憑證。
8、保持辦公環境整潔,維持辦證大廳秩序良好。
(二)牌證管理崗職責
1、管理計算機自動選牌系統,及時添加機動車號牌。
2、核發號牌。
3、受理申請檢驗合格標志,審核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行駛證、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4、製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以下簡稱行駛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證書》(以下簡稱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檢驗合格標志。
5、核發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檢驗合格標志。
6、回收、銷毀廢舊牌證。
7、保管好業務印章、機動車號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志、防偽膜。
8、與檔案管理崗核對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志、防偽膜用量,並做好登記。
9、提請車輛管理所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作廢。
10、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牌證的製作計劃,及時安排牌證的製作和領取。
11、做好牌證庫的防潮、防火和防盜工作。
12、保持辦公環境整潔,維持辦證大廳秩序良好。
(三)業務領導崗職責
1、按職責和許可權審核或審批機動車有關手續。
2、審核進口機動車手續。
3、檢查監督各崗位的工作情況。
4、掌握發牌發證數量。
5、受理群眾投訴。
6、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四)檔案管理崗職責
1、清點全部手續是否齊全、真實、有效並核對計算機登記系統的信息。
2、整理資料,裝訂、歸檔,妥善保管檔案。
3、保管好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志、防偽膜,與牌證管理崗核對發牌發證數量,防止空白證件流失。
4、因涉嫌走私、盜搶、搶劫機動車案件偵查需要或其他業務需要,出具核對車輛檔案的證明或車輛檔案有關內容的復印件。
5、做好檔案(室)庫的防潮、防火和防盜工作。
(五)嫌疑車輛調查崗
1、處理機動車業務崗位反映的涉嫌資料被套用、塗改或者有偽造嫌疑,涉嫌走私、盜竊、搶劫以及無進口證明、非法拼(組)裝機動車的問題。
2、對各崗位移交的嫌疑車輛資料進行調查,建立嫌疑車輛調查台帳,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調查。
3、根據取得的證據和詢問記錄,對不能排除嫌疑的機動車,移交有關部門立案偵察,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4、對作出排除嫌疑結論的機動車,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上註明情況,附有關證據和詢問記錄,經業務領導審核後,交相應崗位繼續辦理登記業務。
5、其他執法部門辦理涉嫌走私、盜搶機動車案件需要查閱檔案或出具證明時,負責接待並協助辦理。
(一)駕駛證受理崗崗位職責
1、受理駕駛證業務申請,審核申請人身份證件、身體檢查結果和准駕車型資格。
2、查詢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確認申請人是否有已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兩年、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和申請人累積積分情況。
3、對手續齊全、符合規定的,將申請人的有關信息錄入計算機。
4、出具申請人考試預約憑證。
5、核發《駕駛技能准考證明》。
6、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7、保持辦公環境整潔,維持辦證大廳秩序良好。
(二)駕駛員考試崗崗位職責
1、安排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試計劃。
2、嚴格審核參加考試人員的身份,嚴格按照考試項目、內容、標准和規定的時限進行考試。
3、嚴肅考試紀律,規范考場秩序。科目一、科目二考試場地實行封閉式管理,禁止與考試無關的人員進入考試場地。
4、考試後在考試成績表上記載考試成績,落實雙簽名制度。
5、保管考試有關資料,收回被終止考試申請人的考試預約憑證和《准考證明》。
6、將申請人的考試成績錄入計算機系統。
(三)業務領導崗崗位職責
1、審核手續是否齊全、符合規定。
2、檢查監督各崗位的工作情況。
3、組織考試監督小組對駕駛人考試質量不定期進行抽查,隨車監督科目三考試。
4、掌握發證數量。
5、受理群眾投訴。
6、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四)檔案管理崗崗位職責
1、檔案管理崗復核受理崗收存的資料和科目一考試資料,核對計算機管理系統的信息,製作《機動車駕駛技能准考證明》。
2、復核科目二、三考試等有關資料,核對計算機管理系統的信息,符合規定的,確定機動車駕駛證檔案編號。
3、辦理提交年度體檢證明業務。
4、製作機動車駕駛證。
5、確認查詢結果,整理資料並裝訂、歸檔,妥善保管檔案。
6、向社會公告駕駛證注銷信息。
7、與受理崗核對發證數量
8、做好庫房防潮、防火、防盜工作。
『伍』 車管所的職責規范是什麼
車輛管理所工作職責
車輛管理所(簡稱車管所)是全轄區車輛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部門,具體負責全轄區各項車管業務的開展,行使各項車輛管理職權,接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車輛管理處的業務監督和指導,並負責對全轄區各大隊車管業務的監督指導,及對全轄區駕駛員培訓學校監督指導和考試,負責對全轄區機動車輛進行技術安全檢測。
『陸』 車管所是干什麼的
機動車登記審核崗職責,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有關手續是否齊全、真實、有效。
確認車型,並核對有關技術參數,查驗機動車發動機號和車輛識別代號,確認有無鑿改痕跡,並與全國被盜搶機動車信息庫進行比對。
進行機動車外觀檢查,確認車身顏色。
對屬於《全國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管理范圍的國產機動車,核對《公告》的數據,審查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對符合規定的手續將車輛信息錄入計算機並出具受理憑證,對不符合規定的要說明原因並出具退辦憑證。
(6)車管崗位職責擴展閱讀:
處理機動車業務崗位反映的涉嫌資料被套用、塗改或者有偽造嫌疑,涉嫌走私、盜竊、搶劫以及無進口證明、非法拼(組)裝機動車的問題。
對各崗位移交的嫌疑車輛資料進行調查,建立嫌疑車輛調查台帳,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調查。
根據取得的證據和詢問記錄,對不能排除嫌疑的機動車,移交有關部門立案偵察,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對作出排除嫌疑結論的機動車,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上註明情況,附有關證據和詢問記錄,經業務領導審核後,交相應崗位繼續辦理登記業務。
其他執法部門辦理涉嫌走私、盜搶機動車案件需要查閱檔案或出具證明時,負責接待並協助辦理。
『柒』 車管所具體是做什麼工作的
車管所主要負責承辦機動車注冊、變更、轉移、抵押、注銷登記,機動車駕駛證申專請、補領、換領屬、審驗及受理機動車和駕駛員相關的其他業務。
拓展資料:
機動車登記審核崗職責:
1、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有關手續是否齊全、真實、有效。
2、確認車型,並核對有關技術參數。
3、查驗機動車發動機號和車輛識別代號,確認有無鑿改痕跡,並與全國被盜搶機動車信息庫進行比對。
4、進行機動車外觀檢查,確認車身顏色。
5、對屬於《全國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管理范圍的國產機動車,核對《公告》的數據。
6、審查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7、對符合規定的手續將車輛信息錄入計算機並出具受理憑證.對不符合規定的要說明原因並出具退辦憑證。
8、保持辦公環境整潔,維持辦證大廳秩序良好。
9、牛牛選號對以上條款有最終解釋權。
『捌』 車管所主要是做什麼
車管所主要負責承辦機動車注冊、變更、轉移、抵押、注銷登記,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補領、換領、審驗及受理機動車和駕駛員相關的其他業務。
機動車業務崗位
(一)機動車登記審核崗職責
1、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有關手續是否齊全、真實、有效。
2、確認車型,並核對有關技術參數。
3、查驗機動車發動機號和車輛識別代號,確認有無鑿改痕跡,並與全國被盜搶機動車信息庫進行比對。
4、進行機動車外觀檢查,確認車身顏色。
5、對屬於《全國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管理范圍的國產機動車,核對《公告》的數據。
6、審查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7、對符合規定的手續將車輛信息錄入計算機並出具受理憑證.對不符合規定的要說明原因並出具退辦憑證。
8、保持辦公環境整潔,維持辦證大廳秩序良好。
9、牛牛選號對以上條款有最終解釋權。
(二)牌證管理崗職責
1、管理計算機自動選牌系統,及時添加機動車號牌。
2、核發號牌。
3、受理申請檢驗合格標志,審核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行駛證、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4、製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以下簡稱行駛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證書》(以下簡稱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檢驗合格標志。
5、核發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檢驗合格標志。
6、回收、銷毀廢舊牌證。
7、保管好業務印章、機動車號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志、防偽膜。
8、與檔案管理崗核對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志、防偽膜用量,並做好登記。
9、提請車輛管理所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作廢。
10、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牌證的製作計劃,及時安排牌證的製作和領取。
11、做好牌證庫的防潮、防火和防盜工作。
12、保持辦公環境整潔,維持辦證大廳秩序良好。
(三)業務領導崗職責
1、按職責和許可權審核或審批機動車有關手續。
2、審核進口機動車手續。
3、檢查監督各崗位的工作情況。
4、掌握發牌發證數量。
5、受理群眾投訴。
6、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四)檔案管理崗職責
1、清點全部手續是否齊全、真實、有效並核對計算機登記系統的信息。
2、整理資料,裝訂、歸檔,妥善保管檔案。
3、保管好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志、防偽膜,與牌證管理崗核對發牌發證數量,防止空白證件流失。
4、因涉嫌走私、盜搶、搶劫機動車案件偵查需要或其他業務需要,出具核對車輛檔案的證明或車輛檔案有關內容的復印件。
5、做好檔案(室)庫的防潮、防火和防盜工作。
(五)嫌疑車輛調查崗
1、處理機動車業務崗位反映的涉嫌資料被套用、塗改或者有偽造嫌疑,涉嫌走私、盜竊、搶劫以及無進口證明、非法拼(組)裝機動車的問題。
2、對各崗位移交的嫌疑車輛資料進行調查,建立嫌疑車輛調查台帳,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調查。
3、根據取得的證據和詢問記錄,對不能排除嫌疑的機動車,移交有關部門立案偵察,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4、對作出排除嫌疑結論的機動車,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上註明情況,附有關證據和詢問記錄,經業務領導審核後,交相應崗位繼續辦理登記業務。
5、其他執法部門辦理涉嫌走私、盜搶機動車案件需要查閱檔案或出具證明時,負責接待並協助辦理。
駕駛證業務
(一)駕駛證受理崗崗位職責
1、受理駕駛證業務申請,審核申請人身份證件、身體檢查結果和准駕車型資格。
2、查詢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確認申請人是否有已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兩年、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和申請人累積積分情況。
3、對手續齊全、符合規定的,將申請人的有關信息錄入計算機。
4、出具申請人考試預約憑證。
5、核發《駕駛技能准考證明》。
6、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7、保持辦公環境整潔,維持辦證大廳秩序良好。
(二)駕駛員考試崗崗位職責
1、安排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試計劃。
2、嚴格審核參加考試人員的身份,嚴格按照考試項目、內容、標准和規定的時限進行考試。
3、嚴肅考試紀律,規范考場秩序。科目一、科目二考試場地實行封閉式管理,禁止與考試無關的人員進入考試場地。
4、考試後在考試成績表上記載考試成績,落實雙簽名制度。
5、保管考試有關資料,收回被終止考試申請人的考試預約憑證和《准考證明》。
6、將申請人的考試成績錄入計算機系統。
(三)檔案管理崗崗位職責
1、檔案管理崗復核受理崗收存的資料和科目一考試資料,核對計算機管理系統的信息,製作《機動車駕駛技能准考證明》。
2、復核科目二、三考試等有關資料,核對計算機管理系統的信息,符合規定的,確定機動車駕駛證檔案編號。
3、辦理提交年度體檢證明業務。
4、製作機動車駕駛證。
5、確認查詢結果,整理資料並裝訂、歸檔,妥善保管檔案。
6、向社會公告駕駛證注銷信息。
7、與受理崗核對發證數量
8、做好庫房防潮、防火、防盜工作。
其他業務
1.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監督崗
處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崗反映的問題;處理業務領導崗退辦的不符合規定的有關手續;查驗各崗位的業務台帳,按規定公布辦理登記的有關情況;監督工作紀律;受理群眾投訴。
2.考試監督崗
處理考試崗反映的問題;安排科目二、科目三的考生考試;現場抽查科目一、科目二考試情況,隨車抽查科目三考試情況;監督工作紀律;受理群眾投訴。
3.業務領導崗
按職責和許可權審核或審批機動車和駕駛證有關手續;審核進口機動車手續,監督各崗位辦理進口機動車牌證的情況;掌握發牌發證數量;處理監督崗反映的問題;檢查監督各崗位的工作情況;受理群眾投訴;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4.嫌疑車輛調查崗
處理機動車業務崗位反映的涉嫌走私、盜竊、搶劫以及無進口證明、非法拼(組)裝機動車的問題;復查具有走私、盜竊、搶劫以及無進口證明、非法拼(組)裝嫌疑的車輛,詢問嫌疑車輛的有關人員並做筆錄,及時移送有關業務部門立案偵查;定期將新登記車輛的信息與全國被盜搶機動車信息庫進行對比;其他執法部門辦理涉嫌走私、盜搶機動車案件需要查閱檔案或出具證明時,負責接待並協助辦理。
5.計算機管理崗
維護機動車、駕駛員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保證系統安全、正常運行,備份資料庫;按照規定辦理機動車、駕駛員有關信息的計算機查詢。
6.咨詢崗
解答群眾提出的辦理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