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堅守職責 » 人民代表大會職責

人民代表大會職責

發布時間: 2021-03-01 20:23:58

『壹』 人大代表的職責是什麼

人大代表的職責,就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內。這就要求人大代表容必須以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為活動准則,正確處理好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的關系。

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審議權,表決權,提名權,選舉權;提出議案權,質詢權,提出罷免案權,提出建議、批評、意見權,提議權,言論表決免究權,人身特別保護權,執行代表職務保障權等。



(1)人民代表大會職責擴展閱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於每年第一季度舉行,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

『貳』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主要職責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修改憲法; 監督憲法的實施;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國家基本法律; 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審查和批准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批准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 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 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 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下列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 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審查中央和地方預算及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批准中央預算和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建置;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

『叄』 人民代表大會的四大職權是什麼

人民代表大會的四大職權有立法權、決定權、任免權、監督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
第六十七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四)解釋法律
(五)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預算在執行過程中所必須作的部分調整方案
(六)監督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七)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
(八)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
(九)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部長、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十)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十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法院院長
(十二)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檢察院檢察長,並且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
(十三)決定駐外全權代表的任免
(十四)決定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的批准和廢除
(十五)規定軍人和外交人員的銜級制度和其他專門銜級制度
(十六)規定和決定授予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
(十七)決定特赦
(十八)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如果遇到國家遭受武裝侵犯或者必須履行國際間共同防止侵略的條約的情況,決定戰爭狀態的宣布
(十九)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
(二十)決定全國或者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入緊急狀態
(二十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A、立法權構成國家的主權,這通過法律來組織和調整一切。立法權,國家制定、修改和廢止法律的權力。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制定和修改憲法的權力;第二類是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的權力。一方面,立法機關自己制定法律,另一方面,立法機關授權行政機關制定法規、條例、決議和命令等,它們都具有法律規范的性質。在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立法權。
B、決定權是指國家權力機關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權力。各國法律規定不一。在我國,行使決定權的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定權作為人民代表大會四類職權之一,是最能表現人民代表大會國家權力機關特徵的一種職權,反映了人民代表大會權力的廣泛性。
C、選舉任免權,選舉任免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包括選舉、任命、決定代理、免職、接受辭職、撤職、罷免等多種形式,是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決定和免除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和其他重要工作人員(統稱「領導人員」)的一項重要職權,通常簡稱為選舉任免權。
D、監督權,是指公民有監督一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公務活動的權利。它是公民參政權中的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是國家權力監督體系中的一種最具活力的監督。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監督權和公民通過自己選舉的國家代表機關代錶行使的監督權,另外,公民的許多權利具有監督國家權力的性質。這里,作為參政權的一項內容的監督權,是一種直接的政治監督權。它主要包括五項內容,即批評權、建議權、申訴權、控告權、檢舉權。

『肆』 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許可權與職責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修改憲法;
(二)監督憲法的實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國家基本法律;
(四)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六)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七)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八)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九)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審查和批准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一)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
(十三)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
(十四)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
(十五)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下列人員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二)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
(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
(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五)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3]
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審查中央和地方預算及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批准中央預算和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建置;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2] 。

『伍』 縣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職能是什麼

①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的遵守和執行。②決定本行政區域版內各項工作的重大事權項。③審查和批准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及其執行情況。④選舉和罷免本級人民政府的正、副職領導人。⑤監督本級人民政府的工作,聽取和審查本級人民政府的工作報告。⑥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陸』 人大代表具有哪些職責

附件1:人大代表職責 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以下簡稱代表),是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代表通過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參加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憲法,法律和法規賦予的職權,行使管理國家權力。 二、代表在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各種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一切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壓制、打擊報復。 三、代表個人或者聯名,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四、代表根據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的安排進行視察,參加執法檢查和評議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及其他代表活動。 代表可以持代表證在本行政(區)域內進行視察。被視察單位應當如實匯報情況,聽取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改進工作。 五、代表可以按照便於組織和開展活動的原則,組成代表小組。代表小組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開展代表活動,其工要內容: (一)學習憲法、法律、法規,以及上級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 (二)進行調查研究; (三)開展視察和其它形式的代表活動,協助當地國家機關推行工作; (四)聯系人民群眾,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五)交流代表活動經驗。 六、代表必須模範地遵守憲法、法律、法規,保守國家秘密。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法律、法規的實施;要密切聯系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接受其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不在原選(區)或者原選舉單位所轄范圍內工作、居住的代表,在任期內,至少到原選(區)或者原選舉單位參加一次代表活動。 六、代表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無特殊情況,每年離開其所在工作、生產崗位執行代表職務的時間市代表不少於十日,鎮代表不少於七日。 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時,其所在單位必須給予時間保證和提供便利條件;其工資、獎金、補貼等福利待遇,均按在本單位正常出勤對待。無固定工資收入的代表,由本級財政按照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確定的標准,給予補貼。 八、一切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代表的權利,支持代表執行代表職務。阻礙、拒絕協助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或者對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代表打擊報復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處理。九、對縣級以上的各級代表,實施逮捕、刑事審判以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執行機關必須報經該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許可,才能執行。縣級以上的各級代表因為是現行犯被拘留,鄉鎮的代表被實施逮捕、刑事審判以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執行機關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向該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書面報告。 代表被執行機關限制人身自由時,應當主動表明代表身份,並有權向本級或者上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提出申訴,執行機關應當立即轉交,不得壓制。 十、代表因故不能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應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請假。未經批准兩次不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其代表資格終止。
附件2:人大代表小組活動制度 一、為規范市、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小組(以下簡稱代表小組)的活動,更好地發揮代表小組作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市、鎮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代表小組活動。 三、代表按照便於組織和開展活動的原則組成代表小組,每個代表小組設組長1名,副組長1名,聯絡員1名,負責代表小組活動的組織和聯絡。代表小組開展活動相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或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工作機構的指導。 四、代表小組的活動內容。 (一)學習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 (二)圍繞憲法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情況;政府及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市委重大工作部署情況;承辦單位辦理落實代表的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情況;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市人大常委會的審議議題;重點民生工程建設情況開展視察調研活動。 (三)根據市人大常委會或鎮人大主席團統一安排的會前視察、執法檢查和評議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活動。 (四)加強代表與選民的聯系,定期深入到原選舉單位和選民中間,主動徵求選民的意見和建議,採取多種方式經常聽取和廣泛收集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為參加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做好提出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的准備工作。 (五)組織代表總結交流活動情況。組織代表交流向原選舉單位述職的活動。 五、代表小組的活動方式。 (一)學習的方式。可採取代表小組或聯組學習交流等形式,以提高代表法治意識和依法履職能力和水平。 (二)視察的方式。視察活動可採取會前視察、專題視察、聯組視察和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等形式進行。 (三)調查研究和聯系群眾的方式。通過走訪、座談、調查等形式廣泛了解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並協助政府推行工作。 (四)其他有利於履行職務的方式。 六、代表小組的活動制度。 (一)代表小組活動每季度不少於1次,每次活動的時間和方式可根據活動的內容確定。 (二)代表小組應當制定年度活動計劃。制訂活動計劃要從實際出發,選准題目,注重實效。活動計劃應經小組全體代表討論確定,並相應送交市、鎮人大代表工作機構備案。代表小組的活動一般應按計劃進行,若遇情況變化和另行需要也可作適當調整。調整後應及時告知市、鎮人大代表工作機構。 (三)代表小組應當建立代表參加小組活動登記制度、代表履職活動情況記錄制度和年度總結交流制度。 (四)代表小組長或聯絡員應將活動的時間、地點和內容等事項提前一周通知每位代表和代表所在單位,以便活動順利開展。 (五)代表小組開展視察或調研活動,可以聽取被視察單位的工作匯報,可以實地察看情況,可以向被視察單位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但不直接處理問題。視察結束後,小組長或聯絡員應及時綜合代表的意見,形成視察或調研報告,相應送交市、鎮人大代表工作機構。 七、代表小組的活動總結。(一)代表小組每半年對活動情況進行小結,並將總結材料相應送交市、鎮人大代表工作機構。(二)代表小組應於年末組織代表填寫《人大代表履職登記表》,匯總後相應送交市、鎮人大代表工作機構。 (三)市人大代表小組要積極開展爭創先進代表小組和代表履職先進個人的活動,及時報送代表活動情況和先進事跡材料,市人大常委會每年遴選部分小組和代表履職的先進事跡進行宣傳。
附件4: 人大代表活動計劃安排表 鎮(區) 年 月 日時間活動內容參加人員備注
附件5:代表學習登記表時間主持人參加人員名單 學 習 內 容 附件6:市(鎮) 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履行職登記表( 年)代表姓名 現任職務 提出議案或建議(件) 撰寫調研報告(篇) 參加代表活動(次) 聯系走訪選民(人次) 年度代表工作小結

『柒』 人民代表的職責是什麼

應該是人大代表的職責

人大代表

簡介:
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產生,要經過嚴格的法律程序且肩負著相應的法定職責。

職責:
一、認真學習憲法和法律、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學習人大工作理論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二、模範的遵守憲法和法律,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及人大決議、決定的貫徹實施。認真執行代表職務,行使代表職權,履行代表義務。
三、按時出席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認真審議列入大會議程的各項議案、報告並發表意見,提出代表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等,努力行使好大會期間的各項職權。
四、積極參加閉會期間人大常委會和人大街道工委組織的培訓、學習、視察、調研、執法檢查、評議「一府兩院」等各項活動。參加代表小組的各項活動。
五、保持與選民的密切聯系,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通過走訪、座談、接待選民等多種形式,認真聽取和反映選民的意見和要求,回答選民對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動的詢問,認真向選民述職並接受評議,努力為人民服務。
六、協助政府推進工作,為金水區經濟社會健康、快速、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建設「首善之區」做出貢獻。

參考資料:http://ke..com/link?url=--7azLJHXA7cPICUd-MQeoUT0UgfzHPm0yacVICi5J_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