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14周歲的治安處罰
1.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該怎麼處理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予以行政處罰,但是,如果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則不執行所處的行政拘留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二條: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七十周歲以上的;
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2. 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法,不予行政處罰,如有違法所得都不用沒收嗎
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之下是不可以沒收違法所得的。這一規定本身就是有問題的,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目前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中設立了「收繳」這一行為,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這一問題。
3. 《行政處罰法》規定,未滿14周歲的人違反行政法律規范將給予什麼樣的處罰
《行政處罰來法》第二十五條源 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負刑事責任。」
也即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人只對自己實施的這八種嚴重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在司法實踐中必須嚴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則。
(3)不滿14周歲的治安處罰擴展閱讀
我國刑法第17條第3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可見,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是減輕刑事責任能力年齡階段。這是未成年人犯罪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表明我國刑法對未成年人犯罪從寬處罰的刑事政策精神。
我國刑法第17條第4款規定:「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這里的收容教養是對不負刑事責任的未成年人的一種保安處分措施。
4. 不滿14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怎麼辦
不滿十四周歲的抄人有違法襲行為,不承擔法律責任。受害人可以要求其監護人嚴加管教或者報告相關單位處理。
如果給當事人造成民事損失,可以要求監護人賠償。
法律鏈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條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行為人或者其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二條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5. 未滿14周歲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的問題怎麼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復國治安管理制處罰法》第十二條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第八條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行為人或者其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6. 已滿十四歲不滿十六歲能不能治安處罰
已滿十四歲不滿十六歲的會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
2、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3、70周歲以上的。
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的。
第二十二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6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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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種類及基本原則:
一、種類:警告;罰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二、基本原則:
1、《行政處罰法》第三條規定:「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這就是行為與處罰法定原則的實質,涉及治安管理處罰,它是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和治安管理處罰應當由法律明文規定,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不能認定為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並不能適用治安管理處罰。
2、處罰與違法行為相當原則:《行政處罰法》第四條規定: 「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條也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3、公開、公正原則:《行政處罰法》第四條規定: 「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條也規定,「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應當公開、公正,……」,堅持實施治安管理處罰的公開、公正原則。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條規定: 「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應當公開、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所以,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是指認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實施治安管理處罰,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5、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條第三款規定,「辦理治安案件應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這一原則的基本精神是指堅持處罰不是目的,而是一種手段,教育也是一種手段,通過處罰和教育,使其不再危害社會,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發生。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治安處罰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7.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違反治安管理的,不適用行政拘留處罰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違反治安管理的,不適用行政拘留處罰。
《治版安管理處罰法》第權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