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管理職責
『壹』 北京市文物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文物和博物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文物和博物館公共資源共享規劃並推動實施。
(二)負責本市世界文化遺產和文物保護單位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意見。
(三)指導本市博物館的業務工作,組織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負責博物館館藏文物鑒定、登記、借用、調撥和交換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本市的考古調查、勘探和發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保護地下文物埋藏區的意見;負責出土文物的調用。
(五)負責管理本市民間收藏文物及其流通活動;培育、引導和扶持文物和博物館領域相關產業健康發展。
(六)負責本市文物和博物館有關審核、審批事務及相關資質資格認定的管理工作。
(七)依法負責本市文物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有關文物的違法違章案件;承擔文物和博物館安全工作的管理責任。
(八)負責本市文物保護的宣傳工作;組織與國(境)內外的文物交流和展示活動。
(九)規劃、指導本市文物和博物館領域專業人員培訓工作;組織文物和博物館領域科學研究及交流、文物科學保護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貳』 文物局與文廣新局、文物考古研究所與文物管理處,在管理文物考古時候的職責有什麼不同
文物考古研究所是科研機構,沒有行政職能。一般的文物局都是二級局,是文廣新局下屬的分支機構。但也有與文廣新局並列的一級局,這樣的話,文廣新局一般不管文物。
『叄』 北京市文物局的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來職責。已由市政自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轉變的職責。1.強化為國家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中央在京文物和博物館單位服務的職責。2.加強培育、引導和扶持本市文物和博物館領域相關產業健康發展的職責。
『肆』 國家文物局 具體做什麼的 職責是什麼
國家文物局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文物、博物館事業的發展方版針、政策、法規和規權劃,制定有關的制度、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協調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出境、宣傳等業務工作。
(三)審核、申報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承擔歷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相關審核、申報工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審核或審批全國重點文物的發掘、保護、維修
項目。
(四)指導大型博物館的建設及博物館間的協作、交流。
(五)研究處理文物保護的重大問題;對查處盜竊、破壞、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專業性意見。
(六)研究制定文物流通的管理方法;審批文物出口鑒定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七)編制文物事業經費預算,審核劃撥並監督各項經費使用情況。
(八)統籌規劃文物、博物館專門人才的培訓;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和博物館方面的科研工作。
(九)管理和指導文物、博物館外事工作,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承辦國務院和文化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伍』 青島市文物局的(二)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文物、博物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專有關的地方性法規、屬規章草案。
2、擬訂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3、組織全市文物資源調查工作;負責組織申報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指導、管理全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
4、指導全市博物館業務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指導博物館設立、登記工作;負責全市博物館公共文化服務工作。
5、組織開展考古工作;組織協調建設項目中的文物保護、搶救發掘工作,指導考古調查、勘探、發掘項目的實施。
6、負責對全市文物保護單位和文物收藏單位進行文物安全監督檢查;為文物執法工作提出文物方面的專業性意見;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7、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村、鎮)的申報、保護和管理工作。
8、組織、指導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的科學研究工作;承擔文物科技保護、信息化、標准化建設工作。
9、組織申報國家、省文物保護專項經費,監督管理國家、省、市核撥的文物保護專項經費。
10、開展全市文物保護宣傳工作;承擔市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1、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陸』 中國保護文物的機構主要職責是什麼
主要職責有以下幾點:(1)經常進行保養維護工作、環境清潔整理工作,防止人為的專和自然的破壞,屬有條件的機構還應開展有關保護修復的試驗工作。
(2)按照文物法令、條例的規定,主持或協同有關部門對本建築的大型維修工程。
(3)調查收集有關的歷史文獻資料、實物以及組織和參加有關的調查研究工作,建立本單位的文物檔案資料。
(4)對本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情況進行經常的檢查,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如發生特殊的情況,及時報告。
(5)引導參觀,向群眾進行文物知識和文物保護的宣傳工作。
(6)其他有關的保管工作。
『柒』 湖南省文物局的主要職責
(-)擬定文物事業的發展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劃,制訂有關的制度、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協調全省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出境、宣傳等業務工作。
(三)審核、申報省級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承擔歷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相關審核、申報工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審核或審批館藏文物和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利用或者維修項目;審批文物維修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資格。
(四)審批全省配合建設工程的考古勘探搶救性發掘項目;審批考古勘探搶救性發掘單位和領隊人員資格。
(五)指導全省大、中型博物館的建設及博物館間的協作、交流。
(六)審批文物商店、文物監管物品市場的設立和撤銷;依法查處文物經營單位和個人違反文物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七)研究處理文物保護的重大問題;對查處盜竊。 盜掘、破壞、走私和非法經營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專業性意見。
(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文物事業經費預算;審核劃撥並監督各項經費使用情況。
(九)統籌規劃文物、博物館專門人才的培訓;組織指導文物和博物館方面的科學研究和科技保護工作。
(十)管理和指導文物系統外事工作,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一)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及省文化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捌』 文物保護所職責
文物保護所折則我五歲了,我們呃古代人精心設計用心血換來的,所以我們仍然有保護的責任。
『玖』 淺談如何加強文物管理工作
運用法規、行政、經濟、教育和科學技術手段對文物所進行的保護和管理工作。協調經濟建設與文物保護的關系,處理各部門、單位和個人有關文物保護的關系,使文物最大限度地保持原狀,並延續保留傳至後代,使文物在科學研究,促進經濟、文化建設等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則是文物管理的主要宗旨。
文物管理內容 文物管理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從宏觀控制,到微觀保護,包括的內容極其豐富,涉及的方面極為廣闊。但就其主要方面而言,一般分為法規管理、計劃管理、技術管理、專項管理等。
法規管理 運用文物法規(見中國文物法規)保護管理文物,是文物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以法制管理文物的必然途徑。它主要包括國家制定的法律、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文物法規、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保護管理文物的規范性文件,以及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重要規章、制度等。
計劃管理 既是文物管理的內容,又是實行宏觀管理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制定文物保護管理的各項計劃,如文物調查、普查計劃,文物保護單位劃定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計劃和納入城鄉建設規劃,文物建築保護、維修計劃,文物事業發展計劃和長遠規劃等。
技術管理 運用現代科學技術保護、維修、檢測文物,是防止文物免遭自然因素損壞、延長保存年限的重要手段。它主要包括制定或貫徹執行文物保護技術方針、政策,確定文物保護技術發展方向,組織文物保護技術培訓及情報交流等。
專項管理 主要是對大的類別的文物實行有計劃的系統管理,如文物保護單位管理(見文物保護單位管理)、考古發掘管理 (見考古發掘管理)、館藏文物管理(見館藏文物管理 )、文物出境管理(見文物出境管理)等,都屬於此,它們是文物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文物管理手段 為了切實進行文物管理,達到保護文物、發揮文物作用的目的,必須採用相應的管理手段。文物管理手段,概括地說,主要有法律(法規)手段、行政手段、經濟手段、教育手段和技術手段。
法律(法規)手段是保護管理文物的強制措施,是以法制管理文物行政手段是用行政干預保護管理文物,是人民政府經常採用的手段經濟手段基本可分兩方面,一方面是對文物重點保護項目在經費上給予支持,以保護重要文物不受損壞;另一方面是對損壞文物或違犯文物法規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經濟處罰等。教育手段主要是利用多種形式和途徑向公眾宣傳文物知識、文物法規,有計劃地培養文物專門人才,有計劃地培訓文物幹部等。技術手段主要是推廣現代科學技術在文物保護中的應用,同時又要嚴格控制違背保持文物原狀的新工藝和新材料的使用,交流國內外文物保護技術情報,組織推廣文物保護科技成果等。
分級管理 是中國文物管理的重要原則。中國歷史悠久,保存至今的各類文物異常豐富,它們的價值又高低不一,不可能都由國家直接管理。根據文物價值高低,區分等級,保護重點,把最重要的文物管理權歸中央政府掌握;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自己行政管轄范圍內的重要文物負有保護責任,同時負責保護管理其他文物。這樣才使分級管理、重點保護落到實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許多條款都對文物分級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文物保護單位就是根據其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高低,分別確定為不同等級,由縣級、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公布為縣級、省級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對不同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管理的要求也有區別。
中國文物法規對文物藏品分級管理,也作了明確規定。全民所有的博物館、紀念館和文物保管機構等單位的文物藏品,須區分等級,建立嚴格的保管制度。文物藏品根據其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高低以及保存情況,區分為一、二、三級。一級文物要專庫或專櫃保管,還需建立一級文物藏品檔案。
在文物復制、 拍攝、 修復、調撥等方面,文物藏品的級別不同,在管理上也有不同的要求。
文物管理機構 、文物行政管理機構是各級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它們代表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依照法律和文物法規行使對文物的保護管理權力。其主要職責可歸納為: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保護文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文物保護管理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定文物保護長遠規劃,組織和協調文物研究、文物保護技術研究和文物教育事業;推廣國內外文物保護管理的經驗和先進技術,指導下一級文化(文物)行政管理機構的工作;組織與協調文物保護、研究、宣傳等工作。
文物管理工作是一項業務性、政策性和社會性很強的工作,涉及的方面甚多,有些問題的解決難度很大,單靠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很難做好。不少地方為加強文物管理,提高文物管理的權威性,在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建立了文物管理委員會,由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專家學者組成,協助人民政府領導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推動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貫徹執行文物法規,協調解決文物保護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它們在文物保護管理中發揮了巨大作用,做出了很大成績。
各級文物事業單位,是保護、研究、宣傳文物的業務機構,並根據文物行政機構的委託,進行文物保護管理業務工作。在文物保護單位設立的文物保管機構,其職責是負責進行該處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研究和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