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警察職責
『壹』 請結合工作實際,談談在戒毒工作中如何履行好人民警察的職責
要從戒毒工作的規律和特點出發,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不斷創新戒毒管理工作理念、制度機制和方式方法,實現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創新發展。
創新戒毒工作理念。要樹立以人為本理念。戒毒人員既是違法者,又是毒品的直接受害者和特殊病人,對他們的管理、教育、治療、康復要堅持以人為本,讓他們充分感受到社會和政府的幫助、關愛,充分調動他們戒斷毒癮的自覺性。要樹立科學戒毒理念。幫助吸毒成癮人員戒斷毒癮有其內在的規律,不能憑簡單的強制約束和行政命令來實現,要自覺把握並遵循科學規律,採用科學、規范的戒毒技術和方法。要樹立綜合矯治理念。幫助戒毒人員戒除毒癮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把對戒毒人員的教育戒治作為中心任務,綜合運用管理、教育、治療、康復等手段,多措並舉,綜合施策,幫助戒毒人員戒除毒癮。
探索科學方式方法。吸毒成癮是一種需要治療的、反復發作的腦疾病,戒毒人員是葯物成癮病人,必須探索運用科學的方式方法。要探索建立一套符合戒毒工作特點的方式方法,不斷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不斷創新管理、教育方式方法,根據強制隔離戒毒、戒毒康復和指導支持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不同性質、管理對象的不同特點,根據戒毒人員吸食毒品的種類、成癮程度、心理行為特徵等,健全完善教育、管理工作方式方法。要不斷創新戒治方式方法,綜合運用社會學、教育學、行為學、葯理學、心理學等方面的知識,豐富脫毒治療、心理矯治、毒品危害教育、身體康復訓練等戒毒方式方法。要積極爭取戒毒人員家庭、所在社區和單位的支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支持、參與戒毒工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實現最佳戒毒效果。要進一步加強戒毒模式探索實踐,根據戒毒人員戒毒階段、成癮程度、吸食毒品類型等不同情況,探索建立相應模式。要對戒毒模式進行認真總結,提煉出能夠普遍適用的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具有司法行政工作特色的戒毒模式。
健全完善制度規范。完善的制度和機制是提高戒毒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要大力加強戒毒工作制度化建設。建立包括場所安全管理、教育矯治、生活衛生、生產勞動、醫療康復等各方面,覆蓋戒毒人員從入所到出所各環節的制度體系,做到靠制度管人、按規范辦事。要大力加強戒毒工作標准化建設。研究制定戒毒醫療、康復訓練標准,研究制定強戒所醫療設施設備和醫務人員配備標准、強戒所警察配備比例和警察單警裝備標准等,使每項工作都有可供遵循的統一標准。要大力加強戒毒工作執法規范化建設。細化執法標准,規范執法程序,強化執法監督,深入推進所務公開,實行「陽光操作」。要合理安排戒毒人員勞動、教育、康復和休息時間,嚴禁打罵、體罰、虐待、侮辱戒毒人員,依法保障戒毒人員合法權益。
『貳』 在強制戒毒所當警察主要都幹嘛
戒毒所的警察都是在管理和教育吸毒者的。
首先我們要先了解什麼是強制戒毒所,戒毒所是指將吸毒人員集中進行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惡習及毒癮的場所,是對吸毒者進行戒毒治療的場所。一般戒毒所都配備有相關的戒毒葯物,相關的醫護人員。戒毒所的分類主要有自願戒毒所,社區戒毒所,強制戒毒所。
那麼在強制戒毒所當警察主要都需要做一些什麼呢?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戒毒條例》,負責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進行教育戒治;
2. 根據國家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強制隔離戒毒所中、長期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 負責警察職工隊伍的管理、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等工作,在上級機關的領導下,負責考察、配備強制隔離戒毒所中層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負責全所的紀檢、監察工作及查處各類違法違紀案件;
4. 負責強制隔離戒毒所經費預算的申報、領撥、監督使用以及年度經濟發展計劃的編制和實施;
5. 負責強制隔離戒毒所的戒毒康復工作,對戒毒人員進行身心康復治療、職業技能培訓、就業和回歸社會指導,鞏固戒斷成果,提高戒斷率;
6. 負責強制隔離戒毒所的自願戒毒中心工作。負責對自願戒毒人員實施葯物、心理、物理等形式的戒毒治療,積極探索戒毒新方法;
7. 提供習藝勞動和技術培訓崗位。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為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回歸社會創造條件;
8. 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對在所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社會幫教和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解除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接茬幫教工作;
強制戒毒所不是監獄,強制戒毒所是針對吸毒人員糾正吸毒成癮的場所,雖然管教人員也是警察編制,但與監獄警察是不同的。監獄警察是針對對社會產生了危害性,構成犯罪,並收監執行的勞教人員。強制戒毒所的警察與監獄警察的職責是不同的。
拓展資料:
強制戒毒,是指對吸食、注射毒品成癮人員,在一定時期內通過行政措施對其強制進行葯物治療、心理治療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癮。強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機關主管。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部門、民政部門,應當配合同級機關做好強制戒毒工作。
『叄』 獄警的主要職責
獄警的主要職責有:
1、貫徹執行有關罪犯改造、管理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
2、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決的程序性內容,其包括收監、減刑、假釋、釋放等;
3、負責監獄的獄政管理和規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4、負責監獄的刑罰執行工作;
4、負責監獄罪犯的教育、生活衛生、醫療防疫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監獄計劃、財務、審計、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6、負責監獄幹警、職工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根據許可權管理和任免幹部;負責幹警和職工的勞動工資、警務管理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監獄幹警的執法監督和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7、探視人身份的核實;會見注意事項的告知;監督會見過程;檢察探視物品;
8、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3)戒毒警察職責擴展閱讀:
監獄人民警察是指依法從事監獄管理、執行刑罰、改造罪犯工作的人民警察。監獄人民警察是我國人民警察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嚴守紀律,清正廉潔。
根據我國《監獄法》、《人民警察法》的規定,監獄人民警察主要由以下人員組成:
(1) 各級監獄管理機關的公務員;
(2) 監獄、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公務員;
(3) 各類監獄科研和教育機構的研究人員和教學人員。
全國共有監獄681所,在職監獄人民警察30萬名。
網路—獄警
『肆』 戒毒所上班主要是做什麼
在戒毒所上班主要有以下三個工作:
1、看管戒毒人員專
2、教育吸毒人員遠離毒品
3、登記屬戒毒成功和送來的戒毒人員
(4)戒毒警察職責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所管理辦法》經2011年9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2011年9月28日公安部令第 117 號發布。該《辦法》分總則、 設置、入所、管理、醫療、教育、康復、出所、附則9章73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安部2000年4月17日發布施行的《強制戒毒所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伍』 禁毒民警如何履行政法工作主要職責
禁毒民警在履行好查處禁毒案件、抓獲涉毒人員的同時,要配合社區做好社區戒毒等工作,從源頭上減少涉毒違法犯罪。
『陸』 監獄,戒毒人民警察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履行哪些職責
幫助這些誤入歧途的人認識自己的錯誤並改正!重返社會正常生活!
『柒』 戒毒所的警察有什麼權力可以配槍嗎
你好強製革離戒毒所的民警是不配槍的,他們的主要任務是幫助吸毒人員戒掉毒癮,
『捌』 強制戒毒所警察是監獄警察嗎
強制戒毒所的警察不是監獄的警察。
強制戒毒所不是監回獄,強制戒毒所是針對吸毒答人員糾正吸毒成癮的場所,雖然管教人員也是警察編制,但與監獄警察是不同的。監獄警察是針對對社會產生了危害性,構成犯罪,並收監執行的勞教人員。強制戒毒所的警察與監獄警察的職責是不同的。所以,強制戒毒所的警察不是監獄的警察。
拓展資料
一、戒毒所
戒毒所是指將吸毒人員集中進行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惡習及毒癮的場所,是對吸毒者進行戒毒治療的場所。一般戒毒所都配備有相關的戒毒葯物,相關的醫護人員。戒毒所的分類主要有自願戒毒所,社區戒毒所,強制戒毒所。
『玖』 禁毒戒毒所輔警主要職能是什麼
1、幫助吸毒人進行脫毒治療,挽救生命;
2、防止毒物進入社會,進行強制隔離,減少傳播;禁毒是指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禁毒的工作。或者說,運用行政法令和群眾監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鴉片和代用麻醉劑者戒絕癮癖,限制和取締種植、收貯、製造、轉運、販賣毒品和毒具行為的一項社會風俗改造工作。
3、戒毒是指吸毒人員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惡習及毒癮。對吸毒者進行戒毒治療,一般應包括三個階段:脫毒——康復——重新步入社會的輔導。現在一般採用自然戒斷法、葯物及非葯物戒斷法。
(9)戒毒警察職責擴展閱讀
輔警濫用職能獲刑案例:一戒毒所輔警利用職務便利斂財近9萬元獲刑
一名毫不起眼的戒毒所輔警抓住了強制戒毒人員希望早日被解除強戒的心理大做文章,以為他們辦理提前解除強制戒毒手續為名,短短一年多的時間里共收受賄賂款近9萬元。
近日,這名輔警溫某被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合並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
別看溫某隻是某戒毒所一名小小的輔警,平時只是負責所內菜地協勤工作,可這個小人物卻有著大「能量」。他深諳「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道理,通過平時觀察,他發現戒毒所里很多強制戒毒人員都很渴望能夠早日走出戒毒所,
很快,溫某就認准了裡面暗藏著「商機」,他設法讓所里的強戒人員知道他有辦法幫忙提前解除強戒手續,然後坐等願者上鉤。
2012年10月至11月,溫某夥同戒毒所另一名輔警湯某(另案處理),利用湯某職務上的便利,在為三名強制戒毒人員辦理提前解除強制戒毒手續的過程中,收受了三名戒毒人員家屬所送的賄賂款,其中溫某個人分佔25000元。
此外,在2011年6月至12月期間,溫某還利用其與一些國家工作人員存在較密切關系等便利條件,在為四名強制戒毒人員辦理提前解除強制戒毒手續的過程中,收受這四名戒毒人員家屬的賄賂款,其中溫某個人實際分佔63000元。事後,溫某向檢察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並退出其個人分佔的全部贓款。
『拾』 禁毒大隊是干什麼的
禁毒大隊職責如下:
一、負責全區毒品違法犯罪案件的偵辦工作;
二、負責全區公安禁吸戒毒工作;
三、負責全區易制毒特殊化學物品管理工作,並抓好檢查和督促;
四、依法查處受理的違法、違規生產、經營、使用、運輸易制毒特殊化學物品行政案件;
五、負責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管制和違法犯罪案件偵辦工作;
六、負責收集、掌握全區禁毒工作情況,研究、制定全區禁毒工作政策、措施;
七、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禁毒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
八、指導、協調全區公安禁毒工作;
九、收集、整理、研究、分析禁毒工作情報信息,為上級決策和偵查辦案服務;
十、負責全區所有在冊吸毒人員和毒品案件的網上錄入和動態管控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幫助、參與省、市、區以外禁毒除源工作;
十二、負責濰城區禁毒辦日常工作。
(10)戒毒警察職責擴展閱讀:
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二)非法持有毒品的;
(三)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
(四)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五)非法傳授麻醉葯品、精神葯品或者易制毒化學品製造方法的;
(六)強迫、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七)向他人提供毒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