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職責分離
Ⅰ 采購和庫管為什麼要分開
兩者的根本職能不一復樣:制
采購:是要根據組織(公司、企業)的需求(指標、規格),選擇合適的供應商(具備資質條件),通過價格比對,選擇「物廉價美」的貨物。其職責包含對組織需求的了解,規范供應商的管理,對比貨物的質量和價格,並對采購貨物的過程和後續的處理(如運輸過程的控制、不合格品的退貨、降級接收、不合格品處理通知等)
庫管:是對采購到的貨物(原材料)和公司的產品進行管理。其職責包括對原材料、公司產品的檢查接收,分類存放,數據管理(庫存記錄、貨物移動、盤點等),出庫管理、裝車管理,倉庫衛生等
Ⅱ 為什麼固定資產申請采購的審批人員與需求者的職務相分離
如果職務不分離的話,豈不是需求者想買就買嗎,而且即使公司不需要的東西也可以買嗎,就是說中間缺少必要的監控,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存在嚴重的與供應商勾結,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機會。
Ⅲ 會計不相容職務有哪些要分離
日常業務中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
分離原則
不相容職務
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1)會計職務與出納職務分離,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會計職務與審計職務分離;
(3)支票保管職務與印章保管職務分離;
(4)支票審核職務與支票簽發職務分離,支票簽發職務由出納擔任,其他會計人員不得兼任;
(5)銀行印鑒保管職務、企業財務章保管職務、人名章保管職務分離,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合同業務的全過程
(1)合同簽署(或委託簽署)職務與條款訂立職務分離;
(2)條款訂立職務與法律顧問職務分離;
(3)合同談判職務與合同定價職務分離;
(4)合同履行職務與收付款職務分離;
(5)合同審計職務與上述職務分離
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固定資產采購業務的全過程
(1)批准采購職務與采購經辦職務分離;
(2)詢價定價職務與確定供應商職務分離;
(3)采購職務與驗收職務分離;
(4)付款審批職務與付款執行職務分離;
(5)采購職務、入庫登記職務、會計記錄職務分離
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投資業務的全過程
(1)投資計劃的編制職務與投資的審批職務分離;
(2)投資業務的操作職務與會計記錄職務分離;
(3)有價證券的保管職務與會計記錄職務分離;
(4)投資股利、利息的經辦職務與會計核算職務分離
直系親屬「迴避」
(1)企業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企業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職務;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企業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職務;
(3)紀委委員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企業或下屬企業的主要領導人職務
Ⅳ 內部控制中,職責分離指什麼
內部控制中,職責分離是指了解被審計單位如何將交易授權、交易記錄以及資產保管等職內責分配給不同容員工。
首先是會計電算化使用部門與業務部門的職責相分離(業務部門指產生原始數據的部門或人員),盡可能保持不相容職能(如業務授權、執行、保管和記錄)的分離;
其次是財務部門電算化崗位內部的職責分離。通過進行內部職責分工,以補救不相容職能集中化的不足。
例如在手工會計信息系統中其崗位設置一般為會計主管、出納、稽核、會計核算各崗等基本會計工作崗位。
Ⅳ 財務部主任和采購部的審批主管為什麼應當分離
很簡單,公司來說抄,采購是買東西的,財務是負責給錢的,如果買東西的部門拿錢不受監督,那麼這公司會處於一個不能管理的地步,同樣的,公司的錢除了買材料,還要有各種各樣的支出,包括工資等,如果錢都讓采購拿去用完了,其他部門還有錢用么?所以,采購只是負責一個部門,但不能不受到財務的監管,因此不能同一個人去做。財務部其他人員和采購部的其他人員也不能一概而論說要分離,只是工作上,業余時間大家都可以彼此關心,只要不違反原則就可以了。
Ⅵ 詢價與確定供應商分別是公司什麼部門的工作怎麼職責分離是采購部門的不同人員嗎
詢價和確定供應商是兩種不同的工作內容。可以是一個部門(供應采購)完成,也可以由同一批人完成。其中,確定合格供應商應該是由公司高層管理者組織並審核。
Ⅶ 會計法不相容崗位分離原則
日常業務中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
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1)會計職務與出納職務分離,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會計職務與審計職務分離;
(3)支票保管職務與印章保管職務分離;
(4)支票審核職務與支票簽發職務分離,支票簽發職務由出納擔任,其他會計人員不得兼任;
(5)銀行印鑒保管職務、企業財務章保管職務、人名章保管職務分離,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合同業務的全過程
(1)合同簽署(或委託簽署)職務與條款訂立職務分離;
(2)條款訂立職務與法律顧問職務分離;
(3)合同談判職務與合同定價職務分離;
(4)合同履行職務與收付款職務分離;
(5)合同審計職務與上述職務分離
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固定資產采購業務的全過程
(1)批准采購職務與采購經辦職務分離;
(2)詢價定價職務與確定供應商職務分離;
(3)采購職務與驗收職務分離;
(4)付款審批職務與付款執行職務分離;
(5)采購職務、入庫登記職務、會計記錄職務分離
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投資業務的全過程
(1)投資計劃的編制職務與投資的審批職務分離;
(2)投資業務的操作職務與會計記錄職務分離;
(3)有價證券的保管職務與會計記錄職務分離;
(4)投資股利、利息的經辦職務與會計核算職務分離
直系親屬「迴避」
(1)企業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企業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職務;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企業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職務;
(3)紀委委員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企業或下屬企業的主要領導人職務
Ⅷ 申請人,采購人,收貨人崗位分離的原則是根據什麼定的
財務制度中的不相容職務分離原則。
Ⅸ 采購部門與驗收部門為什麼要職責分離
一、會計崗位設置中的不相容職務
(1)出納職務與收入、支出、費用的核算職務,與債權債務的核算職務,與稽核職務,與會計檔案的保管職務等均屬於不相容職務,應當予以分離。
(2)會計核算職務與相應的稽核檢查職務屬於不相容職務,應予分離。
(3)總分類賬的登記職務與相關明細分類賬的登記職務屬於不相容職務,應當分離。
(4)開展會計電算化的企業,電算化會計崗位中的軟體操作職務、審核記賬職務、電算審查職務、檔案保管職務等互為不相容職務,均應當予以分離。
二、貨幣資金業務中的不相容職務
(1)錢賬分管,即出納專職負責貨幣資金的收支業務,除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外,不兼記總賬和債權債務等明細賬,不負責匯總記賬憑證,不抄寄各種往來結算賬戶對賬單。另一方面,除了出納外,其他任何人,包括會計人員、單位領導、各種業務人員等,均不得辦理貨幣資金收支業務,包括收付現金和接收、開出銀行支票。
(2)出納與核對職務應分離,即庫存現金要由專人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盤點;銀行存款應指定專人及時對賬,每月收受銀行對賬單、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應當由出納、管現金賬和銀行存款賬以外的人員負責。
(3)支票的簽發除有專用公章外,還要有會計機構負責人或企業負責人的私章同時蓋印才有效。上述支票印簽章不能由出納一人保管。
(4)一切付款均須得到恰當批准,即付款經辦人與審批人應當分離。
三、購貨與付款業務中的不相容職務 購貨與付款業務通常要經過提出申請——訂貨采購——驗收入庫——結算付款這樣四個業務環節,涉及使用部門、供應部門、倉儲部門和會計部門四個職能部門。因此,在購貨與付款業務中,商品存貨的請購、訂貨、驗收和結算職務互為不相容職務,必須由不同的人員擔任。按照財政部2002年12月23日發布的財會[2002]21號《內部會計控制規范——采購與付款(試行)》的規定,單位應當建立采購與付款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確保辦理采購與付款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采購與付款業務不相容職責至少包括:請購與審批;詢價與確定供應商;采購合同的訂立與審批;采購與驗收;采購、驗收與相關會計記錄;付款審批與付款執行。這些都是對單位提出的、有關采購與付款業務相關職責適當分離的基本要求,以確保辦理采購與付款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與監督。
Ⅹ 如何建立存貨采購的職務分離制度
供應商方面,要分級別,考慮采購不同物資,物資的重要程度等,比如不重要物資供版應商可以有權采購員自行選擇,重要物資需要有采購部門認定,甚至是所有相關部門組成審定小組,對供應商進行實地考察。
對於采購物資,也要分級別,次要物資考核價格為主,重要物資重點考核,供應商評審、采購合同都要齊全,並逐層報批。針對價格也可以採用比價方法,通過以往價格,結合實際情況考察當今價格。
庫存管理方面主要是不相容職務的分離,定期盤點、監察,出庫方法等等的規定
大致就這些,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