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辦職責
⑴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內設機構職能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水利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作為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辦事機構,設在水利部。根據《水利部機關各司局職能配置、內設處室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內設8個處,各處主要職責如下:
(一)綜合處
1、協助辦領導對各處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防辦行政及日常事務,對防汛抗旱重大問題進行調研。
2、組織擬訂防汛抗旱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3、歸口管理水庫防洪綜合業務工作。
4、負責綜合性重要會議的組織籌備工作,組織防汛抗旱宣傳,負責《中國防汛抗旱》雜志管理工作。
5、組織指導全國防汛抗旱現代化建設和各級防辦能力建設,負責防汛抗旱專項培訓工作。
6、承擔水利部反恐辦的日常工作,承辦水利部扶貧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
7、承辦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防汛一處
1、歸口管理全國防汛和山洪災害防禦的綜合業務工作,組織擬訂有關防汛工作的規程規范、技術標准等並監督實施,參與全國和流域的防洪規劃工作。
2、組織、指導、協調、監督長江流域(片)的防汛工作,負責長江流域(片)河道、湖泊、堤防、閘壩、蓄滯洪區、水庫、城市等與防汛有關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防洪管理。
3、組織編制長江防禦洪水方案和長江及其重要大型水庫的洪水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和監督長江流域(片)及其水利、水電工程的防洪調度。
4、掌握長江流域(片)的汛情、工情和災情,提出防汛決策部署和調度意見,指導、監督長江流域(片)抗洪搶險和救災工作。
5、承辦國務院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三峽水庫管理聯系會議和水利部血防領導小組的有關工作。
6、承辦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防汛二處
1、組織、指導、協調、監督黃河、太湖流域(片)的防汛工作,負責黃河、太湖流域(片)河道、湖泊、堤防、閘壩、蓄滯洪區、水庫、城市防洪等與防汛有關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防洪管理。
2、組織指導蓄滯洪區、洪泛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歸口管理全國江河湖泊清障和防禦台風綜合業務工作;參與黃河、太湖流域(片)防洪規劃工作。
3、組織編制黃河、太湖防禦洪水方案和黃河、太湖及其重要大型水庫的洪水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
4、組織指導和監督黃河、太湖流域(片)及其水利、水電工程的防洪調度。
5、掌握黃河、太湖流域(片)的汛情、工情和災情,提出防汛決策部署和調度意見,指導、監督黃河、太湖流域(片)抗洪搶險和救災工作。
6、承辦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防汛三處
1、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淮河、松花江、遼河流域(片)的防汛工作,負責淮河、松花江、遼河流域(片)河道、湖泊、堤防、閘壩、蓄滯洪區、水庫、城市防洪等與防汛有關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防洪管理。
2、歸口管理全國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等綜合業務工作;參與淮河、松花江、遼河流域(片)防洪規劃工作。
3、組織編制淮河、松花江、遼河防禦洪水方案和淮河、松花江、遼河及其重要大型水庫的洪水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
4、組織指導和監督淮河、松花江、遼河流域(片)及其水利、水電工程的防洪調度。
5、掌握淮河、松花江、遼河流域(片)的汛情、工情和災情,提出防汛決策部署和調度意見,指導、監督淮河、松花江、遼河流域(片)抗洪搶險和救災工作。
6、承辦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防汛四處
1、歸口管理城市防洪綜合業務工作。
2、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海河、珠江流域(片)的防汛工作,負責海河、珠江流域(片)河道、湖泊、堤防、閘壩、蓄滯洪區、水庫、城市防洪等與防汛有關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防洪管理。
3、組織編制海河、珠江防禦洪水方案和海河、珠江及其重要大型水庫的洪水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
4、組織指導和監督海河、珠江流域(片)及其水利、水電工程的防洪調度。
5、掌握海河、珠江流域(片)的汛情、工情和災情,提出防汛決策部署和調度意見,指導、監督海河、珠江流域(片)抗洪搶險和救災工作。
6、參與海河、珠江流域(片)防洪規劃工作;承辦水利部援藏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工作。
7、承辦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抗旱一處
1、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國農村、農業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國重點乾旱地區抗旱預案的制定與實施。
2、組織擬訂有關抗旱工作的規程規范、技術標准等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抗旱規劃工作。
3、組織指導全國乾旱影響評價工作,歸口管理全國抗旱綜合業務工作。
4、掌握、分析全國旱情、災情,提出抗旱決策部署和調度意見,指導、監督、落實抗旱救災措施。
5、負責全國抗旱服務組織的行業管理。
6、承辦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抗旱二處
1、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國城市和生態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國重點乾旱缺水城市抗旱預案的制定與實施。
2、組織編制全國大江大河大湖及重要大型水庫的抗旱水量應急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
3、組織指導國家跨流域、跨省區的應急調水。
4、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國江河湖泊和水利、水電工程的抗旱應急調度。
5、掌握、分析全國重點城市、重點生態乾旱監測區旱情、災情,提出抗旱決策部署和調度意見,指導、監督、落實城市和生態抗旱措施。
6、承辦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減災處
1、掌握、匯總、核實、分析全國水旱災情,與有關防總成員單位會商分析水旱災情,提出災情發布意見。
2、負責管理中央特大防汛抗旱經費和中央水利防洪建設資金的綜合業務工作,組織編制汛前應急資金計劃。
3、組織指導全國防汛物資的儲備與管理,負責中央防汛物資的管理。
4、負責防汛機動搶險隊和防汛專用車的行業管理,負責防汛抗旱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工作。
5、承擔水利部抗震辦的日常工作,承辦中國減災委、國家地震局聯席會議的有關工作。
6、承辦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⑵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協調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相關工作,組織執行國家防總、流域防總和省防指的指示、命令,指導全省防汛抗旱工作。
2、負責組織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的宣傳發動和督促檢查;督促指導險工隱患處理、水毀工程修復和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建設。
3、參與防汛抗旱政策、法規的起草及全省防汛抗旱規劃的編制並監督實施;參與全省江河、湖等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
4、負責省級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和管理,指導全省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工作、抗洪搶險隊伍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防汛抗旱業務培訓。
5、負責編制省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省內主要江河湖泊防禦洪水預案和重要河流枯水期水量應急調度預案編制工作。
6、組織編制全省大型水庫和重點防洪中型水庫汛期運用方案,負責實施大型水庫的防洪調度。
7、組織防汛抗旱會商和值班;負責水旱災害的統計、核查和信息發布;組織落實防汛抗旱物資隊伍、應急資金的征調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分蓄洪區安全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
8、指導全省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和水旱災情監測系統建設。
9、負責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補助經費、中央水利建設基金(防洪部分)的申報、並提出安排意見,負責提出省級防汛抗旱專項資金的安排意見。
10、承擔全省水利系統反恐和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11、負責管理湖南省省防汛機動搶險隊。
12、承辦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和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⑶ 文明施工領導小組職責和防汛小組職責
11.1.3.2文明施工管理職責
11.1.3.2.1項目經理部:負責環境管理制度和方案的實施工作;半月召開一次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的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情況,布置下一階段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建立並執行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檢查制度。每半月組織一次由各施工單位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負責人參加的聯合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問題,應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項目經理部有關部門應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
11.1.3.2.2安全環境管理部:項目經理部實施文明施工管理的主管部門。
11.1.3.2.3綜合管理辦公室:項目經理部實施文明施工管理的協助部門。
11.1.3.2.4工程技術管理部:項目經理部實施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部門。
11.1.3.2.5項目經理:對項目部文明施工管理體系的運行工作總負責。
11.1.3.2.6項目副經理:具體負責項目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和措施的落實工作。
11.1.3.2.7項目總工程師:負責根據項目部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和措施。
防汛搶險救災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項目部成立防汛搶險救災應急救援處理工作指揮部(下下簡稱應急處理指揮部),應急處理指揮部總指揮由項目常務副經理朱見擔任,副總指揮由項目副經理王鳳忠擔任,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為指揮部成員,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項目部綜合辦公室。
(二)應急處理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進行搶險救災,統一指揮對險情水毀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險情蔓延和擴大。
2、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現場搶修施救、通訊聯絡、後勤保障、運行穩定、善後處理、原因調查等工作。
3、指導監督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協調解決應急救援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召開險情水毀現場會議。
(三)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指導各單位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2、險情事故發生接報後,立即向應急處理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匯報,並將應急處理指揮部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組有關單位,保持與施工現場各施工處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3、研究向上級報告險情事故應急處理的訊息,報應急處理指揮部領導審批後,按照事故報告程序上報。
4、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應急處理指揮部可根據情況需要,在現場附近設立現場指揮部。公路工程、駐地等水災險情由項目部和施工處負責,水災險情所轄路段的施工段由所屬部門配合。
(五)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1、指揮協調水毀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
2、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應急處理指揮部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除情水毀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3、及時落實應急處理指揮部領導及上級有關領導的指示精神。
4、安排上級領導視察險情事故現場的有關事宜。
(六)現場指揮部成立現場施工組,通訊聯絡組、善後處理組、後勤保障組、運行穩定組、原因調查組等險情水毀應急處理工作辦事機構,明確責任人、聯絡人。
⑷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內設機構職能
(1)協助辦領導組織辦公室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各處室有關工作;
(2)歸口防汛抗災工作的對外宣傳;
(3)承擔公文收發、流轉、歸檔;
(4)管理指揮部和辦公室印章,負責保密、安全工作;
(5)組織、協調防汛、抗旱業務培訓;
(6)承擔辦公室公務接待、會務組織工作;
(7)歸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協調、銜接等工作;
(8)負責辦公室財務管理和後勤服務;
(9)負責防汛搶險部隊的調度聯系;
(10)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編制全省大型和重點中型水庫汛期運用方案;監督實施大型水庫的防洪調度,參與實施大型水庫的抗旱調度、應急調水;
(2)組織制定、編發省內主要江河湖泊防禦洪水預案;負責分蓄洪區安全設施的調度和運用,省內主要江河湖泊、防洪排澇工程實時防洪、排澇調度;
(3)負責各類防汛安全檢查的組織發動,督促處理險工隱患;
(4)參與全省防洪規劃的編制,全省河道、湖泊、河口、灘地等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防洪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和技術設計的審查工作;
(5)協調參與防汛抗旱指揮系統的建設;負責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平台的日常維護和管理;
(6)負責防汛值班室和防汛會商室的管理;
(7)為主提出應急除險水利建設資金分配建議方案,並監督使用落實情況;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城市防洪工作;
(2)負責重大險情的上報,督促重大險情的及時處理和重點水毀水利工程的及時修復;
(3)負責洪澇災害統計、防洪效益分析、防汛工作評價及災害評估工作;歸口管理防汛抗旱報表系統的運用和更新;
(4)負責全省防汛物資器材調度;
(5)為主提出特大防汛經費分配建議方案,聯系防汛抗旱各項經費的申報和下達並監督使用落實情況;
(6)負責防汛專用車輛申報、購置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抗旱准備的組織和督查;
(2)負責推廣抗旱新技術、新措施以及抗旱先進經驗;
(3)負責收集、整理、分析旱情和災情;負責督促和指導全省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管理工作;
(4)掌握、分析全省重點城市、重點生態乾旱監測區旱情、災情;提出抗旱決策部署和調度意見,指導、監督、落實城市和生態抗旱措施。
(5)負責全省乾旱影響評價工作;
(6)為主提出特大抗旱經費安排建議方案,並監督使用落實情況;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全省山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
(2)負責督促建立健全防汛組織機構、防汛責任制和搶險隊伍;
(3)負責小型水庫的防汛工作;
(4)負責省水利廳反恐辦日常工作;
(5)負責省水利廳應急辦日常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沅江基地管理工作;
(2)負責省級防汛物資儲備管理工作;
(3)組織所屬專業搶險隊伍的日常培訓、管理,隨時做好參與搶險的准備;
(4)負責所屬搶險設備的日常管理;
(5)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⑸ 各級防汛機構的職責有哪些
防汛組織機來構與職責
防汛自工作是在各級政府領導下組織群眾與洪水作斗爭的一項社會活動。由於洪水
災害危及國民經濟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涉及到全社會,所以國家歷來都把防 工作做為維護社會安定和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的一件大事來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
法》中,專門設立了「防汛與抗洪」一章,該章中規定了「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領 導;採取措施,做好防汛搶險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防汛搶險的義務」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統一指揮防汛抗洪工作。」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 指揮機構的職責和許可權等,都做出了一些規定,為加強防汛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防
洪法》對防汛的組織、任務、職責等都做了更加具體的規定。通過實踐證明,建立堅 強的防汛組織機構和制定嚴格的責任制度,是做好防汛和搶險工作的有力保證。
⑹ 防汛應急管理中心可以有哪些職能
應急管理是一來項重要的公共事務源,既是政府的行政管理職能,也是社會公眾的法定義務。
同時,應急管理活動又有法律的約束,具有與其他行政活動不同的特點。1、政府主導性。政府主導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政府主導性是由法律規定的。《突發事件
⑺ 鄉鎮防汛安全責任制
縣、來鄉鎮政府的主要領導是自防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行政區的防汛工作負總責,主管領導對本行政區防汛工作負直接責任。
縣、(鄉)鎮政府首長的防汛職責是:
1、負責組織制定本地區有關防汛工作的政策,做好防汛宣傳和思想動員工作,增強幹部和廣大群眾的水憂患意識。
2、根據流域總體規劃,落實本地區的防洪規劃和實施計劃,動員全社會力量,廣泛籌措資金,加快本地區防洪工程建設和非工程設施建設,組織開展防汛安全大檢查,清除行洪障礙。
3、負責本地區防汛工作機構建設,協調解決防汛經費和物資問題,確保防汛工作順利進展。
4、負責建立分級分部門責任制,崗位責任制,抗洪搶險責任制等制度,並逐級落實到位。
5、制定本地區的河流、水庫、城鎮、滑坡的防汛方案,督促各項措施的落實。
6、准確掌握本地區汛情,果斷啟動防洪預案,科學制訂搶險方案,及時組織當地幹部群眾參加抗洪搶險,遇到重大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堅決執行上級的防汛調度命令,千方百計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減少災害損失。
7、洪災過後,迅速組織各方面力量,搞好生產自救,安排好群眾生活,修復水毀工程確保社會穩定。
⑻ 防汛值班的主要責任有哪些
一、防汛辦公室值班人員責任制
1、防汛值班人員要盡職盡責,不得擅離崗位。
2、降專雨屬日,須准確做好記錄。
3、不得推諉或採取不負責任的態度。
4、對險情、災情較大並已激化的排水矛盾,要立即向領導成員報告,徵求處理意見後,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的准備,通知有關領導到現場,來不及報告的邊搶險邊報告或先搶險再報告。
5、連續大雨天氣,雨量達30毫米以上時,須了解記錄指揮部人員汛位情況。
6、值班人員全天24小時開機聯絡,做好記錄,發現故障或汛情及時匯報,以便及時處理。
二、防汛工作責任制:
1、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執行《防洪法》,加大防汛執法力度,杜絕侵佔、毀損防汛設施的現象。
2、落實防汛指揮系統,按職責分工、明確,落實防汛搶險隊伍,物資儲備,車輛和轉移、疏散地點的准備工作,組建快速機動有效的搶險隊伍及聯絡網,做好防汛演習。
3、防汛工作人員要做到認真負責,熟悉並深入工地,能及時了解情況並報告和處理險情。
4、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確保通訊聯絡暢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達,及時准確。
5、凡未按規定採取度汛措施,汛期出現問題造成損失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⑼ 《防火辦》和《防汛辦》單位的神聖使命我國每個地區都有防火辦和防汛辦這樣的單位嗎
防火辦,全稱是:XXX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設政府林業主管部門。防火辦的職責比較簡單,
1、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的方針、政策,監督檢查《森林防火條例》和有關法規的實施;
2、組織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實施森林火災的預防工作;
3、組織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實施森林消防監督;
4、領導地方護林撲火隊,培訓專業隊伍;
5、組織制定本地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其實施,管理有關設施設備;
6、堅持防火值班,隨時掌握火情動態,編制撲火預案和指揮方案,參與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7、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授權行使森林防火行政處罰權利;
8、負責森林火災統計,管理森林火災檔案;
9、完成同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和上級森林防火辦公室交辦的工作。
防汛辦,全稱是:XXX人民政府防汛防(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設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
防汛辦的職責相對復雜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承擔防汛防颱抗旱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擬定防汛防颱抗旱的有關行政措施及管理制度;
2、掌握雨情、水情和水利工程安全運行情況,編制和發布汛情、旱情通告;
3、具體實施洪水調度方案、抗旱應急供水方案;
4、檢查督促、聯絡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程設施和毀損工程的修復及有關的防汛防颱抗旱工作;
5、總結防汛防颱抗旱工作;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主要職責是:
1、在上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領導下,負責本地區防汛防颱抗旱與搶險救災避險的具體工作;
2、按照管理許可權組織開展本地區小型水庫、山塘、堤防、水閘、堰壩和抗旱供水設施等的檢查,落實安全措施;
3、編制防汛防颱抗旱預案;
4、配合開展農村住房防災能力調查;
5、按規定儲備防汛防颱抗旱物資;
6、組織、落實群眾轉移和安置工作;
7、統計、上報災情;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有防汛防颱抗旱任務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任務較重的應當設立辦事機構。
村(居)民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1、協助當地人民政府開展防汛防颱抗旱與搶險救災避險的具體工作;
2、開展防汛防颱抗旱知識宣傳;
3、傳達轉移、避災等信息;
4、組織群眾自救互救;
5、協助統計災情、發放救災物資;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在全面各個地區一般都設有防火辦和防汛辦,個別地方是與其行政主管部門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