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安管理處罰法
Ⅰ 怎樣才算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
您好,北京律師團為您作如下專業回答:
(一)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或者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活動的。
【釋義】本條是關於利用封建迷信、會道門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及其處罰的規定。
邪教、封建迷信活動是與現代科學技術相背離的思想活動表現,其傳播對社會具有不利影響。利用邪教,冒用宗教、氣功名義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也為現代社會所不容。根據法律規定,利用封建迷信、會道門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包括如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利用封建迷信、會道門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包括如下兩個方面的內容:首先,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這一規定側重於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參加會道門、邪教組織的行為。
所謂「組織」,是指為組成、建立會道門、邪教組織而開展的鼓動、糾集、糾合他人參
加等組織活動,如創設會道門、邪教組織,恢復已查禁的會道門、邪教組織,發展教徒、道徒,招收會員,秘密設壇、設點等等。所謂「教唆」,是指通過刺激、利誘、慫恿等方法使被教唆者接受教唆意圖,並從事某種行為。所謂「脅迫」,是指行為人以將要發生的損害或者以直接實施損害相威脅,對被害人實行精神強制進而使對方當事人產生恐懼而作出違背其真實意願的行為。所謂「誘騙」,是指通過物質或者非物質的利益等方式欺騙他人。所謂「煽動」,是指以語言、文字、圖像等方式對他人進行鼓動、宣傳,意圖使他人相信其所煽動的內容,或者意圖使他人去實施所煽動的行為。所謂「邪教組織」,是指冒用宗教教義而建立的,不受國家法律承認和保護的非法組織。與宗教組織相比較,其發展教徒、籌集活動經費、傳教方式是反社會的、反道德的、是邪惡的,故稱之為邪教組織。所謂「會道門」,是封建迷信活動組織的總稱,如我國歷史上曾經出現的一貫道、九宮道、哥老會、先天道、後天道等組織。這些帶有封建迷信色彩或者反社會性質的會道門組織,建國後曾經被徹底取締,但近年來在有些地方又死灰復燃,秘密進行一些破壞社會秩序的活動。
其次,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這一方面的規定側重於活動所造成的結果,需要造成了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
二、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活動的。我國《憲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動以及以強身健體為目的的氣功活動是受國家保護的,任何人不得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的活動,否則即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本條規定,實施上述行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Ⅱ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中賭資較大具體是多少
治安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
1、北京市規定:個人賭資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處500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500元至1500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2、《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准(試行)》第10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賭資較大」
(一)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的;
(二)現場查獲的人均賭資在400元以上的。
3、《河北省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准》第140條規定,賭資較大,是指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
4、《山東省公安廳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准(試行)》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是指人均參賭金額在1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400元以上。
5、深圳市規定:個人賭資在500元以上的算賭資較大。
6、《浙江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一章第一節第98項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屬「賭資較大」
(一)以個人賭資200元至500元為起點(具體數額由各市公安機關根據當地執法實際確定;
(二)個人單次賭博輸贏額20元以上的。
7、吉林省規定:《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裁量標準的指導意見》第四條關於《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的「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情形是指:個人平均賭資數額在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或者現場收繳賭資總數額在2000元以上不滿8000元的。
8、《四川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准》規定,現場收繳賭資價值合計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屬賭資較大。
(2)北京治安管理處罰法擴展閱讀
賭博罪就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犯賭博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
(二)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五萬元以上;
(三)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二十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五)其他聚眾賭博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以營利為目的,以賭博為業的,應予立案追訴。
Ⅲ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Ⅳ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九條第二款
您好:
目前,各地公安機關根據公安部通知要求,相繼制定了本地「賭資較大」標准。版我們梳理權了一些省市的「賭資較大」標准,主要有以下兩種設定模式:
一、純數額模式。即對「賭資較大」作純粹是賭資數額的規定。例如,山東省公安廳《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准》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是指人均參賭金額在1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400元以上。又如,北京市公安局《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准(試行)》規定,賭博賭資較大的設定:
1、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500元以下;
2、處五日以下拘留,賭資設定為500元至1500元;
3、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1500元以上。
二、數額與賭博情形相結合模式。即對「賭資較大」不僅限於賭資的字面解釋,而且將具有特定賭博情形的,也解釋為「賭資較大」。例如,金華市公安局《關於盜竊、賭博違法行為處罰裁量基準》規定,參與賭博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賭資較大」:
(1)個人賭資五十元以上或單次押注五元以上的;
(2)提供具有賭博功能的游戲機與他人賭博的;
(3)在車站、公園、菜場等公共場所進行賭博的。
Ⅳ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九條
您好:
目前,各地公安機關根據公安部通知要求,相繼制定了本地「賭資較大」標准。我們梳理了一些省市的「賭資較大」標准,主要有以下兩種設定模式:
一、純數額模式。即對「賭資較大」作純粹是賭資數額的規定。例如,山東省公安廳《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准》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是指人均參賭金額在1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400元以上。又如,北京市公安局《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准(試行)》規定,賭博賭資較大的設定:
1、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500元以下;
2、處五日以下拘留,賭資設定為500元至1500元;
3、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1500元以上。
二、數額與賭博情形相結合模式。即對「賭資較大」不僅限於賭資的字面解釋,而且將具有特定賭博情形的,也解釋為「賭資較大」。例如,金華市公安局《關於盜竊、賭博違法行為處罰裁量基準》規定,參與賭博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賭資較大」:
(1)個人賭資五十元以上或單次押注五元以上的;
(2)提供具有賭博功能的游戲機與他人賭博的;
(3)在車站、公園、菜場等公共場所進行賭博的。
Ⅵ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不會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具體情況要根據所在地公安局《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准》來看。
例如北京市公安局《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准(試行)》規定,賭博賭資較大的設定:
1、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500元以下;
2、處五日以下拘留,賭資設定為500元至1500元;
3、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1500元以上。
(6)北京治安管理處罰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名共和國治安處罰管理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范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制定本法。
第二條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三條治安管理處罰的程序,適用本法的規定;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
Ⅶ 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如何處罰
根據我國未成年保來護法:已源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拓展資料:
未成年人保護法被稱為保護未成年人權利的「小憲法」。第一次提請審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規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和受教育權等權利。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草案還規定,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優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的原則。
Ⅷ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為什麼沒有規定正當防衛
因為正當防衛已經超出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的范疇,正當防衛屬於《刑法》,請參考以下資料: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發文指出,要適時出台防衛過當的認定標准,鼓勵正當防衛。
(8)北京治安管理處罰法擴展閱讀:
中新網北京9月18日電(記者 闞楓)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文指出,要適時出台防衛過當的認定標准、處罰原則和見義勇為相關糾紛的法律適用標准,鼓勵正當防衛,保護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
這份文件名為《關於在司法解釋中全面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工作規劃(2018-2023)》(以下簡稱《規劃》)。
據介紹,《規劃》作為今後五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立項修改廢止的指導意見,旨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統一裁判標准和裁判尺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規劃》指出,要在司法解釋中大力弘揚正義、友善、互助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和道德要求。要適時出台防衛過當的認定標准、處罰原則和見義勇為相關糾紛的法律適用標准,鼓勵正當防衛,保護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修訂完善人民法院國際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進一步體現司法的人文關懷。
《規劃》強調,要在司法解釋中大力弘揚誠實守信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要及時研究出台有關適用民法總則相關規定的司法解釋,進一步修訂完善合同法司法解釋,在全社會倡導講誠信、重規則的契約精神。
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以及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行為及處罰】
賣淫、嫖娼專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屬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