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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職責

發布時間: 2021-02-25 17:44:59

① 唐代中書省的具體職責以及具體官職

在唐代,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同為中央行政總匯,由中書省決策,通過內門下省審核,經皇帝御批,容然後交尚書省執行,故實任宰相者稱「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中書省長官在魏晉為中書監及中書令,隋代廢監,僅存中書令一職。唐在中書令之下設有中書侍郎、中書舍人,皆為要職。
中書省一般設有:中書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執大政,而總判省事。
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貳令之職,朝廷大政參議焉。臨軒冊命,為使,則持冊書授之。四夷來朝,則受其表疏而奏之;獻贄幣,則受以付有司。
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進奏,參議表章。
主書四人,從七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五人,書令史五十人,能書四人,蕃書譯語十人,乘驛二十人,傳制十人,亭長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裝制敕匠一人,修補制敕匠五十人,掌函、掌案各二十人。
右散騎常侍二人,右諫議大夫四人,右補闕六人,右拾遺六人,掌如門下省。
起居舍人二人,從六品上。掌修記言之史,錄制誥德音,如記事之制,季終以授國史。有楷書手四人,典二人。
通事舍人十六人,從六品上。掌朝見引納、殿庭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則導其進退,而贊其拜起、出入之節。

② 唐朝的各級官職名稱,以及具體職務

唐沿隋制,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同樣是國家最高的政務機構,分別負責決策、審議和執行國家的政務,同時把原尚書省諸曹正式確定為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六部下有司,部的首長稱尚書,副首長稱侍郎,各司正、副負責人稱郎中、員外郎。

唐代中書省(隋因避諱作「內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中,關系最為密切的是中書省與門下省,它們合稱為兩省或北省(尚書省稱為南省),長官為中書令、侍中,開元時皆為正三品(代宗時升為正二品)。

中書省與門下省同秉軍國政要,中書省掌制令決策,門下省掌封駁審議。凡軍國要政,皆由中書省預先定策,並草為詔敕,交門下省審議復奏,然後付尚書省頒發執行。

(2)唐代職責擴展閱讀:

在唐朝,官員是分成九品三十級的,最低的官員就是九品官,因此會有九品芝麻官的說法,而且唐朝推行三省六部制,極大程度的分權,避免有某個人的權勢過大,威脅到皇帝的地位。

一品官員一般指的是太師、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天策上將等官職,但是裡面有些都是虛職,像是太史、太傅等等完全沒有實權。

而二品官員一般就是什麼大都督等等武將,比如程咬金就曾經在去世之後得到了這樣的一個榮耀。這里就可以看出來,一品、二品官的官職雖高,但是要麼是虛職,要麼是已經過世,實際上作為三品官員的丞相依舊是權傾朝野。

③ 唐朝內使令的職責是什麼

【職責】內史令也稱為中書令,唐初中書令為正三品,位侍中上,大歷二年同升正二品。唐後期多以兩省侍郎同平章事為宰相,以兩省長官位高權重故,不常除拜。或用以藩鎮武將加銜,不預政事。後周顯德元年馮道死後,中書令不再真拜。
【沿革】隋唐早期,任中書令為中書省之長官,屬於宰相職。隋朝時因為隋文帝的父親名叫楊忠,為忠避諱,改中書令為內史令,中書省為內史省。煬帝時一度改為內書令,開始與侍中成為宰相,在具體執政上超過尚書令,尚書令僅僅成為榮譽頭銜,隋文帝的三個兒子同時被加尚書令,而執政的楊素為中書令(內史令)。唐朝依然沿襲隋朝,唐太宗開始也加銜尚書令。唐武德三年(620),復為中書令。高宗曾改為右相。武則天時改中書令為「內史」,中書省為「鳳閣」。玄宗開元初一度改為紫微令,天寶初又改為右相。後均復舊。
【唐代內史令】
李德林
趙芬
楊素
楊廣
楊秀
楊昭
楊暕
楊約
蕭琮
元壽
蕭瑀(618-620)
竇威(618)
封德彝(620)
【拓展】
中書令,官名。漢武帝時以宦官擔任中書,稱中書令,置令與僕射為其長,掌傳宣詔命等。中書令、尚書令在西漢並置,與謁庭令、內者令等都是由宦官士人擔當。
中書令是幫助皇帝在宮廷處理政務的官員,中書令負責直接向皇帝上奏的密奏「封事」,責任重要。西漢年間中書,乃歸屬於內廷宦官機構,負責在皇帝書房整理宮內文庫檔案,與皇帝有頻繁接觸的機會,其主官稱中書令。司馬遷中年以後,掌天官學識過人等原因,以太史公的身份擔任中書令,朝位在丞相之上,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中書令。

④ 唐朝六部分別有什麼職能 他們是干什麼的

1、吏部
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課、升降、勛封、調動等事務。
吏部下設吏部司、司封司、司勛司、考功司,唐朝前期主持科舉考試,開元二十四年(736年)將主試權轉禮部管轄。唐朝中期,尚書省職權為諸使職侵奪,本部對於官員的任免權力也日漸削弱。長官稱吏部尚書,置吏部侍郎二人。
2、戶部
掌天下土地、人民、錢谷之政、貢賦之差。
唐代戶部一般設有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其屬有四:一曰戶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倉部。 戶部巡官二人,主事四人;度支主事二人;金部主事三人;倉部主事三人。龍朔年間曾改戶部曰司元,度支曰司度,金部曰司珍,倉部曰司庾。天寶十一載改金部曰司金,倉部曰司儲。
3、工部
工部掌管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長官為工部尚書。歷代相沿不改。
唐代工部一般設有: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山澤、屯田、工匠、諸司公廨紙筆墨之事。其屬有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工部、屯田、虞部、水部郎中各一人,從五品上;員外郎各一人,從六品上。工部郎中、員外郎掌經營興造之眾務,凡城池之修浚,土木之繕葺,工匠之程式,咸經度之。屯田郎中、員外郎掌天下屯田之政令。虞部郎中、員外郎掌天下虞衡、山澤之事,而辨其時禁。水部郎中、員外郎掌天下川瀆、陂池之政令,以導達溝洫,堰決河渠。工部主事三人,屯田主事二人,虞部主事二人,水部主事二人,從九品上。
4、禮部
掌天下禮儀、祭享、貢舉之政令。
唐朝禮部設禮部尚書一員,正三品。侍郎一員, 正四品下。尚書、侍郎之職。其屬有四:一曰禮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總其職務,而行其制命。其科有六:一曰秀才, 試方略策五條。此科取人稍峻,貞觀已後遂絕。二曰明經,三曰進士,四曰明法,五曰書,六曰算。
5、兵部
兵部統兵部、職方、駕部、庫部四曹,蓋因後周兵部之名,兼前代五兵之職。
兵部。凡將出征,告廟,授斧鉞;軍不從令,大將專決,還日,具上其罪。凡發兵,降敕書於尚書,尚書下文符。放十人,發十馬,軍器出十,皆不待敕。衛士番直,發一人以上,必覆奏。諸蕃首領至,則備威儀郊導。凡俘馘,酬以絹,入鈔之俘,歸於司農。兵部主事四人,職方主事二人,駕部主事二人,庫部主事二人。龍朔二年,改兵部曰司戎,職方曰司城,駕部曰司輿,庫部曰司庫。光宅元年,改兵部曰夏官,天寶十一載曰武部,駕部曰司駕。有兵部令史三十人,書令史六十人,制書令史十三人,甲庫令史十二人,亭長八人,掌固十二人;職方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駕部令史十人,書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庫部令史七人,書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
6、刑部
掌律令、刑法、徒隸、按覆讞禁之政。
刑部在唐代一般設有: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律令、刑法、徒隸、按覆讞禁之政。其屬有四司:一曰刑部司,二曰都官司,三曰比部司,四曰司門司。
刑部郎中、員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讞,為尚書、侍郎之貳。凡刑法之書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凡鞫大獄,以尚書侍郎與御史中丞、大理卿為三司使。凡國有大赦,集囚徒於闕下以聽。
刑部司主事四人,都官司主事二人,比部司主事四人,司門司主事二人。龍朔二年,改刑部曰司刑,都官曰司仆,比部曰司計,司門曰司關。光宅元年,改刑部曰秋官。天寶十一載,改刑部曰司憲,比部曰司計。有刑部令史十九人,書令史三十八人,亭長六人,掌固十人;都官令史九人,書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比部令史十四人,書令史二十七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司門令史六人,書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

⑤ 唐朝三省六部制中,它們的職責各是

三省
尚書省:處理全國軍政、財文、兵刑、錢谷等一應行政事務。
中書省:掌侍進奏,參議表章、草擬詔旨制敕及璽書冊命。
門下省:負責審查詔令,簽署章奏,有封駁之權。
六部
吏部:吏部為管理文職官員的機關,掌品秩銓選之制,考課黜陟之方,封授策賞之典,定籍終制之法。
戶部:戶部掌全國疆土、田地、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
禮部:禮部掌典禮事務與學校、科舉之事。
兵部:兵部明職掌全國軍衛、武官選授、簡練之政令。
刑部:刑部為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審核刑名的機構。
工部:工部為管理全國工程事務的機關。職掌土木興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寢供億之典。

⑥ 唐代官職詳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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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管制體系表

一、三師(太師、太傅、太保)或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三師西周時期已較成熟,原都是宗族的長老,對王負有指導、輔佐、監護的責任。保,保其身體;傅,傅

其德義;師,導之教訓。「君師者,治之本也」(《大戴禮記。禮三本》)在君主年幼或尚未成熟之時負

起全面的指導作用。非道德功勛崇高,則不居其位,寧缺毋濫。到唐代,轉變成三公,名位高但不實際行

使權力的虛職,不屬僚屬之列的榮譽職位。

二、中央行政機構——三省六部,九寺五監

三省六部負責朝政決策與執行
中書省:制定並傳達政令
門下省:審議政令及各類奏章,牽制中書省。
尚書省:政令執行

1、中書省:正職長官為中書令,副職長官為中書侍郎。下設有中書舍人、右散騎常侍、右諫議大夫、右補

闕、右拾遺、起居舍人等官職,以及集賢殿和史館等機構。
中書令——通常擔任相職,參與軍國大事。
中書侍郎——在唐初作為中書令的副手,唐高宗時開始被任命為宰相並成為慣例,因此中書侍郎實際脫離

了中書省日常事務。
中書舍人——共六員。負責中書省最重要的詔令起草工作,兼負宰相會議的秘書事務。不僅需要較高的文

學才能,也要有較好的政治才幹,因此唐代十分重視中書舍人一職,其被視為文學之士擔任的最高職務。

起居舍人——共二員。記錄皇帝言行與詔令內容。
通事舍人——共十六員。負責朝見禮儀和傳達詔令。
右散騎常侍/右諫議大夫/右補闕/右拾遺——各二至六人員。諫官,對國家政事提出批評和建議。

2、門下省:正職長官為門下侍中,副職長官為門下侍郎。下設有給事中、左散騎常侍、左諫議大夫、左補

闕、左拾遺、起居郎、城門郎、符寶郎等官職,以及掌管圖書、禮儀、制度沿革的機構弘文館。

門下侍中/侍郎——常兼任宰相之職。較少行使封駁職權。
門下給事中——一般共四員。負責詔令的審議與封駁,即擁有封還皇帝詔書和駁回臣下章奏的權力。
起居郎——二員。朝廷政事記錄和皇帝言行與詔令的記錄。
符寶郎——掌管各種印鑒符節。
左散騎常侍/左諫議大夫/左補闕/左拾遺——各二至六員。諫官,評議朝廷決策的得失。

中書省集賢殿書院/門下省弘文館——皇家圖書館,供皇帝官員參考。
史館——初屬門下省,後屬中書省,負責國史修撰。

3、尚書省:全國最高行政機構。根據詔令起草政令,並頒發給九寺五監和地方行政。正職長官為尚書令,

副職長官為左、右僕射。下設有都省六部二十四司等政務機關。各部設尚書/侍郎為正/副長官。各司設郎

中/員外郎為正/副長官。

都省——尚書省總辦公機構。負責尚書省各類文書的審核、簽發與存檔,指導六部諸司工作。由左右丞、

左右司郎中、員外郎主管。

左右僕射——唐初為宰相,參與朝政決策。中期以後多為榮譽職銜,並不具體負責尚書省日常事務。

1)吏部——官吏選拔、任免、升降、考試、勛賞。下設有主事、令史、書令史、制書令史、甲庫令史、亭

長、掌固等官職。
2)戶部——戶籍、土地、賦役、倉儲、市易。下設有主事、令史、書令史、計史、掌固等官職。
3)禮部——禮儀、祭祀、科舉、學校、教育。
註:以上三部左司統之。
4)兵部——軍隊。
5)刑部——刑獄、財政審計。
6)工部——土木工程、屯田、水利。
註:以上三部左司統之。

4、九寺五監
九寺,事務機關,地位在六部之下。正、副長官為卿、少卿。分別為太常寺,光祿寺,衛尉寺,宗正寺,

太僕寺,大理寺(中央最高審判機關),鴻臚寺,司農寺,太府寺。
五監:國子監、少府監、軍器監、將作監、都水監。國子監長官稱祭酒,都水監長官稱使者,少府、將作

、軍器監長官都稱為監。

三、諫議監察機構——御史台

御史台長官為御史大夫,副長官為御史中丞。唐代中期以後,御史大夫職位崇高,不常設置,御史中丞成

為實際上的御史台長官。

1)台院:侍御史四人。負責糾舉彈劾百官和參與審訊重大案件。年資最深者一人還負有處理御史台日常事

務的職責。
2)殿院:殿中侍御史六人。掌各種儀式和京城巡察。
3)察院:監察御史十人。分察尚書省六部(可列席尚書省會議)和分巡各地。雖只八品,氣魄很大,「御

史出使,不能動搖山嶽震攝州縣,為不任職」

另外,三公也有諫議監察的權利職責,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補闕、拾遺也是專門的諫官。

四、宮廷侍從機構

秘書省、殿中省、內侍省:地位與寺監相等
秘書省——掌管皇家圖籍檔案。監、少監、丞、秘書郎(抄寫貯藏經史子集)、校書郎(校讎典籍)。
太史局——負責天文歷法。一度屬秘書省管轄。
殿中省——下轄尚食、尚葯、尚衣、尚舍、尚乘、尚輦六局,負責皇帝衣食住行。
內侍省——管理宦官和宮女。
東宮官吏——模仿朝廷設置的太子宮廷機構。多為閑職。
學士院——從朝官中選拔有才藝者居翰林,叫「翰林供奉」,後改稱「學士」,專掌內命。

五、地方行政系統——州縣/道州縣府

唐代前期,採用州、縣二級制。唐代中期出現府、道。唐玄宗開元28年,全國有府州328個,縣1573個,可

見唐代地方官吏系統的龐大。

1)州長官為刺史,下有上佐、判司和錄事參軍。
上佐——長史、司馬,沒具體職事,輔佐刺史而已。往往成為安排閑冗官員的職位,因此唐後期一般不置

上佐之職。
判司——司功、司倉、司戶、司兵、司法、司士六參軍,與尚書省六部對應,具體分管州的官吏考課、禮

儀、賦稅、倉庫、戶口、驛傳、刑獄和工程水利各方面事務。錄事參軍——負責監察舉劾本州六曹官吏,

相當於朝廷御史台與尚書左右丞的職責。
經學博士、醫學博士、市令——分別負責學校、醫葯與市場交易。

2)縣長官為縣令,下設縣丞、主薄和縣尉。
縣丞——縣令副手,相當於州上佐。
縣尉——負責管轄諸曹吏員、追捕盜賊,相當於州判司。
主薄——負責勾檢稽失,監察官吏,相當於州錄事參軍。

3)府:京都和曾作為陪都的州為顯示其地位重要而稱為府。府官與州官設置相同,僅名稱稍有變化,如長

官稱尹,副長官稱少尹。邊疆地區設置都護府以管轄廣大邊境,都護府設官也與州相同,僅長官稱都護與

副都護。

4)道:唐代前期是一種監察區。唐太宗「因山河形便,分天下為十道」。各道由皇帝不定期派巡察使或采

訪使巡視,監察地方官吏和了解各地情況。後唐玄宗「又因十道分為十五道,置十五采訪使,檢查如漢刺

史之職」。唐代後期,道的長官觀察使一般都兼任節度使,擁有軍權,形成大小不等的方鎮。各個方鎮管

轄的行政區域也稱為道,這樣的道到唐憲宗元和時有47個。道的長官的下屬有副使、行軍司馬、判官、使

、掌書記、推官、巡官、衙推等一大批幕職官員。

六、武官系統

1、南衙諸衛和府兵

朝廷設十六衛,直接統屬於皇帝,無調兵權。

·十六衛名稱:唐玄宗開元時大體固定為左右衛、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右左威衛、右左領軍衛、左右金吾

衛、左右監門衛、左右千牛衛。總稱為南衙諸衛。

·十六衛職責:前十二衛均管轄府兵,後四衛不轄府兵,只負責京城和宮殿諸門警衛以及皇帝的貼身宿衛。

·十六衛官吏:每衛設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下有長史、錄事參軍總管各衛日常事務,倉、兵、騎、胄四

曹分別負責俸祿、給養、考績、宿衛、馬匹、兵械等具體事務。

·除十六衛外,東宮還仿照十六衛設十率府,各設率一人,副率一至二人,下轄一定數量的府兵,作為太子

的禁衛部隊。

·調兵:由皇帝和宰相議定後,頒發詔令到兵部,由兵部再發下符契,符契與詔令一起同時頒下各折沖府或

州郡發兵。

2、北衙禁軍

唐高宗時,由宮城北門玄武門禁軍發展而來的北衙禁軍開始興起,逐漸取代南衙請衛的職能。南衙諸衛則

由於府兵制的廢棄,逐漸成為閑司,其長官大將軍、將軍也變為武官升遷的官階,不再擁有實際職權。

·最先設置的北衙禁軍是左右羽林軍,玄宗時設左右龍武軍,肅宗時又設左右神武軍,以上稱為北衙六軍,

各設置大將軍一人、將軍三人。唐代宗時再以神策軍列入北衙禁軍行列,德宗以宦官任神策軍左右護軍中

尉統率,因此神策軍勢力迅速發展,凌駕於北衙六軍之上。

·唐代後期,北衙六軍的大將軍、將軍等職也逐漸成為武官遷轉的官階,實際並無兵權。

七:官員品級

唐代沿襲隋制,官員分九品,每品內又分為正、從,共為十八個等級。
文官自正四品以下,武官自正三品以下,還分為上下階,因此唐代文官的散官實際上有三十個等級,武官

散官等級是三十二等。這些等級總稱為流內官,為正式文武官員。
此外還有流外九品,實際上已屬於吏員,不屬於正式官員的范圍。

官員的散官稱號與品級大致對應,表示官員地位與資歷高低,作為升遷的序列。

三品以上官服紫,四品、五品服緋(朱紅),六品、七品服綠,八品、九品服青。同時,唐代高級官員都

有一個表示其身份的魚符,以袋盛之,稱為「魚袋」。三品以上官的魚袋以金飾之,稱為金魚袋。五品以

上官的魚袋以銀飾之,稱為銀魚袋。

⑦ 詳細的唐代官職制度,名稱、等級、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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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唐代官職"右拾遺"的職責是什麼

以諫為職的官員 拾遺:以諫為職的官員搜索稱作諫官,又形象地被稱作言官,內但言官亦指監察官員。類似於諫容議大夫、補闕、正言、司諫之類的官員。 唐代進諫使命由門下省和中書省共擔。門下省設給事中四名及輔員若干,並設左諫議大夫四名,左散騎常侍四名。中書省則設右諫議大夫四名,右散騎常侍四名。唐代還創設了補闕和拾遺兩個官職,分置左右,左隸門下省,右隸中書省。補闕和拾遺均為諫官,負責看管供其他諫官呈遞奏摺所用的四隻匣子。

⑨ 關於唐朝時期三司的職責劃分是什麼

早在唐朝時就有戶部、度支、鹽鐵等三司分管租稅、財務收支和鹽鐵專賣、物資轉運事務。後唐曾設置租庸使以管轄三司,昀後正式設置三司使和副使以管理朝廷財務。地方財政也需聽從三司使的命令。以後歷朝相承不廢,宋朝設置的三司就是緣自五代。

⑩ 唐代三省的具體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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