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業主職責
❶ 護林員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護林員是指巡護森林的人員。其職責是加強對林區火源的管理,及時報告火情專,制止破壞森林資源屬的行為;對造成森林資源損失的,護林員有權建議有關部門處理;發生森林火災,協助辦案機關查處火災案件。
護林員基本要求和標准有:
1.
要身體健康。
2.
要有較強的吃苦耐勞精神。
3.
有一定農村工作基礎和管理經驗,因為護林員負有向群眾宣傳林業法律法規和林業政策、及時阻止破壞森林資源等責任。
4.
要有相當的護林防火、安全防範專業技術。
5.
有一定的事業心和責任心,因為護林員工作直接關繫到其所管護范圍內森林資源的安全。
森林資源是林地及其所生長的森林有機體的總稱。這里以林木資源為主,還包括林中和林下植物、野生動物、土壤微生物及其他自然環境因子等資源。林地包括喬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林中空地、採伐跡地、火燒跡地、苗圃地和國家規劃宜林地。
❷ 各地的林業局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機構職責
一、負責全國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起草相關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制定部門規章、參與擬訂有關國家標准和規程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國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劃,擬訂相關國家標准和規程並監督執行,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全國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國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承擔應由國務院批準的林地徵用、佔用的初審工作,管理重點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承擔重點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批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國性、區域性濕地保護規劃,擬訂濕地保護的有關國家標准和規定,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擬訂全國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參與擬訂相關國家標准和規定並監督實施,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有關國際荒漠化公約的履約工作。
六、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及調整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報國務院批准後發布,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國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批工作。
七、負責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在國家自然保護區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依法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協調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八、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九、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制定林業資源優化配置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擬訂林業產業國家標准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赴境外森林資源開發的有關工作。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十、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國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武裝森林警察部隊和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承擔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指導全國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國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一、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提出中央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中央級林業資金,管理中央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劃。
十二、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國林業隊伍的建設。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2)林地業主職責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和平里東街18號 ,是主管林業工作的國務院直屬機構。其前身是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林墾部。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林業局。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將國家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的職責整合,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管理;不再保留國家林業局。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
❸ 林業幹部職工的職責是什麼
林業幹部職工主要負責所屬轄區的林業生產、管理、森林保護、森林防火防火等方面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林業工作政策規定,並組織、監督實施。
2、擬定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3、組織開展造林綠化、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管理;組織指導林業種子苗木的生產經營、質量監督、檢驗及林業良種的審核、申報;協調、指導、參與生態示範市(縣)創建工作。
4、組織森林調查、動態監測及統計;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組織指導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林權變更登記、調處林權糾紛;辦理徵用、佔用林地的審核、申報;指導、監督和管理林木的憑證採伐、運輸和林政稽查;負責育林費、森林植被恢復費的徵收和森林生態補償基金的使用、管理;組織、指導木材檢查站的規劃、報批和管理。
5、組織、指導陸生野生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林業種質資源、有關植物新品種、古樹名木和珍貴樹木的保護管理。
6、組織、指導、監督林業行政執法,查處非法佔用林地、盜伐亂伐林木和非法獵捕、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它涉林案件;辦理、查驗木材運輸證、森林植物檢疫證、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衍生物的憑證運輸;指導森林公安、森警大隊、林政管理和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及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劃定疫區和保護區。
7、指導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國有林場、苗圃設立、變更事項的審查和申報;負責森林公園的規劃、審核、申報。
8、負責林業基本建設和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籌集和管理各項林業基金,監督全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組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監管國有林業資產。
9、制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科技成果推廣和林業科技開發;負責林業科研項目的組織、指導和申報工作;制定林業人才教育和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10、負責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及綠化示範村鎮建設;指導、協調重點綠化工程的實施。
11、負責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規劃並組織實施;查處森林火災案件,發布森林火災信息。
❹ 林場管護站的職責是什麼
1、認真貫徹執行《森林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和企業的整體利益,對森林經營措施和生產經營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
2、對責任區內的森林資源進行看管保護,制止亂砍濫伐、偷砍盜伐,制止一切危害林木生長的非法經營活動,防止林木資源遭受破壞。
3、保護責任區的林地資源不受破壞,及時發現和制止毀林開荒、濫占林地、私自改變林地用途、隨意挖沙、採石、取土等現象,並迅速報告林場和資源林政部門。
4、熟悉掌握管護責任區內的森林資源現狀,對森林資源的保護、培育、利用實行管理和監督。
5、及時發現、報告管護經營責任區內的森林病、蟲、鼠害情況,並按有關規定進行預防和治理。
6、保護經營責任區內的野生動物資源和珍貴植物資源,對非法採伐、採集植物、采礦、狩獵、捕魚及其它破壞森林環境的行為進行制止並及時上報。對構成林政案件的移交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7、負責責任區內森林防火的巡查、管治工作。在防火期內,對重點部位、路段要死看死守,杜絕一切野外用火行為,盤查制止一切非林業生產作業人員進入林區從事各種經營活動,對責任區內森林防火實施全面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報告責任區內的森林火情,並採取措施迅速補救。
8、服從領導分配,嚴格執行管護員工作守則,每天認真填寫巡護記錄,按照巡護路線進行巡護。工作認真負責,遇到特殊情況及時上報主管部門,並協助妥善處理。如隱瞞不報,嚴肅處理。
9、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
10、廉潔自律、秉公執法,不徇私情。
❺ 國家林業局的職責是什麼,
1、研究擬定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組織專起草有關的法律屬法規並監督實施。
2、監督全國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3、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組織、協調防治荒漠化方面的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4、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對依法應由國務院批準的林地徵用、佔用進行初審。
5、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批工作;
6、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國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全國森林公安工作;組織、指導全國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承擔武裝森林警察辦公室的工作。
❻ 永新縣林業局的主要職責
(一)開展林業行政案件管理、查處和行政復議的應訴工作。
(二)擬定全縣林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工作;組織管理國家、省林業重點工程建設;指導各類商品林和生態公益林的培育和發展;指導、監督林木種苗和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四)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管理森林資源的有償流轉,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經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管理全縣木竹的憑證採伐和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的管理,並依法對林地徵用、佔用進行初審和報批;
(五)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指導全縣森林、野生動物和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工
(六)指導管理林業基本建設、多種經營和技術改造工作;組織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全縣國有林業資產;負責縣級林業基金的籌集和管理;負責全縣林業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對林業產業實行宏觀管理;組織林業改革試點工作。
(七)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組織、協調、督促重大森林案件的查處工作。
(八)負責對內、對外林業科學技術交流和項目合作工作;負責林業科技和人才培訓工作;管理林業科技項目,並督促實施。
(九)承辦縣綠化委員會和縣森林防火總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全縣公民義務植樹和部門造林綠化;指導森林防火工作。
(十)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❼ 國有林場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根據《國有林場管理辦法》第四條:
國有林場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
1、擬定、貫徹實施國有林場相關法律、法規。
2、協調編制國有林場發展規劃。
3、組織編制並會同資源管理部門審批國有林場森林經營方案和國有林場森林採伐、撫育作業設計。
4、審核國有林場的設立、變更、分立、合並、和撤銷等事項。
5、受委託對國有林場森林資源資產進行監管。
6、受委託對國有林場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進行核准或備案。
7、指導和檢查考核國有林場生產經營活動。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7)林地業主職責擴展閱讀:
根據《國有林場管理辦法》第五條:
國有林場實行「營林為本、生態優先、合理利用、持續發展」的辦場方針,主要任務是培育和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和木材安全;開展科學試驗和技術創新,推廣先進技術;保護林業生態文化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第六條:
國有林場經營范圍內的國有森林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有林場依法經營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收交、歸並、侵佔和平調,不得以任何形式侵佔、破壞國有森林資源。
國有林場經營管理的集體林地、林木,應當明確權屬關系,依法維護經營管理區的穩定和林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行政隸屬關系,組織編制所屬國有林場發展規劃,明確國有林場的發展方向、主要任務和建設目標。各項林業建設資金應當重點向國有林場傾斜,支持國有林場發展。
第八條:
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應當納入各級政府基本建設規劃和相關行業發展規劃。
❽ 基層林業站的職責
宣傳與貫徹執行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方針、政策。
協助鄉鎮人民政府制訂林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和指導農村集體、個人開展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配合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資源調查、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和森林資源消長和野生動、植物物種變化情況。
協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林木採伐的伐區調查設計,並參與監督伐區作業和伐區驗收工作。
配合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
依法保護、管理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依法保護濕地資源。
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
協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邊區內的鄉村林場、個體林場。
配合鄉鎮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鄉村護林網路,負責鄉村護林隊伍的管理。
推廣林業科學技術,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等林業服務,為林農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代收和協助管理各項林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等。
承擔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事項。
拓展資料:
林業站也稱林業科技推廣站,隸屬地方鄉鎮人民政府人員一般配置3-5人,人員設置,站長一名,專職護林員一名或多名,防火員一名,檔案監督管理員一名。
林業站長工作職責:
1、負責林業站的全面工作,保證全站工作的開展;
2、配合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資源調查,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及森林資源檔案管理,病蟲害防治,掌握轄區內野生物種變化和轄區內林業資源消長;
3、制定林業上產規劃,推廣林業生產技術,知道全鄉(鎮)林業上產經營活動;
4、依法保護、管理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依法保護濕地資源,協助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爭議,查出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
5、管理與搞好植樹造林、森林資源調查、森林防火、退耕還林、林權制度;
6、配合鄉鎮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鄉村護林網路,負責鄉村護林隊伍的管理;
7、負責林業站自身建設,內強素質,外樹形象;
8、推廣林業科學技術,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等林業社會化服務,為林農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
9、承擔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事項,並認真完成鄉(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❾ 武漢市林業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有關森林生態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參與起草有關林業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經批准後監督實施。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制訂全市林業和林業生態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提出市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市級林業基金;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劃。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森林生態項目的建設與管理,組織開展政府投資林業生態項目實施、管理、核查等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劃,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組織開展全市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山體復綠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建設林業生態體系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組織指導果樹、茶葉、葯材等林產品的生產和經營;組織指導木本生物質能源的開發、利用、管理;依法加強林木種子種苗生產、經營管理和質量監督;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鼠害和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
(四)承擔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物、野生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調查、動態監測、評估和統計,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組織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經批准後監督實施;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以及木材加工、經營管理;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承擔林地徵用、佔用相關工作;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制定林業資源優化配置政策。負責編制森林生態項目經營方案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林業生態效益補償基金配套政策的制定與管理;負責森林生態環境的監測工作。
(五)貫徹執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與管理的政策、法規;組織和監督、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經營利用和野生植物採集、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按分工指導、監督古樹名木和古樹後續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制定養護技術標准,定期進行古樹名木和古樹後續資源的調查、鑒定和確定。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承擔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管理工作。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指導、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
(六)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濕地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有關技術標准和規定,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等類型自然保護區及濕地公園、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
(七)負責組織、指導推進林業改革。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制訂全市森林公園和森林旅遊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森林公園的建設管理和森林旅遊產業建設。
(八)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擔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市林業行政執法監管。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和承辦全市各類林業案件的查處。
(九)研究提出林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實施規劃;指導木漿造紙、人造板加工、經濟林、森林旅遊、木本葯材、苗木花卉、木本生物質能源、茶葉等林業重點產業建設;指導、扶持林業龍頭企業發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擬訂林業產業標准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區、丘陵、崗地綜合開發和低產林改造。
(十)組織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和外事外資工作;指導全市林業科技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林業科技推廣、培訓、教育工作;制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統籌規劃全市林業專業人才培訓。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❿ 簡述林地管理的原則
①我國耕地存在的問題:人均耕地少,可開墾的土地資源不多,工業內、交通和城鎮的發展占容用了一部分耕地,加上使用不合理,亂佔耕地的現象十分嚴重造成耕地面積日益減少;其解決措施是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
②我國林地存在的問題:我國對林地管理與利用不盡合理,濫伐森林的問題仍然嚴重;其解決措施是大力植樹造林;
③我國草地存在問題:長期以來靠天養畜,超載放牧或棄牧毀草開荒,再加上管理不善造成1/3的草地退化等;解決的措施是建設人工草場,加大宣傳.
故答案為:①我國耕地存在的問題:人均耕地少,可開墾的土地資源不多,工業、交通和城鎮的發展佔用了一部分耕地,加上使用不合理,亂佔耕地的現象十分嚴重造成耕地面積日益減少;其解決措施是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 ②我國林地存在的問題:我國對林地管理與利用不盡合理,濫伐森林的問題仍然嚴重;其解決措施是大力植樹造林; ③我國草地存在問題:長期以來靠天養畜,超載放牧或棄牧毀草開荒,再加上管理不善造成1/3的草地退化等;解決的措施是建設人工草場,加大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