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治安檢查
❶ 公安派出所對重點單位安全檢查應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摘要
針對各機關、企事業重點單位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應急照明燈等管理設施以及組織機構建設、內部安全管理措施、制度等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當場提出了整改措施,並在做好登記檢查的基礎上向各機關、企事業重點單位負責人提出了相關要求。
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做好內部治安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認真落實安全防護責任制,完善各項管理措施。
(1)戰時治安檢查擴展閱讀:
(依據:《廣東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規定》)
第三十六條各地級以上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研究部署,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施掛牌督辦;
(三)對涉及停止使用、停產停業,且社會影響較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建立規范處理等工作流程和制度;
(四)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以及下級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東莞市和中山市各鎮(街道)參照本條關於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履行職責。
第三十七條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對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督促,指導整改火災隱患,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十八條各地可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行分級管理,管理辦法由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另行制定。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高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九條各級消防安全委員會應當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定期研究、推動落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第四十條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做好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
(一)配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擬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標准;
(二)督促符合申報標準的單位申報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三)建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工作檔案;
(四)省、市、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應分別每半年、每季度和每月組織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監督抽查不少於1次,其中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作為抽查重點,在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及火災多發季節增加監督抽查頻次;
(五)及時督促整改監督抽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
第四十二條郵政、通訊、銀行、證券、保險、電力、供水、石化等相關系統應認真履行相關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覺加強本系統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條消防行業協會應探索建立消防安全信用評定機制,對單位消防安全信用情況進行評定和公布。其他有關行業協會應當將本行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情況納入行業信用評價體系。
第四十四條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積極參與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工作,主動接入城市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及時發現和消除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為單位日常消防管理、整改火災隱患等提供技術服務,提高技防、物防水平。
❷ 協警治安檢查 需要出示手機檢查嗎
不需要出示手機,有的會要求出示本人的身份證件,這也是為了維持治安,不用擔心緊張的。
❸ 治安 治安巡邏盤查的技巧有哪些
巡邏過程中對發現的可疑人員進行盤查是法律賦予人民警察的權利,也是特巡警工作的主要內容。在盤查過程中,常常會引起群眾的圍觀。群眾圍觀往往造成盤查對象抗拒盤查意識的增強,使我們的工作陷入被動局面,影響盤查的效果。因此,如何做好圍觀群眾的工作,在群眾法制意識日益 增強,提倡文明執法的今天,成為我們必須要重視的一個問題。 首先,要盡量避免太多群眾圍觀。因為如果盤查對象持有武器、凶器、或是爆炸物,會對圍觀群眾的人身安全造成重大威脅;如果盤查可疑人員的同夥混在圍觀群眾里邊,也會對警察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因此,盤查可疑人員時,要盡量將其就近帶到僻靜處進行盤查。 其次,必須要了解圍觀群眾的心理。圍觀群眾的心理大致可分為三種:第一種,絕大多數群眾在警察盤查可疑人員時圍觀是因為好奇心理的驅使。第二種,在圍觀群眾聚集很多時,又很容易形成類似於牆頭草的盲目從眾、跟風心理。通俗點來講,具備這種心理的群眾自己沒有什麼主見,看到別人講什麼就隨聲附和。警察對於這種盲目從眾、跟風心理必須要學會加以利用,使絕大部分群眾站在我們這邊替我們講話,即是這種心理的成功利用。第三種心理是中國人自古以來普遍存在的,即同情弱者心理。盤查對象相對於警察,是弱者。特別是有些可疑人員在盤查過程中不配合盤查、甚至襲擊警察而被警察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制服時,最容易引發圍觀群眾的同情弱者心理。 再次,對於絕大多數擁有好奇心理的群眾,要及時對其用禮貌、客氣的語言進行勸離。如「我們正在執行公務,請您不要圍觀,謝謝您的配合。」或「我們正在對可疑人員進行盤查,為了您的人身安全,請您馬上離開,謝謝配合。」勸離工作要及時做,依照筆者的經驗,在圍觀一兩名群眾時就要進行勸離,這時勸離的效果最好。否則圍觀群眾會越聚越多,勸離的效果也就會差的多,影響盤查工作的進行。在圍觀群眾聚集很多且形成很強的盲目從眾、跟風心理時,我們要及時發現圍觀群眾中正義感比較強的人,及時與其進行溝通,使其替我們說話,在群眾中形成一種有利於我們工作的良性輿論,使「牆頭草」往我們這邊倒。對於圍觀群眾中出現的同情弱者心理,是我們在盤查工作中必須要應對好的一種心理。一旦應對不好,很容易遭到群眾圍攻。當前警察所面對的執法環境不容樂觀,由於中國當前正處於社會轉型時期,下崗失業、貧富差距拉大等社會矛盾的劇增造成相當多的群眾對政府產生不滿。群眾往往將這種不滿情緒直接發泄到代表政府形象進行執法的警察身上。具體表現為警察執法時圍觀群眾說怪話、起鬨甚至進行圍攻。 社會上曾廣泛流傳的一個笑話可以說明這個問題:有個女人在街上被人搶劫,她高聲喊:「搶劫啦!救命呀!」結果周圍的人沒有一個過來幫她抓搶匪。禍不單行,過了幾天湊巧這個女人又在街上被人搶劫,她急中生智,大喊:「警察打人啦!」結果在幾秒鍾之內,周圍群眾呼啦全圍上來抓住搶劫者一頓暴打。作為一名警察,聽到這個笑話心理真的很不是滋味,我寧願這只是一個笑話而已。中國的群眾法律意識、人權意識增強了是件好事,對我們警察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是一種督促。我們想做好群眾工作,需要我們在工作之餘給自己充電,使自己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較強的演講能力。這樣我們在做群眾工作時才能說的過,說的讓人信服。我們在盤查過程中,不得已對不配合盤查或者襲警的可疑人員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制服後,如果現場有圍觀群眾起鬨的苗頭,我們必須馬上對其宣傳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通過批評、規勸、命令、調解等多種教育疏導方法,及時緩解矛盾,打消其對立情緒。如果現場的圍觀群眾已經形成一種很強的對立情緒,為了避免事態進一步激化,我們可以馬上把可疑人員帶上車,將其帶到單位或換個僻靜地方繼續盤查,也可以迅速將盤查對象與圍觀群眾隔離開,由擔任警戒任務的警察向群眾進行宣傳教育,形成隔離帶,保證搜身的安全。當群眾出現圍攻苗頭時,應迅速報告上級,請求增援。 最後,盤查可疑人員時,在圍觀群眾中可能會混有可疑人員的同夥或是一少部分曾受到過公安機關打擊處理懷恨在心的人。在我們進行盤查工作時,這部分別有用心的人惟恐天下不亂,想法設法阻撓、干擾我們工作,並且在圍觀群眾中煽風、造謠使圍觀群眾對警察產生對立情緒。對於這部分人,我們要與其針鋒相對,從氣勢上不能輸給他們。運用法律宣傳、演講等手段爭取大多數群眾站在我們這邊來,使這些煽風、造謠的人在圍觀群眾中沒有市場,站不穩腳。如果這部分人膽敢襲擊警察,我們要果斷使用辣椒水、警棍等警械將其制服,依照法律對其進行處罰,嚴厲打擊襲警人員的囂張氣焰。
❹ 警察法規定在例行檢查的時候可以隨便搜身嗎
是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規定,警察是可以當場盤問、檢查被盤問人的證件、人身和隨身攜帶的物品的。被盤問人應當配合,無正當理由不配合的,警察可以強制盤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可以進行檢查。檢查時,人民警察不得少於二人,並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
對確有必要立即進行檢查的,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當場檢查,但檢查公民住所應當出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
(4)戰時治安檢查擴展閱讀:
警察抓錯人需要負的責任:
應當道歉,並且進行經濟賠償。否則就向公安局警務督察處反映。公安機關行使偵查權,有下列違法行政職權行為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作出拘留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在調查的這段時間內他肯定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這也是國家賠償的主要原因。
1、僅採取拘留或者逮捕等已採取強制措施系違法措施才賠償;
2、如當事人故意隱瞞案情,或故意謊報案情的不屬違法;
3、賠償按照當地日工資X天數。
警察抓人流程
抓人,或逮捕,逮捕是需要一定條件的。
對於有證據證明存在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的刑罰、採取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才可實施逮捕,並且以上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憲法第37條規定: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刑事訴訟法第59條規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逮捕的決定權或批准權屬於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
逮捕犯罪嫌疑人,一律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安機關在接到執行逮捕的通知後,必須立即執行,並將執行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在執行逮捕時,必須出示逮捕證,被逮捕人簽名或按手印。
❺ 關於路上治安檢查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我們的法律分析和回答如下:
您這里的的查手機,具體是版什麼意思?按照您的描權述,是拍了您的手機界面。
如果是查看您的手機內容,應該是違法檢查的。您可以當場拒絕檢查,這屬於侵犯個人隱私權。如果現在您對此行為還是認為不合理,您可以投訴到相應的部門。
❻ 治安系統辦法的95種類刑事案件有哪些
治安部門管轄《刑法》規定的95種刑事案件
1.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案(第125條第2款、《修正案(三)》第5條)
2.違規製造、銷售槍支案(刑法第126條)
3.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葯案(刑法第128條第1款)
4.非法出租、出借槍支案(刑法第128條第2款、第3款)
5.丟失槍支不報案(刑法第129條)
6.非法攜帶槍支、彈葯、管制刀具、 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案(刑法第130條)
7.重大責任事故案(刑法第134條)
8.強令違章冒險作業案(第134條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第1條第2款
9.重大勞動安全事故案(刑法第135條)
10.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第135條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3條)
11.危險物品肇事案(刑法第136條)
1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137條)
13.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138條)
14.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第139條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4條)
15.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刑法第140條,食葯類除外)
16.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案(刑法第146條)
17.走私淫穢物品案(刑法第152條)
18.侵犯著作權案(刑法第217條)
19.銷售侵權復製品案(刑法第218條)
20.強迫交易案(刑法第226條)
21.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案(刑法第227條第1款)
22.倒賣車票、船票案(刑法第227條第2款)
23.強迫勞動案(刑法第244條,刑法修正案八第38條取消強迫職工勞動罪)
24.僱傭童工從事危重勞動案(第244條之一、《刑法修正案(四)》第4條)
25.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275條)
26.破壞生產經營案(刑法第276條)
27.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法》第276條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41條)(經偵部門在辦案中發現的,有管轄權)
28.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案(刑法第281條)
29.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刑法第290條第1款)
30.聚眾沖擊國家機關案(刑法第290條第2款)
31.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案(《刑法》第291條)
32.聚眾斗毆案(刑法第292條第1款)
33.尋釁滋事案(第293條)
34.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案(刑法第296條)
35.非法攜帶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參加集會、遊行、示威案(刑法第297條)
36.破壞集會、遊行、示威案(刑法第298條)
37.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案(刑法第300條第一款)*(本罪由刑偵管轄,利用迷信的部分由治安管轄。)
38.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致人死亡案(刑法第300條)*(本罪由刑偵管轄,利用迷信的部分由治安管轄。)
39.聚眾淫亂案(刑法第301條第1款)
40.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案(刑法第301條第2款)
41.賭博案(刑法第303條)
42.開設賭場案件案件(刑法第303條第2款)(刑法修正案三)
43.故意延誤投遞郵件案(刑法第304條)
44.故意損毀文物案(刑法第324條第1款)
45.故意損毀名勝古跡案(刑法第324條第2款)
46.過失損毀文物案(刑法第324條第3款)
47.妨害傳染病防治案(刑法第330條)
48.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案(刑法第331條)
49.妨害國境衛生檢疫案(刑法第332條)
50.非法組織賣血案(刑法第333條第1款)
51.強迫賣血案(刑法第333條第1款)
52.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案(刑法第334條第1款)
53.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案(刑法第334條第2款)
54.醫療事故案(刑法第335條)
55.非法行醫案(刑法第336條第1款)
56.非法進行節育手術案(刑法第336條第2款)
57.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案(《刑法》第337條第1款,《刑法修正案(七)》第11條,取消逃避動植物檢疫罪罪名)
58.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第340條)
59.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林業公安機關轄區外的)(刑法第341條第1款)
60.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案(林業公安機關轄區外的)(刑法第341條第1款)
61.非法狩獵案(林業公安機關轄區外的)(刑法第341條第2款)
62.非法佔用農用地案(《刑法》第342條;非法佔用林地的,在已設立森林公安機關的地方由森林公安機關管轄)
63.非法采礦案(刑法第343條第1款
64.破壞性采礦案(刑法第343條第2款)
65.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林業公安機關轄區外的)(刑法第344條)
66.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製品案 (第344條)(刑法修正案四)
67.盜伐林木案(林業公安機關轄區外的)(刑法第345條第1款)
68.濫伐林木案(林業公安機關轄區外的)(刑法第345條第2款)
69.非法收購、運輸盜伐、 濫伐的林木案(林業公安機關轄區外的)(刑法第345條第3款)
70.組織賣淫案(刑法第358條第1款)
71.強迫賣淫案(刑法第358條第2款)
72.協助組織賣淫案(刑法第358條第3款)
73.引誘、容留、介紹賣淫案(刑法第359條第1款)
74.引誘幼女賣淫案(刑法第359條第2款)
75.傳播性病案(刑法第360條第1款)
76.嫖宿幼女案(刑法第360條第2款)
77.製作、復制、出版、販賣、 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刑法第363條第1款)
78.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案(刑法第363條第2款)
79.傳播淫穢物品案(刑法第364條第1款)
80.組織播放淫穢音像製品案(刑法第364條第2款)
81.組織淫穢表演案(刑法第365條)
82.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 軍事設施案(刑法第370條第1款)
83.過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 軍事設施案(刑法第370條第2款)
84.聚眾沖擊軍事禁區案(刑法第371條第1款)
85.聚眾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案(刑法第371條第2款)
86.煽動軍人逃離部隊案(刑法第373條)
87.僱用逃離部隊軍人案(刑法第373條)
88.接送不合格兵員案(刑法第374條)
89.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案(《刑法》第375條第2款,《刑法修正案(七)》第12條第1款,取消非法生產、買賣軍用標志罪罪名)
90.偽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案(《刑法》第375條第3款,《刑法修正案(七)》第12條第2款)
91.戰時拒絕、逃避徵召、軍事訓練案(刑法第376條第1款)
92.戰時拒絕、逃避服役案(刑法第376條第2款)
93.戰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案(刑法第379條)
94.戰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案(刑法第380條)
95.戰時拒絕軍事徵用案(刑法第381條)
❼ 治安檢查站演練方案
以人為本,求真務實,細化措施,務求實效
❽ 治安檢查必須幾人在場
治安檢查必須2人以上在場。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七條有規定的,不得少於2人,且其中1人必須是授銜的正式民警,具有執法權。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對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可以進行檢查。檢查時,人民警察不得少於2人,並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
對確有必要立即進行檢查的,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當場檢查,但檢查公民住所應當出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
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進行。
(8)戰時治安檢查擴展閱讀:
大型活動治安檢查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第三章 安全防範
第三十四條大型活動承辦單位以及重點目標的管理單位應當依照規定,對進入大型活動場所、機場、火車站、碼頭、城市軌道交通站、公路長途客運站、口岸等重點目標的人員、物品和交通工具進行安全檢查。
發現違禁品和管制物品,應當予以扣留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現涉嫌違法犯罪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九章 第八十八條
大型活動承辦單位以及重點目標的管理單位未依照規定對進入大型活動場所、機場、火車站、碼頭、城市軌道交通站、公路長途客運站、口岸等重點目標的人員、物品和交通工具進行安全檢查的,公安機關應當責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❾ 治安 安全檢查。是做些什麼事情呀
具體工作場所治安工作是不盡相同的,我先舉個例子,比如建築工地負責治安版的應該可以調節工權人間發生的還不夠刑事或者行政處罰,說白了就是還不夠警察法院管的打仗等小案件,聯系公安機關和工人間的一個橋梁,比如公安機關要工地提供外來人員名單,暫住地等你應該予以協助。在說說安全檢查,應該包括消防安全隱患,甚至有高空墜物危險你都應該予以糾正、報告。保證安全生產,不出意外。
❿ 什麼是戰時管控
戰時管制是復一種維護人制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減少人員流動的措施。
2020年2月12日24:00起,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實施戰時管制,具體措施包括所有樓棟一律實施全封閉管理,所有居民(除醫護人員、醫葯物資從業人員、抗疫公務人員和水電油氣、通訊網路、糧食蔬菜等基本民生保障從業人員)不得出入樓棟。
所有小區、庭院、居民點一律嚴格封控,非抗疫車輛、公務用車、醫護人員用車、貨車和救護、消防、搶險、警車等特種車輛,其它車輛一律禁止出入等。
(10)戰時治安檢查擴展閱讀
2020年2月14日,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關於實施戰時封閉管理的緊急通告。通告指出,中心城區(鎮區)要分別隔斷社區與社區、里弄與里弄、小區與小區、樓棟與樓棟之間的所有通道。
通告要求,所有鄉鎮(村、社區)、中心城區(鎮區)小區(居民點)一律實行全封閉管理。中心城區(鎮區)要分別隔斷社區與社區、里弄與里弄、小區與小區、樓棟與樓棟之間的所有通道;各村(社區)要分別隔斷村與村、組與組、自然村與自然村、墩灣與墩灣之間的所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