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案件
① 急求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例
例子:
2005年6月1日晚7點鍾,一男子在新街口一地下過街通道內尾隨一名身穿短裙的女青年偷拍時,被巡邏民警抓獲。警方在他的數碼相機內,發現60多張女性照片。
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都沒有對偷拍行為進行明確界定,也沒有處罰標准。面對吳某相機內的60多張女性照片,警方在無法找到現場人證的情況下,只能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侮辱婦女、從事流氓活動的條款,對吳某作出拘留10天的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將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分為四類:
1、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3、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行為。
4、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
② 什麼是治安案件
治安案件是指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構成的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回罰條例》之規答定,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必須是:(1)情節輕微,尚不構成刑事處罰,如果情節嚴重,已經觸犯了刑事法律並夠刑事處罰的,則按刑法處理;(2)依照條例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行為。
③ 治安管理處罰法案例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④ 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案例
2005年6月1日晚7點鍾,一男子在新街口一地下過街通道內尾隨一名身穿短裙的女青年偷拍其「裙底風光」時,被巡邏民警抓獲。警方在他的數碼相機內,發現60多張女性穿著內褲的照片。
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都沒有對偷拍行為進行明確界定,也沒有處罰標准。面對吳某相機內的60多張女性內褲照片,警方在無法找到現場人證的情況下,只能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侮辱婦女、從事流氓活動的條款,對吳某作出拘留10天的處罰。
在南京市,在樓梯上偷拍女性「裙底風光」,在商場試衣間偷拍女性換內衣等現象並不是頭一次出現。但像吳某這樣因偷拍遭拘留的,並不多見。據警方治安部門一位人士稱,對偷拍行為的處理有兩難,一是取證難,二是法律無明確處罰標准。因此,警方對偷拍者大多教育了之。
《治安管理處罰法》:針對偷窺、偷拍、竊聽他人隱私等行為,即將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將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而非法製造、販賣或非法使用竊聽、竊錄專用器材,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日以上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這種行為的,處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⑤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適合調解的案件都有哪些呢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適合調解的案件前提條件是,引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原因必須是民間糾紛。民間糾紛,是指公民之間因家庭、鄰里、婚姻、繼承、扶養、禮儀、財產等民間關系引起的權益爭執。對於非因民間糾紛引起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不適用調解。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款作了明確規定: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等情節較輕的治安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一)親友、鄰里、同事、在校學生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引起的;
(二)行為人的侵害行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三)其他適用調解處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對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處理。
製造雜訊、發送信息、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動物恐嚇他人、侮辱、誹謗、誣告陷害、侵犯隱私、偷開機動車等治安案件也可以調解處理。
(5)治安管理處罰案件擴展閱讀: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調解的治安案件必須屬於法定范圍。即屬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治安案件,公安機關對其他治安案件不得調解處理。
⑥ 治安管理處罰法案例分析
這個好象不是法吧,只是一個條例....
這種案子,自己編個算了,根據法條,自己造一個啊....
當然稍微合理點就可以了
⑦ 關於治安管理處罰法案例
2005年6月1日晚7點鍾,一男子在新街口一地下過街通道內尾隨一名身穿短裙的女青年偷拍其「裙底風光」時,被巡邏民警抓獲。警方在他的數碼相機內,發現60多張女性穿著內褲的照片。
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都沒有對偷拍行為進行明確界定,也沒有處罰標准。面對吳某相機內的60多張女性內褲照片,警方在無法找到現場人證的情況下,只能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侮辱婦女、從事流氓活動的條款,對吳某作出拘留10天的處罰。
在南京市,在樓梯上偷拍女性「裙底風光」,在商場試衣間偷拍女性換內衣等現象並不是頭一次出現。但像吳某這樣因偷拍遭拘留的,並不多見。據警方治安部門一位人士稱,對偷拍行為的處理有兩難,一是取證難,二是法律無明確處罰標准。因此,警方對偷拍者大多教育了之。
《治安管理處罰法》:針對偷窺、偷拍、竊聽他人隱私等行為,即將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將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而非法製造、販賣或非法使用竊聽、竊錄專用器材,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日以上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這種行為的,處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⑧ 治安管理處罰案怎樣立案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或者違版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權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應當及時受理,並進行登記。」
因此,符合上述條件,公安機關就應該立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