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的職責
1.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職責與責任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核心職責和義務是按照約定為投資者實現投資收益,此外內還應當嚴格遵守相容關法規對私募基金管理人、託管人、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提出的相應的規范性要求。
1、按照基金契約的規定運用基金資產投資並管理基金資產;2、及時、足額的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3、保存基金的會計賬冊、記錄15年以上;4、編制基金財務報告,及時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5、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及每一基金單位資產凈值;6、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7、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8、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9、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及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職責。
2. 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者權利包括哪些
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者又叫股東,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權利通常簡稱為股內東權或者股權,指股東容基於出資在法律上對公司所享有的權利。股東權具有綜合性質,即包括實體方面的權利,也包括程序方面的權利。按照我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具有以下權利:
知情質詢權
、決策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紅利分配權、解散公司請求權、股東代表訴訟權、直接索賠權、優先權、提議召集權、其他權利
3. 請問投資顧問的具體工作內容是什麼
根據《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是證券投版資咨詢業務的一種基本形式權,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接受客戶委託,按照約定,向客戶提供涉及證券及證券相關產品的投資建議服務,輔助客戶作出投資決策,並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經營活動。投資建議服務內容包括投資的品種選擇、投資組合以及理財規劃建議等。投資顧問就是從業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的從業人員。
4. 投資者和法人代表二者的法律責任有何區別
是兩回事。
投資復者是制企業注冊資本的出資人,他的權利義務由投資人簽訂的出資協議和公司章程約定。
法人代表的正確叫法是: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由投資人共同指定的代表法人的人。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投資人。
不過,現實情況大多數法定代表人是由出資最多的投資人擔任的。
5. 投資者對企業的財務管理職責
很簡單:
首先是守住財富。財務管理的重要作用是控製成本。
其次是:財富利用的最大值和利潤的最大化原則,涉及效率問題。
再次是:監控是重要手段,風險防範是投資的重要生命線。
當然了,有很多具體規定。
6. 投資人的責任
嚴格來說,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代表企業行使相專關的權利、承擔相應屬的義務。比如,企業違法,可能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責任;企業失信,法定代表人會列入失信人名錄。
而投資人,是出資設立企業的人。法定代表人由投資人(股東)共同推舉產生。其是否承擔責任,視情況而定。
7. 有限責任公司中投資者的責任和權益取決於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者,即是其股東。股東的責任與權益取決於其擁有的持股份額。專對於一個有屬限責任公司,其每一股的責任與權益是相等的,所以持有越多的股票份額,意味著其責任與權益越大。
所有股東組成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股東會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其形成的決議定義了公司的發展戰略與方向、方針政策、以及基本的組織架構和管理策略。股東的代表構成董事會,並任命董事長。董事長與董事會是股東會的常設機構,依據股東會的決議行使公司日常重大戰略決策的權力與責任。董事長與董事會向股東會負責並匯報工作。
包括總經理在內的公司經營管理層,是股東會或董事會聘用的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架構,依據股東會與董事會的決議決策承擔日常的經營管理職能。公司經營管理層向股東會與董事會負責。
8. 投資經理的工作職責和內容
(1)在總經理和市場銷來售總監的領導下源負責酒店的市場開發,客源組織和酒店銷售工作。(2)及時掌握國內外旅遊市場動態,定期分析市場動向、特點和發展趨勢,擬定市場銷售計劃,報上級審批後組織實施。(3)密切聯系國內外客戶,了解市場供求情況,客戶意向和需求,積極參加國內外的旅遊宣傳、促銷活動,與各地區客戶建立長期穩定的良好合作關系,不斷開拓新市場,新客源。(4)經常走訪客戶,徵求客戶意見,分析銷售動態,根據市場變化提出改進方案,把握酒店的營銷政策,提高酒店平均房價和市場佔有率。(5)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加強橫向溝通,配合做好接待、銷售工作。
9. 下列哪項不屬於投資者職責
決定重組事項
10. 股東和投資人有什麼區別
合夥人和股東的區別:1、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合夥人與股東的區別在於專:合夥人適用於《合夥企業法屬》。股東適用於《公司法》。2、身份不同,合夥人是依照《合夥企業法》成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即非法人組織的投資人;股東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獨立法人單位的投資人(股東名冊置備於公司,進行工商登記)。3、出資不同,普通合夥人除了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出資之外,也可以用勞務出資。股東是不允許用勞務出資的。4、責任形式不同,合夥企業因不具備法人資格,故也就沒有獨立的責任能力,故普通合夥人對於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於公司,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的企業財產權,並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僅在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