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耳目種類
1. 河南專升本。
專升本考試內容:治安管理手段概述
一、治安管理手段的涵義
二、治安管理手段的特徵
(一)權威性
(二)強制性
(三)目的性
(四)預防性
(五)多樣性
(六)互補性
三、治安管理手段的分類
第二節 專升本考試內容:治安管理的行政手段
一、行政指令
二、行政審批
三、監督檢查
第三節 專升本考試內容:治安行政強制措施
一、對人身的強制措施
二、對財物的強制措施
三、對證件的強制措施
四、對經營權利的強制措施
治安勤務
第一節 專升本考試內容:巡邏
一、巡邏勤務的歷史沿革
(一)國外警察巡邏的由來
(二)中國警察巡邏的歷史
二、巡邏勤務的概念和種類
(一)巡邏勤務的概念
(二)巡邏勤務的種類
三、巡邏勤務的意義和作用
四、專升本考試內容:巡邏勤務的職責和許可權
(一)巡邏勤務的職責
(二)巡邏勤務的許可權
五、專升本考試內容:巡邏警區的劃分
(一)巡邏警區的概念
巡邏警區是巡邏執行機構為了便於巡邏,依照一定的原則和方式,將其轄區劃分為若干個小的執勤區
(二)巡邏警區的劃分方法
(三)巡邏警區的種類與巡邏方式的選擇
六、專升本考試內容:巡邏勤務的實施
(一)巡邏勤務的實施原則
(二)巡邏人員的選定
(三)巡邏路線的選擇
(四)巡邏勤務的制度
第二節 專升本考試內容:盤查
一、盤查的概念和性質
二、盤查與訊問、詢問的區別
三、盤查的實施
(一)盤查對象的確定
(二)盤查時機、地點的選擇
(三)盤查的站位
(四)盤查的策略
(五)盤查的法律後果
四、專升本考試內容:有關繼續盤問的若干規定
(一) 有關時限的規定
(二) 有關四種人的特殊規定
(三)有關被盤問人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屬規定
第三節 專升本考試內容:堵截
一、堵截的概念和種類
(一)堵截的概念
(二)堵截的種類
二、堵截的職責
三、堵截的實施
(一)實施堵截的前提條件
(二)堵截的策略
第四節 專升本考試內容:備勤
一、備勤的概念和法律依據
二、備勤的作用和要求
(一)備勤的作用
(二)備勤的要求
三、派出所備勤人員的具體任務及要求
第七章 治安管控措施
第一節 專升本考試內容:治安教育
一、治安教育的作用
(一)治安教育的概念
(二)治安教育的作用
二、治安教育的基本內容
(一)治安管理的制度、規則
(二)有利於維護治安的情感、道德
(三)維護社會治安所需要的知識、技能
(四)有利於維護治安的行為、習慣
三、治安教育的主要方式
(一)系統訓練
(二)廣泛傳播
(三)專題對策
(四)具體指導
四、治安教育的方法要點
(一)情理並重,攻心為上
(二)貼近生活,注重實用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點
(四)持之以恆,常講常新
第二節 專升本考試內容:治安調查
一、治安調查的作用
(一)治安調查的概念
(二)治安調查的作用
二、治安調查的基本內容
(一)治安管理的常態與異常情況
(二)公眾的安全感受與安全要求
(三)治安管理的新問題、新領域
(四)違法犯罪與災害事故的特點與規律
(五)重大變動的社會動態與公眾心態
三、治安調查應當注意的問題
第三節 專升本考試內容:安全檢查
一、安全檢查的作用
(一)安全檢查的概念
(二)安全檢查的作用
二、安全檢查的內容與方式
(一)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二)安全檢查的基本方式
三、安全檢查的組織實施
(一)安全檢查的常用方法
(二)安全檢查中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
第四節 專升本考試內容:秘密控制
一、秘密控制概述
(一)秘密控制的概念
(二)秘密控制的作用
(三)秘密控制的條件
二、治安耳目的特點與作用
(一)治安耳目的概念
(二)治安耳目的特點
(三)治安耳目的類型
(四)治安耳目的作用
三、治安耳目的物建
(一)治安耳目的物建原則
(二)治安耳目的基本條件
四、治安耳目的使用與管理
(一)治安耳目使用與管理的一般要求
(二)治安耳目工作紀律
第五節 專升本考試內容:治理整頓
一、治理整頓的作用
(一)治理整頓的概念
(二)治理整頓的作用
二、治理整頓的基本步驟
(一)調查研究,確定目標,制定計劃
(二)廣泛宣傳,大造聲勢,動員力量
(三)精心組織,有效協調,嚴密實施
(四)檢查驗收,總結經驗,完善管理
第六節 專升本考試內容:區域治安管控
一、區域治安管控的概念
二、區域治安管控的基本框架
(一)區域治安管控的基本目標
(二)區域治安管控的整體思路
(三)區域治安管控的基本途徑
三、區域治安管控的基本做法
(一)構建四張網路,全面覆蓋區域
(二)完善三個機制,優化管控效能
(三)強化兩類管理,抓住關鍵環節
(四)形成一個體系,有機整合力量
四、專升本考試內容: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一)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概念
(二)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基本特徵
(三)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基本原則
(四)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主體構建
(五)社會治安防控的具體指標
2. 變色龍的道理
它是一種「善變」的爬行動物,在大自然中是「偽裝高手」,為了逃避天敵和侵犯和接近自己的獵物,這種爬行動物,這種爬行動物常在人們不經意的時候改變自己的顏色,然後一動不動的把自己融入周圍的環境中!
3. 法律常識試題及答案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據以上定義,下列行為屬於共同犯罪的是:
A 甲欲殺乙,故意將裝好子彈的槍支給丙,並騙丙說是空槍,叫丙向乙瞄準恐嚇乙,結果乙中彈身亡。甲與丙構成共同犯罪
B 趙某之妻提出離婚,趙堅決反對,並與其好友高某商量對策。高某說,想辦法把她臉弄傷,讓她不能再嫁人。於是兩人合謀買了一瓶強酸裝入噴霧器內,並約定某晚一起去趙妻娘家,毀其妻的容貌。當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約未去,趙獨自一人毀了其妻的容貌。趙某與高某構成共同犯罪
C 甲將其依法持有的獵槍寄存乙處,某日甲至乙處。對乙講明,要用該獵槍殺丙,請乙交還獵槍,甲遂持槍殺丙。甲乙構成共同犯罪
D 張某、李某經共謀後於深夜蒙面攜帶管制刀具進入一狹窄街巷搶劫。張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進來,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搶劫了一婦女現金3000元。張欲獨吞此款,對李講該婦女身上一分錢都沒有,李信以為真。張、李的行為屬於共同犯罪
犯罪預備:是指為了犯罪准備工具、製造條件的行為。根據以上定義,下列行為中,甲的行為屬於犯罪預備的是:
A.甲、乙、丙、丁四人預謀某晚去某超市盜竊,由甲提供一輛三輪車。屆時甲因害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輪車盜走超市的大批名貴手錶。
B.乙有仇,遂尋機報復。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攜帶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於某日攜帶匕首前往乙家,准備殺乙泄憤,途中遇聯防人員巡邏,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樹叢中向仇人乙射擊,連開了兩槍未擊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饒,甲在能繼續開槍的情況下不再開槍
這兩道題是公務員考試的真題,當時給的答案是:
第一題D 【解析】由定義可知共同犯罪必須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在主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客觀上有共同的犯罪行為。A項沒有共同的犯罪故意,B、C項沒有共同的犯罪行為。故答案為D。
第二題A 【解析】由定義可知犯罪預備的特徵是犯罪行為尚未實施。B、C、D項全為已經著手實施的犯罪,故可排除。而A項中的犯罪雖然也已經實施,但甲在其中只是起到了准備的作用,並沒有參與犯罪的實施過程。由此可知正確答案為A。
但是從法律的角度講,這個答案有待商榷。
個人認為應該是:
第一題:BD
第二題:C
A項中四人構成共同犯罪,因乙、丙、丁三人構成犯罪既遂,甲不單獨成立其他犯罪形態,即甲與其他三人一起構成犯罪既遂;B項中,甲是因其意志以外的因素而中止了犯罪,所以構成犯罪未遂;C項中,甲中止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深感害怕」,而不是「途中遇聯防人員巡邏」,即「途中遇聯防人員巡邏」並不足以阻止其繼續犯罪,所以,甲不構成犯罪未遂,而是構成犯罪預備,或者說是犯罪預備階段的犯罪中止;D項中甲已實施了犯罪行為,構成犯罪過程中的犯罪中止。
4. 公安耳目有幾種及分類
1、治安耳目有幾點不可分割的屬性:
(1)治安管理性
(2)信息活動性
(3)活動區域性
(4)不可暴露性
(5)非職業性
2、治安耳目的含義:治安耳目是指我國公安機關在治安管理工作中專門建立和使用的一支能夠搜集並反映社會治安信息的秘密力量。
3、治安耳目的作用
(1)秘密協助
(2)掌握社會面上的治安信息
4、治安耳目的類型
(1)依據治安耳目的性質來分,分為紅色和灰色兩種。紅色是具備一定工作條件的治安積極分子;灰色是具有違法和輕微犯罪行為,有一定的悔改表現願意為我工作的人。
(2)依據步建的部位、任務來分,分為控制耳目、情報耳目、專門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