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履行職責
❶ 行政法約束()的權利,督促其履行(),管理(),為公眾提供服務
行政法約束(行政機關)的權力,督促其履行(自己的職責),管理(公共事務), 為公眾提供服務。
❷ 如何督促駐在行黨支部落實主體責任
基層黨支部書記既是業務工作第一責任人,更是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回黨支部書記領答導部門業務,直接面對黨員開展工作,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具有獨特優勢。應推動黨支部書記強化「兩手抓、抓兩手」意識,樹立「監督就是關心,提醒就是愛護」的工作理念,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黨員幹部身上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在出差前後、項目審批、幹部調整等關鍵環節對支部同志反復提醒,必要時候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聲,做到警鍾長鳴。
❸ 如何督促班子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
認真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
落實主體責任,必須黨委(黨組)書記親自抓、負總責,領導班子成員各負其責,解決好「誰來抓」的問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級黨政班子都有責任,每一名班子成員都有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其他班子成員是分管范圍內的主要責任人。要嚴格執行專題報告制度,各級黨委(黨組)每年要向上級紀委專題報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第一責任人要定期匯報階段性工作進展情況。領導班子成員還要向黨委(黨組)報告個人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和廉潔自律情況。
落實主體責任,各級黨委(黨組)和領導班子成員要發揮好「三個作用」,解決好「怎麼抓」的問題。一是領導班子成員要在領導班子開展黨風廉政建設中發揮作用。第一責任人要把黨風廉政建設擺在突出位置,納入重要日程,與業務工作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其他班子成員在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時要主動出主意、想辦法,認真負責地參與決策,不能袖手旁觀。二是在分管范圍內要發揮主要責任人作用。班子成員在分管范圍內也是第一責任人,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責任。要堅決落實領導班子抓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要定期研究、定期布置、定期檢查、定期報告,守土有責,對黨負責。三是班子成員要發揮好表率作用。帶頭落實中央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整體部署,帶頭廉潔自律。
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抓作風建設、抓嚴明紀律、抓懲治腐敗,解決好「抓什麼」的問題。一要狠抓作風建設,解決好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問題。把作風建設作為永恆課題,經常抓、深入抓、持久抓,通過立破並舉、扶正祛邪,不斷鞏固和擴大已經取得的成果,努力以優良的黨風政風帶動全社會風氣根本好轉。二要狠抓紀律建設,不斷增強黨員、幹部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強化黨員、幹部黨的意識和組織意識教育,嚴格遵守和維護黨章,自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黨內組織生活制度等黨的組織制度,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都要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切實執行黨的各項紀律,敢抓敢管,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三要嚴懲腐敗,堅決遏制腐敗現象滋生蔓延勢頭。各級黨組織要通過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創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對幹部加強日常監督管理。要保證各級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旗幟鮮明地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執紀辦案,對腐敗分子形成有力震懾。
認真落實紀委的監督責任
紀委的監督責任意味著紀委既是監督主體、執紀主體,也是問責主體、管理主體。深化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是履行監督責任的重要保證,是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要從組織創新和制度建設上加強和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加大自我監督力度,切實解決「燈下黑」問題。
落實監督責任必須轉職能,聚焦主業。要通過機構改革,把更多的機構和力量調配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主業上來。進一步清理壓縮參加的議事機構,堅決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給主責部門,把職能聚焦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上來。
落實監督責任必須轉方式,強化監督。進一步明晰內設機構的工作職責,減少職能交叉,轉變工作方式方法,切實增強監督力度。紀檢監察室要全面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兩項職能;在查辦案件中,要求既查辦貪污賄賂案件,又注重查辦玩忽職守和濫用職權的瀆職案件。對反映的問題線索,及時清理;對被反映的同志,及時約談,要求其作出說明,立足於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在巡視工作中,更加註重發現問題,形成震懾。通過工作方式的轉變,做到「情況明、數字准、責任清、作風正、工作實」,進一步形成監督合力。
落實監督責任必須轉作風,加強自身監督。正人先正己。必須加強和完善內部監督機制,用鐵的紀律打造一支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各級黨組織的責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關鍵看行動、根本在擔當。黨委主體責任與紀委監督責任是同一責任范疇的兩個側面,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互相削弱,而必須相互協調和共同促進。
❹ 如何履行好監督職責,並自覺接受監督
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明確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兩個責任」,是新形勢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不斷加大反腐敗工作力度的重要舉措,是遏制腐敗蔓延勢頭、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有力保障。下面,就紀委如何履行好監督責任,談一點自己的淺顯看法:
一、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根本原則
黨章規定,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必須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進行工作。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主體,紀委是協助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是出好主意、當好參謀,是檢查、督促反腐倡廉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紀委的主責就是抓「牛鼻子」、種「責任田」,就是監督。只有在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紀委的工作才有了主心骨、有了航向標,才不會迷失方向,才明白了監督什麼、怎樣監督、為什麼監督的問題。黨委負主體責任,不是說紀委監督責任降低了,恰恰相反,越是強調黨委主體責任,越是對紀委監督責任提出更高、更嚴格要求,因為紀委工作幹得越出色,黨委工作才會落實地更徹底。
二、抓好中央「八項規定」落實、持之以恆糾正「四風」,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切入點
抓工作不抓幹部不行,抓幹部不抓作風不行,抓住了幹部作風,就抓住了根本和關鍵。一切違紀違法行為,無一不是作風的問題、無一不是監督的責任。紀委履行監督責任,就必須從抓作風開始,必須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糾正「四風」問題作為履行職責的切入點、出發點和著力點。堅持不懈抓好「八項規定」、持之以恆糾正「四風」,不僅可以凈化廣大幹部隊伍,以良好的政風帶動社風促進民風,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公平正義的投資環境,也可以有效降低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既履行了責任也保護了幹部。
三、加大懲治腐敗力度,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重要手段
加大懲治腐敗力度,堅決、嚴厲打擊腐敗分子,這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重要手段,也是「終極」手段,是維護黨的紀律、永葆黨的肌體健康的最後「防線」。當前,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權謀私的案件,發生在群眾身邊、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以及發生在部分黨員幹部中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案件,易發多發、層出不窮,因此,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要有「武松」的勇氣和膽識,不僅要多打「老虎」,更要勤拍「蒼蠅」,有貪必肅、有腐必懲,以零容忍態度向腐敗分子「亮劍」,形成有力震懾、高壓態勢,不辱使命,切實履行好執紀監督的職責。
四、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保障
新形勢下,深入貫徹落實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是廣大紀檢監察幹部做好本職工作的重要法寶,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更好地履行監督責任的重要保障。「三轉」就是要明白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准確定位自身的角色:我們不是職能部門,具體業務必須交還主責部門,我們的主業是查辦案件;我們不是黨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主體責任我們不能越俎代庖,我們承擔的監督責任。進一步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使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思路更加順暢、權責更加清晰、任務更加明確,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再上新台階的必然途徑。
五、加強內部監督管理,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前提
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內部監督管理,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首要前提。我們是執紀執法的主體,因此,首先必須要率先垂範、以身作則,才可樹立「威信」、才可服眾,才會引領廣大黨員幹部知紀知法、遵紀守法。「公生明、廉生威」,我們要練就扎實的工作作風、純凈的生活作風,經得起監督和考驗,做榜樣、樹典型,既是對自身素質提高,也是對紀檢監察工作的生動宣傳。「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加強對紀檢監察幹部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情況的內部督查,對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堅決做到「家醜不自捂」,堅決防止「燈下黑」。
六、加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是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基礎
「打鐵還需自身硬」。要切實履行好紀委的監督責任,必須著力打造一支政治強、業務精、敢擔當、作風正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這是基礎,是根本所在。紀檢監察工作是一項神聖庄嚴的工作,是黨的保健衛士,沒有實事求是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業務是干不好的,沒有堅強的黨性、淡泊名利的思想是干不長的,因此,必須重視紀檢監察幹部的選拔,把政治素質過硬、作風過硬、業務過硬的幹部,把願干、敢幹、會乾的幹部選拔到紀檢監察崗位上來。全面加強對紀檢監察幹部的綜合培養,積極為他們創造環境條件,不斷提升其履職盡責的能力,使他們理想信念更加堅定,宗旨意識更加牢固,改進作風更加堅決,責任意識更加強烈,自我約束更加嚴格,政策理論水平不斷提高,全面適應新時期紀檢監察工作需要,為紀檢監察機關更好地履行監督責任奠定堅實的基礎。
使命光榮,責任重大。各級紀委要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全局觀念,堅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不褻瀆黨章賦予的崇高榮譽,不辜負黨和人民的囑托與信任,扎扎實實、勤勤懇懇,切實履行好自己的監督責任。
❺ 如何在推進加強政府監督方面履行自己的職責
政府履行法定職責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針對當前政府履行職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深刻闡釋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務,對於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內在要求。2004年國務院發布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確立了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此後又先後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有力推進了法治政府建設進程。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時,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所謂法治政府,就是行政主體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要求,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承擔責任。這一方面要求政府在法治化軌道上行使行政權力,防止權力任意擴張,行政行為的主體、許可權、依據和程序都要嚴格遵守法律規范,做到不越權、不濫權;另一方面要求政府全面履行法定職能,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方面職能都要履行到位,該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做到不缺位、不失職。同時,要有強烈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積極回應社會公眾的需求和關切,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事不避難,敢抓敢管,切實履行好法定職能。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對保證法律有效實施至關重要。經過長期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總體上實現了有法可依。法治建設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要更加註重保證法律有效實施,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我國80%以上的法律法規是由行政機關執行的,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是法律實施的重中之重。
忠實執行憲法和法律,是各級政府的神聖職責。只有作為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者的各級政府充分發揮引領和表率作用,帶頭信仰法治、堅守法治,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做到所有行政行為都於法有據、程序正當,才能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使人們充分相信法律、自覺運用法律,形成全社會對法律的信仰,從根本上保證法律得到有效實施。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是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重要保障。當前,我國正處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時期。深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和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的同時,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這就要求政府必須加快轉變職能,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最大限度減少對微觀事務的干預,把精力主要放在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提供必需的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上,實現從「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轉變。政府具體哪些該放、哪些該管,可以行使哪些權力,應當承擔哪些責任,最終要通過法律形式予以明確。只有這樣,才能對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邊界作出清晰界定。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是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的迫切需要。公信力和執行力是政府的生命力,也是執政黨執政能力的具體體現,關乎人心向背、事業興衰。當前,各級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與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以及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還有距離。一些地方和部門還存在違法違規、失信於民、政令不暢、執行不力等突出問題。下決心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強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政府只有自覺接受法律約束,行使法定職權,遵循法定程序,並承擔法定責任,才能樹立守規則、可信任的良好形象,形成穩定的社會預期,並有效引導其他社會主體的行為。同時,各級政府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主動性,全面履行法定職責,對上級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執行,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全力以赴地解決,健全監督體系和問責制度,切實提高行政效能。
二、准確把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基本要求。
堅持職權法定。職權法定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基礎。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必須用法律法規調整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努力做到政府職權法授、程序法定、行為法限、責任法究。
堅持職權法定,首先要依法規范行政機關的職能和許可權,科學合理設置政府機構,核定人員編制,推進政府職責、機構和編製法定化,實現組織法定。《決定》明確提出,「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序、責任法定化。」行政機關不得法外設定權力,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徵,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關鍵。但實踐中,行政機關在法律法規之外擅自設定權力的情況還比較突出,例如增加審批環節、增設審批事項、違法實行優惠政策、實行地方和行業保護等。因此,行政權力要嚴格實行「授予原則」。各級行政機關無論履行哪一項職能,從行為到程序、從內容到形式、從決策到執行都必須符合法律規定,行政權力必須在法律和制度框架內運行。
堅持全面履職。全面履職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關系的核心環節。只有各級政府全面履行好法律賦予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才能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全面履行職能,必須繼續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釐清政府與市場邊界,讓政府更好歸位、市場更大發力、群眾更多受益。
全面履職要求各級行政機關積極依法履行職責,切實落實好依法作出的各項決策,維護好、實現好法律體現的意志和利益要求,不能只是被動履責或者消極行政。《決定》指出,「行政機關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要「勇於負責、敢於擔當」。同時,各級行政機關還必須依照法治精神主動作為,嚴格在法律制度框架下實施行政管理。《決定》強調,「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當前,全面履行政府職能,還要更加重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加快建設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更好發揮政府提供公共服務、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作用。回應社會關切,加強市場監管,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等方面的突出問題,維護經濟社會秩序。
堅持權責統一。權責統一是法治政府的內在要求。政府的權力是人民通過法律賦予的,要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權利與義務統一、職權與職責統一,是法治的基本要求,是現代責任政府的基本理念。把國家法律賦予的公共權力當作部門權力和個人權力,或者只行使權力不承擔責任的做法,都違背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堅持權責統一,要依法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需賠償。它要求行政機關必須對法律負責,承擔因自身行政行為違法或不當產生的各種法律責任。有權必有責,有權要盡責,不允許存在無責任的權力;用權受監督,監督要全面,不允許存在不受監督的權力;違法要糾正,人員要問責,有健全的行政糾錯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有些地方和部門行政權力運行不透明,監督渠道不暢通,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和行政問責失之於寬、失之於軟,有案不查、有錯不糾、有過不懲的問題還在相當程度上存在。這些問題不解決,就難以建成真正的責任政府。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行使職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實現權力和責任統一。對缺位、越位、錯位的行政行為都要強化監督制約和責任追究,不能讓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
堅持各級政府履行好各自職責。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律化,完善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權的法律制度,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前提。針對改革實踐中存在的中央和地方經濟社會事務管理權責邊界模糊、職能錯位,中央與地方政府事權調整主要依據政策性文件,缺少法律約束力和權威性等問題,《決定》提出「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層級政府特別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權法律制度,強化中央政府宏觀管理、制度設定職責和必要的執法權,強化省級政府統籌推進區域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職責,強化市縣政府執行職責」,為各級政府更好地發揮各自優勢、依法全面履行職責指明了方向。
強化中央政府宏觀管理、制度設定職責和必要的執法權,就是要求中央政府在逐步減少微觀和具體管理事項的同時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將國防、外交、國家安全等關系全國政令統一、維護統一市場、促進區域協調、確保國家各領域安全的重大事務集中到中央政府,加強國家統一管理。中央政府進一步改善和加強宏觀管理,強化發展規劃制定、制度機制設計、全局性事項統籌管理、體制改革統籌協調等職能,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同時,強化中央在重要領域必要的執法權。強化省級政府統籌推進區域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職責,就是要求把有關省域內居民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任務交給省級政府。強化市縣政府執行職責,就是要求強化市縣政府在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方面執行職責,更加主動地採取措施,切實解決與人民群眾日常生產、生活直接相關的食品安全、市政管理、環境污染等突出問題,充分發揮市縣政府貼近基層、就近管理的優勢。通過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界定和明確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事權,減少上級政府向下級政府授權的隨意性,切實保障各級政府在法治化軌道上開展工作。
三、保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主要任務。
完善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健全組織法制和程序規則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保障。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以規范和控制政府權力為核心的行政法律體系逐步形成,但總體來看,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還不完備。部門職責分工主要通過「三定」規定解決,中央和地方的關系更多依靠政策調整,行政機關職能交叉、機構重疊、政出多門等問題依然比較突出;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以外的行政行為尚欠缺程序規定,行政機關自由裁量權較大。
因此,要按照《決定》關於「完善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序、責任法定化」的要求,將加快推進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建設作為構建規范政府職能履行法律體系的重點,以法定化方式確定政府的權力來源和邊界、機構職責設置與人員配備,把各類行政行為運行的全部過程納入法治化軌道,為形成權職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提供製度保障。
實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決定》提出,「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目前,60個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國務院部門已經公開了行政審批清單,全國省級、市級、縣級權力清單也在陸續公布。在已有工作基礎上,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要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梳理政府權力事項,明確政府權力邊界。
除了行政審批事項,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對憲法和法律法規賦予的許可權、職權范圍和程序等進行全面梳理,明晰法定許可權和程序。這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前提和基礎。對存在權力交叉的事項,各級政府和同級不同部門之間要加強銜接協調,劃清許可權,明確責任。對超越法律法規范圍,通過紅頭文件違法設立的權力事項,應堅決予以取消。對違法實施行政權力的非行政主體,要堅決清理。對應該加強的行政權力也要加強,做到簡政放權和加強監管齊推進、相協調。
2、編制政府權力清單,並向社會公開。
對政府及其部門的權力設定依據、實施主體進行審核確認,編製成目錄,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政府權力清單之外的權力,一律不得實施,更不得違規新設。政府權力清單要根據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進行動態調整。
3、完善制度,規范政府權力運行過程。
對政府權力行使的程序、環節、過程、責任進行分解細化,並制定相應的政府權力行使標准、運行流程、監督制約制度,防止政府權力行使的隨意、異化和濫用。
健全監督問責機制。對政府權力的有效監督是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關鍵。
1、加強政府內部監督。
行政機關內部應健全績效考核制度,科學合理設計考核指標體系,突出責任落實,考核結果作為工作人員獎勵懲處、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同時,健全相應的獎勵制度,對績效突出的部門和人員予以表彰。上級行政機關要切實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的指導和監督,及時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
2、加大政府信息公開。
行政機關應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依法公開行使職權的依據、條件、要求、過程和結果,使行政權力公平透明運行,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能監督。
3、嚴格行政問責。
要加強行政問責立法,依法規范和保障行政問責。嚴格執行行政監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違法行政等行為導致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事件或者嚴重違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直至行政首長的責任,督促和約束行政機關和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責。
❻ ( )約束行政機關的權利,督促其履行自己職責,管理公共事務,為公眾提供服務
行政法約束行政機關的權利,督促其履行自己的職責,管理公共事務為公眾提供服務。
❼ 如何督促主體責任落實
基層黨支部書記既是業務工作第一責任人,更是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專第一責任人。黨支部書記領屬導部門業務,直接面對黨員開展工作,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具有獨特優勢。應推動黨支部書記強化「兩手抓、抓兩手」意識,樹立「監督就是關心,提醒就是愛護」的工作理念,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黨員幹部身上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在出差前後、項目審批、幹部調整等關鍵環節對支部同志反復提醒,必要時候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聲,做到警鍾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