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的客體
A. 什麼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其特徵是什麼
但凡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行為都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B. 治安管理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治安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維護社區治安秩序 維護社區治安秩序,是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的重要保證,是治安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和經常性的任務,它體現了治安管理職能的本質要求。維護社區治安秩序的基本內容, 是做好各項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公共復雜場所(地區) 管理、特種行業管理、危險物品管理、消防監督、道路交通管理等。
(二)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 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是治安管理的重要的、長期的任務。違法犯罪活動特別是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直接危害國家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和公共利益,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破壞社區安定,是影響社會治安秩序的主要因素。
(三)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治安事故, 處置治安事件 查處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處置治安事件,是治安管理日常的艱巨的任務,它對於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減少、挽回損失和防止進一步危害,都有著重要意義。
(四)為民排危解難 為人民服務,幫助群眾排危解難,是物業保安的管理職能決定的。治安管理工作與人民群眾的接觸最多,聯系最密切,是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之間的橋梁和紐帶。做好為民排危解難的工作,可以奠定治安管理的廣泛的群眾基礎。
拓展資料
治安管理的特點:
(1)區域性
區域性是指社區治安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圍內的治安活動。社區是地域性的社會,具有一定的邊界和范圍。社區構成的要素包括地域、人口、生態、結構和社會心理等,不同的社區有不同的地理位置、地理環境、人口密度、人口素質、職業結構、生活方式和社會心理,因此,不同社區的治安工作的內容和重點是不同的。
(2)法律性
是指社區治安活動是在一定的區域內的行政執法活動。社區治安管理活動是以社區治安的法律、法規為依據的,有關社區治安的一系列法律。
法規明確規定了社區治安管理機構和部門的職責和權力,規定了社區治安的職能、任務、手段和作用,規定了社區治安管理的職責范圍、管理對象 、管理方式,規定了治安處罰的程序、種類和條件,還規定了人民群眾在社會治安中的權力和義務以及行為規范。
(3)綜合性
綜合性是指社區治安的領導力量、治理手段和方法具有綜合性。社區治安的綜合性要求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把公安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企事業單位的保衛部門以及群眾自治組織的力量結合起來,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綜合發揮打擊、預防、教育、管理、建設和改造等六項措施的作用,實現社區治安的綜治理。
(4)群眾性
群眾性是指社區治安工作對社區群眾的依賴,離不開社區群眾的積極參與。群眾既是社區治安的客體,又是社區治安的主體。群眾自治組織是社區治安主體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動、組織、依靠群眾參與社區治安建設,是搞好社區治安工作的「法寶」。
C. 對於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的客體與對象的區別
對於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你可以通過法律程序進行投訴,通過法律來解決
D. 我國治安管理的特點
治安管理的特點
• 社會性
所謂治安管理的社會性,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含義:一是治安管理工作的客體主要是社會化的人,而對人的管理又分為個體管理和特定對象的整體管理,管理的目的是使人們遵守社會規范。二是治安管理的任務內容有廣泛的社會性。三是治安管理的效益有著強烈的社會性。
• 相關性
相關性即治安管理工作與社會其他領域某些方面存在互相關聯、共同變化的關系。治安管理成效的高低,治安問題的增多或減少,違法犯罪的上升和下降,治安管理手段的先進和落後,治安管理工作的發展趨勢等等,都要受到社會諸因素的制約和影響。
• 區域性
區域性特點是指不同的行政區域在人口密度、人口素質、職業結構、生活方式、居住條件、地理位置、地理環境、生產布局、商業分布、交通運輸、民風民俗等方面的差異。由於治安管理是按行政區域來實施的,這就使治安管理工作具有很強的區域性。
• 系統性
• 治安管理是一個開放系統,是社會管理整體中的一個要素。
• 治安管理工作自身是一個組織系統。
• 治安管理中任何一項工作都可視為一個獨立的系統。
• 群眾性
治安管理具有很強的群眾性,從整體來說,群眾是治安管理的客體,又是治安管理的主體。
• 群眾中蘊藏著參加治安管理的願望和要求。
• 群眾性治安組織是治安管理主體構成的一部分。
• 治安管理效能很大程度取決於群眾的支持各幫助。
• 法治性
治安管理的法治性是指治安管理活動是一種行政執法活動。
• 治安管理的職權是國家賦予並以法律規定和確認的。
• 治安管理活動的實質是執法即對法律、法規鐵貫徹、執行和運用。
• 治安管理的主體也要用法律、法規約束自己的行為。
• 治安管理的執法活動必須受黨、政府和人民發行人民群眾的監督。
E. 我國治安管理的發展趨勢
治安管理的特點
F. 公共安全管理的主體、客體與手段是什麼
公共安全管理的主體包括:政府、企業、單位和個人;
公共安全管理的客體:生命、健康、財產,安全;
在常規時期,公共安全的管理手段包括行政手段、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在非常時期,可以採取軍事手段;
影響公共安全的因素包括:政治因素、社會因素、自然因素、經濟因素和文化因素。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法》的制定和實施成為應急管理法治化的標志。目前我國公共安全管理尚缺少《緊急狀態法》、《反恐怖主義法》、《大規模群體事件處理》相關法律法規。
G.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構成要件
「張三去殺了王二麻子一刀,王二麻子掛了。」這個是屬於犯罪了。如果內說是去打了王二麻子一拳,容王二麻子受輕微傷了,這才是治安案件。
這其中客體是王二麻子的人生安全,客觀要件便是張三去打的王麻子一拳。主體是張三,主觀要件是張山因老婆被搶故意報復王二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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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回答你那個問題的。
H. 如何算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構成要件是指《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所規定的、決定某一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及其行為的危害程度,而為該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所必需的一切主客觀要件的總和。包括四個方面要件:行為客體、行為客觀方面、行為主體、行為主觀方面。
1.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客體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客體是指我國治安管理法律規范所保護的,而為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系。
根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客體所侵犯的社會關系的范圍的不同,可分為三個層次,即一般客體、同類客體和直接客體。其中,同類客體是指某一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所共同侵害的客體。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①擾亂公共秩序行為,同類客體是社會的公共秩序;
②妨害公共安全行為,同類客體是社會的公共安全;
③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同類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
④侵犯公私財產行為,同類客體是合法的公私財產權利;
⑤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行為,同類客體是社會的管理秩序。
2.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客觀方面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總是以客觀外在的形式表現出來,這種形式就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構成在客觀方面的基本要件。主要包括危害行為、危害結果,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方法以及特定條件。
3.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主體
指達到法定年齡、具有責任能力、實施了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自然人。單位只在法律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可以成為某些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主體而受處罰。
自然人作為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主體承擔法律責任,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達到法定責任年齡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2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2)具有責任能力
責任能力是指能夠辨認和控制自己的行為,從而應當對自己實施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和資格。《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3條、第14條和第15條規定了責任能力的三種特殊情況:
精神病人的責任能力。精神病人的責任能力在兩種情況下視為喪失:其一,不能辨認自己的行為;其二,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
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的責任能力。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是部分生理機能喪失的人,並沒有完全喪失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但由於生理缺陷,使其辨認事物、接受教育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都受到影響和限制。因此,其責任能力是減弱甚至喪失。對其處罰時可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
醉酒人的責任能力。醉酒的人在喝酒前,可以意識到飲酒後會出現麻痹神經、無法控制自己行為的後果,從而有可能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因此,醉酒的人應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單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組織因不履行職責而違反治安管理,或者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業務人員代表本單位而實施了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4.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主觀方面
指違反治安管理的主體對其所實施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所持的故意或過失的心理態度。
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主要由故意構成。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主觀心理態度。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故意,需要同時具備兩種因素:
①認識因素。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
②意志因素。是指行為人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持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態度。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主觀心理態度。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過失,具有兩個特徵:一是過失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都是造成物質性危害結果;二是過失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都是由法律明文規定的。
I. 什麼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客觀方面舉例說明,,500字以上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來客觀源要件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客觀要件,是指治安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說明侵犯某種客體的行為及其危害結果的諸客觀事實。其主要內容包括危害社會的行為、危害結果、危害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時間、地點和方法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客觀要件具有三個主要特徵:
(一)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客觀要件是由《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治安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
(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客觀要件可以分為必備要件和選擇要件兩類。必備要件。必備要件是指每一種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都必須具備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和危害後果。選擇要件。選擇要件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某些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客觀方面必須具備的要件。主要包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時間、地點、方法等條件。
(三)違反治安管理客觀要件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構成的基本要件之一。任何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都必須具備的這一要件,否則就構不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J. 法律 李某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公安機關拘留15日 法律關系的客體主體內容分別是什麼
客體內容法律為了維護自己的公認,是不會對外說的,直到給出最後的專結果,他只會給結屬果
具體要知道,一定要有辯護人或者私人律師出席。
而這期間,客體短期受法律制裁,是失去行為能力的,如果有不滿,主體只能接受客體的上訴。
對對於客體來講,本來受制約,如果出現閃失,制裁會視當事人失去法律意識,或者其他的條款罪名成立,兩罪並罰。
建議找保人或者請律師走動,這些內容法律意義上就是客體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