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牽引
『壹』 鐵路局五大系統崗位職責有哪些
1、起草鐵路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參與鐵路發展規劃、政策和體制改革的研究,組織制定鐵路技術標准,監督實施。
2、負責鐵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和實施鐵路運輸安全、工程質量安全和設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措施,組織實施依法設立的行政許可。組織或參與鐵路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3、負責制定和實施規范鐵路運輸和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的政策措施,監督國家規定的鐵路企業的鐵路運輸服務質量和公益性運輸任務的承擔。
4、負責組織鐵路運營監測分析工作,開展鐵路行業統計工作。
5、負責開展鐵路的政府間有關國際交流與合作。
6、承辦國務院和交通運輸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1)職責牽引擴展閱讀:
鐵路局的發展歷程:
1949年1月,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鐵道部(以下簡稱鐵道部)成立。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軍委鐵道部改組為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在中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鐵道部作為國家機關,實行國家鐵路集中管理。
1975年1月,鐵道部恢復了鐵路和交通兩部分的建設(1974年6月郵編部分)。
2008年3月,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通知》(國發〔2008〕11號),鐵道部決定保留鐵道部在十一屆全國人大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規劃中的地位。
2014年1月6日,新組建的國家鐵路局正式揭牌。
『貳』 特種設備管理人員的職責是什麼
特種設備管理人員的職責:
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規定,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對學校、幼兒園以及醫院、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的特種設備,實施重點安全監督檢查。
二、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實施本法規定的許可工作,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以及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審查;不符合規定的,不得許可。
三、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在辦理本法規定的許可時,其受理、審查、許可的程序必須公開,並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四、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依法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應當建立完整的監督管理檔案和信息查詢系統;對達到報廢條件的特種設備,應當及時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依法履行報廢義務。
五、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在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1、進入現場進行檢查,向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調查、了解有關情況;
2、根據舉報或者取得的涉嫌違法證據,查閱、復制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有關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3、對有證據表明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或者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特種設備實施查封、扣押;
4、對流入市場的達到報廢條件或者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實施查封、扣押;
5、對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六、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違反本法規定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行為或者特種設備存在事故隱患時,應當以書面形式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責令有關單位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隱患。緊急情況下要求有關單位採取緊急處置措施的,應當隨後補發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重大違法行為或者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時,應當責令有關單位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並及時向上級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及時予以處理。
對違法行為、嚴重事故隱患的處理需要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時,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報告當地人民政府,並通知其他有關部門。當地人民政府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及時予以處理。
八、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不得要求已經依照本法規定在其他地方取得許可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重復取得許可,不得要求對已經依照本法規定在其他地方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重復進行檢驗。
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的安全監察人員應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取得特種設備安全行政執法證件。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當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實施安全監督檢查時,應當有二名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參加,並出示有效的特種設備安全行政執法證件。
十、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應當對每次監督檢查的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作出記錄,並由參加監督檢查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簽字後歸檔。
被檢查單位的有關負責人拒絕簽字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
十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推薦或者監制、監銷特種設備;對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十二、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特種設備安全總體狀況。
立法意義: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要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並切實增強法律的可執行性。這部法律從一審時的65條增至本次的101條,補充細化了許多針對性強的條款。
「這幾年北京不斷有新的地鐵線路開通,站內電梯、扶梯、鍋爐等特種設備數量激增,再加上客流量大,安全形勢復雜。我們特別歡迎有這樣一部對特種設備生產、維護保養、使用單位的安全責任有具體、細化規定的法律,以免一旦出現事故,相互推諉責任。」北京京港地鐵有限公司運行工程總管李宇軒說。
「本法確立了企業承擔安全主體責任、政府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和社會發揮監督作用三位一體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新模式。這是從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血的教訓中總結出來的。以前事故發生後,有的責任不明確,只好由政府對事故損害『買單』。
本法就是要通過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督促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及其負責人樹立安全意識,切實承擔保障特種設備安全的責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闞珂說。
(2)職責牽引擴展閱讀
特種設備分類:
一、承壓類特種設備:
1、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並通過對外輸出介質的形式提供熱能的設備,其范圍規定為設計正常水位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且額定蒸汽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承壓蒸汽鍋爐;
出口水壓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於或者等於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額定功率大於或者等於0.1MW的有機熱載體鍋爐。
2、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准沸點的液體、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於或者等於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
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准沸點等於或者低於60℃液體的氣瓶;氧艙。
3、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於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准沸點的液體,且公稱直徑大於或者等於50mm的管道。
公稱直徑小於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於1.6MPa(表壓)的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的管道和設備本體所屬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監督管理還應按照《安全生產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
二、機電類特種設備:
1、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非公共場所安裝且僅供單一家庭使用的電梯除外。
2、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
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於或者等於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於或者等於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層數大於或者等於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3、客運索道,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柔性繩索牽引箱體等運載工具運送人員的機電設備,包括客運架空索道、客運纜車、客運拖牽索道等。非公用客運索道和專用於單位內部通勤的客運索道除外。
4、大型游樂設施,是指用於經營目的,承載乘客游樂的設施,其范圍規定為設計最大運行線速度大於或者等於2m/s,或者運行高度距地面高於或者等於2m的載人大型游樂設施。用於體育運動、文藝演出和非經營活動的大型游樂設施除外。
5、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遊景區、游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
特種設備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13年6月29日通過,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1月,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新修訂的《特種設備目錄》。
2016年2月22日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21-2016《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2017年1月16日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8-2017《特種設備使用許可規則》。進一步細化管理,加強了特種設備安全監督。
『叄』 監理工程師工作內容及職責范圍是怎樣的
一、監理工程師工作內容是負責工程的監督管理,具體形式如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三十七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第三十八條
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二、監理工程師職責范圍:
1.安全監理員是項目安全生產日常監理工作的主要實施者,代表總監理工程師在項目工程監理過程中行使項目安全生產監理的職責。
2.安全監理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范標准,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監理工作。
3.安全監理員有權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審查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安全監理員應做好日常安全巡視檢查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
5.安全監理員應參加監理安全巡檢活動,做好安全活動記錄。
6.安全監理員有權檢查施工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對特殊工種人員無證上崗情況有權制止。
7.安全監理員在實施監理過程中,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並應及時總監理工程師匯報;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立即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
8.安全監理員應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實情況。對整改通知回復單內容有權進行核查,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有權要求繼續整改,並將核查情況向總監匯報。
拓展資料:
「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登記的工程建設監理人員。 監理工程師是代表業主監控工程質量,是業主和承包商之間的橋梁。
不僅要求執業者懂得工程技術知識、成本核算,還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築法規。總監理工程師指由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委託監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的監理工程師。此外,監理人員還包括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但對於信息系統工程建設的全過程監理的質量,總監理工程師的作用至關重要。
參考資料:監理工程師_網路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_網路
『肆』 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到底有什麼區別
1、含義上的區別
崗位職責指一個崗位所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內容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無論兼任還是兼管均指不同職務之間,崗位職責是一個具象化的工作描述,可將其歸類於不同職位類型範疇。
任職資格是指為了保證工作目標的實現,任職者必須具備的知識、技能、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組成上的區別
崗位職責由工種、職務、職稱和等級等性質所組成,必須歸屬於一個人。職責是職務與責任的統一,由授權范圍和相應的責任兩部分組成。
企業的任職資格要求由兩部分組成:行為能力與素質要求。行為能力包括適應戰略要求的知識、技能和經驗等;素質要求是指適合從事某一職類、職種、職位、職層任職要求的人的動機、個性、興趣與偏好、價值觀、人生觀等等。
3、作用上的區別
崗位職責作用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勞動用工的科學配置;有效地防止因職務重疊而發生的工作扯皮現象;提高內部競爭活力,更好地發現和使用人才;組織考核的依據;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規范操作行為。
任職資格作用是企業在進行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中,使得各職類、職種、職層員工能力的均衡發展,各職類、職種員工任職能力符合戰略要求。只有這樣才能使企業獲得持續的發展能力。企業高層管理者的領導能力是牽引員工任職能力成長的核心力量。
『伍』 轎車拖掛車有什麼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
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小於10米。
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汽車吊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牽引車輛。摩托車不得牽引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
轉向或者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故障機動車,應當使用專用清障車拖曳。
(5)職責牽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關於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於2007年與2011年兩次修訂。
本法分總則、車輛和駕駛人、道路通行條件、道路通行規定、交通事故處理、執法監督、法律責任、附則8章124條。
第一條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並模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
第七條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設備。
『陸』 輪胎公路花紋和牽引花紋是什麼意思
這兩個概念是卡車用的。第一個公路花紋是區別與山地、林地,非鋪裝路,一內般鋪裝路來說的容。指的是跑高速等公路而設定的。牽引花紋是指的這個輪胎是方案卡車驅動輪上的,一般橫向花紋比較多。相對比的是導向花紋和拖車花紋,分別用於卡車的導向輪和拖車輪位上。這兩種花紋,縱向花紋明顯。
『柒』 路政的主要職責
交通部頒布的《路政管理規定》第五條概括了中國路政的職責:
(一)宣傳、回貫徹執行公答路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保護路產;
(三)實施路政巡查;
(四)管理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
(五)維持公路養護作業現場秩序;
(六)參與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驗收;
(七)依法查處各種違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案件;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捌』 日常工作及職責履行情況自我評價怎麼寫
履行工作職責情況指在這段工作時間內你所做的職責內的事。對照工作職責,結合工作要求寫,比如做過什麼以及完成質量,工作成效,取得成績,還有什麼不足等羅列下來就行。
『玖』 什麼是管理層職責
管理企業和檢驗管理是企業的管理層的首要職責。
管理層的職能就是利用人力和物質資源造就一家能創造經濟價值的企業。在信息技術領域,管理層是介於數據和應用之間的介質和橋梁,通常上層自動應用或產品化所需的數據會直接由計算層調用。
管理層的特殊任務就是讓企業的希望先成為可能,然後再設法具體實現。管理者不只是經濟動物,同時也是開創者。只有當管理者能以有意識、有方向的行動主宰經濟環境,改變經濟環境時,才能算是真正的管理者。企業管理也就是目標管理。
(9)職責牽引擴展閱讀
管理層必須能夠合理配置人力和物質資源,以生產出比這家企業所擁有的資源更多更好的物質產品和服務。
每個管理問題、管理決策和行動中還有一個共同要素,這個是額外的尺度,那就是時間。管理者必須將目前的現況和長遠的未來都一並納入考慮。
數據管理的主要工作是面向數據本身的管理,包括數據質量管理、數據生命周期管理、數據技術流程管理、數據標准和規范管理、數據監控管理等。
數據管理的目的是保障高質量的數據結果、協調不同數據應用之間的可共享性、統一性、規范性和有效性。
管理層通過數據管理平台DMP(Data Manage Platform)實現,但現在大多數的DMP產品仍集中應用在底層數據整合和抽取等工作中,尚未上升到管理數據的層面。
『拾』 精益生產工作小組的職責和許可權是什麼
什麼精益工作小組、什麼體系辦、體系專員,,把一個系統管理只寄希望於某個人或某幾個人推動的時候,,這已經就是走偏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