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同知職責
『壹』 明朝的官職都有哪些掌有什麼權利實權孰大明朝「海禁」的真正原因是什麼
明朝官職設置按品級,官大小要辦其品,自正一品至從九品,共分18個等級。 明朝(中央) 1、三公、三孤: 三公:太師、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師、少傅、少保(從一品) 三公(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三孤(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 原是指天子或太子左右最親近的人。 「師」是傳授其知識的,「傅」是監督其行動的,「保」是照管其身體的,即分別是負責君主智育、德育、體育的人。 太子的師傅均以別的官銜任命,為明朝中央最高級官職;三公為正一品,三孤為從一品,兩者位尊權重,但是一種虛職,是皇帝對大臣的加官和贈官的官銜!用來表明受官者的功績與崇高身份,沒有實際管轄范圍。 明初,中書省為中央最高行政機構,明太祖朱元璋為了加強皇權,於洪武二十八年(1093)撤銷中書省,丞相制度被廢除,殿閣大學士,明代,設大學士若幹人,替皇帝批答奏章,商承政務,官階五品。如果兼任尚書、侍郎,則可以加官到一品,成為事實上的宰相,俗稱「閣老」。 原中書省所轄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吏部:負責官吏的管理,考核,升遷等,戶部:有十三個司,分別管理各地的收支與報銷,禮部:主管國家凶吉大典,教育與考試,招待外賓,宴勞功臣等,兵部:管理天下軍政(軍令由五軍都督府管理),刑部:管理天下刑名,工部:管理建築、後勤、水利、製造等)直接對皇帝負責, 六部尚書實際上成為朝廷的最高的行政長官,尚書為各部正官,侍郎為六部中各部的副官。 六部各設尚書一人,直接對皇帝負責,尚書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長)、郎中(司長)、主事等。 [吏部尚書]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選,是吏部的最高長官。明代是正二品,通常稱為天官、冢宰、太宰。 [戶部尚書]戶部的最高長官,主管全國的財政監督、民政事務。正二品官 戶部侍郎]戶部的副長官,為從二品 [禮部尚書]主管朝廷中的禮儀、祭祀、宴餐、貢舉的大臣,正二品 [禮部侍郎]禮部副長官,從二品, [刑部尚書]掌管全國司法和刑獄的大臣,為正二品, [刑部侍朗]刑部副長官,從二品, [兵部尚書]統管全國軍事行政長官,正二品。 [工部尚書]掌管全國水土工和的大臣,正二品,。 [工部侍郎]工部副長官,從二品。 [郎中]在六部中僅次於侍郎的官,是部內各司的主官,正五品。 [員外]「員外」是定額以外添派的人,為五品。 3、督察院: 直屬於皇帝的監察部門 下設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僉督御史(正四品) 都察院是明朝中央的司法行政監察機構,明朝部,院同治,院、部權並重,院長官都御史與尚書平級,為正二品。 再往下設十三道監察御史,分管每個省的檢查工作(當時中國分十三個省)十三道監察御史與直 屬於皇帝的六科給事中統稱"科道"屬於言官范疇。 [監察御史]監察御史掌管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等事務。明代為正七品。 [給事中]朝廷中經手章奏,稽察六部百司的官,正五品。 4、六科: 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科,每科設督給事中(正七品)、左右給事中與給事中(從七品)。 給事中品級雖低,權利很大,皇帝交給各個衙門辦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銷一次,如果有脫拉 或者辦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報告。六科還可以參與官員的選拔,皇帝御前會議,審理有罪 的官員。最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還皇帝敕書的權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認為不妥可以封還,不 予執行。 5、五寺: 五寺是五衙門的簡稱,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 大理寺:相當於今天的法院,是全國最高上訴機關。與督察院、刑部構成了三法司, [大理寺卿]全國三大司法長官之一,正三品。掌握全國刑獄的最高長官。 太常寺:主管祭祀 [太常寺卿]掌管宗廟祭祀之事的長官,正三品。 [太常寺少卿]太常寺副長官,正四品。 [太常博士]太常寺掌管祭祀之事的官員,正七品。 光祿寺:主管宴享 太僕寺(兵部在地方設立的牧養軍馬機構)卿2人。 太僕寺卿,太僕寺長官,主管傳達王命、侍從皇帝出入、車馬等職事,正三品。 太僕寺少卿,太僕寺副長官,正四品。 鴻臚寺:「臚」是傳的意思,「鴻臚」是大傳頌的意思。管招待外賓 [鴻臚寺卿]唐代鴻臚寺卿既管朝廷的侍客,又管司儀,明代專管朝廷的朝會儀節,正四品。 [鴻臚寺少卿]鴻臚寺卿的副職,正五品。 6、詹士府: 詹士府是負責輔助太子的機構設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 詹士府設左右春坊,司經局,主簿廳 7、太醫院: 太醫院是管理宮廷及貴族診斷,制葯的,設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醫四 人,從九品吏目若幹人。 8、翰林院: 相當於現在國立大學,幹部學院等的綜合, 翰林院的首長稱為翰林學士(正五品), 侍讀學士兩人,侍講學士兩人(從五品), 侍讀、侍講各兩人(正六品), 修撰(從六品)考中狀元後就會被授予此職位。 編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後就會被授予此職位。 [國子監祭酒]公卿、大夫的子弟稱作「國子」,「國子監供祭酒」即國子太學的主官,從四品。 [國子監丞]唐代之後國子監丞為國子監丞國子監內部事務官。明清時期監丞職能是學監的性質,正七品官。 [國子監博士]唐代之後,在國子監中分管教學的官員稱作國子監博士及助教。 (地方)布政司,府,州,縣。 承宣布政使司為明地方(省)最高行政長官,布政使 一省之民事財務總管,明朝全國設有13個布政使司 [左右參政、左右參議]明代布政使的下屬官員。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政務,參政、參議分守各道,並分管糧儲、屯田、軍務、驛傳、水利、撫名等事,一般是正四品。 府: 明朝全國設159府,府按納稅糧分三等:納糧20萬以上為上府,20萬以下十萬以上為中府,十萬以下為下府,無糧的叫地府, 府的長官稱知府,其官正四品,明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長官仍稱尹外,一般都稱知府。 [知府]宋代知府職略高於知州。清代知府為從四品。 [同知]府的副職稱為同知,如一府的主官稱為知府,而府的佐官稱為同知。明清時期,各府同知為正五品。 州:明代的州有兩級別:直隸州和散州。直隸州屬省,級別與府相同;散州隸屬府,同縣級。 [州牧]唐宋京畿的地方長官稱州牧,正六品官。明代知州已降為與縣略相等到的地方長官,但文字上仍尊稱為州牧,與知縣並稱牧令,正七品。 [知州]州的長官,一般是六品或五品。 知州屬官有同知、通判,分別掌財政、刑法、治安等。 [通判]北宋初年設通判之時,職權幾乎與知州相同,名為佐官,實際上是與知州共同負責,甚至還是知州、知府的監視者。到了南宋,知州職位較輕,通判職位就更輕了。明代知府以下設通判,定為六品官,實際上同知沒有區別。 縣:助手有縣丞、主簿。縣丞協助知縣管理縣政,主簿管全縣糧稅、戶籍。水滸中宋江上山前好像就是縣丞一職。 [知縣]縣的最高長官。明代知縣為正七品 [主簿]主簿是主管文書的意思。中央卿寺中的主簿是正規的軍事官,唐代列為從七品,其他官署的主簿為八、九品,縣主簿為九品。 主要是禁止對日通商 嘉靖二年(1523)日本各邦(諸道)爭相向明帝國朝貢 左京兆遣僧人宗設,右京兆遣僧人瑞佐和投奔日本的中國人宋素卿赴明進貢,因爭中國宴席上座位的高下,大動干戈。 「時瑞佐後,而素卿狡,賄市舶太監先閱佐貨,而宴又坐設上。設不平,遂與佐相殺。太監又以素卿故,陰助佐,授之兵器。而設眾強,拒殺不已,遂毀嘉賓堂,劫東庫,逐瑞佐及餘姚江。佐奔紹興,設追之城下,令縛佐出;不許,乃去。沿途殺掠至西霍山洋,殺備倭都指揮劉錦,千戶張鏜;執指揮袁琎,百戶劉恩;又自育王嶺奔至小山浦,殺百戶胡源,浙中大震。」(選自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沿海倭亂」) 自此,明罷除市舶,雖明令禁止,但通商在民間仍有。所以說,明王朝的禁商,不徹底。總結起來,明王朝為了尋求社會的穩定和重視國防,才不得不罷市舶。 我想,作為曾經的封建國家,日本也經歷了閉關鎖國,尤其是德川幕府中後期,所以可以參見日本史,與之比較。可能會有不少收獲。
滿意請採納
『貳』 明朝的同知是官職名稱嗎它的職能是什麼
「同知」是官名。明清時為知府、知州的佐官。清代州的同知,則稱州同。同知與通判為地方政權中廳一級的長官。
『叄』 明代嘉靖四川夔州府同知相當於今天什麼官職
明朝府同知是輔佐知府分管清軍、巡捕、錢糧、農業、水利、屯田、牧馬等的官員內,正五品容。夔州在現在的重慶市奉節縣周邊地區,夔州府同知相當於現在的一般省份的地級市分管副市長,但因為重慶是直轄市,沒有地級市一說,單從級別上看大致相當於現在的重慶市萬州區分管副區長(副廳級),但其管轄范圍還應包括周邊的奉節、雲陽、巫山、巫溪等縣。
『肆』 明代有什麼官職要詳細一點!謝謝!
1、內閣
是明朝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禎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機構,此後權力逐漸增大,後形成為明朝行政中樞。內閣輔臣的人數為一人至七人不等,輔臣奉使出外辦事,多自稱閣部。明太祖廢除宰相。起初,內閣大學士只具有顧問身份,皇帝為最終決定的權力,而大學士很少有參決的機會。
到明仁宗、明宣宗時期,大學士均因有太子經師的恩情,而得以累加至太子三孤身份,地位日益受尊崇。宣宗時期,朝廷事無大小,宣宗均悉數咨詢大學士楊士奇的看法而決定。雖然吏部尚書蹇義、戶部尚書夏原吉召見時得以參與各部事宜,然而其還遠不如楊士奇等內閣成員得以親自接見。自此,內閣的權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葉,夏言、嚴嵩等人執掌內閣,地位赫然為真正的宰相,亦可壓制六部。
2、三公
明朝的太師、太傅、太保三職的合稱,正一品。負責協助皇帝處理重要國事政務,職位至重。洪武三年,明太祖朱元璋授李善長為太師、徐達為太傅、常遇春為太保。建文年間,三公職位被撤。直到永樂二十年八月,明成祖朱棣再恢復三公職位,但無實授。宣德三年,明宣宗授英國公張輔為太師,沐晟為太傅,陳懋為太保,當時三公官職,幾乎為專授。自宣德、正統年間以後,三公成為虛銜,為勛戚文武大臣加官、贈官。
3、中書省
是明朝初期至洪武十三年(1380年)期間的行政中樞。其中丞相為明朝中書省的最高級長官,負責統領六部。明初沿襲元朝制度,設立中書省,置左、右丞相。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國,其中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吳元年,改右相國為左相國,左相國為右相國。洪武元年,改為左、右丞相。由中書省統六部,但不設置中書令。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後,明太祖朱元璋罷中書省,分中書省之權歸於六部。原中書省官屬盡革,惟存中書舍人。
4、六部
明朝中書省時期,七卿長官均為正三品。洪武十三年,朱元璋罷中書,仿《周官》六卿之制,升六部秩,各設尚書、侍郎一人。六部包括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其所屬最高長官為明朝吏部尚書、明朝戶部尚書、明朝禮部尚書、明朝兵部尚書、明朝刑部尚書、明朝工部尚書,其常常與都察院之都御史、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大理寺卿合稱「九卿」。
明朝時,重臣任擇須由九卿及外省巡撫、總督公開舉薦,此為廷推。各部司不能單獨決定的國家大事、要事,須經九卿公決,此為廷議。而由三法司無法決定的大型獄訟,以由九卿開會定獄,此為廷鞠或園審。其與明朝內閣構成了明朝的行政權力中心與決策核心。
5、宗人府
掌管明朝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冊,並按時撰寫帝王譜系,記錄宗室成員子女的嫡庶、名稱封號、嗣職襲位、生卒年間、婚嫁、喪葬謚號等事。凡是宗室陳述請求,均為之向皇上匯報,並引薦賢才、記錄得失等。明朝洪武三年,設立大宗正院。洪武二十二年,改名宗人府,並命親王掌管,秦王朱樉為第一任宗人令。此後,均以元勛外戚大臣兼領,不再專設官員,其負責事務轉移至禮部。
『伍』 明朝平陽府解州同知是什麼官
同知是明朝府、州兩級政府的一個官職名稱,府同知正五品,州同知版從六品。你這里權平陽府是山西布政使司下屬的一個府級行政單位,應該就是現在的臨汾、運城市。解州是平陽府管轄的直屬州,這是介於府和縣之間的行政單位,應該在現在的運城市附近。州同知分掌清軍、巡捕、管糧、治農、水利、屯田、牧馬等事,是該州的二把手,類似於現在的縣級市市委常委,副市長。
『陸』 求明代、清代政府名稱和職能的列表,並且古今對照,大謝!
明:
中央:
1、三公、三孤:三公:太師、太傅、太保(正一品)三孤:少師、少傅、少保(從一品)令有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從一品);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這些均為加官,用來表明受官者的功績與崇高身份,沒有實際管轄范圍。
2、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順序)六部各設尚書一人,直接對皇帝負責,尚書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長)、郎中(司長)、主事等。吏部:負責官吏的管理,考核,升遷等戶部:有十三個司,分別管理各地的收支與報銷禮部:主管國家凶吉大典,教育與考試,招待外賓,宴勞功臣等兵部:管理天下軍政(軍令由五軍都督府管理)刑部:管理天下刑名。工部:管理建築、後勤、水利、製造等。
3、督察院:直屬於皇帝的監察部門下設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僉督御史(正四品)再往下設十三道監察御史,分管每個省的檢查工作(當時中國分十三個省)十三道監察御史與直屬於皇帝的六科給事中統稱『科道『屬於言官范疇。
4、六科: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科,每科設督給事中(正七品)、左右給事中與給事中(從七品)。給事中品級雖低,權利很大,皇帝交給各個衙門辦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銷一次,如果有脫拉或者辦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報告。六科還可以參與官員的選拔,皇帝御前會議,審理有罪的官員。最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還皇帝敕書的權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認為不妥可以封還,不予執行。
5、五寺:五寺是五衙門的簡稱,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大理寺:相當於今天的法院,是全國最高上訴機關。與督察院、刑部構成了三法司。太常寺:主管祭祀光祿寺:主管宴享太僕寺:管馬鴻臚寺:管招待外賓 。
6、詹士府:詹士府是負責輔助太子的機構設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詹士府設左右春坊,司經局,主簿廳 。
7、太醫院:太醫院是管理宮廷及貴族診斷,制葯的,設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醫四人,從九品吏目若幹人。
8、翰林院:相當於現在國立大學,幹部學院等的綜合,翰林院的首長稱為翰林學士(正五品),侍讀學士兩人,侍講學士兩人(從五品),侍讀、侍講各兩人(正六品),修撰(從六品)考中狀元後就會被授予此職位。編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後就會被授予此職位。
地方:
縣:助手有縣丞、主簿。縣丞協助知縣管理縣政,主簿管全縣糧稅、戶籍。
州:最早出現在西漢。漢武帝把全國劃分成了13個監察區,稱為州,州的長官叫刺史,負責監察郡,縣的官吏。東漢後,刺史又稱州牧。隋取消郡的建制,只存州、縣。宋朝州的行政長官才稱知州。明清兩代的州有兩級別:直隸州和散州。直隸州屬省,級別與府相同;散州隸屬府,同縣級。 知州屬官有同知(智能ABC中叫同志)、通判,分別掌財政、刑法、治安等。清朝時,直隸州(76個)散州(48個)
府:(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府的長官稱府尹,宋朝的府屬「路」(介於中央和州之間)
明清兩代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長官仍稱尹外,一般都稱知府。
明代府按納稅糧分三等:納糧20萬以上為上府,20萬以下十萬以上為中府,十萬以下為下府,無糧的叫地府,全國150多個府
清:
文京內官 武京內官 武京內官 武京外官
正一品 太師、太傅、太保、殿閣大學士。 領侍衛內大臣、掌鑾儀衛事大臣。
從一品 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少師、少傅、少保、各部院尚書、都察院左右都御使、協辦大學士。 加銜總督。 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九門提督)、內大臣。 將軍、都統、提督。
正二品 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內務府總管、鑾儀使、大理院正卿。 各省總督、漕運總督、河運總督。 八旗護軍統領、(左、右)翼前鋒統領。 副都統、總兵。
從二品 內閣學士、散秩大臣、翰林院掌院學士、各部院左右侍郎。 巡撫、布政使司布政使。 副將。
正三品 都察院左右副都御使、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上駟院卿、大理院少卿、太常寺卿。 順天府尹、奉天府尹、按察使、步軍翼尉、各省提學使。 一等侍衛、火器營翼長、健銳營翼長、前鋒參領、護軍參領、驍騎參領、武備院卿、參領。 城守尉、參將、指揮使。
從三品 太僕寺卿、光祿寺卿。 都轉鹽運使司鹽運使、參政道。 包衣護軍參領、包衣驍騎參領、王府一等侍衛。 游擊、下五旗參領、協領、指揮同知、宣慰使、土游擊。
正四品 通政使司副使、鴻臚寺卿、大理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太僕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都察院六科給事中。 順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員、鹽法道、副使道。 防守尉、佐領、都司、指揮僉事、宣慰使司同知、土都司、兵備道、代本。
從四品 內閣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講學士、光祿寺少卿、國子監祭酒。 知府、土知府、都轉鹽運使司運同、參議道。 城門領、包衣護軍副參領、包衣驍騎副參領、包衣佐領、四品典儀。 宣撫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 各部院郎中、太醫院院使、左右庶子、僉事道、欽天監監正。 直隸州知州、同知、土同知、順天府治中、奉天府治中、監掣同知。 步軍副尉、步軍校。 關口守御、防禦、守備、宣撫使司同知、千戶、宣慰使司僉事。
從五品 鴻臚寺少卿、各部院部外郎、翰林院侍講、翰林院侍讀、詹事府洗馬。 各州知州、都轉鹽運使司副使、土知州。 委署護軍參領、委署驍騎參領、下五旗包衣參領。 副千戶、宣撫使司副使、招討使、安撫使、長官司長官使、河營協辦守備、守御所千總。
正六品 太醫院左右院判、內閣侍讀、左右中允、主事、都察院都事。 京府通判、土通判、京縣知縣、通判。 蘭翎侍衛、整儀尉、親軍校、護軍校、前鋒校、鳥槍步軍校、驍騎校、委署步軍校。 千總、宣撫使司僉事、安撫使司同知、招討使司副使、長官司副長官、百戶、土千總、門千總、營千總。
從六品 左右贊善、翰林院修撰。 土州同、州同、運判、理同。 內務府蘭翎長、六品典儀。 盛京游牧副尉。
正七品 內閣典籍、主簿、評事、通政使、太常寺典簿司知事、太常寺博士、御醫。 知縣、京縣縣丞、順天府滿洲教授、訓導、土知縣、縣視學。 城門吏、太僕寺馬廠協領。 把總、土把總、安撫使司副使。
從七品 五官靈台郎、光祿寺典簿、布政使司都事、翰林院檢討、國子監博士。 土州判、州判。 七品典儀。 衛千總、安撫使司僉事。
正八品 司務、司庫、協律郎、國子監學正、太醫院吏目。 土縣丞、縣丞、庫大使、按察使司知事、府廳學正、鹽課司大使、鹽引批驗所大使、教諭。 外委千總。
從八品 五官摯壺正、典簿。 訓導、鹽運司知事。 委署親軍校、委署護軍校、委署前鋒校、委署鳥槍護軍校、委署驍騎校。
正九品 主簿、土主簿、土知事、庄頭、府廳知事 各營蘭翎長。 外委把總。
從九品 孔目外郎、司獄、司晨、醫士、鳴贊待詔、欽天監博士。 倉大吏、吏目、巡檢、道府大使、府稅課司大使。 太僕寺馬廠委署協領。 編外外委。 未入流 五城兵馬司吏目府使、醫士、布政使司檢校。 正術、正科、訓術、訓科、典術、典科、關廳庫大使、驛丞、茶引批驗所大使、河泊所大使、道會、道正、京師崇文門關分司副使、州縣稅課司大使。 五城兵司吏目。
詳細分類:
內閣:
明朝時為了進一步集權而不設宰相、中書省等機構,宰相的權利轉移到內閣,由內閣來處理國家政務。清朝繼承了這一做法,內閣的首輔大學士以及協辦大學士都被稱為中堂,即宰相的別稱,但實權則由軍機處掌握,在軍機處任職的官員稱為軍機大臣,統稱大軍機,軍機大臣的僚屬稱為軍機章京,又稱小軍機。
中央行政機構:
清朝沿襲明朝傳統,設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各部長官(管部的大學士及尚書、侍郎等)稱堂官,部下屬各司的郎中、員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稱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並立的中央行政機構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國子監、欽天監、翰林院、太醫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內務府。
軍事系統:
清朝軍隊主要分八旗和綠營兩個系統。八旗又分京營和駐防兩部分,京營中侍衛皇帝的稱為親軍,由侍衛處(領侍衛府)領侍衛內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門侍衛和皇帝出行隨扈,權位尤重。其他守衛京師的有驍騎營、前鋒營、護軍營、步兵營、健銳營、火器營、神機營、虎槍營、善撲營等。驍騎營由八旗都統直轄;前鋒營、護軍營、步兵營各設統領管轄;健銳營、火器營、神機營由於都是特種兵,設掌印總統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轄;虎槍營專任扈從、圍獵等,設總統管轄;善撲營則專門練習摔角。
駐防八旗駐扎於全國各重要之地,視情況不同設將軍、都統、副都統、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內地將軍等只管軍事,而駐扎邊疆的將軍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將軍是滿官的稱號,戰時則任命親王為大將軍。
綠營即漢兵,駐扎京師的稱巡捕營,歸步軍統領管轄。綠營的建制分標、協、營、汛幾級,標又分為督標、撫標、提標、鎮標、軍標、河標、漕標等,分別由總督、巡撫、提督、總兵、八旗駐防將軍、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統率。督標、撫標、軍標、河標、漕標都是兼轄,實際各省綠營獨立組織為提標、鎮標,提督實為一省的最高武官,總兵略低於提督。總兵以下,副將所屬為協,參將、游擊、都司、守備所屬為營,千總、把總、外委所屬為汛。
行憲機構:
清朝沿襲明代設監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為監察院長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則為總督、巡撫的加銜。
地方行政:
清沿襲明制,大致分省、府、縣三級,總督、巡撫為掌握行政、軍事、監察大權的高級地方官員,布政、按察兩使為督、撫的屬官。與督、撫平行的有駐防將軍和提督學政,不過駐防將軍只管八旗駐軍;提督學政只管學校與科舉考試,其權力不能與督、撫相比的。省以下有道的設置,道為監察區性質,不算正式行政區。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兩種,兼兵備銜,另有一些不屬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關道、管河道、督糧道、鹽法道等。省以下為府,設知府、同知、通判等官,與府平行的有直隸廳,設同知、通判。府以下為縣,設知縣、縣丞、主簿等官,與縣平行的為散廳,設置同直隸廳。在少數民族地區則設專門機構管理,即土司,一般分為兩種:一種由軍事部門管轄,如宣慰司、宣撫司、安撫司、招討司、長官司等,長官為宣慰使、宣撫使、安撫使等;另一種是由行政部門管轄,也設府、縣等,官員稱土知府、土知縣,通常由少數民族頭人擔任。
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布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發布特赦令,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宣布戰爭狀態,發布動員令。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央軍事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 >>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省、直轄市、縣、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設立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組織由法律規定,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設立自治機關。 >>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中,除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也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 >>
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最高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責。>>
『柒』 什麼是明代府試
縣試結束後,由縣署造花名冊,送交本縣儒學署,並呈送本府或直隸州回、廳,參加府試答。府試由各府知府(各直隸州的知府、直隸廳的同知)主持。考試日期多在農歷四月。如果童生因故沒有參加縣試,必須先補試1場,才能參加府試。府試前填寫姓名、籍貫、年齡以及3代履歷,取具同考者5人互相結為連保,廩生保結手續和縣試大體相同。只是在府試時,除了原有的一名認保廩生外,還要添派一名廩生作保,稱為「派保」。府試共考兩場:第一場為正場,錄取後就可應院試。第二場考不考任考生自便。考試終結後,錄取第一名的稱為「府案首」。府試通過後,應考者便取得了「童生」資格,接著由府(直隸州、廳)把錄取的童生名冊呈送學院,參與考試,稱為「院試」。
『捌』 明朝知府幾品,明朝的「僉事」是個多大的官
明朝知府五品。
僉事qiānshì
官名。金代,按察司屬官有僉事。元代,諸衛、諸回親軍及肅政廉訪答司、宣撫司、安撫司等皆有僉事,明代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管理一省監察、司法的長官)屬官有僉事,無定員,分道巡察。
『玖』 清明朝的各級官吏職責
清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集各種權力於一身的皇帝,總結歷史上各朝代的經驗,為加強中央集權,削弱、分化大臣權利,以防權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別於以前各朝的官制。 內閣:明朝時為了進一步集權而不設宰相、中書省等機構,宰相的權利轉移到內閣,由內閣來處理國家政務。清朝繼承了這一做法,內閣的首輔大學士以及協辦大學士都被稱為中堂,即宰相的別稱,但實權則由軍機處掌握,在軍機處任職的官員稱為軍機大臣,統稱大軍機,軍機大臣的僚屬稱為軍機章京,又稱小軍機。 中央行政機構: 清朝沿襲明朝傳統,設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各部長官(管部的大學士及尚書、侍郎等)稱堂官,部下屬各司的郎中、員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稱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並立的中央行政機構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國子監、欽天監、翰林院、太醫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內務府。 軍事系統: 清朝軍隊主要分八旗和綠營兩個系統。八旗又分京營和駐防兩部分,京營中侍衛皇帝的稱為親軍,由侍衛處(領侍衛府)領侍衛內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門侍衛和皇帝出行隨扈,權位尤重。其他守衛京師的有驍騎營、前鋒營、護軍營、步兵營、健銳營、火器營、神機營、虎槍營、善撲營等。驍騎營由八旗都統直轄;前鋒營、護軍營、步兵營各設統領管轄;健銳營、火器營、神機營由於都是特種兵,設掌印總統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轄;虎槍營專任扈從、圍獵等,設總統管轄;善撲營則專門練習摔角。 駐防八旗駐扎於全國各重要之地,視情況不同設將軍、都統、副都統、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內地將軍等只管軍事,而駐扎邊疆的將軍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將軍是滿官的稱號,戰時則任命親王為大將軍。 綠營即漢兵,駐扎京師的稱巡捕營,歸步軍統領管轄。綠營的建制分標、協、營、汛幾級,標又分為督標、撫標、提標、鎮標、軍標、河標、漕標等,分別由總督、巡撫、提督、總兵、八旗駐防將軍、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統率。督標、撫標、軍標、河標、漕標都是兼轄,實際各省綠營獨立組織為提標、鎮標,提督實為一省的最高武官,總兵略低於提督。總兵以下,副將所屬為協,參將、游擊、都司、守備所屬為營,千總、把總、外委所屬為汛。 行憲機構: 清朝沿襲明代設監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為監察院長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則為總督、巡撫的加銜。 地方行政: 清沿襲明制,大致分省、府、縣三級,總督、巡撫為掌握行政、軍事、監察大權的高級地方官員,布政、按察兩使為督、撫的屬官。與督、撫平行的有駐防將軍和提督學政,不過駐防將軍只管八旗駐軍;提督學政只管學校與科舉考試,其權力不能與督、撫相比的。省以下有道的設置,道為監察區性質,不算正式行政區。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兩種,兼兵備銜,另有一些不屬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關道、管河道、督糧道、鹽法道等。省以下為府,設知府、同知、通判等官,與府平行的有直隸廳,設同知、通判。府以下為縣,設知縣、縣丞、主簿等官,與縣平行的為散廳,設置同直隸廳。在少數民族地區則設專門機構管理,即土司,一般分為兩種:一種由軍事部門管轄,如宣慰司、宣撫司、安撫司、招討司、長官司等,長官為宣慰使、宣撫使、安撫使等;另一種是由行政部門管轄,也設府、縣等,官員稱土知府、土知縣,通常由少數民族頭人擔任。 科舉院試——由各省的學政(別稱提督學院)主持的考試。已經府試錄取的童生可參加院試。錄取者既為生員,入府、州、縣學,習慣稱秀才。 鄉試——三年一科,在一省或幾省舉行,由皇上欽命主考官、副主考,錄取者即為舉人。第一名稱解元。 會試——即集中舉人考試之意,三年一科,在京城舉行,共分三場。三場會部通過者還要進行殿試。殿試由皇上親自主持。共分三甲,一甲賜進士及第,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第一名稱狀元。 一榜——考中舉人者。 二榜——考中舉人後再取中進士者。 ●官署翰林院——掌編修國史、草擬有關典禮的文件等事。最高長官為掌院學士(從二品),屬官有侍讀學士(從四品)、侍講學士(從四品)、侍讀(從五品)、侍講(從五品)、修撰(從六品)、編修(正七品)、檢討(從七品)等。 都察院——是監察、彈劾及建議機關。最高長官為左都御史(從一品),屬官有左副都御史(正三品,例由在京部、院大臣兼)、六科掌印給事中(正四品)、御史(從五品)等。右都御史(從一品)例由地方總督兼,右副都御史(正三品)例由地方巡撫兼。 大理寺——為最高法庭性質。最高長官為大理寺卿(正三品),屬官有大理寺少卿(正四品)、大理寺左右寺丞(正六品)、大理寺左右評事(正七品)等。 太僕寺——掌馬政。最高長官為太僕寺卿(從三品),屬官有太僕寺少卿(正四品)、太僕寺員外郎(從五品)、太僕寺主事(正六品)、太僕寺主簿(正七品)等。 太常寺——掌宗廟祭祀事務。最高長官為太常寺卿(正三品),屬官有太常寺少卿(正四品)、太常寺員外郎(從五品)、太常寺滿漢寺丞(正六品)、太常寺協律郎(正八品)等。 詹事府——是文學侍從、詞臣遷轉之階。原歸翰林院,後單設。最高長官為詹事府詹事(正三品),屬官有詹事府少詹事(正四品)、詹事府左右春坊庶子(正五品)、詹事府左右春坊中允(正六品)、詹事府左右春坊贊善(從六品)、詹事府主簿(從七品)等。 宗人府——是管理皇室宗族事務的機構。最高長官稱宗人府令(正一品),由宗室王公大臣兼領,屬官有宗人府丞(正三品)、宗人府理事(正五品)、宗人府副理事(從五品) 、宗人府經歷(正六品)等。 吏部——掌全國文官品秩、銓敘、考課、黜陟和封授。最高長官為尚書(從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屬官有郎中(正五品)、員外郎(從五品)、主事(正六品)等。 戶部——掌財賦戶籍等事。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禮部——掌禮儀、祭祀、貢舉、教育。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工部——掌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兵部——掌全國武官黜陟、兵籍、軍械、關禁、驛站等。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刑部——掌全國刑獄。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官名殿閣大學士——為正一品,相當於宋朝的丞相,由皇帝指定分管的部、院。 協辦大學士——為從一品,地位低於殿閣大學士高於各部院尚書。 總督——掌一省或幾省軍民要政,為正二品。兼殿閣大學士者為正一品,兼協辦大學士或都察院右都御史、兵部尚書者為從一品。總督側重於軍政。 巡撫——掌一省的軍、民、吏、刑各項,為從二品,地位略低於總督。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或禮部侍郎者為正二品。巡撫側重於民政。 布政使——督、撫屬官,管一省的財賦和人事。 按察使——督、撫屬官,管一省刑名。 ●官員的稱呼大學士——中堂。 總督——制軍、大帥、制台、制憲或督憲。 巡撫——中丞、撫軍、撫台、撫院或部院。 提督——軍門或提台。 總兵——軍門、總鎮或鎮台。 副將——協鎮或協台。 吏部尚書——天官。 禮部尚書——大宗伯。 戶部尚書——大司徒或大司農。 刑部尚書——大司寇。 兵部尚書——大司馬。 工部尚書——大司空。 左都御史——總憲。 各部院左右侍郎——左堂或右堂,自稱部堂。 布政使——藩台。 按察使——臬台。 學政——學憲或學台。 道員——觀察或道台。 知府——太守、府台、黃堂或太尊。 通判——別駕。 知州——州牧。 州同——州駕。 知縣——父母或明府。 都察院御史——都老爺或侍御。 ●官員的服飾及轎飾清朝的官員共分九品十九級。 一品——紅珊瑚頂戴(純紅),九蟒五爪蟒袍,仙鶴補服。准乘八人抬綠呢大轎。 二品——紅起花珊瑚頂戴(雜紅),九蟒五爪蟒袍,錦雞補服。准乘八人抬綠呢大轎。 三品——藍寶石及藍色明玻璃頂戴(亮藍),九蟒五爪蟒袍,孔雀補服。准乘八人抬綠呢大轎。 四品——青金石及藍色涅玻璃頂戴(暗藍),八蟒五爪蟒袍,雪雀補服。准乘四人抬藍呢轎。 五品——水晶及白色明玻璃頂戴(白),八蟒五爪蟒袍,白鷳補服。准乘四人抬藍呢轎。 六品——硨磲及白色涅玻璃頂戴(白),八蟒五爪蟒袍,鷺鷥補服。准乘四人抬藍呢轎。 七品——素金頂戴(白),五蟒四爪蟒袍,補服。 八品——起花金頂戴(白),五蟒四爪蟒袍,練雀補服。 九品——鏤花金頂戴(白),五蟒四爪蟒袍,練雀補服。 未入流——鏤花金頂戴(白),王蟒四爪蟒袍,黃鸝補服。 監察御史、按察使等監察、司法官員的頂戴、蟒袍均按正常品級,但補服的圖形卻一律綉獬豸,以示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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