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役的職責
㈠ 武裝部的職責是什麼
一、武裝部工作職責武裝部在校黨委、校行政的領導下及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工作,其主要職責是:1、根據上級有關學生軍訓工作的指示規定,制定本校學生軍訓計劃,組織學生軍事訓練,安排有關國防教育課程。2、認真執行上級徵兵命令,嚴格徵兵政策,保質保量做好兵員徵集工作。3、按照上級民政部門的要求,做好擁軍優屬及對本校軍烈屬、傷殘軍人的優待和轉業、復員、退伍軍人的統計管理工作。4、加強對學生訓練武器的管理與維護保養,確保武器裝備器材的完好與安全。5、按時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二、武裝部長工作職責武裝部長(副部長)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工作,其主要職責是:1、帶領本部人員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組織本部人員努力學習政治、刻苦鑽研業務,不斷提高全體人員的政治理論水平和軍事業務素質。2、負責制定本部工作計劃,統籌安排各項工作,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3、定期組織召開部務工作會議,分析研究工作情況,及時向校黨委請示匯報工作,當好黨委領導的參謀。4、克服官僚主義,深入工作實際,善於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5、熱情關心本部人員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協調好上下級關系,調動全體人員的工作積極性。6、模範執行部內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從政,積極工作。三、武裝部主任科員工作職責主任科員在部長領導下工作。其主要職責是:1、負責處理部辦公室的日常事務,草擬各種報告,負責文件的收發、登記、管理及來人接待工作。2、根據學校安排,作出每年的軍訓計劃及經費開支計劃。3、做好復轉退伍軍人的登記管理工作,慰問及走訪傷殘軍人。4、負責武器彈葯的管理工作,定期對武器彈葯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部領導報告。5、負責每年一度的徵兵工作,把好兵員質量,保質保量地完成本校徵集任務。6、負責完成學校及部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四、軍事教研室工作職責軍事教研室在部長領導下工作。其主要職責是:1、負責學生軍訓教學工作,加強學生軍訓教學工作研究、探討。2、擬定學生軍訓教學計劃,抓好軍訓教學工作的實施。3、負責軍事理論、隊列、軍兵種知識、輕武器常識和射擊課程的講授。4、負責對學生進行國防教育,增強學生的國防觀念。5、搞好軍事教學工作的交流,不斷提高軍事教學水平。6、協助武裝部做好其他工作。五、武裝部工勤人員工作職責工勤人員負責本部武器彈葯的安全、保管工作,工勤人員要愛護武器裝備,加強工作責任心和政治責任感,其主要職責是:1、根據學校軍訓安排和需要,及時請領訓練武器彈葯、裝備、器材,並嚴格登記,妥善保管。2、搞好學生軍訓中的武器彈葯發放、收交管理工作。堅持每天點驗檢查制度,保證武器彈葯無丟失、無損壞,如發現丟失或嚴重損壞現象,要及時報告,查清原因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3、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現問題,要立即報告並採取果斷措施。4、軍訓結束後要對訓練武器彈葯進行認真的清點、檢查,並逐一進行認真擦試保養後送交武器保管。5、協助武器庫加強對本校武器彈葯的管理,定期擦試,確保武器裝備處於良好狀態。6、協調好與武器庫的關系。 ===============================================縣級武裝部應該都是一些民兵組織或預備役吧。
㈡ 預備役是什麼意思
預備役是來中國人民解放軍預備役部自隊是指國家平時以退役軍人、民兵為基礎、現役軍人為骨幹組建起來的戰時能夠迅速轉化為現役部隊的武裝力量。通常分為軍種和兵種預備役部隊。預備役包括軍官預備役和士兵預備役。
參考資料:http://ke..com/link?url=ravaDqAZwlh38LABnX5Ur-
㈢ 民兵預備役的任務和職責是什麼
民兵預備役平時是擔負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的重要隊伍,也是未來戰爭遂行支前保障任務、為部隊補充兵員的後備力量,不論是應急還是應戰,體能作為戰鬥力構成的基礎性要素,都不可或缺!
民兵預備役不僅僅是擔負非戰爭軍事任務的重要隊伍,也是未來戰爭中補充戰爭消耗、滿足部隊擴編的後備力量
民兵預備役是公民在軍隊外所服的兵役,是國家儲備後備兵員的重要措施,包括軍官預備役和士兵預備役。公民在服預備役期間定期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任務,並隨時准備應征現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5條規定,「編入民兵組織或者經過登記服預備役的稱預備役人員」。
民兵預備役由兩部分人員組成:一是退出現役應服預備役的軍人;二是民兵和經過預備役登記的公民。預備役是區別於現役的一種兵役義務,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儲備後備兵員的基本形式,是戰時實施兵員動員的重要措施。
(3)預備役的職責擴展閱讀:
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作戰部統計,從2008年至2011年,全軍遂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先後出動現役軍人244.4 萬兵力,民兵預備役782萬人次。民兵預備役在應急救援、突發事件處置、反恐等非戰爭軍事行動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也發揮更大的作用力。
民兵預備役在執行多樣化軍事任務過程中,常常進行區域控制、機動部署、隔離驅散、封鎖控制、警戒防衛等行動,這需要一定的體力支撐。而在維和行動、搶險救災行動中,快速反應、長距離長時間大強度機動,以及高溫高濕條件下的連續作戰能力對民兵預備役人員的體能提出更高要求。
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8月,雲南魯甸地震發生後,北京市豐台區地震局的抗震救援民兵分隊疾馳30多個小時,行程近2500公里趕到災區,以強大的體力支持,爭取到72小時黃金救援時間。
㈣ 預備役制度的民兵和預備役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建一師某團
民兵在零下40攝氏度的雪地里
進行野外生存訓練。
1949年第一屆政治協商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民兵制度。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為加強和統一對民兵的領導,決定成立人民武裝部。當時民兵已發展到550萬人以上。1951年3月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決定地方縣以上政府設立人民武裝部,鄉或行政村設民兵隊部。到1952年底,各級人武部已陸續建立1.7萬個,人民武裝幹部6.3萬多人。
1955年開始實行義務兵役制後重點抓了預備役建設。1957年6月,軍委發出《關於改進兵役工作的指示》,將民兵和預備役合二為一。同年10月,張愛萍在全國兵役工作會議上說,中國的兵役制度就是義務兵役制,其預備役的組織形式就是現有的民兵組織。1958年,全國大辦民兵師又完全否定了預備役制度。1961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民兵工作條例》(1978年,經中共中央批准頒發了重新修改的《民兵工作條例》;1990年12月24日,國務院、中央軍委頒發了重新修訂的《民兵工作條例》)。1962年6月19日,毛澤東發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組織落實、政治落實、軍事落實」的指示,使民兵工作在全國出現了新的局面。自1981年開始至1983年3月,全國民兵組織進行調整改革才全部結束,將民兵的年齡壓縮為18歲至35歲;並明確規定基幹民兵為一類預備役,普通民兵為二級預備役。1984年5月,全國人大通過的兵役法確定了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後備力量建設制度。1992年5月中下旬,在煙台舉行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專門研究全國基層民兵、預備役部隊建設情況的會議。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預備力量建設制度,是人民解放軍幾十年兵役制建設實踐中逐步總結出來的經驗,是人民解放軍後備力量建設的重要措施。
㈤ 預備役士兵
【預備役】 是指國家武裝力量的後備力量之一。是兵役義務的一種,是武裝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現役部隊的輔助力量,又是戰時動員擴充現役部隊的主要對象。
我國憲法規定,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公民的光榮義務。公民履行兵役義務的形式有兩種,即服現役和服預備役。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中國人民武警部隊的為服現役;編入民兵組預備役部隊或經過預備役登記的為服預備役。
預備役,是增援與加強現役兵力的最直接的後備力量,是戰時首先動員的對象,也是後備力量建設的重點。
符合預備役條件的退出現役的軍人和依照法律應服兵役而未入伍的公民,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編入預備役,隨時准備根據國家需要應征入伍服現役。
【預備役登記的對象】 包括預備役軍官和士兵。登記方法:凡是退出現役轉入預備役的軍官、退出現役被預任為軍官的士兵和志願兵、以及被預任為預備役軍官的高等院校學生和退出現役符合預備役條件的士兵,在到達工作單位或居住地以後的30天內,應主動到當地縣、自治縣、市、市轄區兵役機關辦理預備役登記而未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由縣、市人武部進行登記。
士兵預備役的分類 Top
【士兵預備役的分類】 士兵預備役分為第一類和第二類。第一類士兵預備役的年齡為18至28歲,第二類士兵預備役的年齡為29至35歲。
第一類士兵預備役:編入基幹民兵組織的人員;在不建立民兵組織的單位,經過預備役登記的28歲以下的退出現役的士兵;經過預備役登記的28歲以下的專業技術人員。第一類預備役,主要是用於補充現役部隊,擴建部隊和預備役部隊。戰爭爆發後,需要適時地轉服現役,或直接配合野戰軍行動,或作為武裝民兵擔任防衛任務,協助武警維持治安等。其餘未編入預編部隊、預備人員和武裝民兵者,都作為二線預備役後續補充力量。女性公民根據國防建設的需要,進行預備役登記。服第一類士兵預備役,免服第二類士兵預備役。
第二類士兵預備役:編入普通民兵組織的人員,在不建立民兵組織的單位,經過預備役登記的29歲至35歲的退出現役的士兵,以及其他士兵預備役條件的男性公民。二類士兵預備役,都作為二線預備役,主要用於全面戰爭的持續動員力量。二類預備役人員中的一部分,平時可進行有選擇性的登記,根據需要,作為現役和一線預備役的後備兵員。
第一類預備役士兵,29歲轉入第二類預備役;第二類預備役士兵,35歲退出預備役。
預備役軍官及其來源 Top
【預備役軍官及其來源】預備役軍官,是指尉官以上的預備役人員。預備役軍官有以下五個來源:
一是退出現役的軍官,是預備役軍官的主要來源。他們一般都經過院校的培養和在部隊工作訓練,具有較好的軍政素質和組織指揮能力,只要符合具備預備役條件的,都必須服軍官預備役。
二是退出現役的班長、基層骨乾和專業技術骨幹,是戰時動員初級指揮員和技術軍官的重要來源。他們受過嚴格的戰術、技術基礎訓練和專業技術訓練,具有一定的管理部隊和組織指揮能力,凡經過專門訓練經考核合格的被任命為預備役軍官的,才能服軍官預備役。
三是高等院校畢業生,有較高的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知識,是技術軍官的重要來源,在經過基本軍事訓練的基礎上,再經過基本軍事訓練的基礎上,再經過預備役軍官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
四是專職人民武裝幹部和民兵幹部,是一批很重要的骨幹力量。他們從事人民武裝工作,經常接受軍事培訓和擔任軍事訓練工作,軍事素質一般都比較好,凡經過嚴格考核,符合條件的應登記服軍官預備役。
五是非軍事部門的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根據戰時軍隊擴編的需要,有選擇地登記服軍官預備役。一般被任命為行政、後勤軍官或從事政治工作及補充軍隊技術力量。
【實際上你只要符合上述條件,你可能已經被當地武裝部編制在預備役里了】
參加預備役是你的職責 實際上也沒有多大影響 偶爾會組織演習或者訓練 而這樣的演習和訓練往往會有比較高的待遇
再就是優先參與搶險救災
不參加預備役是違法的 不過由於我們國家的兵源充足 某些地方可能不是很重視預備役工作
㈥ 什麼是預備役師
預備役師是指二戰初期的德軍步兵團在國內配有的相同番號的預備營,其兵員和前線團都是同鄉。
自從一九三八年夏秋季擴軍導致步兵師數量增加之後,德軍每個預備營就要負責向兩個前線步兵團供給兵員。
從一九四〇年開始德國陸軍再次大規模膨脹,「同鄉預備役」的體系徹底崩潰,一九四二年十月,所有的預備營都被一分為二,變成兩種部隊:在德國國內駐扎負責徵兵等雜務的後備擲彈兵營和在離前線地域較近進行實戰訓練的預備役營。
再之後,預備役營在德佔區以師級形式存在,擔任維持佔領軍治安和鎮壓游擊隊的任務,德軍認為這可起到練兵的作用,以便這些新兵被隨時投入前線野戰師。
(6)預備役的職責擴展閱讀
世界各國關於預備役的基本做法大體
①預備役的構成
預備役分士兵預備役和軍官預備役。
士兵預備役,通常由具備應召條件的,退出現役的士兵、經過一定時間軍事訓練的公民和具有一定軍事專業技術的人員等組成,服士兵預備役的人員,稱預備役士兵。
軍官預備役,通常由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退出現役的軍官、經過軍事訓練的高等院校畢業的學生、退伍士兵、培養預備役軍官的學校畢業的學員、非軍事部門的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等組成,服軍官預備役的人員,稱預備役軍官。
②預備役的年齡
預備役士兵的年齡,多數國家從18歲開始,其最高年齡,中國、法國為35歲,德國45歲,蘇聯50歲,英國、以色列55歲。
預備役軍官的年齡,根據職務和軍銜的高低而定,通常比現役軍官的年齡大3~5歲,尉級軍官最高40~50歲,校級軍官最高50~60歲,將級軍官最高到65歲。
③預備役的分類
根據戰時動員的需要,按預備役人員的年齡大小、在軍隊服役和受訓的時間長短,以及專業技術狀況,分成兩類或三類,第一類作為戰時動員的首批對象,第二、第三類作為持續動員的對象。
④預備役的訓練
根據預備役的類別等級進行具體安排,確定不同的訓練時間、訓練內容和訓練組織形式。
⑤預備役的組織
基本上有兩種類型:第一種是編組型,預備役人員平時按一定的組織形式進行編組、訓練和開展活動,戰時轉為現役部隊。
第二種是非編組型,預備役人員平時不編組,只確定其徵召後的服役部隊和預任職務,按規定參加訓練和各種活動。
⑥預備役登記
預備役人員的登記,由兵役機關具體組織實施,建立登記卡片和核對制度,發給預備役人員證件。
⑦預備役的徵召
通常由國家發布命令,規定徵召對象、數量以及到達部隊的時限等,由兵役機關具體組織實施。
㈦ 預備役是什麼意思
預備役是區別於現役的一種兵役義務,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儲備後備兵員的基本形式。是戰時實施兵員動員的主要基礎。實行預備役的目的是,在平時儲備數量充足,訓練有素,能實施快速動員的後備兵員,為戰時迅速擴充軍隊服務。
【預備役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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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役類型 我國《兵役法》規定,編入民兵組織或者經過登記服預備役的稱預備役人員。我國預備役分為士兵預備役、軍官預備役和預備役部隊三種類型。
預備役人員地位 《民兵預備役工作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選編》規定:預備役人員是國家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
軍官預備役 《預備役軍官法》規定,預備役軍官按照職務性質分為軍事軍官、政治軍官、後勤軍官和專業技術軍官。按照平時管理和戰時動員的需要,分為兩類:在預備役部隊任職的和預編到現役部隊的預備役軍官為第一類軍官預備役;其他預備役軍官為第二類軍官預備役。
士兵預備役 《兵役法》規定,士兵預備役分為第一類和第二類。第一類士兵預備役包括下列人員:(一)按照法律規定編入基幹民兵組織的人員;(二)在不建立民兵組織的單位,經過預備役登記的二十八歲以下的退出現役的士兵;(三)經過預備役登記的二十八歲以下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二類士兵預備役包括下列人員:(一)按照法律規定編入普通民兵組織的人員;(二)在不建立民兵組織的單位,經過預備役登記的二十九歲至三十五歲的退出現役的士兵,以及其他符合士兵預備役條件的男性公民。
預備役部隊 軍委、總部文件明確規定,預備役部隊是以現役軍人為骨幹,以預備役軍官、士兵為基礎組建起來的,是戰時實施快速動員的一種重要組織形式。預備役部隊屬中國人民解放軍建制序列,是人民解放軍的建制單位,授自番號、軍旗,實行統一的編制,平時隸屬省軍區,戰時歸指定的野戰部隊指揮(海、空軍預備役部隊歸海、空軍建制,平時受海、空軍和省軍區雙重領導)。
【預備役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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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及選拔 《預備役軍官法》規定:預備役軍官從下列人員中選拔:(一)退出現役的軍官和文職幹部;(二)退出現役的士兵;(三)人民武裝幹部和民兵幹部;(四)非軍事的高等學校畢業學生;(五)符合預備役基本條件的其他公民。
基本條件 《預備役軍官法》規定預備役軍官基本條件為:(一)忠於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二)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三)符合法律規定的服軍官預備役的年齡;(四)退出現役或者接受過軍事專業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具有與其職務相應的科學文化知識、組織指揮能力或者專業技能;(五)身體健康。
職務和等級 《預備役軍官法》規定:授予預備役軍官軍銜,依照下列規定的許可權批准:
(一)預備役少將、大校,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批准授予;
(二)預備役上校,由大軍區級單位正職首長批准授予;
(三)預備役中校、少校,由有軍官職務任免權的軍級單位正職首長批准授予;
(四)預備役上尉、中尉、少尉,由有軍官職務任免權的師級單位正職首長批准授予。
預備役軍官軍銜,依照下列規定晉級:
(一)被批准退出現役轉服軍官預備役的軍官,其軍銜已滿晉升年限,符合規定條件的,其預備役軍官軍銜可以比其原現役軍官軍銜等級高一級;
(二)預備役軍官由於職務等級提升,其軍銜低於新任職務等級編制軍銜的最低軍銜的,提前晉升至新職務等級編制軍銜的最低軍銜;
(三)預備役少尉至預備役上校軍官,符合規定條件和晉升年限,可以在職務等級編制軍銜范圍內,逐級晉升預備役軍官軍銜;
(四)預備役大校晉升預備役少將,實行選升;
(五)預備役軍官在履行兵役義務過程中有突出功績的,其預備役軍官軍銜可以提前晉級。
晉升預備役軍官軍銜的條件、年限和程序,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登記和徵招 《預備役軍官法》規定:預備役軍官的登記,由縣人民武裝部辦理。
退出現役被確定轉服軍官預備役的人員,向地方安置部門報到時辦理預備役軍官登記;其他人員在被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同時辦理預備役軍官登記。
被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到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人民武裝部辦理預備役軍官登記;被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其他人員,到戶籍所在地的縣人民武裝部辦理預備役軍官登記。
縣人民武裝部必須按照規定對在本行政區域內登記的預備役軍官,每年進行一次核對,並逐級統計上報。
預備役軍官接到徵召的通知後,必須按照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由於傷病等原因暫時不能應召的,經縣人民武裝部核實,並報上一級兵役機關批准,可能暫緩應召。
考核檢查 《預備役軍官法》規定:對預備役軍官應當進行考核。考核工作由預備役軍官所在部隊或者兵役機關會同地方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職責分工,共同組織實施。考核結果作為任免預備役軍官職務的主要依據。
管理 《預備役軍官法》規定:全國的預備役軍官管理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由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主管。大軍區、省軍區、軍分區政治部負責本區域的預備役軍官管理工作。縣(市、區)人民武裝部負責本區域預備役軍官的具體管理工作。
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職責分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預備役軍官的有關管理工作。
預備役軍官所在工作單位,應當支持預備役軍官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和履行其他兵役義務,協助做好預備役軍官管理工作。
著裝及待遇 《預備役軍官法》規定:預備役軍官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著裝;參加國慶節、建國節或者其他重大慶典活動的,可以著預備役軍官制式服裝,並佩帶預備役軍官軍銜肩章、符號標志。
預備役軍官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期間,其工作單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由其所在單位照發工資和獎金,其享受的福利待遇不變。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預備役軍官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期間,應當給予誤工補貼,具體辦法和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預備役軍官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伙食補助,報銷往返差旅費。
對按照規定參加軍事訓練並完成訓練任務的預備役軍官,按照其職務等級發給適當補貼。補貼標准由財政部和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制定,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保障。
預備役軍官在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等軍事活動中犧牲、傷殘的,參照國家關於軍人撫恤優待的規定辦理。
退役 《預備役軍官法》規定:預備役軍官達到平時服預備役最高年齡時,應當退出預備役。預備役軍事、政治、後勤軍官平時服預備役的最高年齡是:擔任師、團級職務的,五十五歲;擔任營級職務的,五十歲;擔任連級職務的,四十五歲;擔任排級職務的,四十歲。預備役專業技術軍官平時服預備役的最高年齡是: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六十歲;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五十五歲;擔任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五十歲。未達到平時服預備役最高年齡的預備役軍官,由於傷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服預備役的,應當退出預備役。
【士兵預備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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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登記 《兵役法》規定:士兵退出現役時,符合預備役條件的,由部隊確定服士兵預備役;經過考核,適合擔任軍官職務的,服軍官預備役。
退出現役的士兵,由部隊確定服預備役的,在回到本人居住地以後的三十天內,到當地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辦理預備役登記。
服役分類 《兵役法》規定:士兵預備役分為第一類和第二類。第一類士兵預備役包括下列人員:(一)按照法律規定編入基幹民兵組織的人員;(二)在不建立民兵組織的單位,經過預備役登記的二十八歲以下的退出現役的士兵;(三)經過預備役登記的二十八歲以下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二類士兵預備役包括下列人員:(一)按照法律規定編入普通民兵組織的人員;(二)在不建立民兵組織的單位,經過預備役登記的二十九歲至三十五歲的退出現役的士兵,以及其他符合士兵預備役條件的男性公民。
退役 《兵役法》規定:第一類預備役士兵,二十九轉入第二類預備役;第二類預備役士兵,三十五歲退出預備役。
預備役人員的軍事訓練 《兵役法》規定:預備役士兵的軍事訓練,在民兵組織進行,或者單獨進行。預備役軍官在服預備役期間,應當參加三個月至六個月的軍事訓練。國務院和中央軍委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決定預備役人員參加應急訓練。
㈧ 地方武裝部的職責是什麼
地方武裝部是校黨委的軍事工作部、行政的兵役辦事機構,在校黨委、行政的領導下,負責全校學生的軍事訓練、預備役軍官、民兵預備役 、徵兵、國防教育和戰備等工作。
一、 負責組織實施學生的軍事訓練,向學生傳授軍事知識和技術,進行國防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宣傳我黨我軍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加強對學生的組織性、紀律性教育和作風養成教育。
二、負責本校區人防戰備工作。
三、負責年度徵兵,戰時兵員徵集和兵役核對登記、統計工作。
四、根據軍事部門的要求,做好預備役軍官、民兵預備役組織建設。
五、做好軍訓期間武器和彈葯及其裝備器材的管理。
六、負責全校轉業、復員退伍軍人的有關事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擁軍優屬、軍民共建活動 。
七、組織政治業務學習和各項工作的檢查監督。
八、做好本部門的保密、信息工作。
九、完成校黨委、行政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預備役的職責擴展閱讀:
部長職責:
1、了解和掌握人武部的全面情況,根據上級的指示和意圖,適時提出軍事工作的具體任務和要求,領導部屬貫徹執行。
2、抓好戰備工作,組織領導各種戰備計劃的擬制、修訂和完善工作,並抓好戰備演練。負責組織指揮人武產和民兵完成參戰支前、搶險救災、維護社會穩定等任務。
3、領導組織軍事訓練,提高幹部、職工和民兵的軍事素質,以適應新時期軍事斗爭的需要。
4、教育和帶領全部人員貫徹執行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遵紀守法,嚴守秘密,樹立良好軍人形象,防止事故案件發生。
5、負責抓好民兵裝備管理工人和民兵組織建設,保證民兵分隊幹部骨幹配齊配強,人員裝備齊裝滿員。
6、組織抓好徵兵和預備役登記統計工作。
7、積極參加地方黨委、政府工作,及時向地方黨委、政府請示匯報工作,當好參謀,帶領部屬積極參加地方「兩個文明」建設。
㈨ 人民武裝部的職責任務
主要職責:
1、負責本地區民兵、預備役工作,領導區域內人民武裝工作。
2、領導本地區的民兵組織建設、政治教育、軍事訓練和武器裝備管理。
3、開展全民國防教育,做好擁軍優屬和擁政愛民的工作,組織民兵參加三個文明建設。
4、組織帶領民兵完成戰備執勤、防汛、搶險、救災等任務,配合公安部門維護社會治安。
5、負責民兵和預備役人員登記、統計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徵兵任務。
主要任務:
1、負責本區域的民兵組織建設、政治教育、軍事訓練、武器裝備管理。
2、組織帶領民兵完成戰備執勤任務,配合公安部門維護社會治安。
3、發動和組織民兵參加三個文明建設,完成急難險重任務。
4、戰時組織帶領民兵參軍參戰,支援前線。
5、負責本區域的徵兵工作和預備役士兵、預備役軍官登記統計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戰爭潛力調查,做好相關動員准備工作。
(9)預備役的職責擴展閱讀:
人民武裝部的歷程
1957年9月1日,根據中央軍委決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軍番號撤銷,公安軍領導機構改編為總參謀部警備部,在一些軍區司令部內設立警備部(或稱公安部隊部)或警備處,作為領導內衛、邊防工作的業務部門。原公安軍所屬部隊復稱「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
1958年12月,總參警備部所屬公安部隊和公安部所屬武裝警察合並,整編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由公安部領導。
1961年12月,中央軍委決定將公安部所屬的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重新劃歸中央軍委直接領導,但不在解放軍序列里,仍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1963年2月1日,根據中央軍委、公安部命令,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改稱「中國人民公安部隊」。
1966年7月,再度撤銷公安部隊,所屬部隊統一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分別劃歸各省軍區軍分區和縣武裝部領導管理。
1974年6月,隨著邊防、武裝、看守、消防民警陸續由職業制改為義務兵役制,公安系統中的這些警種和劃歸到公安系統中的部分解放軍內衛部隊,統改稱為「人民武裝警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人民武裝部
㈩ 退伍軍人轉預備役士官的程序
退出現役被確定轉服軍官(士兵)預備役的退役軍人,到地方接收安置單位報到或者居住地以後的30(40)天內,應當到安置地縣級人民武裝部辦理預備役軍官(士兵)登記,履行其預備役軍官(士兵)的職責和義務。
縣級人民武裝部辦理預備役軍官(士兵)登記時,應當向被確定服軍官(士兵)預備役的人員當面核實其身份,經歷,專業特長,安置單位等有關情況,說明有關事項,並將預備役軍官(士兵)登記情況通知其所在單位。
預備役軍官因工作調動或者遷居需要變更預備役軍官登記地的,應當辦理轉出手續,並自到達新的工作單位或者居住地之日起30日內,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武裝部辦理轉入手續。
(10)預備役的職責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編入預備役部隊或預編到現役部隊的預備役軍官,填寫所編部隊番號和職務,其他預備役軍官暫不填寫。
服軍官預備役之後:填寫所任地方行政職務等級及時間和所任地方專業技術職務及時間。
主要簡歷:填寫服現役,在預備役部隊或預編到現役部隊及地方歷任主要職務的起止年,月,詳細到部隊番號或單位。
組織鑒定:在右下方加蓋鑒定單位黨委或首長印章,也可由首長簽名,並填寫鑒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