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的定義
㈠ 崗位職責與崗位工作內容有什麼區別
崗位職責指一個工作崗位所要求的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內容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內圍容,崗位工作內容指一個工作崗位每日具體執行操作從事的項目。
崗位職責主要強調的是在工作范圍內所應盡的責任。崗位工作內容主要強調的是執行與操作的具體任務與事項。
崗位職責包括根據崗位工種確定崗位職務范圍;根據崗位的性質明確實現崗位的目標的責任;以及明確崗位環境和確定崗位任職資格;確定各個崗位之間的相互關系等。
崗位工作內容包括根據工作崗位目標每日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務及其數量;及為達成工作任務及其數量所進行的種種輔助性工作等。
(1)崗位職責的定義擴展閱讀:
無論兼任還是兼管均指不同職務之間,崗位職責是一個具象化的工作描述,可將其歸類於不同職位類型範疇。
崗位是組織為完成某項任務而確立的,由工種、職務、職稱和等級等性質所組成,必須歸屬於一個人。職責是職務與責任的統一,由授權范圍和相應的責任兩部分組成。
㈡ 怎麼講述對本崗位職責簡述
本崗位職責定義:
本崗位職責是指一個崗位所要求的需要去完成的本職工作內容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崗位,是組織為完成某項任務而確立的,由工種、職務、職稱和等級內容組成。職責,是職務與責任的統一,由授權范圍和相應的責任兩部分組成。
具體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簡述:
1、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確立本工作崗位名稱及其數量;
2、根據崗位工種確定本崗位職務范圍;
3、根據工種性質確定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工具、工作質量和效率;
4、明確崗位環境和確定本崗位任職資格;
5、確定各個崗位之間的相互關系;
6、根據崗位的性質明確實現本崗位的目標的責任
㈢ 職責的含義
職責:
某件被認為應該做的,必須做的事。
可以說是屬於工作類的不得不做的事情,類似於使命。
職務上應盡的責任.
職責的含義是多方面的,包括工作內容和范圍、能力要求、各部門之間的關聯等多方面的各種內容,這些含義將在課程中分別講解。其中,職責的第一層含義就是所界定的工作內容和范圍。在崗位或職位的說明書中,明確規定了員工所要承擔的職責范圍,所擁有的權力和保障享有的合理利益。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職責也是責、權、利的和協統一。
1.職責是組織目標對某崗位或職位的功能要求
2.職責是某崗位或職位上應該做的工作
3.職責是某崗位與其它崗位或職位之間的界線
4.職責是某崗位或職位上的員工必須承擔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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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名詞解釋:崗位職責
某個具體崗位的工作內容與權責
㈤ 安全崗位職責的定義是什麼
安全崗位職責是指導從業人員如何做好本職工作的規范,要求從業人員牢記於心,並且要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斷貫徹每一項安全職責,保證企業的安全尤其是生產的安全。
㈥ 崗位是什麼意思
原指軍警守位的地方,由於語義變化有時也泛指職位。
1、軍警守衛的處所。亦指站崗守衛的軍警。 吳組緗 《山洪》三三:「現在 眠牛山橋 左近沿路都有土著游擊隊擔任了崗位。」 老舍 《四世同堂》四七:「院中忽然增多了崗位。出來進去的 日本 人象螞蟻搬家那麼緊張忙碌。」
2.泛指職位。 謝覺哉 《向即將復員的同志說幾句話》:「軍人復員,它是由一個崗位轉到另一個崗位,由戰斗崗位轉到生產崗位。」 浩然 《艷陽天》第二七章:「 馬連福 在這個隊長的崗位上站了好幾年,不論怎麼著,對自己的工作還是付過一點辛苦的,也還是有一點感情的。」
(6)崗位職責的定義擴展閱讀:
崗位跟職位還是有明顯不同的:首先,按照「職位」的定義,職位是組織重要的構成部分,泛指一個階層(類),面更寬泛,而崗位則具體得多。職位是按規定擔任的工作或為實現某一目的而從事的明確的工作行為,由一組主要職責相似的崗位所組成。
職位是隨組織結構定的,而崗位是隨事定的,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因事設崗。 崗位是組織要求個體完成的一項或多項責任以及為此賦予個體的權力的總和。一份職位一般是將某些任務、職責和責任組為一體;而一個崗位則是指由一個人所從事的工作。
注意:企事業單位招收殘疾人也應明確其崗位職責,使其有明確目標。切記,既不可由於其特殊情況忽略其崗位職責,使其工作毫無歸屬感和定位;也不能不考慮其特殊情況而亂定崗位職責,使其承擔不應承擔的工作職責。
㈦ 實行崗位職責管理的含義和作用是什麼
崗位職責管理的意義和作用
1、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勞動用工的科學配置;
2、有效回地防止因答職務重疊而發生的工作扯皮現象;
3、提高內部競爭活力,更好地發現和使用人才;
4、是組織考核的依據;
5、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6、規范操作行為;
7、減少違章行為和違章事故的發生。
㈧ 崗位職責和職位描述有什麼分別
職位描述更廣泛一些。
職位描述主要包括工作名稱、工作職責、任職條件、工作所要求的技能等等。
而崗位職責更具體,主要包括:
1、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確立工作崗位名稱及其數量。
2、根據崗位工種確定崗位職務范圍。
3、根據工種性質確定崗位使用的設備、工具、工作質量和效率。
4、明確崗位環境和確定崗位任職資格。
5、確定各個崗位之間的相互關系;
6、根據崗位的性質明確實現崗位的目標的責任。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銷售人員
崗位職責:銷售產品,完成銷售任務..........等等等等。
職位描述:在辦公室內,通過電話等方式,銷售公司產品......等等等等。
我這個說得很簡單,真正的職責和描述都不止這么點,我這個例子只是說明一下區別。
希望對你有幫助。
㈨ 崗位責任制與崗位職責有什麼區別
崗位責任制與崗位職責有3點不同:
一、兩者實施范圍不同:
1、崗位責任制的實施范圍實在辦公室內。根據辦公室各個工作崗位的工作性質和業務特點,明確規定其職責、許可權,並按照規定的工作標准進行考核及獎懲而建立起來的制度。
2、崗位職責的實施范圍更加廣泛。一個崗位所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內容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無論兼任還是兼管均指不同職務之間,崗位職責是一個具象化的工作描述,可將其歸類於不同職位類型範疇。
二、兩者的體系構建不同:
1、崗位責任制的體系構建:
(1)、清晰有效的崗位描述;
(2)、完備的崗位責任定位;
(3)、系統的員工能力發展體系;
(4)、有效及時的員工激勵計劃;
(5)、明確的崗位成本預算;
(6)、准確的崗位考評制度。
2、崗位職責的體系構建:
(1)、確定職位目的;
(2)、分解關鍵成果領域;
(3)、確定職責目標;
(4)、確定工作職責。
三、兩者的制定原則不同:
1、崗位責任制的制定原則:才能與崗位相統一的原則(人職匹配程度);職責與權利相統一的原則;考核與獎懲相一致的原則。
2、崗位職責的制定原則:首先要讓員工自己真正明白崗位的工作性質。崗位工作的壓力不是來自他人的壓力,而是使此崗位上的工作人員發自內心自覺自願的產生,從而轉變為主動工作的動力,而要推動此崗位員工參與設定崗位目標,並努力激勵員工實現這個目標。
其次,企業在制定崗位職責時,要考慮盡可能一個崗位包含多項工作內容,以便發揮崗位上的員工由於長期從事單一型工作而被埋沒了個人的其他才能。
第三,在企業人力資源許可情況下,可在有些崗位職責里設定針對在固定期間內出色完成既定任務之後,可以獲得轉換到其他崗位的工作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