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刑未必治安
『壹』 為什麼嚴刑厲法治理不好社會
我東西丟了,今天還在納悶這個問題呢。我本人也覺得法律對小偷的懲罰不足以讓內更多容人畏懼,而放棄繼續偷盜的行為。我覺得偷東西是最基本的一個人的道德觀的體現,本質已變既有可能發展成為對社會更有害的人。所以應該加重懲罰。
另外,我覺得現在人雖然有了法律意識,但實質上對法律條款的范圍還是很盲目,根本不知道怎麼樣保護自己的權益。例如:公安機關抓了一慣偷,是入室的偷盜,後被捕,人證,物證都有,但多位被盜過的戶主丟失的一部分東西根本沒有購買時的發票,小偷即便承認確實偷了,但失主還不一定能全部要回自己的東西,法律是保護人民群眾的還是保護小偷的........
『貳』 世界未破懸案具體有哪些
世界古文明與歷史懸案之謎
一夜消失的亞特蘭蒂斯之謎
埃及獅身人面像之謎
胡夫金字塔秘道之謎
古埃及法老的咒語有多邪門?
特洛伊戰爭究竟是真是假?
龐貝城消失之謎
巴比倫消失之謎
中東玫瑰紅——佩特拉的消失
科潘消失之謎
世界十大寶藏傳奇之謎
古羅馬遠征安息的大軍流落何處?
秦國軍隊稱霸天下之謎
秦國軍隊消失之謎
項羽燒沒燒秦皇陵?
尼雅王國神秘消失之謎
匈奴帝國消失之謎
誰是西天取經第一人?
契丹族為何集體失蹤?
為何富裕的宋朝強盛不起來?
鄭和為什麼沒有地理大發現?
利瑪竇紮根中國之謎
中國人的人種之謎
世界政治軍事懸案之謎
著名女間諜瑪塔·哈麗為何被送上刑場?
日本偷襲珍珠港的密電是誰破譯的?
日本偷襲珍珠港前的演習
死亡雙星之謎
挑起盧溝橋事變的日本兵的下場
二戰中的色情宣傳戰
「東京玫瑰」之謎
美國在日本投放原子彈意圖何在?
「納粹女星」之謎
納粹「死亡天使」的最後歲月
第三帝國寶藏之謎
托普里塞湖的納粹黃金之謎
工作在愛因斯坦身邊的「燕子」
前蘇聯「航天試驗員」秘聞
前蘇聯核爆揭秘
新中國送給斯大林的生日禮物
名人偉人身後的懸案之謎
曹操為何至死不稱帝?
武則天無字碑之謎
成吉思汗猝死六盤山之謎
蒙古皇帝蒙哥死亡之謎
明建文帝生死之謎
努爾哈赤死因之謎
李自成下落難明
多爾袞叛逆案之謎
民族英雄鄭成功猝死之謎
伊麗莎白女王為何終生未嫁?
莫扎特英年早逝之謎
誰是貝多芬永恆的愛人?
林肯被刺背後的隱秘
孫中山遺體到底葬在何處?
列寧的遺體是如何保存的?
斯大林死亡之謎
抗日英雄趙尚志的頭顱在何處?
三島由紀夫死亡之謎
阿拉法特死因之謎
奇異現象之謎
鼻孔進化之謎
金字塔能量之謎
「鬼屋」之謎
陸地上的「百慕大」之謎
鬼魂別墅之謎
本溪「怪坡」之謎
傳說中的懸疑之謎
所羅門王的寶藏是偷來的?
法老圖坦卡蒙死亡真相
誰放火燒毀了羅馬城?
埃及艷後死亡之謎
屈原死亡之謎
曹操為何要殺華佗?
聖女貞德另有其人?
法國第一美人死亡之謎
馬可·波羅是騙子嗎?
芳香襲人的香妃之謎
歷史上真實的茜茜公主
「泰坦尼克」號沉沒之謎
俄羅斯人猿之謎
「都靈裹屍布」之謎
「色情皇後」詐死之謎
『叄』 求古代行刑者的各類叫法和刑法各類資料越全越好
中國古代的挺全了,我找點國外的吧
一、動物行刑
這是羅馬的暴君Nero Claudius Caesar時代的一種殘酷的刑罰。這些女人都是給斗獸場的獅子、豹子等野獸作為食物的。
二、割喉刑
割喉始終是古羅馬所特有的刑罰,因此有"羅馬刑"之稱。它的要旨就是割斷喉嚨。與砍頭刑不同的是:在此刑中,頭和軀干並不分離,但這兩種刑的行刑原則是一樣的,因為犯人主要是由於窒息、失血過多以至腦部失血而死,其直接原因在於頸動脈和主動脈被切斷。割喉刑用的是匕首。但羅馬的刑罰中卻從未將「割喉刑」列為主要的死刑手段。
三、剖腹刑
該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並拉開口子,導致內臟受損而死。希臘和羅馬僅是整死人便罷手了,但在古波斯,割開肚腹之後,還要從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腸子,纏在絞車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則是由自己來執行,用於證明自己的忠誠、找回失去的榮譽。在剖腹的同時,一頂有英雄特徵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頭上。所以,並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資格剖腹。他們一般是被砍頭的。在日本,砍頭不僅意味著剝奪生命,還有污辱靈運魂魄的意向。
四、投擲刑
該刑的關鍵在於讓犯人從高處跌落。當然,在沒有高處的地方,便不能夠執行,例如沙漠里……
五、餓刑
如果單純讓犯人飢渴致死,便體現不出施刑者的創意與匠心了。在中世紀的歐洲,最常使用的是"飢餓面具",當面具扣到人臉上後,犯人的口腔里會被塞進一條鐵舌頭,用於強迫他進行呼吸,如此,即便滿地食物,犯人也無法進食,直至餓死。圖片說明:立枷,犯人多有被活活餓死的。
六、十字架刑
該刑在古埃及時便有,在地中海沿岸及中東國家運用得十分普遍。一般說來是用於懲罰社會地位較低的人,如奴隸、乞丐。為了羞辱罪大惡極的犯人,有時也用十字架刑。
七、活埋
活埋一般用於大規模屠殺。在中國的戰國時期,秦將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趙國降卒四十萬,秦始皇的坑儒行動只是小巫見大巫。圖片說明:日本的水刑——剛開始人還可以勉強將頭探出水面,到後來……
八、木樁刑
對於此刑,19世紀的《大網路全書》下了這樣的定義:"將人類的殘忍性發揮到極致的創造之一"。行刑方法在於將木樁插入犯人身體,最常見的是插入肛門,任其死去。1958年,伊拉克國王的舅舅因同性戀被處木樁。
九、活剝
活剝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剝又稱"小火去細毛",即用火把灼燒皮膚,把身體烤熟到三分。這時,活肉徹底附著在身體上的皮膚分離。然後「置犯人的叫喊於不顧,將他的皮整個地揭下來……他的肌肉完全呈現,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見內臟在搏動,光線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纖維熠熠生輝」。
十、肢解
該刑意味著乾脆地剁下四肢。但發展到一定時期後,
施刑者認為「乾脆」太便宜犯人,於是,有了許多種花樣
波斯人別出心裁的做法是先從手指下刀,然後切腳趾,再砍手、臂、踝、腿、耳朵、鼻子……
中國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後用金創葯止血,用布包住傷口、再塞入一隻大瓮中,置放在廁所里,犯人要痛苦很久才會死去。到了漢以後,凌遲刑代替了肢解刑,也許在行刑者看來,凌遲刑更痛苦也更精妙……
如今,某些國家依然規定,對小偷可以採用截肢刑,巴基斯坦的法典規定:"第一次犯偷竊罪者將被從手腕關節處砍去右手;第二次犯者將被砍去左腳。"但藉此刑剝奪犯人性命的事幾乎沒有了。
亞洲和中東的民族尤為偏好此刑。該刑的關鍵在於將人體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十一、碎身刑
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與西方人酷愛擺弄機械密切相關。犯人赤裸著身體被固定在一隻帶鐵釘的大輪盤上,通過搖動手柄,輪盤可以繞軸旋轉,輪盤每轉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鐵刺就會剮下一條肉來,轉個十來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圖片說明:解剖刑——從聲帶至乳房,一塊塊地切割,與中國的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
十二、碾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用一種固定的重物壓死;二是將犯人放在中間,兩邊同時用力並逐漸加碼;三是用帶有利物的東西軋碎或扯爛。在羅馬和埃及,常會把犯人鋪在尖刺上,然後用巨石碾過,如此犯人決無活機。圖為夾棍刑。
十三、壓杠子
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頭大盤,由馬拖著來回地碾壓,直到犯人變成血肉模糊的 一片醬沫。在波斯,犯人則被塞入那種用來榨葡萄和橄欖的壓榨機中,被這般處理過的犯人,形狀全無
十四、火刑
用火燒人是最原始蠻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東方都對火刑津津樂道。
十五、烤刑與炙刑
這兩種刑均為常用的處死方法,它們與火刑的區別在於:對犯人一定要用"小火"來處理。將爐火控制在某種范圍內,其目的在於讓犯人在清醒狀態下斃命。
十六、鋸刑
這是一種特別的分解具是鋸。據說東方人喜好橫鋸,而西方人酷愛直鋸。在基督教傳入日本後,日本人也熱衷於直鋸,他們慣常是從頭頂開鋸,而西方施刑者則倒行逆施,從兩腿之間腹股溝的位置開鋸,這樣做的後果最可怕,因為在切到肚臍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識都非常清醒。為了延長受難過程,往往會讓犯人保持頭沖下的姿式,這樣腦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氣,可以避免血流失過快而死。鋸刑史上最後的"傑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蓋世太保來完成的。他們有各種型號的鋼鋸,在他們手裡,人變成一棵可以恣意妄為的樹,想鋸那個部位都成。圖片說明:16世紀德國多見的一種酷刑——鋸刑,在到達要害之前受刑者絕對意識清醒。
十七、箭刑與貫穿刑
大家看到她的第一感覺是什麼?說出她的用途你大概就會倒吸一口冷氣了,這就是有名的紐倫堡之「鐵處女」。她是一個可以開合的容器,內部布滿銳利的鐵釘,人只要被放到裡面,隨著她的關閉,那將會是地獄的風光。
*鐵處女
致命的擁抱:鐵處女(Iron Maiden)
翻開拷問史,在眾多關於拷問器具的記載當中,以人體形狀為模型製作的器具最多。這種器具往往都有左右對開的兩扇門,門裡面裝置有尖銳的釘子,一關上門,裡面的人就會體會到鐵釘刺穿身體的疼痛。在這類刑具中最為有名、而且不得不提的就是德國的「紐倫堡鐵處女」。
讓人意外的是,這種怪異的處刑工具竟然擁有相當久遠的歷史。最早的記載是一名西元前二零五年至一九四年,統治斯巴達的暴君那比斯(Nabis)。他經常會說:「如果我無法說服你,或許我美麗的愛琵加(Apega)可以。」然後,這個倒楣的傢伙就會被領到一個以暴君美麗妻子為外型的雕像面前,雕像的雙臂上有尖利的刀刃,受刑者就會在這致命的擁抱中被殺死。
接著,西班牙人為了拷問那些不願意改信天主教的異教徒,也研發出了類似的工具來。這具雕像通常是由僧侶所雕刻,外面會披上薄紗,手中則拿著象徵信仰的旗幟,外型則是代表著聖母瑪麗亞。由於大多數的拷問室都在地窖中,受刑的異教徒必須走過一段長長的陰森、黑暗、潮濕的走廊之後,才會看到這個恐怖的刑具。行刑者會大聲的念誦一段句子,其意為即使你是異教徒,聖母依舊願意擁抱你。然後,裝有尖刺的雙臂同樣會收攏,讓受刑人的上身被刺穿。在這樣的狀況下,行刑人會繼續審問犯人,要求他認罪,否則就會繼續收攏雕像的手臂。
起初這種刑具只用來懲罰叛教或是污辱聖人的犯人,但稍後它也被用來當作處罰叛國和圖謀不軌的刑罰。在這之中最有名的就是德國紐倫堡的鐵處女了!至今大部分的鐵處女外型都是仿造這台原型機所創造的,唯一可惜的是在同盟國一九四四年二次世界大戰轟炸德國時將它毀掉了,因此目前並沒有保留下來。德國人的手藝果然是最精巧,整個刑具可說是當時工藝的結晶!
由於史書中對該種裝置的使用情況記載得不是很多,所以很難判斷這種刑具的存在是傳說還是事實。因為關於拷問的史料文獻都是以19世紀的研究為基礎,而當時的研究受浪漫主義思想和民間傳聞的影響較深。而有關「鐵處女」使用的記載很少,從1515年8月15日第一次使用該裝置起,只有幾十年的時間。當天,法官把受刑者關入「鐵處女」中,門只是「稍稍」地關了一下:「釘子尖銳的前端慢慢刺入了那男子的身體,先是手腕,然後是腳等其他幾個地方,接著是小腹、胸、膀胱和局部肌肉,接下來是眼睛、肩膀和臀部。看上去雖然很疼,但還不至於立刻要了犯人的命。這期間那男子不停地發出凄慘的叫聲,顯然他非常痛苦,就這樣連續哀號了兩天他才死去。」根據這篇文章的記載,恐怕當時的「鐵處女」內側各個地方都裝有鐵釘,靠改變釘刺的不同部位進行拷問,而且鐵釘還是可以活動的,尤其是會引起劇烈疼痛的地方和靠近致命處的鐵釘是可活動的,執行人故意把這些地方的鐵釘稍稍向外拔了一點,這樣可以延長受刑人的痛苦。
18世紀後,紐倫堡逐漸取消了審訊時實行拷問制度的習慣,在1784年出版的旅遊指南中,明確記載有「『鐵處女』這一可憎的、令人戰栗的拷問器具,成為了弗雷德利克_巴爾巴羅薩時代的古董」的字樣。雖然該書把時代弄錯了將近400年(弗雷德利克_巴爾巴羅薩時代比中世紀還要久遠),但由此我們也可以知道當時的「鐵處女」已經成為博物館中的收藏品了。
鐵處女的外表像個人型棺材,內側各個地方都裝有可活動鐵釘,靠改變釘刺的不同部位進行拷問。尤其是會引起劇烈疼痛的地方和靠近致命處的鐵釘是可活動的。執行人故意把這些地方的鐵釘稍稍向外拔了一點,這樣可以延長受刑人的痛苦。該刑具有四個基本特徵,這四個基本特徵也充分顯示了其非人道的特點。
一,若從小孔向裡面釘入長釘會把受刑者的身體打通。為了增加受刑者的痛苦,還特地避開了受刑者的致命要害。由於該刑具是垂直放立的,因而受刑者在桶棺內完全是被鐵釘懸掛起來的。
二,桶棺內的空間極其狹窄,這會不斷地帶給受刑者的肉體和精神上的痛苦。
三,這種刑具雖然四面也有對開的門,但即使把所有的門都打開,受刑者也跑不掉。
四,該刑具的桶壁做得很厚,不開門的話在外面是聽不到受刑者的呻吟聲和慘叫聲的。而且假如中途把門打開,再關上時,鐵針還會刺入受刑者身上同樣的傷口之中,因此根本不要奢望能夠減輕臨死前的痛苦。
如果只有這樣,德國其實也不配被稱作世界工藝技術最先進的國家。在經過剛剛的一番折騰之後,很顯然鐵處女內部已經一片狼籍,要把屍體處理掉就成了很惡心的一件事情了。但是,德國人在鐵處女底下安置了一整條垂直的地道,行刑者只需啟動機關,打開暗門,屍體就會直直落下。在地道的盡頭則是一連串轉動的刀刃,結合上屍體從高處落下的沖擊和銳利的刀刃,這倒楣傢伙的屍體就會被切成碎片,正好落入紐倫堡中的培革尼茲河,最後流入萊茵河中。行刑者最後只需要把血水沖入隧道中就可以保持乾爽清潔。
十八、毒刑
從很早的年代始,服毒致死就是執刑方法之一。
有記錄本案的早期毒殺是對哲學家蘇格拉底的死刑執行。蘇氏因得罪雅典的權貴而被毒死。當毒葯送到後,他問劊子手:"好吧,我的勇士,告訴我該怎麼做?"後者告訴他,喝下毒葯後不要在房間里走動,因為運動會減緩毒葯的發作,延長死亡的時間。也要盡可能地少說話,否則就需喝下兩倍以上的劑量。據說蘇氏都接受了。那時的希臘,多是用歐洲普遍可見的毒芹中提取出來的毒芹鹼來做毒葯。(芹葉鉤吻)
而在古中國,則多用從動物、昆蟲、礦物、植物中的提取毒物,似乎比起西方,毒死人的渠道要多得多。
現代社會出於對有效性和人道的考慮,又開始使用先民的方法了。毒氣室、安樂死注射似乎都是一種延續。
十九、吊刑
它有別絞刑,方法是將犯人雙手反剪,再用繩子捆住手腕吊升到行刑架的頂端,然後,驟然松開繩子使其下落,停頓在高於地面僅數十公分處。在降落停止產生的沖力作用下,犯人的雙臂會被拉得脫臼。
經過重量設計的吊刑則更為殘酷,有記錄表明,如果受刑人腿上捆上超過60公斤的重物受刑,就會連雙腿都會拉脫臼。如果超過100公斤,那麼在沖力作用下,全身的骨頭都會碎裂,就算是肚皮綻開,五臟六腑溢出的現象也並不罕見。
19世紀中葉,中國的清政府曾用吊刑處罰過天主教的傳教士,並將吊刑作為一種合法形式的刑罰普遍運用
二十、鞭刑與棒刑
鞭刑存在於歷史上的各個時期。現代社會文明程度高而鞭刑狠的國家首推新加坡。
二十一、車輪刑
這是一種將人綁在車輪上活活打死的刑罰。
二十二、磔刑
就是中國的「五馬分屍」,該刑的特殊之處在於犯人的四肢要同時遭受"力的作用"……
二十三、扼殺
扼殺即勒死,它和絞刑一樣是一種使人窒息的刑罰。但它不主要依賴犯人本身的重量,而是通過某種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來致死。扼殺曾被亞洲和歐洲的許多民族所施用,但在歐洲若乾地方有規定,不允許處女遭受扼刑,於是劊子手在用繩索或其他刑具套住犯人的脖子之前,要先使處女失身。
二十四、絞殺
絞殺並非絞刑。它與扼殺的原理十分相似,可以說是一種手工死刑的機械化。
最初的絞殺是讓犯人坐在一塊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著一根豎著的木樁,劊子手從木樁上的窟窿中放進去一根麻繩,編成環將犯人脖子套住,再將麻繩的兩端在樁的另一面打結,從中插入一根棍。當轉動棍子時,環收緊使犯人被勒死。這種方式絲毫不傷頸動脈,卻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後來,出現了用金屬製造的絞殺機、鐵項圈代替了繩套,可以旋轉的螺絲讓鐵環的收縮更加容易。
『肆』 受到治安的威脅用手銬嚴刑逼供沒有發生的是侵犯什麼權
你好:
不再屬於侵權,而可能是刑訊逼供或者暴力取證罪。
屬於刑法管轄范圍。
『伍』 電影里的那些被嚴刑拷打,能寧死不屈的硬漢,在現實中真的有嗎
慷慨就義易,從容赴死難!
如果你懷疑,那隻能說你做不到。你做不到,不能說明別人也做不到。你反過來想一下,如果都做不到,就等於都叛變,那還能有可保的秘密?還能勝利嗎?歷史的斗爭中,殘酷和殘忍的遭遇遠比我們想像要嚴重得多,是我們無法去猜想的。
雖然我也抵抗不了嚴刑拷打,是沒有信仰一種體現!不否認其他人的硬骨頭,為了信念的強大力量!當然有,而且很多,歌樂山下,雨花台,龍華公園,廣州黃花崗和紅花崗,成千上萬的墳墓里,是一個個不屈的靈魂,他們用自己的青春和熱血,築起了共和國的基石,為我們贏來了今天。對於逝去的先輩,我們唯有加倍努力,建設更好的明天,才是對先輩們最好的紀念。
雖說,溫室里出弱苗。但是真正面臨在戰爭中,會改變人的思維和意志,所見所聞所經歷,自然會促使對敵人仇恨的產生,先不論國恨,親人,親戚,朋友的遭遇不幸。不相信你對敵人軟成泥巴。
我曾經扣心自問,我如果生活在那個激情的歲月。我不怕死,但絕對受不了嚴刑拷打。向那些為祖國獻身的先輩們致敬。這個多災多難的國家幸好有你們的付出。老兵不死,只有凋謝。
『陸』 嫖娼未被抓現行 無證據 事後不承認有用么
一、嫖娼是違法行為,要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需要有違法事實與證據。事後追究,如果沒有證據,若只有單方面人的口供,定罪,證據鏈不足,派出所會存在證據不力,導致無法依法處罰的。
二、違法行為人,對於違法行為在警方沒有掌握有力證據時的抗辨行為或對抗行為,是公民的選擇權或抗訴權。但是被指認後,行為人同時也承認了,會被坐實違法事實而受到治安處罰。
三、其屬於治安處罰或行政處罰范圍,執法中必須有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准繩。非現行即缺乏直接或有效證據,處罰證據不足不可以執行處罰。
四、根據相應法律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二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6)嚴刑未必治安擴展閱讀:
北京6月27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27日聯合發布《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下文簡稱「規定」),從偵查、起訴、辯護、審判等方面明確非法證據的認定標准和排除程序,切實防範冤假錯案產生。
規定明確提出,辦案機關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
規定提出,採用暴力、威脅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以及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均應當予以排除。
規定同時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請提供法律援助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指派法律援助律師。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可以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對刑訊逼供、非法取證情形代理申訴、控告。
『柒』 嚴刑峻法能減少犯罪嗎
能
刑罰是對犯罪分子某種利益的剝奪,如剝奪其自由,剝奪其政治權利,剝奪其財產等。所以刑罰對被判刑人必然造成痛苦,造成精神上、心理上的巨大壓力,這是刑罰的屬性。正是這個屬性,使刑罰發揮懲罰、懲治和威懾的作用。同時,刑罰還包含有譴責的因素,它是對犯罪分子及其行為的否定評價,是國家對於他幹了犯罪這種壞事的一種嚴厲譴責。由於刑罰譴責某種犯罪行為和實施這種行為的人,遂使人們意識到犯罪的事干不得,走犯罪的道路對不起國家、對不起人民,所以這種譴責又是一種教育。社會主義性質的刑罰是懲罰和教育的辯證統一。懲罰和教育都是我國刑罰的內容屬性。單純的懲罰和脫離懲罰的單純的教育都不是刑罰。
國家對犯罪分子適用刑罰的根本目的是預防犯罪,包括特殊預防和一般預防。而懲罰和教育是達到刑罰目的的手段。
特殊預防就是預防犯罪分子本人再犯罪。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的判刑,除了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非殺不可的依法判處死刑外,對其他犯罪分子,主要是通過懲罰和教育,把他們改造成為去惡從善、悔罪自新、遵守法紀、自食其力的新人,化有害為無害,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我國對罪犯改造工作的實踐證明,多數犯罪分子通過懲罰和教育,是能夠認識到犯罪的危害性以及自己犯罪的社會根源和思想根源的。
一般預防就是通過對犯罪分子適用刑罰,警戒社會上那些不穩定分子,即有可能犯罪的分子,防止他們以身試法,走上犯罪的道路。這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殺一儆百」、「以儆效尤」的意思。為什麼人民法院有時選擇典型案件,大張旗鼓地公開宣判呢為什麼宣判罪犯死刑立即執行要出布告呢主要就是為了警戒和震懾少數不穩定分子,以達到一般預防的目的。通過對犯罪分子適用刑罰,也可以使廣大人民群眾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警惕性和同犯罪作斗爭的積極性。司法機關只有充分地、廣泛地依靠群眾,同他們一道展開對犯罪的斗爭,才能夠達到有效地預防犯罪的目的。
『捌』 大家都說香港治安好,哪為什麼香港的破案率只有4成啦,還有一年還有N多萬刑事案件
中國內地官方統計的數字你也能相信?????
有多少冤假錯案在里版面啊?趙作海案權不說,還有那個啥看守所關了十多年,始終都是嫌疑人的,還有那個啥兩兄弟還是叔侄誤判縱火殺人的,又是一關十幾年..........中國內地的統計數據都是被統計,案子破不了,沒法給上級交代,上級沒辦法給廣大民宗交代,就瞎抓一個替死鬼,立馬宣告案件偵破,然後大肆宣揚中國公安效率多高多高.....六月飛霜的事情誰知道有多少?
中國法律是成文法,你有嫌疑,先抓起來嚴刑逼供,證據不是找出來的,是逼出來的,不是你做的也逼到你認!
香港法律是案例法,你有嫌疑,對不起,請先去搜集證據,證據不足,最多扣留48小時,一定要放人,有權保持沉默,還不能逼供......
LZ自己想想吧
『玖』 嚴刑酷吏是成語嗎,什麼意思
不是。可以考慮:
貪官污吏_金山詞霸
【拼 音】:tān guān wū lì
【解 釋】:貪贓枉內法的官吏.
【出 處】容:元·無名氏《鴛鴦被》第四折:「一應貪官污吏;准許先斬後聞.」
【示 例】:抗戰期間;國統區的老百姓本來就民不聊生;卻還要受~的盤剝.
『拾』 紀委抓人後會不會嚴刑逼供
會啊,刑法是規定不能,但你沒發舉證被嚴刑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