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撤案
A. 治安案件中,盜竊可以撤案嗎
你好,打擊處理違法行為是公安機關的法定職責,如果向公安機關報了盜竊的案件,公安機關會進行調查取證,查出違法行為人然後進行處罰,要向撤案,除非沒有盜竊行為發生,否則是不能撤案的。
B. 治安案件撤案的話派出所還有權繼續追究嗎
一般民事案件撤案後就不會追查了。
如果牽涉其他案件也許會繼續調查其他那一部分。
C. 治安案件撤案的具體條件
2011年我的來前嫂子陳麗潔跑到我家中毆自打我至輕傷,我報了警,警察到現場也比較晚當場時已經我已經跑到是院子外面了,到了派出所也沒有做任何談話就先讓我回家了,後來我也沒有追究陳麗潔的責任,可是2018年我才發現當年派出所把這件事立成治安案件了,還扭曲了當時的情況,我雖然是被受害人,但是也是嫌疑人,成了毆打他人了,我現在應該怎麼辦
D. 派出所立案之後可以撤案嗎會有什麼影響嗎
派出所的立案只是立案偵查,在偵查的過程中如果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版,派出所就會停止偵查。權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是國家行為,而不是私人行為,並不是私人想調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預。對於自訴刑事案件,我國刑訴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則不適用調解。而對於公訴案件,撤案的決定權在檢察機關手上,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接受調解。根據法律規定,公訴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
E. 撤案後一方後悔,能不能再報案
報案後撤案,是否能報案,警方是否能立案,進行以下分析:
1、對於能撤案的一般是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是不能撤案的。如果當時報案人因當初掌握情況不準或者警方認定不需要追究法律責任而撤案的,報案人在發現新的情況或者新的證據後,可以再次報案。
2、在行政案件中,特別是大家常見的故意傷害輕傷以下的治安案件,警方認為可以不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的,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可以撤案。如果被害人再次要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八條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故意傷害(輕傷)案件,辦案人員應當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5)治安案件撤案擴展閱讀:
刑事訴訟法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都應該接受。
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報案
F. 什麼條件下公安機關可以撤案
可以。傷害案件中,經鑒定為輕傷的,如果雙方自願達成協議,可以不追究對方的刑事回責任。前提條件是,答雙方自願,公安機關不會主持輕傷害案件的調解工作。受害人需要向公安機關提供雙方自行簽訂的協議書及書面寫出撤案申請。如果嫌疑人已經被上網追逃,那麼撤銷的時間需要一定過程。
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對因民間糾紛引發的毆打他人等案情,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傷情鑒定結果為輕傷以下的,【傷害共分為:不構成傷、輕微傷、輕傷、重傷、死亡】可以主持調解工作。輕傷的案件,公安機關不主持調解,但如果雙方可以自願達成賠償協議的,公安機關可以不追究嫌疑人的法律責任。輕傷以上的案件,不論雙方是否達成協議,一律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G. 治安案件 雙方斗毆 雙方私下和解 去派出所撤案 可以不拘留了么
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內人財物等違反容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H. 治安案件撤案是否需雙方當事人到報案所在派出所
你好!
報案人申請即可(如是輕微傷以下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