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M職責
❶ 富士康的OPM,BPM,MPM分別是側重於哪個方面
OPM:復operation project management
BPM:business project management
MPM:material project management
側重點制的話看第一個單詞就知道了。
❷ BPM的到來能給企業帶來什麼
BPM的領域歸屬
傳統模式(企業資源管理類系統)
傳統的企業運行系統,例如:ERP、HR、財務等系統都是條線形式 的單領域信息管理系統,屬於企業資源管理類。
關注點體現在:系統的基礎建設、數據的採集、基本功能的實現等。
問題點體現在:系統間及系統自身都缺乏有機的結合,資源之間的互動、功能設計單一等因素都有缺失。
提升模式(企業資源運作類系統):
企業中,資源運作方面問題已經開始凸顯出來,特別在業務中的地位也越來越高,由於資源運作的目的是把各項工作、人、資源、管理進行了 塊狀形式 的處理。BPM平台則專屬於資源運作類的平台系統,能將人、系統、數據、相關政策、基礎環境等資源非常有效的結合在一起,形成統一的支撐平台進行服務。
關注點體現在:各項管理體系及監管模式的建立、服務及資源標准化的建立、流程設計與創建等。
優點體現在:做一點提升一點、融合兩點提升一片。
流程需求范圍
目前集團性企業的流程需求范圍基本包括:
OA類:收文、發文等公文流轉類
人事類:請假、離職、考勤、加班等流程
財務類:報銷、預算、支付款、收款、預付款等管理
采購類:PR、PO等
行政類:物品申請、出差申請、用車等
需求聚焦點
需求的范圍是相對明確的,但每個企業在實施建設這些流程型應用時,希望能達到的效果和能讓這些流程應用的建立能給企業帶來的作用是需要根據用戶的現狀和管理狀況而定的。
聚焦一、(電子化替代手工)
目前企業面對流程型的需求,大部分企業是聚焦在為了實現流程電子化作業,縮短審批周期,需要建立起一套網上電子審批系統。
聚焦二、(流程化促進管理)
手工的模式有著它特殊的特點,是因為這方式與環境的限制,只能這么進行流程流轉,電子化的過程中並不是原封不動搬到電腦系統上就可以了,而是能通過流程電子化得過程中,分析流程的本質和特點,結合管理的需求,優化流程的過程與功能,幫助在建立起電子化流程應用的過程中,制定出紙質文件的同步性問題、流程式控制制關鍵點、數據資源的統一、管理體系的調整、政策的完善等
聚焦三、(整合化完善控制)
企業中的管理信息化是通過一個個系統與一支支流程逐步建立而完善,但這些都基本聚焦在單一事件或業務管理層面。但觸及企業在進行一體化控制方面的需求是,都會採用關注到數據集成、EAI、綜合管理系統等方式建立來實現,代價和成本都非常高昂,但其實通過流程聯動,通過teemlink產品建立輕量級的數據交換與SOA是一種非常方便和快捷的做法。通過teemlink平台整合集成各類業務系統、通過數據集成形成統一的集成通道,在teemlink平台上進行功能封裝(WEBSERVICE)數據封裝( SMARTOBJECT)等,建立形成具有統一事務管理的輕量級SOA企業服務匯流排,這不光能供流程本身進行使用,也可以開發出來給企業業務系統使用。
❸ BPM的實施策略
1.確定BPM項目的輕重緩急
許多組織犯這樣一個錯誤:沒有把BPM應用系統與項目實施部門及整個企業最重要的戰略目標緊密聯系起來。BPM所關注的「流程效率」應當與更重要的戰略目標結合起來,譬如提供效率更高的客戶服務。
IT組織以及來自每個業務部門重要的利益相關者應當就項目的輕重緩急達成一致,所選的項目不僅能給單個部門直接帶來好處,還能給多個部門或者整個組織直接帶來好處。達成一致意見的最佳辦法就是,召開項目優選討論會,所有利益相關者以及客觀的協調者,如執行發起人或者外部顧問都來參加。
2.確認BPM試點項目
一旦確定了BPM項目的輕重緩急,就應當選擇針對某個部門的特定項目作為正式行動前的試點。成功的項目試點不僅會證明BPM的成功,還有助於證明有必要在整個企業擴大部署策略。因此,所選擇的試點應當直接支持企業最緊迫的戰略目標,無論是提高客戶服務、更快地推出新品,還是縮短流程時間以獲得競爭優勢。
一個例子是,某地方政府選擇虐待兒童案上報過程作為試點項目,因為該項目為在重要地區提供公共服務帶來的好處最為明顯。另一個例子是,以抵押貸款辦理員關注的抵押貸款開辦作為試點項目,以考察是否能通過縮短貸款開辦時間從而獲得競爭優勢。一家汽車製造商專注於簡化分布廣泛的應收款項流程,從而支持跨組織提供最佳服務這一業務目標。
這些率先進行的項目被選中,不是因為它們一定就能證明迅速獲得投資回報,而是因為它們對整個組織的業務戰略來說至關重要。
3.成立親合團體
許多組織在選擇合適的試點項目及確保成功方面煞費苦心,可是在把項目推廣到其他部門和流程方面卻沒有給予同樣的關注和努力。等到試點項目完成後才開始規劃下一個部署階段,這是錯誤的做法。
組織需要有精心設備、分階段進行的部署計劃,還要考慮到有緩急之分的BPM項目以及有密切關系的親合團體(affinity group)。親合團體是指共享流程、文檔/文件和數據的部門。譬如,有著共同管理職能的幾個部門,如財會、營銷和客戶服務部門。這些部門或者業務單位可以重復使用流程的相同部分,從而能夠獲得跨部門的流程效率,降低實施、支持及培訓成本。親合團體裡面的主要部門實施BPM應用系統後,它可以指導實施類似應用系統的下一個部門。這種方法促進了整個團體共享流程自動化知識。
作為這種方法的一部分,組織應當考慮親合團體裡面每個部門確認在最初實施階段,哪些項目處於最有可能成功的准備狀態和具備所需的資源。還要評估諸多因素,如自動化程度、計算機使用技能以及親合團體裡面每個部門的工作量。
4.進行必要的組織變化
成功的企業BPM策略可能需要報告職能關系和對職責方面進行調整,事先進行這種改變很重要。譬如說,BPM策略會影響多個系統和應用軟體,包括ERP系統、財務應用軟體、內容管理系統以及集成服務。BPM策略還需要改變人們的辦事方法以及使用系統的方法,即使核心流程根本上沒有變動。
在評估組織變化時,把通常分散在組織各個角落以及IT不同部門的BPM知識集中起來也很重要。有些組織會因而建立「BPM卓越中心」(BPM Center of Excellence),充當專家小組,負責評估、研究及實施BPM技術。代表可以包括參與BPM試點項目及後續項目的來自IT部門和系統集成商的人員。如果採用了親合團體方案,IT支持人員、BPM系統管理員和來自各部門的重要業務用戶也可以參與進來,分享經驗和最佳策略。
一旦項目得到了執行發起人和幾個重要的項目利益相關者的評審和一致同意,就應當把企業BPM策略、策略依賴的分析以及整個部署計劃傳達給行政管理班子、部門/業務單位的負責人、IT管理人員以及參與「現狀」評估的各方。這一步應當通過對每個部門的優先項目和需求進行一系列演示報告來進行。
遺憾的是,許多組織要麼忽視了這一步,要麼策略的傳達對象不夠廣泛或者內容不夠明確。溝通策略是任何技術策略項目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對BPM來說尤為重要,因為BPM會對系統、流程和多個級別的職員帶來重大影響。
BPM卓越中心可以負責溝通,最初的試點項目完成後應當繼續溝通。另一個最佳策略就是成立由最初的項目利益相關者組成的BPM策略指導委員會,每月或者每個季度開一次會,評審策略,把最新情況傳達給組織其餘部門。
5、贏得企業上下的廣泛支持
遵照這些步驟將幫助你避免在整個企業部署BPM時掉入最大的陷阱:把重要的業務部門排除在規劃過程外面。部署規劃不僅僅是項目經理和當前BPM項目隊伍的工作。確認前期項目以及後續推廣項目需要諸部門及業務單位提供反饋意見,特別是因為規劃有賴於如何選擇對貴組織的戰略目標產生最大影響的流程自動化應用系統。有些部門要到項目的後期階段才能看到BPM策略在本部門的實施,在這些部門達成共識和得到他們的支持同樣很重要。
❹ 通過BPM系統在線辦理發行人業務,是否有操作說明
公司上市條件基本上只有兩個法律給出詳細條件,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其他另需參考的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規。 主板及中小板發行條件(取自《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第一節 主體資格 第八條 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第九條 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 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第十條 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第十一條 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第十二條 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第十三條 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第二節 獨立性 第十四條 發行人應當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 第十五條 發行人的資產完整。生產型企業應當具備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配套設施,合法擁有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土地、廠房、機器設備以及商標、專利、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具有獨立的原料采購和產品銷售系統;非生產型企業應當具備與經營有關的業務體系及相關資產。 第十六條 發行人的人員獨立。發行人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領薪;發行人的財務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兼職。 第十七條 發行人的財務獨立。發行人應當建立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具有規范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對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發行人不得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共用銀行賬戶。 第十八條 發行人的機構獨立。發行人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經營管理機構,獨立行使經營管理職權,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機構混同的情形。 第十九條 發行人的業務獨立。發行人的業務應當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第二十條 發行人在獨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嚴重缺陷。 第三節 規范運行 第二十一條 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第二十二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三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 最近36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第二十四條 發行人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第二十五條 發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最近36個月內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過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36個月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 (二) 最近36個月內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 (三) 最近36個月內曾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發行申請,但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或者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准;或者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或者偽造、變造發行人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簽字、蓋章; (四) 本次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五) 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六) 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發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確對外擔保的審批許可權和審議程序,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 第二十七條 發行人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 第四節 財務與會計 第二十八條 發行人資產質量良好,資產負債結構合理,盈利能力較強,現金流量正常。 第二十九條 發行人的內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了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第三十條 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第三十一條 發行人編制財務報表應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在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時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對相同或者相似的經濟業務,應選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 第三十二條 發行人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第三十三條 發行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二)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三)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四)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第三十四條 發行人依法納稅,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行人的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第三十五條 發行人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 第三十六條 發行人申報文件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故意遺漏或虛構交易、事項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二) 濫用會計政策或者會計估計; (三) 操縱、偽造或篡改編制財務報表所依據的會計記錄或者相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發行人不得有下列影響持續盈利能力的情形: (一) 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二) 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三) 發行人最近1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四) 發行人最近1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五) 發行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六) 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第五節 募集資金運用第三十八條 募集資金應當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原則上應當用於主營業務。 除金融類企業外,募集資金使用項目不得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 第三十九條 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項目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 第四十條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管理、環境保護、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四十一條 發行人董事會應當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可行性進行認真分析,確信投資項目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範投資風險,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 第四十二條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不會產生同業競爭或者對發行人的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第四十三條 發行人應當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二、創業板發行條件(取自《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第十一條 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第十二條 發行人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第十三條 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第十四條 發行人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二)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三)發行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四)發行人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五)發行人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六)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第十五條 發行人依法納稅,享受的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行人的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第十六條 發行人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 第十七條 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第十八條 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第十九條 發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 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第二十一條 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第二十二條 發行人具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 第二十三條 發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確對外擔保的審批許可權和審議程序,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 第二十四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股票發行上市相關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五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資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 第二十六條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 第二十七條 發行人募集資金應當用於主營業務,並有明確的用途。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項目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 第二十八條 發行人應當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❺ 如何利用bpm流程提高差產品質量管理
1. 節省時間與金錢 BPM是提供業務流程建模、自動化、管理與優化的准則與方法。一個成功的BPM方案包括正確商業領導和技術的組合,可以大幅縮短流程周期(有時高達90%)和降低成本。這種效果在跨部門、跨系統和用戶的流程中尤為突出。從技術的角度看,一個獨立的BPM系統能夠輕易地與現有的應用軟體如CRM、ERP和ECM相集成,而無需重新設計整個系統。 2. 改善工作質量 除了節省時間和成本的優點外,已經實施BPM 的企業也發現了其它幾項關鍵優點。首先,可以大幅降低甚至消除造成企業損失的錯誤,如丟失表格和文件或錯誤存檔、遺漏重要信息或必要審查。其次,顯著改善流程的可視化程度,所有參與流程者不僅被授權了解自己在流程中的角色,而且確切地了解流程在任何時候的狀態。第三,有了可視化,也就明確了職責,所有人都完全清楚地知道什麼時候應當完成哪些工作。不再有借口造成延誤、誤會或疏忽。最後,可提高一致性,公司內部和外部各方對工作都有明確的期望。結果使得員工、客戶和合作夥伴都有了更高的滿意度和向心力。 3. 固化企業流程 只要不是單個人獨立完成全部工作的個人作坊性質,企業從它的誕生起,就存在著流程,並且隨著企業的不斷成長,其流程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幾乎每個企業都針對各類業務流程和事務流程有一套規章制度,隨著管理的細化和規范化,企業的規章制度是越來越厚,而執行這些規章制度的人卻越來越墜入謎團中。可想而知,這些影響著企業生命的核心流程的執行效果會怎樣了。 有些企業已經認識到了這點,甚至花巨資請專業的咨詢公司來重新肅清流程、規劃流程,但很多企業中由於人的原因,如礙於情面、越級審批、不照章辦事等,而造成應用的失敗。 企業業務流程管理系統就能在應用的初期階段達到這樣的首要應用目標,通過系統固化流程,把企業的關鍵流程導入系統,由系統定義流程的流轉規則,並且可以由系統記錄及控制工作時間,滿足企業的管理需求及服務質量的要求,真正達到規范化管理的實質操作階段。 4. 實現流程自動化 有人做過一個行為分析,發現一個流程的處理時間中90%是停滯時間,真正有效的處理時間很短。並且在流程處理過程中需要人員去用「腿」、用「電話」等其他手段去推進,不僅耗時耗力,而且效果差,時時有跟單失蹤或石沉大海的情況發生。通過業務流程管理系統,利用現有的成熟技術、計算機的良好特性,很好地完成企業對這方面的需求,信息只有唯一錄入口,系統按照企業需要定義流轉規則,流程自動流轉,成為企業業務流程處理的一個「不知疲倦」的幫手。 5. 實現團隊合作 傳統的職能式企業組織架構,自有它的應用范圍和優勢,但我們發現企業的很多流程不僅僅靠一個部門來完成,更多的是企業部門間的協同合作,特別是有些企業還存在著跨地域的合作,如采購流程,它涉及到生產部門、采購部門、庫管部門、財務部門、商務部門、合同簽署中的法律部門以及企業的高層管理部門。如果我們還以傳統的職能部門的思維考慮流程,就可能患「近視眼」、注重部門利益忽視企業利益、重視部門上司的感覺忽視實效,並且還容易導致部門之間權責不清的灰色地帶。而作為企業的業務流程存在著各業務部門的天然聯系,其流暢的業務處理是需要各部門以企業的利益為最高利益,協同工作。 業務流程管理系統以流程處理為面向,自動地串起各部門,即利用現在先進的互聯網技術串起各地域,達到業務流程良好完成的目的,並且企業的很多高管人員的意識已遠遠超出一套業務流程管理系統,更多的希望憑借這樣的系統,形成企業協同工作的團隊意識,配合完成自己的企業文化。 6. 優化流程 流程在制定出來以後,沒有人能保證這樣的流程就是合理科學有效的,即使是當時合理科學有效的系統,由於我們身處的市場環境的變化、組織結構的隨之變化、營銷服務策略的隨之變化,很難說能繼續保持這種優勢。一套好的業務流程管理系統不僅僅可以具備以上的諸多好處,而且隨著流程的執行流轉,系統能夠以數據、直觀的圖形報表報告哪些流程制定得好,哪些流程需要改善,以便提供給決策者科學合理決策的依據,而不是單靠經驗,從而達到不斷優化的目的,呈螺旋式上升的趨勢。 7. 向知識型企業轉變 企業老闆經常環顧員工下班後空盪盪的辦公室,問自己我的企業還剩下什麼,還值多少錢。而業務流程管理系統通過固化流程,讓那些隨著流程流動的知識固化在企業里,並且可以隨著流程的不斷執行和優化,形成企業自己的知識庫,且這樣的知識庫越來越全面和深入,讓企業向「有生命會呼吸」的知識型和學習型企業轉變。如一個新進入公司的員工,他能夠通過企業業務流程管理系統很快地熟悉企業及企業的業務處理,並且可以通過流程固化形成的知識庫不斷充實自己及提高處理流程的難度和水平。
❻ BPM能為企業帶來什麼效益
主要給企業帶來以下效益:
1、組織管控能力升級:管理上的地域間隔、版層級限制和系統隔離權等問題在BPM平台上迎刃而解,藉助BPM平台的多租戶模式和介面整合能力,集團的管控得到全方位升級;
2、業務管理績效提升:業務流程的復雜多變和流轉困難等行業痛點和難點在BPM平台上得以攻克,可視化配置模式和流程引擎的諸多中國特色,集團業務流程的規范性和高效性得到充分保障;
3、IT的賦能價值呈現:信息化建設的成本導向在BPM平台的應用過程中得到扭轉,藉助bpm平台以「流程」為核心的整套引擎式開發套件和方法論,讓集團在流程管控可持續發展的路上有了更強大的工具武裝。
❼ BPM能給企業帶來什麼能解決什麼問題
業務流程管理(BPM)的優勢:
1.節省時間,降低成本
BPM是提供業務流程建模、自動化、管理與優化的准則與方法。一個成功的BPM方案包括正確商業領導和技術的組合,可以大幅縮短流程周期(有時高達90%)和降低成本。這種效果在跨部門、跨系統和用戶的流程中尤為突出。從技術的角度看,一個獨立的BPM系統能夠輕易地與現有的應用軟體如CRM、ERP和ECM相集成,而無需重新設計整個系統。
2.提升工作質量
企業實施BPM後,可以大幅降低甚至消除造成企業損失的錯誤,顯著改善流程的可視化程度。最重要的是有了可視化,也就明確了職責,所有人都完全清楚地知道什麼時候應當完成哪些工作。不再有借口造成延誤、誤會或疏忽。最後,可提高一致性,公司內部和外部各方對工作都有明確的期望。結果使得員工、客戶和合作夥伴都有了更高的滿意度和向心力。
3.固化企業流程
企業從它的誕生起,就存在著流程,並且隨著企業的不斷成長,其流程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幾乎每個企業都針對各類業務流程和事務流程有一套規章制度,隨著管理的細化和規范化,企業的規章制度是越來越厚,而執行這些規章制度的人卻越來越墜入謎團中。
而BPM可以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企業業務流程管理系統在應用的初期階段達到這樣的首要應用目標,通過系統固化流程,把企業的關鍵流程導入系統,由系統定義流程的流轉規則,並且可以由系統記錄及控制工作時間,滿足企業的管理需求及服務質量的要求,真正達到規范化管理的實質操作階段。
4.實現流程自動化
通過業務流程管理系統,利用現有的成熟技術、計算機的良好特性,很好地完成企業對各個流程處理的需求,信息只有唯一錄入口,系統按照企業需要定義流轉規則,流程自動流轉,成為企業業務流程處理的一個「不知疲倦」的幫手。從而避免人為手段處理事務中經常發生的錯誤和減少流程處理停滯時間。
5.實現團隊合作
業務流程管理系統(BPM)以流程處理為面向,自動地串起各部門,即利用現在先進的互聯網技術串起各地域,達到業務流程良好完成的目的,並且企業的很多高管人員的意識已遠遠超出一套業務流程管理系統,更多的希望憑借這樣的系統,形成企業協同工作的團隊意識,配合完成自己的企業文化。避免各部門間權責不清,互相推諉職責的情況發生。
6.流程升級與優化
流程在制定出來以後,沒有人能保證這樣的流程就是合理科學有效的,即使是當時合理科學有效的系統,由於我們身處的市場環境的變化、組織結構的隨之變化、營銷服務策略的隨之變化,很難說能繼續保持這種優勢。一套好的業務流程管理系統不僅僅可以具備以上的諸多好處,而且隨著流程的執行流轉,系統能夠以數據、直觀的圖形報表報告哪些流程制定得好,哪些流程需要改善,以便提供給決策者科學合理決策的依據,而不是單靠經驗,從而達到不斷優化的目的,呈螺旋式上升的趨勢。
7.成為知識型企業
業務流程管理系統通過固化流程,讓那些隨著流程流動的知識固化在企業里,並且可以隨著流程的不斷執行和優化,形成企業自己的知識庫,且這樣的知識庫越來越全面和深入,讓企業向「有生命會呼吸」的知識型和學習型企業轉變。如一個新進入公司的員工,他能夠通過企業業務流程管理系統很快地熟悉企業及企業的業務處理,並且可以通過流程固化形成的知識庫不斷充實自己及提高處理流程的難度和水平。
其實,企業只要正常生產就存在流程管理的問題。通過BPM可以把好的流程固化推廣,把不好的部分剝離出去。這樣等於是理順並且優化了各個工作環節之間的上下游關系,減少了不必要的成本損耗,並且節約時間,提高效率。
❽ BPM系統是什麼
BPM系統即業務流程管理,是一種以規范化的構造端到端的卓越業務流程為中心,以持續的提高組織業務績效為目的的系統化方法!
ERP系統是一個在全公司范圍內應用的、高度集成的系統。數據在各業務系統之間高度共享,所有源數據只需在某一個系統中輸入一次,保證了數據的一致性。BPM是一種管理方式,是管理模式的體現。簡單來說BPM平台是一種將企業流程再造落地的軟體工具。
(8)BPM職責擴展閱讀:
全球五大BPM軟體品牌
1、Colloa BPM
Colloa BPM預置100多種流程,全自動流程執行、可視化流程監管、自動生成多種報表。滿足企業個性需求並持續優化。提供快速、可視化流程設計工具,具有獨一無二流程模擬引擎,建模效率提升70%以上。
支持全英文界面,並與SAP、ERP、CRM等系統集成,實現數據同步、流程審批和手機訪問等。可將流程進行分級和分類,如:頂級流程、主價值鏈流程、二三級流程。打通端到端流程,把流程從職能組織的背後移到前面來!跨越部門和層級的界限,強調流程直達客戶。
2、FlowPortal BPM
FlowPortal BPM支持免編程,拖拉可視化設計表單、流程,迅速搭建流程已成為可能,全方位模擬流程執行過程,大大縮減流程測試階段用時。
提供了BPM系統與第三方應用、流程、數據全方位整合的集成方案,高效構建融合企業各業務系統數據的流程與業務應用。FlowPortal BPM是一個敏捷、高效的流程落地平台,具有可擴展、高性能、集團化等特點。
3、H3 BPM
H3 BPM以流程作為企業管理的切入點,實現企業各業務環節高度整合、端到端的流程管理。以圖形化的拖拉拽、參數化配置,所見即所得,還可以自動模擬測試。
具有易學易用、自由擴展、無線連接、普適雙擎、透徹分析、極致體驗的特點,實現流程中心、嵌入式核心引擎、應用開發、協同平台、移動BPM等功能。
4、IBM BPM
IBM BPM提供敏捷、可擴展的業務模式,以高生產率和快速創新幫助企業更快應對動態需求。可在雲端記錄業務流程並進行建模,流程負責人和業務用戶能夠直接就業務流程改進開展合作。
對核心業務流程進行建模、變更、監視和優化。該平台可以在內部部署,也可在雲端配置,並支持移動設備。
5、K2 BPM
K2 BPM支持無代碼工作流、可視化流程設計、多功能表單開發工具、REST API集成、基於H5的實時流程查看等功能。K2 Platform將BPM相關的流程管理落地、流程應用開發的最佳實踐以產品的形式呈現給用戶。
無縫集成多種系統,破除「信息孤島」,實現靈活、易用、互通的信息化整體架構和環境,幫助企業跨部門、跨組織、跨業務線提高執行力,助力企業實現數字化轉型。但其價格昂貴、無法進行模擬測試,增加人工及時間成本。
❾ 怎麼做流程管理
一、流程梳理(以客戶抄方內部團隊,如部門經理為主)
1、組織流程調研
2、確定流程梳理范圍
3、流程描述
1)明確流程的目標及關鍵成功因素
2)畫出流程圖
3)描述各環節規范
4、流程收集成冊,作為日常工作的指導依據
二、流程優化(以顧問團隊為主,內部團隊確認)
1.前提:實現流程描述
2.利用流程管理工具流程優化
3.優化後流程收集成冊,作為日常工作的指導依據。
三、流程再造(以雙方團隊合作為前提,公司級領導確認)
1.組織流程調研
2.確定再造的流程范圍
3.確立標桿
4.新流程設計
5.流程管理方法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