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危爆
❶ 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怎麼處罰
執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必須執行消防安全規定。禁止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消防車、消防艇前往執行火災撲救或者應急救援任務,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信號的限制,其他車輛、船舶以及行人應當讓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費公路、橋梁免收車輛通行費。交通管理指揮人員應當保證消防車、消防艇迅速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執行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一)違反有關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二)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三)謊報火警的;(四)阻礙消防車、消防艇執行任務的;(五)阻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五十條第一款的第二、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 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的第二、三項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❷ 公安局危爆科主要管什麼
危爆物品檢查
❸ 什麼叫治安高危人員
治安高危人員是指對社會治安有危害的人,一般都是有前科的。與失業、遊民、散民無關。
治安高危人員,是指兩勞釋放人員、重點管理人口、監管對象和易發生刑事治安案件的人群。對「治安高危人員」的界定作出解釋。具體就是:
1、同時滿足「有前科、長期滯留深圳、又沒有正當職業」等條件的;
2、同時滿足「在應當就業的年齡無正當職業、晝伏夜出、群眾舉報有現實危險的」;
3、涉嫌吸毒、零星販毒、涉嫌銷贓的;
4、使用假身份證入住旅館酒店、租房的;
5、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員,對他人有危害的;
6、揚言報復社會,有可能產生極端行為的;以及其他一些未列舉的,對群眾安居樂業有現在或潛在危險的。
(3)治安危爆擴展閱讀:
對治安高危人員的管控措施:
人工干預是管控民警以系統積分為參考,對重點人員現實危害性綜合評估確定積分。根據重點人口雙向積分高低,將重點人口分為高危(一級)、關注(二級)、一般(三級),分別對應橙、黃、藍三種顏色進行管控,分別實行每周、每月、每季見面考察,管控級別隨時升降。
社區民警在開展重點人員管控中,重點圍繞「查人」與「查物」相結合。通過查閱證照,從中掌握前科情況、活動軌跡、同住人和關系人,了解其思想狀況、精神狀態、經濟收支情況。通過查物,採集交通工具、聯系方式、虛擬財產等物品信息。
對於人戶分離對象的管控,由戶籍地社區民警進行列管,查明准確的現住地後,提交委託現住地社區民警管控,日常管控以現住地為主,戶籍地為輔,雙向結合管控,共同負責。
❹ 屬於治安隱患有哪些
屬於治安隱患有以下四類:
1、政治安全類
這種治安隱患主要包括國家安全領域和反恐怖領域風險隱患。
2、矛盾糾紛類
這種治安隱患主要包括「六大領域」(征地拆遷、村礦矛盾、勞動關系、環境保護、交通事故、醫患關系)矛盾糾紛,煤炭領域矛盾糾紛,農村領域矛盾糾紛,家庭情感領域矛盾糾紛,特殊利益群體矛盾糾紛,以及其他涉及群眾利益,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矛盾和苗頭隱患。
3、公共安全類
這種治安隱患主要包括金融安全、網路安全、寄遞物流安全、危爆物品管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葯安全、「城中村」治安管理、特殊人群管理九大領域風險隱患。
4、內部安全類
這種治安隱患需要在積極參加上述三類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的同時,在各系統內部開展行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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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隱患的注意事項
1、深入扎實開展排查,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和重點群體的矛盾糾紛、安全隱患及治安問題開展全面排查,及時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
2、著力抓好矛盾化解、治安治理和隱患治理,堅持多管齊下、標本兼治,限期堵塞漏洞、清除隱患。
3、切實解決涉及職工群眾利益的問題,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4、健全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努力推動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5、大力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建立點線面相結合的多方位、全覆蓋、大防控的治安防範網路。
6、全面提升公共安全管理水平,加強突發事件、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提高公共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理能力。
❺ 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危險品運輸怎麼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條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回、攜帶、使用、答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❻ 違法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是什麼處罰
(1)對違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者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行為和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行為的處罰。根據《消防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違反有關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或者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處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處罰。
(2)違反消防安全技術標准和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行為的處罰。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行為,主要包括違法進行明火作業或者違反禁令,吸煙、使用非防爆的工具等。因為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經常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險品,隨時都可能有易燃液體或氣體的泄漏以及散發易燃蒸氣的聚集,如果在此時遇到了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吸煙、使用明火或使用非防爆的工具等產生燃燒激發能源的危險行為,即可引起著火或者爆炸。因此,根據《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違反規定進行明火作業或者吸煙、使用明火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
(3)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不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行為的處罰。根據《消防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不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
以上對違反危險品安全管理行為的刑事和行政處罰措施,都是為了教育單位和個人而採取的,各生產、使用、運輸、儲存、銷售、銷毀危險品的單位與個人,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對危險品安全管理的各項法律和規章,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自覺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切實保證危險品生產、使用、運輸、儲存、銷售及銷毀的安全,保證人民生命和國家及公民財產的安全。
❼ 治安處罰關於危爆物品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條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版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權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❽ 治安高危對以後有什麼影響
治安高危人員,是指兩勞釋放人員、重點管理人口、監管對象和易發生刑事治安案件的人群。
對以後還是有一定影響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
望採納
❾ 什麼是治安高危人員
治安高危人員是指勞改、勞教釋放人員、重點人口、監管對象等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