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職責
1. 什麼叫國安法
北京國安的法
(其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2. 香港國安法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根內據十三屆全容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制定的,這部法律共6章、66條,是一部兼具實體法、程序法和組織法內容的綜合性法律。
2020年6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和閉幕會,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49號主席令予以公布。
這個法律草案是貫徹落實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精神和要求的重要立法項目,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向會議作了關於法律草案的說明。
3. 國安法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回和中國特色社會答主義制度,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的法規。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29號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對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個領域的國家安全任務進行了明確,共7章84條,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4. 國家安全部的職責
國安部是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的,國務院職能部門。可行使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安機關的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的職權,除辦公廳外下設:16個局
第一局(機要局)負責密碼通訊及相關管理
第二局(國際情報局)負責國際戰略情報搜集
第三局(政經情報局)負責各國政經科技情報搜集
第四局(台港澳局)負責該地區情報工作
第五局(情報分析通報局)負責情報分析通報、搜集情報指導
第六局(業務指導局)負責對所轄各省級廳局的業務指導
第七局(反間諜情報局)負責反間諜情報搜集
第八局(反間諜偵察局)負責外國間諜的跟監、偵查、逮捕等
第九局(對內保防偵察局)負責涉外單位防諜,監控境內反動組織及外國機構
第十局(對外保防偵察局)負責駐外機構人員及留學生監控,偵查境外反動組織活動
第十一局(情報資料中心局)負責文書情報資料的搜集和管理
第十二局(社會調查局)負責民意調查及一般性社會調查
第十三局(技偵科技局)負責偵技科技器材的管理、研發
第十四局(技術偵察局)負責郵件檢查與電信偵控
第十五局(綜合情報分析局)負責綜合情報的分析、研判
第十六局(影像情報局)負責各國政、經、軍等影像情報
5. 香港有了國安法是什麼意思,和一國兩制有關系嗎
已經生效實施的香港國安法為香港今後「一國兩制」實踐劃出了清晰的底線,同時體現出中央對特區高度自治的尊重,也有助於香港社會找回「一國兩制」的初心。
譚惠珠表示,當初起草香港基本法時,中央信任香港以及考慮到當時「兩制」的差異,決定讓香港特區就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基本法第23條進行本地立法。香港回歸23年來,在反對派的極力阻撓和污名化下,香港始終未能完成此項憲制責任。去年「修例風波」以來,「黑暴」「港獨」「攬炒」愈演愈烈,不斷挑戰「一國兩制」的原則和底線,中央不得不出手扭轉香港亂局。
(5)國安法職責擴展閱讀:
2020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並全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剛剛香港特區政府網站發布新聞公報,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6月30日晚上11時正式生效。
在公報中,香港特區政府表示,按《決定》規定,「香港國安法」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香港公布實施,有關公布已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簽署,並於今(六月三十日)晚刊憲生效。
據了解,「香港國安法」共66條,分為6章,分別為總則、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罪行和處罰,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中央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及附則
6. 香港即將實施國安法,國安法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五月二十八日下午舉行閉幕會,以2878票贊成、1票反對、6票棄權,高票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草案獲通過意味全國人大常委會獲授權,將根據香港具體情況,制定“香港國安法”,並可將法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
國安立法,立的是“救港之法”“安港之法”。越來越多的香港市民開始認識到這一點,在“撐國安立法”的隊伍中,凝聚起“香港再出發”的決心與力量。徹底鏟除“港獨”“暴恐”的土壤,還需更多人行動起來。香港的未來需要共同守護、共同努力。撐國安立法,就是撐香港的未來。都說有國才有家。在民族大義面前,每個人都要拿出調性,把個人利益放一放。
7. 中央派駐香港國安法領導委員會的顧問職責是哪些
1、聯系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2、聯系並協助內地有關部門管理在香港的中資機構。3、促進香港與內地之間的經濟、教育、...
8. 國安部的職責是什麼
國安部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組成部門,是中國政府的反間諜機關和政治保衛機關,可以行使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安機關的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的職權。
國家安全部是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的國務院職能部門。1983年7月由原中共中央調查部整體、公安部政治保衛局以及中央統戰部部分單位、國防科工委部分單位合並而成。
現任國家安全部部長是耿惠昌。
(8)國安法職責擴展閱讀
首先要明確國家安全部是政府的組成部分和職能部門,是負責維護國家安全相關工作的執法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國家安全機關是本法規定的國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機關。」明確了國家安全部的任務是按照本法開展工作。
第四條則具體說明國家安全部的職責和任務。
第四條的內容是:任何組織和個人進行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
本法所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的下列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
1、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2、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3、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
4、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
5、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
9. 國安法是什麼性質
香港國安法針對與香港特區相關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專外國或境外勢屬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犯罪行為,制定了系統而嚴密的防範、制止和懲治措施與機制。
該法填補了香港回歸23年來沒有完成國家安全立法的空白,徹底改變了香港在國家安全上的「不設防」狀態。香港國安法出台,勢必一舉斬斷民進黨擾亂香港、勾連「港獨」的黑手。
(9)國安法職責擴展閱讀:
香港國安法是實體法、程序法和組織法的結合,內容周全,程序嚴密,體現了中央政府對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零容忍的堅定態度。
法律一經公布,效果立即顯現。眼見香港國安法將有效終結香港「修例風波」以來的動亂局面,那些一直企圖在香港策劃實施所謂「顏色革命」的境外勢力,嚎啕謾罵之聲不絕於耳。台灣民進黨政治人物也加入其中,只是其內心的「痛楚」與洋人又有些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