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察班職責
① 公安局的偵查員是干什麼的
偵查員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偵查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檢察院直接受內理的貪污、賄賂、容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2、對公安機關偵查活動的監督;
3、適時介入偵察活動,參加重大案件討論,參加現場勘查;
4、對強制措施執行情況開展監督。
② 監獄偵查科主要是負責什麼工作
負責對所涉嫌的刑事犯罪查辦。
我國的偵查機關主要是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版關、人權民檢察院、軍隊保衛部門、中國海警局和監獄偵查部門以及海關走私犯罪偵查機關等。
偵查機關作為偵查活動的主體,在打擊犯罪活動中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絕大多數刑事案件發生後,往往都是偵查機關首先介入其中,並開展偵查工作。
因此,國家設立偵查機關並通過其活動可以及時預防、制止、揭露、證實犯罪,維護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的穩定、社會的安定和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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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偵察行為是一種行政行為,在偵察中採取的強制措施是具體行政行為。公安行政行為是指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行政法律、法規或規章,針對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義務所作的特定的單方行為。
行政訴訟法第2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5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由此可見,公安偵察行為的行政可訴性是不言而喻的。
③ 刑警的具體職責是什麼
根據公安部規定: 刑事偵查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刑事偵查部門是打擊刑事犯罪的專職部門。《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偵查在刑事訴訟活動中處於首要環節,偵查與起訴、審判階段並列,是獨立的訴訟階段,刑事訴訟中起訴犯罪嫌疑人的主要證據都來源於偵查。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分別由公安、檢察、法院三個機關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行使,不能超越職責或者互相代替。 法律規定,刑事偵查人員負有查明案件類別和性質、決定何時進入刑事訴訟階段、收集證據材料、抓獲或控制犯罪嫌疑人、追繳贓款贓物、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證人、被害人安全、決定案件是否移交檢察機關、預防犯罪等職責。具體有:立案權,調查詢問權,刑事鑒定申請權,刑事鑒定權,執行刑事強制措施權,訊問犯罪嫌疑人權,現場勘驗、檢查權,執行搜查權,執行扣押物品權,執行通緝權,組織辨認權,執行技術偵察權,決定移交案件權,中止偵查活動建議權,撤銷案件建議權,合法使用警械、武器權,偵查實驗權等偵查權。 目前,全國刑警總數近15萬人,分屬於公安部,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地、市、州公安局,縣、市、區、旗公安局4級公安機關。在公安部設有刑事偵查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設有刑偵(警)總隊;在地、市、州公安局設有刑偵支隊;在各縣、市、區、旗公安局設有刑偵大隊。此外,還有一級派出機構,就是縣、市、區、旗刑偵大隊向轄區內派駐若干個責任區刑警隊。責任區刑警隊是公安機關最底層的實戰單位。 上級刑偵部門對下級刑偵部門在業務工作上負有指揮、指導、協調的職責。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分工管轄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侵犯公民財產權利等114種刑事案件,主要職責是:掌握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交流刑事犯罪情報,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和監督地方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的偵查辦案工作;承辦上級交辦案件;制定刑事技術、刑偵信息工作的發展規劃,組織刑事技術、刑偵信息技術推廣應用,為重大疑難刑事案件提供技術和信息支援等
④ 偵查員的職責
一、主辦偵查員是指在偵查經濟犯罪中,負責承擔主要偵查任務,並在偵破小組中起領導作用的偵查員。
二、偵查小組確定一名主辦偵查員,非主辦偵查員在主辦偵查員的領導下開展偵查工作。
三、主辦偵查員必須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高尚的職業道德和比較過硬的業務本領,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執法嚴明、清正廉潔。
四、主辦偵查員對受理的案件提出是否立案,對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破案、捕、教的意見,並按程序逐級上報審批。
五、主辦偵查員審理每一起經濟犯罪案件,必須制定偵查方案,並組織實施偵查工作。
六、主辦偵查員必須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等刑事法律、法規,具備受案、立案、偵查、審訊、提請逮捕、移送起訴等獨立辦案能力。
七、主辦偵查員必須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經濟法律、法規,了解金融、稅務等部門和公司、企業等單位的工作流程。
八、主辦偵查員必須具有較強的文字能力,能夠高質量地獨立完成有關公安工作的各種文字材料工作,並具有較強的保密觀念、紀律觀念,且身體健康、思維嚴謹,具備一定的綜合協調能力。
九、主辦偵查員必須具備經濟、法律、公安等相關業務的大專以上學歷,並經過公安基礎業務培訓,掌握公安工作基礎技能,有較強的業務指導能力和工作能力。
十、主辦偵查員實行聘任制。主辦偵查員資格考試、考核工作由經偵部門的政工、紀檢等職能部門組織實施,每兩年進行一次。經考試、考核合格後,發給經偵主辦偵查員聘書。
十一、主辦偵查員在科長、副科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在偵破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中,要在上級領導的統一指導下,按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並負責案件全部材料的匯總,及時將工作進展情況上報科、處。
十二、經偵民警在擔任主辦偵查員期間,執法公正、業績突出,可作為功獎、晉銜、提職、入黨的一個重要依據。在提職考核時,可作為加分的一個條件。同等條件下,可儔選拔任用。
十三、在行使主辦偵查員職責中,由於缺乏責任心、玩忽職守而造成重大失誤的,要取消主辦偵查員資格,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責任。
⑤ 偵察兵是做什麼的
偵察兵,作戰單位的兵種之一,不局限於陸軍,空降部隊、海軍陸戰隊、武警內衛部隊中均有。他們的主要任務是深入敵後,偵察敵軍事目標的位置,捕捉敵方俘虜。為本方火炮及空中打擊、遠程兵力投送、搶灘登陸等提供詳實的地理坐標和破壞情況。
其它任務還有:對戰役發起前敵軍動態的偵察,為己方火炮進行目標指示,對敵軍重要軍事目標的偵察,必要時進行「斬首」任務等等。
偵察兵都要求具有過人的軍事素質、身體素質、心理素質。偵察兵的行動更為迅速、靈活,對單兵的體能、敏捷度和綜合作戰意識都有較高的要求,可以說,偵察兵是常規部隊中的「特種部隊」。在未建立成正式的特種部隊前,偵察兵在一定程度上肩負著現代特種部隊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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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察兵訓練科目分為:外語、武裝5公里越野、400米障礙、野外生存、投彈、各種武器射擊、武裝泅渡、偵察戰術訓練(如:開辟觀察所,架設器材,決定與修改射擊諸元等)、拳術訓練(捕俘拳、捕俘刀、軍體拳、臂功、腿功、倒功、散打、擒拿、捆綁等);
攀爬、手語、旗語、軍事地形學、駕駛、心理學、特種技術偵察(雷達偵察、戰場電視、照相偵察、攝像偵察等)、空降(空降偵察兵)、審訊與反審訊、偵察與反偵察等。
⑥ 檢察院各個機構的職責主要是什麼啊
人民檢察院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人民檢察院按照法律規定和業務分工設置內部機構,分別承辦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等業務。
1、控告申訴檢察部門、舉報中心承辦受理、接待報案、控告和舉報,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埔、不起訴、撤銷案件及其他處理決定的申訴;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受理人民檢察院負有賠償義務的刑事賠償案件等工作。
2、反貪污賄賂部門承辦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3、法紀檢察部門承辦對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證、破壞選舉等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4、審查逮捕部門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逮捕,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延長,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的及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等工作。
5、審查起訴部門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移送起訴或不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
6、監所檢察部門承辦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管活動進行監督,直接立案偵查虐侍被監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員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和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案,對監外執行的罪犯和勞教人員又犯罪案件審查批埔、起訴等工作。
7、民事行政檢察部門承辦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或者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訴等工作。
8、 檢察技術部門承辦對有關案件的現場進行勘驗,收集、固定和提取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並進行科學鑒定,對有關業務部門辦理案件中的涉及技術性問題的證據進行審查或鑒定等工作。
9、紀檢監察部門承辦受理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檢察人員利用職權進行違法辦案、越權辦案、刑訊逼供、吃請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控告,並進行查處等工作。
⑦ 刑警隊里的便衣偵察隊是干什麼的
一、工作職能和接觸案件:
1、負責對「兩搶一盜」現行犯罪的打擊和偵查工作;
2、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公交系統客運的治安防範工作;
3、負責組織、指導承辦發生在市區內有編碼的公共汽車、電車上的刑事案件;
4、負責、指導承辦市區內高速公路、內環路、全封閉城市快速干線上發生的搶劫機動車輛和以機動車輛駕駛員、乘客為侵害對象的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
6、負責指導、協調各區、縣級市公安機關打擊「兩搶一盜」工作。
二、兩搶一盜
「兩搶一盜」:指搶劫、搶奪、盜竊(包括入室盜竊和盜竊機動車)等三類多發性侵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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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切實做到「群眾利益無小事,小事小案有人管」,最大限度維護人民群眾的權益。
市公安局按照民意主導警務的理念,順應首都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和創建和諧穩定的社會治安秩序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局黨委的指示,成立便衣偵查總隊,嚴厲打擊危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街頭案件,凈化首都社會的治安環境。
北京市公安局要求,面對新形勢下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便衣偵查總隊一定要站在「首都穩、全國穩」的政治高度,始終堅持科學發展觀,抓住機遇,開拓進取,扎實工作,以更寬的視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魄力。
大力推動首都警務體制改革和警務工作創新,不斷促進首都公安工作的持續發展,為努力創建「世界城市」、「平安北京」,維護首都和諧穩定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