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駐工作職責
Ⅰ 如何履行紀檢監察派駐機構職能
一要強化監督主體。監督與被監督從本質上說是此消彼長的矛盾關系,只有監督者的力量大於被監督者的力量才能實施有效的監督,搞好監督主體建設,加強監督者的力量,是履行監督職責的基礎和前提。針對我縣派駐機構實行「緊密型」管理以及人少事多的現狀,應著重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准確把握派駐機構的職能定位,釐定派駐機構與聯系單位和委局各室的工作關系。派駐機構回到完全融入聯系部門的老路,會失去統管的意義。同樣,把派駐機構演變成委局內設科室的傾向,也會失去統管的意義。應適當增強派駐機構在工作運轉和後勤保障等方面的自主性,確保派駐機構能圍繞自身的職能職責開展工作,能有足夠的人力、精力和時間去熟悉了解聯系部門的廉政情況;二是充分調動派駐幹部的工作積極性。要建立健全派駐幹部的評價、考核、任用、晉升、培訓、交流等各項制度,進一步細化分解職能職責,進一步增強派駐幹部的工作責任心和工作積極性,對派駐幹部的考核評價應突出派駐幹部熟悉聯系部門,履行監督職責、提升自身素質的情況;三是整合各種監督力量。要進一步理清各種監督的許可權、途徑、方式、程序和范圍,使紀檢監察與人大、司法、財政、審計等各種監督主體對行政權力的監督構成一個嚴密的體系,形成有效的監督合力。
二要突出監督重點。監督檢查聯系部門及其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黨和政府決定、命令的情況;監督檢查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執行民主集中制、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是派駐機構最重要的職能職責。監督職能發揮得好不好,不是只看一年監督了多少事,更要看其中哪些事幹得漂亮,具有創意,富有成效。紀檢監察工作涉及經濟、社會和黨建等各個方面,如果面面俱到,往往力不從心,也不利於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必須堅持突出重點、務求實效的原則,嚴格按照監督工作規律的內在要求,把事關全局、事關長遠、事關民生的重大事項,人民群眾普遍關注和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被監督單位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群眾來信來訪和社情民意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作為監督工作的主要方面,集中精力緊緊圍繞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履行職責行使權力的情況開展監督,切實加大監察檢查力度,督促相關部門從制度上、機制上解決帶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的突出問題,努力在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上取得新突破。
三要完善監督法規。依法監督才是有效的監督,派駐機構監督職能的行使,必須有法定的途徑、方式和程序。紀檢監察監督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很強,在監督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程序,嚴格依法依規辦事,確保監督工作合法有序。現階段,紀檢監察派駐機構開展監督工作的法律法規體系還不完備,缺乏明確的監督標准和監督方法,盡管委局制定下發了規范性的《關於印發紀工委監察分局有關制度的通知》(印紀發〔2012〕7號)文件,但貫徹落實效果還不是十分理想,派駐機構要准確判斷和及時糾正監督客體的越軌行為,追究其違法亂紀責任,尚無權威性規范性較強的制度支撐,監督行為的權威性和可操作性仍覺不夠,需要紀檢監察系統進一步認真研究,准確把握。應及時做好派駐機構履行監督檢查職能的制度上的頂層設計,釐定派駐機構履行監督檢查職能的許可權、途徑、方式、程序和范圍。
四要細化監督手段。要善於針對不同情況,根據責權一致的原則,靈活運用黨內監督和行政監察的各種監督方式,落實相關監督權力,以多種行之有效的監督手段確保監督效果。一是要落實知政權,從實踐來看,首先要弄清楚被監督單位「在干什麼」,然後才是用黨紀國法去衡量其具體的或抽象的行政行為「是否規范」。要建立健全被監管部門行政運行信息的收集機制,應完整收集其文件收發、資金收支、人員進出情況,完善相關工作台賬,建立聯系部門與派駐機構工作相互溝通和重大事項互相通報的制度。二是要落實參與權,通過跟蹤參與聯系部門「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執行和開展專項檢查等途徑,詳細了解被監督部門的各種行政行為的執行依據、執行環境、執行過程及執行效果,全程履行對聯系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監督檢查的職責,只有通過參與,才能更好地找准監督重點和關鍵環節,才能更好地發揮紀檢監察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服務職能。三是要落實建議權,確保派駐幹部對聯系部門的「三重一大」事項能夠提出建議。建立健全監督檢查結果在執紀問責之外的反饋糾偏機制,把大量尚未違紀違法的苗頭性消極傾向糾正在萌芽階段。四是要落實否決權,在涉及「三重一大」問題上,派駐機構要嚴格把關並可就反腐倡廉問題行使一票否決權,確保派駐機構的監督檢查結果能夠得到充分運用,強化派駐機構預警糾錯的影響力。
就這些,希望你能滿意。
Ⅱ 圍繞中國銀行派駐業務經理核心職責,採取哪些措施履行好崗位職責
核心職責
Ⅲ 淺談怎樣做好派駐紀檢監察工作
那麼,派駐紀檢監察工作究竟該怎樣開展呢?我認為,應當注意增強以下四個意識: 一要增強中心意識。相對於駐在部門,紀檢監察工作不是「主營業務」,派駐紀檢監察幹部要主動和部門的中心工作相結合,增強服務中心、服務大局的意識。紀檢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維護黨紀、政紀,促進駐在部門業務工作的健康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紀檢監察工作不是游離於駐在部門業務工作之外的,而是與駐在部門業務工作密切相關的,兩者應該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拋開駐在部門業務工作單純地談紀檢監察工作,只能是不切實際的空談,是錯誤的。紀檢監察工作只有緊貼駐在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去開展,才有意義,才會有生命力。 二要增強預防意識。派駐紀檢監察人員只有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加大反腐倡廉建設的預防力度,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使紀檢監察工作體現出良好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益。一要增強教育的針對性。教育,說到底就是做人的思想工作,絕不是簡單的說教,而是一門藝術。只有客觀分析黨員幹部的思想狀況,才能因人而異、有的放矢地實施黨風廉政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獲得教育的效果。個別談話、任前廉政談話、誡勉談話等都是富有針對性的教育的好形式。二要增強制度的有效性。一方面要監督現有的黨風廉政各項制度的執行,使之真正起到對權力的制約作用;另一方面要針對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制定切合實際的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較強的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這樣的制度不需要多,不需要濫,管用就行。三要增強監督的權威性。既要主動監督,在工程建設、大宗物品采購、幹部人事工作、內部財務管理等重點工作中主動履行職責,又要及時查處舉報、投訴,對查實的堅決處理,對查不實的慎下結論,對經查與事實不符的在一定范圍內予以澄清,通過及時認真的查處工作樹立紀檢監察幹部的威信。 三要增強執紀意識。派駐紀檢組、監察室要積極爭取駐在部門黨組的支持。有了駐在部門黨組的支持,紀檢監察工作的開展相對阻力就會減少,壓力就會減輕。紀檢監察的案件的查處,信訪件的辦理,黨風廉政教育等活動的開展,都應與黨組溝通,取得理解和支持。對涉嫌違紀違法的行為,必須及時予以調查處理,不能護著、蓋著,這就是講原則;但在處理的幅度上可以根據其情節和態度給予恰當的處理,給其以出路,這就是講靈活。必須讓駐在部門黨組和黨員幹部看到紀檢監察工作的成績和實際效果。有了成績和效果,紀檢監察的地位和作用就會得到認可。 四要增強創新意識。紀檢監察工作只有與時俱進,適應形勢的發展,才會有廣闊的前景。不創新,工作的層次和水平就上不去、提不高。創新紀檢監察工作的途徑有以下幾種:一是工作思路的創新。每年的工作內容大同小異,如果試著換一種思路,工作或許會有新的起色。變群眾上訪為幹部下訪,這就是工作思路的創新。二是工作方法的創新。同樣的工作,不同的人去做會有不同的方法。我們既要注意學習別人的好的經驗和做法,又要注意在實踐中嘗試新的獨到的方法。三是工作舉措的創新。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很多問題要通過改革的途徑去解決,改革本身就是一種創新。 (作者:劉繼東,系南通市司法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Ⅳ 如何做好派駐紀檢監察工作
如何做好派駐紀檢監察工作
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指出:「健全紀檢監察體制,完善派駐機構統一管理。」派駐紀檢組監察室是司法局開展黨風廉政工作的重要機構,肩負著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責任,受市紀委監察局領導並報告工作,同時又接受司法局黨組的領導。紀檢監察機構能否高效履職,紀檢監察工作能否順利開展,與紀檢監察室有直接的責任。在這些年的工作實踐中,主要有以下體會。
一、 要有準確的職能定位
定位準確,是正確履職的前提。當前,紀檢監察的任務越來越多,涉及的領域越來越寬,工作戰線越來越長,作為紀檢監察室,只有正確定位自己的職能,才能全面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作用。根據《黨章》和中紀委有關規定,派駐紀檢組監察室主要履行以下職能:一是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二是監督所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三是初步核實所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他成員違犯黨紀的問題,參與調查所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犯黨紀的案件;四是調查所在部門處級及以下幹部違犯黨紀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五是組織協調所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六是受理對所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組織、黨員違犯黨紀行為的檢舉和黨員的控告、申訴,保障黨員權利;七是承辦市紀委和所在部門黨組交給的其他任務;八是按照《行政監察法》規定,負責執法監察、廉政監察、效能監察、政務公開、糾風工作等。這既是對紀檢監察室的職能定位,也是基本的工作方向。
二、 要有清晰的工作思路
工作要有思路,遇事要有辦法,這是作為一名領導幹部應具備的基本素質能力。紀檢監察工作任務重、內容多、要求嚴、標准高,作為紀檢監察室負責人,只有做到工作思路清晰,指導思想明確,重點突出,定位準確,措施有力,工作才能有條不紊、緊張有序、張馳有度、循序漸進的順利開展。在確定工作思路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一是要吃透上面的精神。即要吃透黨中央、省委、市委、市紀委、司法行政系統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以及司法行政工作重點的決策部署和總體要求;吃透當前的世情、國情、黨情等,切實把精神實質、任務目標、工作重點、措施要求搞清楚、弄明白。二是要摸清下面的情況。即要詳細摸清機關和直屬單位以及全市各區司法局的人員編制、工作職責、班子建設、工作進展等情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基本態勢、主要成效和經驗、存在問題等。三是要了解外面的態勢。即要了解全國司法行政系統、乃至全國反腐倡廉系統開展廉政工作的情況,認真學習借鑒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四是要形成符合實際的思路。即要按照上級的部署要求,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形成符合本單位反腐倡廉建設實際的工作思路。思路定下來後,還要反復宣講,使之進入幹警職工的思想和工作,使之成為行動的向導,並始終如一的抓好落實。
三、 要善於整合各方資源
紀檢工作涉及面廣,僅靠紀檢監察幹部的力量單打獨斗很難管理監督到位,必須要整合各種資源,協調各方力量,形成部門各負其責,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才能把工作開展好。紀檢監察工作,要善於整合四種資源,第一,要整合內部資源。要把本機關的行財部門、人事部門、機關黨委這些內部資源整合起來,形成合力抓反腐倡廉建設。第二,要整合上下資源。要加強與市紀委、市監察局和省廳紀委的請示匯報,及時聽取上級機關的指示,了解工作最新動態和進展。加強與各區紀委監察局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到工作相互支持,情況相互通報,經驗相互借鑒。第三,要整合其他資源。要充分發揮政務公開、黨務公開、群眾評議機關作風、人民群眾來信來訪的作用,把這些力量用起來。通過全面、規范、有效的資源整合,組織各方面的力量,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四、 要理順上下左右關系
作為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要切實履行好職責、發揮應有的作用,應理順以下關系。第一,理順和市紀委、市監察局的關系。紀檢監察室是受市紀委監察局的委派行使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職能,必須接受市紀委監察局的統一領導,完成市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發揮好監督檢查、組織協調、受理舉報和查辦案件、承辦市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這就要求紀檢監察室要經常、及時地請示報告,要定期不定期的匯報工作,要無條件的執行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決議指示。第二,理順與被派駐部門的關系。作為駐在部門的日常工作機構,必須接受被派駐部門黨組的領導。這就要理順與黨組的關系,要主動溝通,取得主要領導的支持。要主動向他們傳達上級有關反腐倡廉建設的指示精神及工作安排,請示匯報,並做好監督工作。要主動匯報群眾舉報、本單位在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要主動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數,拓寬工作局面。要主動承擔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第三,理順與其他處室之間的關系。要圍繞被派駐單位業務開展工作,堅持在黨組的領導下,檢查督促機關各處室、直屬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行為進行責任追究。要加強對幹警職工的廉政教育。要對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進行監督和檢查。要認真處理幹部職工的舉報和投訴,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行為。第四,理順與各區司法局的關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要求,加強對各區司法局開展紀檢監察和行風工作的檢查和指導,在力量上給予支持,在方法給予指導,在工作上給予關心幫助。第五,理順與區紀委監察局的關系。加強與這些單位的溝通協調,及時了解當地的紀檢監察工作情況,以及當地司法局開展紀檢監察工作的情況。同時,還要特別注重理順與省廳紀委的關系,經常請示匯報工作,了解掌握全省司法行政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推進情況,圓滿完成交辦的各項任務。
五、 要勇於不斷開拓創新
當前的反腐倡廉形勢仍然嚴峻,任務仍然艱巨,給紀檢監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標准和要求。面對新形勢、新任務,一定要認真研究和思考,切實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在抓工作落實上下功夫見成效。一是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大對單位和個人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權威,堅決克服和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確保政令暢通。二是要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權益。三是要狠抓機關工作作風的改進。讓幹警職工始終牢記「為民、務實、清廉」要求,堅決反對「四風」,著力解決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問題,不斷改進作風,切實撲下身子為人民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四是要加強懲防腐敗體系的建設。嚴格教育,完善和堅決執行制度,強化監督,嚴格責任追究,堅決懲處違紀違法行為。五是要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努力形成黨組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檢監察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實讓黨風廉政責任制落實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六、 要提升自身過硬素質
人的素質具有一定的先天稟賦,但更需要後天的學習培養和實踐鍛煉。領導幹部提高素質不僅是職責需求和工作要求,更是眾人所望。紀檢監察幹部要注重提高以下素質。一要增強政治素質。要系統學習、熟悉和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深刻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內涵,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堅定正確的政治信念,保持鮮明的政治觀點,學會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問題,認識問題,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二要提高能力素質。要加強對理論、文化、經濟、法律、歷史、業務等知識的學習,不斷拓展知識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提高思維水平和專業技能。堅持學以致用、用以促學,在學用結合中不斷培養、提高素養。要善於總結經驗,廣泛吸取營養。切實通過學習實踐,不斷提高自己科學判斷形勢的能力、應對復雜局面的能力、依法執紀的能力和總攬全局的能力。三要提高決策素質。要善於深謀遠慮、運籌全局,能夠在錯綜復雜的情況下判別事物的本質,作出最好的決定,選出最佳的方案,確保決策的原則性、科學性、准確性、針對性和可行性。四要提高心理素質。只有性格上的偉大,才有智力上的成就。要注重磨煉自己的心理素質,不斷提高自我調適、自我控制、自我管理的能力,增強人格魅力。
七、 要帶頭樹立良好形象
派駐紀檢監察幹部處於反腐倡廉第一線,責任重大,任務艱巨,使命光榮,自身的形象直接影響工作開展。這就要求必須以身作則,率先垂範。一是要做廉潔自律的表率。要大公無私,潔身自好,公道正派辦事,經得住誘惑,頂得住歪理,切實做到一身正氣,兩袖清風。二是要做行動清廉的表率。要帶頭維護黨的形象,維護人民利益。要在監督別人的同時,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實際工作中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敢於負責,敢抓敢幹,不畏首畏尾,不瞻前顧後,不趨炎附勢。要心如止水,明鏡如玄,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這樣才能公生廉,廉生威,說話才有份量,做事才有威信,才能樹立可敬、可親、可愛的紀檢監察幹部形象。
Ⅳ 派駐社區紀檢巡視員工作稱職責
派駐紀檢組是上級紀檢部門派駐下轄地方,指導或監督當地紀檢部門工作的臨時(常駐)性機構。
比如說:以前的話,某個鎮政府有紀檢部門,這個紀檢部門的職責就是負責監督整個鄉鎮包括鎮政府其他部門單位的紀檢工作的,但是,這個紀檢部門的紀委書記還沒有人家鄉鎮書記大,怎麼敢管人家呢,所以呢,後來為了利於鄉鎮工作的紀檢工作更好地進行而不會綁手綁腳,縣政府的紀委就會把鎮政府的紀檢部門的某些官員抽調到縣紀委去,形成派駐紀檢組,這些派駐紀檢組的幹部就會被分配管轄某些鄉鎮的紀檢工作。這樣,原本的鎮紀檢幹部名義上就變成了縣紀委的派駐紀檢組幹部,至少和人家鄉鎮書記是平級了,而且平時工作的辦公室也在縣紀委了,這樣搞鎮政府的紀檢工作就不會這么多束縛了,是我們政府紀檢工作制度的一大改進啊!
同理的,原先的縣紀檢幹部抽調到市紀檢形成派駐紀檢組,也是一樣的原理。
Ⅵ 派出和派駐有什麼區別
1、概念的區別
派出機構的概念:
派出機構有權代表國家行政機關執行某種特定任務或從事某種專門業務,但不是一級國家行政機關。國家行政機關通常對派出機構實施積極的領導、協助和監督。派出機構的權力由派出它的國家行政機關授予。
派出機構違反法律、法規、命令時,派出它的機關將全部和部分撤銷所授權力。派出機構的重大決定必須經過派出它的機關認可。派出機構必須按照派出它的機關規定的程序和標准辦理業務。派出機構可以在不改變派出它的機關規定原則的條件下,靈活處理有關事宜,但事後必須向派出它的機關報告。派出機構的人事和經費由派出它的機關掌管。
派駐機構的概念:
派駐機構分常設性和臨時性的,前者指國家機關為執行有關任務,履行職責過程中向行業或地方派出人員組成的常設性的辦事機構,在法律范圍內授權其履行部分職責的機構長常設性機構,分為紀委派駐機構,政府派駐機構,部門派駐機構,司法派駐機構。派駐機構還有些臨時性處理某項任務的專門機構,這類機構完成該任務後隨即撤消。
2、組成機構的區別
派出機構包括:
(1)行政公署。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
(2)街道辦事處,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
(3)區公所。縣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
(4)各業務部門的派出機構,如審計署的駐上海特派員辦事處,工商所,公安派出所等。
派駐機構分為:
(1)紀委派駐機構。
(2)政府派駐機構。
(3)部門派駐機構。
(4)司法派駐機構。
(5)臨時性派駐機構。
3、機關的等級不同
派出機構不是一級國家行政機關,也不是派出機關。
派駐機構可以是一級國家行政機關。
Ⅶ 關於中共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履行監督職責的意見的內容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第八條規定:「派駐紀檢組按照有關規定對駐在部門的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進行監督。」為使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更好地履行對駐在部門黨組及其成員的監督職責,經商中央組織部,提出如下意見。
一、派駐紀檢組應當協助駐在部門黨組建立健全規范黨組及其成員正確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加強自我約束和互相監督的措施和制度。
二、派駐紀檢組組長參加駐在部門黨組會議和有關行政領導會議,對領導班子執行議事規則的情況進行監督,對有關問題負責任地提出意見或建議。
三、派駐紀檢組按照有關規定對駐在部門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
派駐紀檢組在駐在部門按規定徵求對擬選拔任用幹部人選的意見時,應當按時以書面形式反饋意見。
四、派駐紀檢組應當了解匯總對駐在部門黨組成員在用車、住房、出國(境)、休假、兼職、配偶子女從業和收受禮品登記等方面執行廉潔自律規定及個人家庭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
派駐紀檢組了解駐在部門黨組成員執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情況,並報中央紀委。
五、派駐紀檢組通過了解駐在部門黨組成員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參加對駐在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等方式,對駐在部門黨組及其成員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情況進行監督。
派駐紀檢組定期向中央紀委報告駐在部門黨組及其成員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
六、派駐紀檢組應當派員參加駐在部門黨組成員述職述廉會議,了解相關的民主評議或民主測評情況。
派駐紀檢組要將駐在部門黨組成員的述職述廉情況向中央紀委作綜合報告。
七、派駐紀檢組通過參與民主生活會前徵集對駐在部門黨組及其成員意見的工作、參加黨組民主生活會、了解黨組及其成員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情況等方式,對駐在部門黨組民主生活會的情況進行監督。
對駐在部門黨組成員在民主生活會上所作的檢查或說明,需要查明事實的,按照有關程序辦理。
八、派駐紀檢組應當嚴格按照中央紀委的規定,辦理涉及駐在部門黨組及其成員的信訪舉報件。
九、派駐紀檢組組長要主動與駐在部門黨組成員就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廉潔自律規定等方面的情況交換意見。
十、派駐紀檢組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查閱駐在部門的有關文件、資料,派員參加有關會議和活動,召開座談會,與有關人員談話,組織專項檢查或者專項調研等。
派駐紀檢組需要採取上述方式開展工作,涉及重要事項的,一般應事先與駐在部門黨組主要負責人溝通,特殊情況應當事先報經中央紀委批准。
十一、在履行監督職責過程中,有下列情況的,派駐紀檢組必須及時向中央紀委報告,並根據中央紀委的要求向駐在部門黨組主要負責人通報:
(一)直接收到反映駐在部門黨組及其成員違反黨紀問題的信訪舉報;
(二)發現駐在部門黨組及其成員嚴重違反有關制度、涉嫌違反黨紀問題及其他非正常情況;
(三)派駐紀檢組在履行監督職責中提出糾正意見,駐在部門無正當理由不糾正的;
(四)中央紀委要求報告的其他事項。
十二、派駐紀檢組按規定向中央紀委報告發現的情況和問題時,可以提出以下建議:
(一)建議由中央紀委發函請駐在部門黨組成員說明有關情況;
(二)建議由中央紀委領導同志或者由中央紀委委託駐在部門黨組主要負責人與駐在部門黨組成員進行談話;
(三)建議對反映駐在部門黨組成員違反黨紀的問題進行初步核實。
十三、派駐紀檢組在履行監督職責過程中發現問題,除必須向中央紀委報告的外,應當及時向駐在部門黨組提出糾正意見或建議。
Ⅷ 如何釐清派駐紀檢組和駐在部門紀委的職責
部門紀委負責本單位長期紀檢工作,派駐紀檢組連本單位紀委都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