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堅守原則
❶ 國家安全法堅持什麼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七條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堅持社回會主義法答治原則。
國家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動,堅持宗教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利用宗教名義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反對境外勢力干涉境內宗教事務,維護正常宗教活動秩序。
❷ 國家安全法堅持什麼原則,尊重和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堅持「社會主義法治」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
❸ 中國推出「一帶一路」堅守的原則是什麼
1、恪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遵守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即尊重各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和平共處、平等互利。
2、堅持開放合作。「一帶一路」相關的國家基於但不限於古代絲綢之路的范圍,各國和國際、地區組織均可參與,讓共建成果惠及更廣泛的區域。
3、堅持和諧包容。倡導文明寬容,尊重各國發展道路和模式的選擇,加強不同文明之間的對話,求同存異、兼容並蓄、和平共處、共生共榮。
4、堅持市場運作。遵循市場規律和國際通行規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各類企業的主體作用,同時發揮好政府的作用。
5、堅持互利共贏。兼顧各方利益和關切,尋求利益契合點和合作最大公約數,體現各方智慧和創意,各施所長,各盡所能,把各方優勢和潛力充分發揮出來。
(3)國家堅守原則擴展閱讀
中國改革開放作為當今世界最大的創新,「一帶一路」作為全方位對外開放戰略,正在以經濟走廊理論、經濟帶理論、21世紀的國際合作理論等創新經濟發展理論、區域合作理論、全球化理論。「一帶一路」強調共商、共建、共享原則,超越了馬歇爾計劃、對外援助以及走出去戰略,給21世紀的國際合作帶來新的理念。
比如,「經濟帶」概念就是對地區經濟合作模式的創新,其中經濟走廊——中俄蒙經濟走廊、新亞歐大陸橋、中國—中亞經濟走廊、孟中印緬經濟走廊、中國—中南半島經濟走廊等,以經濟增長極輻射周邊,超越了傳統發展經濟學理論。
「絲綢之路經濟帶」概念,不同於歷史上所出現的各類「經濟區」與「經濟聯盟」,同以上兩者相比,經濟帶具有靈活性高、適用性廣以及可操作性強的特點,各國都是平等的參與者,本著自願參與,協同推進的原則,發揚古絲綢之路兼容並包的精神。
❹ 國家堅持全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規定,中國「實行積極防禦戰略,堅持全民自衛原則」。
❺ 中華人民共和國堅持什麼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七條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堅持社會主義法治原則。
拓展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第三條 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第四條 堅持中國我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
第五條 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負責國家安全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研究制定、指導實施國家安全戰略和有關重大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國家安全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推動國家安全法治建設。
第六條 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國家安全戰略,全面評估國際、國內安全形勢,明確國家安全戰略的指導方針、中長期目標、重點領域的國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第七條 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堅持社會主義法治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公民的權利和自由。
第八條 維護國家安全,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
國家安全工作應當統籌內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國土安全和國民安全、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第九條 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充分發揮專門機關和其他有關機關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能作用,廣泛動員公民和組織,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第十條 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堅持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積極同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開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國際安全義務,促進共同安全,維護世界和平。
第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第十二條 國家對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組織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三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國家安全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任何個人和組織違反本法和有關法律,不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義務或者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第二章 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
第十五條 國家堅持中國我黨的領導,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健全社會主義法治,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各項權利。
國家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或者煽動顛覆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行為;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竊取、泄露國家秘密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境外勢力的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
第十六條 國家維護和發展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衛人民安全,創造良好生存發展條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環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 國家加強邊防、海防和空防建設,採取一切必要的防衛和管控措施,保衛領陸、內水、領海和領空安全,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
第十八條 國家加強武裝力量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建設與保衛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需要相適應的武裝力量;實施積極防禦軍事戰略方針,防備和抵禦侵略,制止武裝顛覆和分裂;開展國際軍事安全合作,實施聯合國維和、國際救援、海上護航和維護國家海外利益的軍事行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領土完整、發展利益和世界和平。
第十九條 國家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健全預防和化解經濟安全風險的制度機制,保障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產業、重大基礎設施和重大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重大經濟利益安全。
第二十條 國家健全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和金融風險防範、處置機制,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和基礎能力建設,防範和化解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防範和抵禦外部金融風險的沖擊。
第二十一條 國家合理利用和保護資源能源,有效管控戰略資源能源的開發,加強戰略資源能源儲備,完善資源能源運輸戰略通道建設和安全保護措施,加強國際資源能源合作,全面提升應急保障能力,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的資源能源持續、可靠和有效供給。
第二十二條 國家健全糧食安全保障體系,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完善糧食儲備制度、流通體系和市場調控機制,健全糧食安全預警制度,保障糧食供給和質量安全。
第二十三條 國家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防範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響,掌握意識形態領域主導權,增強文化整體實力和競爭力。
第二十四條 國家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加快發展自主可控的戰略高新技術和重要領域核心關鍵技術,加強知識產權的運用、保護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設,保障重大技術和工程的安全。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設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提升網路與信息安全保護能力,加強網路和信息技術的創新研究和開發應用,實現網路和信息核心技術、關鍵基礎設施和重要領域信息系統及數據的安全可控;加強網路管理,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網路攻擊、網路入侵、網路竊密、散布違法有害信息等網路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國家網路空間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第二十六條 國家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加強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民族分裂活動,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和諧,實現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
第二十七條 國家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動,堅持宗教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利用宗教名義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反對境外勢力干涉境內宗教事務,維護正常宗教活動秩序。[1]
國家依法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邪教違法犯罪活動。
第二十八條 國家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加強防範和處置恐怖主義的能力建設,依法開展情報、調查、防範、處置以及資金監管等工作,依法取締恐怖活動組織和嚴厲懲治暴力恐怖活動。
第二十九條 國家健全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的體制機制,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積極預防、減少和化解社會矛盾,妥善處置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促進社會和諧,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安定。
第三十條 國家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體系,加大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力度,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強化生態風險的預警和防控,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賴以生存發展的大氣、水、土壤等自然環境和條件不受威脅和破壞,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第三十一條 國家堅持和平利用核能和核技術,加強國際合作,防止核擴散,完善防擴散機制,加強對核設施、核材料、核活動和核廢料處置的安全管理、監管和保護,加強核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能力建設,防止、控制和消除核事故對公民生命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危害,不斷增強有效應對和防範核威脅、核攻擊的能力。
第三十二條 國家堅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增強安全進出、科學考察、開發利用的能力,加強國際合作,維護我國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的活動、資產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第三十三條 國家依法採取必要措施,保護海外中國公民、組織和機構的安全和正當權益,保護國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脅和侵害。
第三十四條 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發展利益的需要,不斷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
第三章 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第三十五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依照憲法規定,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行使憲法規定的涉及國家安全的其他職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憲法規定,決定戰爭狀態的宣布,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決定全國或者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入緊急狀態,行使憲法規定的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涉及國家安全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宣布戰爭狀態,發布動員令,行使憲法規定的涉及國家安全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七條 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政法規,規定有關行政措施,發布有關決定和命令;實施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范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行使憲法法律規定的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授予的涉及國家安全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決定軍事戰略和武裝力量的作戰方針,統一指揮維護國家安全的軍事行動,制定涉及國家安全的軍事法規,發布有關決定和命令。
第三十九條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管理指導本系統、本領域國家安全工作。
第四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的遵守和執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家安全工作。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第四十一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行使檢察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
第四十二條 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搜集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有關軍事機關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關職權。
第四十三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貫徹維護國家安全的原則。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國家安全活動中,應當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不得超越職權、濫用職權,不得侵犯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❻ 關於堅守原則的名言
1.唯有堅持才能終有一天獲得品嘗它們的快樂
2.一個沒有原則和沒有意志的人就像一艘沒有舵和羅盤的船一般,他會隨著風的變化而隨時改變自己的方向。 ——斯邁爾斯
3.由百折不撓的信念所支持的人的意志,比那些似乎是無敵的物質力量具有更大的威力 ——愛因斯坦
4.咬定青山不放鬆,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 ——鄭燮
5.意志目標不在自然中存在,而在生命中蘊藏。 ——武者小路實篤
6.誰有歷經千辛萬苦的意志,誰就能達到任何目的。 ——米南德
7.一個人要開化一個最閉塞的地方,有了錢還不行,他還得有知識;而且知識,正直,愛國心,如果沒有堅定的意志,把個人的利益丟掉,獻身於一種社會的理想,那也是白費。 ——巴爾扎克
8.只要有一種無窮的自信充滿了心靈,再憑著堅強的意志和獨立不羈的才智,總有一天會成功的。 ——莫泊桑
9.窮當志益堅。 ——歐陽修
10.堅持意志偉大的事業需要始終不渝的精神。 ——伏爾泰
11.堅定的前進者盡管也有停歇的時候,卻勇往直前。 ——赫伯特
12.在意志面前,決無辦不到的事。 ——約•海伍德
13.記住該記住的,忘記該忘記的,改變能改變的,接受不能改變的
14.如果沒有原則的考驗,一個人簡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正直(英國)
15.忍耐和堅持雖是痛苦的事情,但卻能漸漸地為你帶來好處。 ——奧維德
❼ 在處理國家之間的關繫上,中國堅持的原則是( )
在處理國家之間的關繫上,中國堅持的原則是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互不幹涉內政、互不侵犯原則。中國堅定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尊重各國人民自主選擇發展道路的權利,維護國際公平正義,反對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反對干涉別國內政,反對以強凌弱。
中國決不會以犧牲別國利益為代價來發展自己,也決不放棄自己的正當權益,任何人不要幻想讓中國吞下損害自身利益的苦果。中國奉行防禦性的國防政策。中國發展不對任何國家構成威脅。中國無論發展到什麼程度,永遠不稱霸,永遠不搞擴張。
(7)國家堅守原則擴展閱讀:
在1953年周恩來在接見印度代表團時首次提出互相尊重領土主權、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惠、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後來在措辭上作了修改,改為: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提出後,獲得世界上越來越多國家的贊同,成為解決國與國之間關系的基本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提出,是中國獨立自主外交政策的完整體現,標志著中國外交政策的成熟。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提出是國際關系史上的重大創舉,為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新型國際關系作出了歷史性貢獻。這也表明中國確定了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路線。
❽ 中國堅持什麼原則來解決國與國之間的爭端
中國一直以來都堅來持和源平共處五項原則原則來解決國與國之間的爭端。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由中國政府提出,並與印度和緬甸政府共同倡導的在建立各國間正常關系及進行交流合作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半個世紀以來,「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僅成為中國奉行獨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礎,而且也被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接受,成為規范國際關系的重要准則。
❾ 十八大提出全國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的原則是什麼
——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億萬人民自己的事業。要發揮人民主人翁精神,堅持依法治國這個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最廣泛的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更好保障人民權益,更好保障人民當家作主。
——必須堅持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要堅持已經濟建設為中心,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實現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
——必須堅持推進改革開放。改革開放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由之路。要始終把改革創新精神貫徹到治國理政各個環節,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不斷推進理論創新、科技創新、文化創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創新,不斷推進我國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
——必須堅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要全體人民共同奮斗、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上,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體系,努力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
——必須堅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共同富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要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和分配製度,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調節力度,著力解決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問題,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朝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
——必須堅持促進社會和諧。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創造活力,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
——必須堅持和平發展。和平發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選擇。要堅持開放的發展、合作的發展、共贏的發展,通過爭取和平國際環境發展自己,又以自身發展維護和促進世界和平,擴大同各方利益匯合點,推動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
——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要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
❿ 全面推進依發治國5個堅持基本原則是什麼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並闡述了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必須堅持的五個基本原則,即: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
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
這五個原則的提出,回答了社會普遍關心的涉及依法治國的許多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