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政協職責
⑴ 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有哪些
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一種重要形式。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各族人民經過長期的革命斗爭,在新中國成立前夕,由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團體、各界愛國人士共同創立的。
它根據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對國家大政方針和群眾生活的重要問題進行政治協商,並通過建議和批評發揮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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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密切聯系群眾,了解和反映群眾的願望和要求,參加政協組織的會議和活動。
1、民主權利
在本會會議上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通過本會會議和組織充分發表各種意見、參加討論國家大政方針和該地方重大事務;
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對違紀違法行為檢舉揭發、參與調查和檢查;有聲明退出政協的自由;在受到警告或撤銷參加資格的處分時,可以請求復議。政協組織依法維護政協委員履行職能的民主權利。
2、委員義務
遵守和履行政協章程;遵守和履行政協會議作出的決議。
3、產生辦法
成為政協委員首先必須是年滿18周歲的公民,按慣例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但海外華僑,及現在由台灣統治的地區的人民理論上也可參加。
⑵ 政協的職能和政協委員的職責是什麼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本會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土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可根據中國共產黨、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提議,舉行有各黨派、團體的負責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參加的會議,進行協商;亦可建議上列單位將有關重要問題提交協商。政治協商的內容十分廣泛,就政協全國委員會而言,國家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和改革開放中的重要方針政策及重要部署,政府工作報告、國家財政預算、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國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項,國家的重要法律草案,中共中央提出的國家和其他重要領導人人選,國家省級行政區劃的變動,外交方面的重要方針政策,關於祖國統一的重要方針政策,群眾生活的重大問題,各黨派之間的共同性事務,政協內部的重要事務以及有關愛國統一戰線的其它重要問題等,都是政治協商的重要內容。人民政協各級地方委員會則可參照上述內容的精神,結合本地區實際,確定政治協商的內容。
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民主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國家憲法與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中共中央與國家領導機關制定的重要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遵守法紀等方面的情況,參加人民政協的各單位和個人遵守政協章程和執行政協決議的情況等。民主監督不同於法律監督和行政監督,它不具有強制性,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由於人民政協的組織構成和智力構成的特點,民主監督較之於一般的群眾監督視野更寬,影響更大,更具有權威性。它與行政的、法律的、輿論的監督相輔相成,是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
參政議政是人民政協的優良傳統,也是衡量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標准。政協全國委員會八屆二次會議通過的《政協章程》,把參政議政列為政協的主要職能之一,進一步強調了參政議政的重要性。李瑞環主席說:「參政議政與政治協商、民主監督是一致的。人民政協參政議政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特徵就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又不簡單等同於政治協商、民主監督,而是它的拓展和延伸。一般說來,政治協商、民主監督以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重大問題為中心議題,以各級領導機關為具體對象,以會議為主要形式,並依據一定的程序和規則進行。參政議政則不完全受上述條件的局限,對象更加廣泛,內容更加豐富,形式更加多樣,方法更加靈活。把參政議政列入政協的主要職能,拓寬了政協工作的渠道和領域,為廣大政協委員及其所聯系的各界人士參與國事、發揮專長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同時也為各級政協切實有效地組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從題目的選擇、信息的收集、材料的積累、人員的組織等方面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作為人民政協的組成人員,政協委員在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三項主要職能基礎上,依法享有相應的政治權利。實際工作中,政協委員就國家和地方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執行過程中進行協商,主要通過政協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常務委員專題協商會、各專門委員會會議等會議形式。這種具有中國特色的「協商民主」形式,是馬克思主義民主政治理論與中國實踐相結合的產物,對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民主監督方面,政協委員既可以通過提出提案、社情民意等方式履行民主監督職能,也可以將民主監督寓於視察、參與工作檢查等活動之中,有效提高民主監督質量和成效。參政議政方面,政協委員就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
⑶ 我國政協會議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內這三項主要職能是各黨派團容體、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國政治體制中參與國是、發揮作用的重要內容和基本形式,體現了人民政協的性質和特點,是人民政協區別於其他政治組織的重要標志。
政治協商 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
民主監督 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
參政議政 是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
⑷ 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
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
參政議政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的拓展和延伸,是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各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以多種形式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概括性表述。
⑸ 我國政協的性質,職能是什麼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就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
概括起來說,人民政協的主要內職能是容:
一、政治協商
政治協商是指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政治、靜寂、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政協內部各方面的關系等問題進行的協商。
二、民主監督
民主監督是指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方式所進行的監督。
人民政協實行民主監督的基本方式是提案。
三、參政議政
參政議政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的拓寬和延伸,主要側重於選擇人民群眾關心、黨政部門重視、政協有條件做的課題,組織調查和研究,積極主動地向黨政領導機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
⑹ 我國地方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責是
B 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
⑺ 參議院與眾議院的職責及與我國人大政協的區別
西方兩院制立法機關中的上院,最高的立法機構。在政府中擁有最高審議和立法功能的公民的議會或理事會。
美國參議院是美國國會兩院之一,另一院為眾議院。美國每一州於參議院中均有兩位議員作為代表,與各州人口無關。所以全院員額為100名議員。參議員任期六年,相互交錯,故每隔兩年改選約三分之一的席位。美國副總統為參議院主席,但不擔任參議員;除非是為了打破表決平手的僵局,否則不得投票。參議院公認較眾議院更為審慎;參議員名額較少且任期較短,容許學院派看法與黨派之見,較眾議院更易自外於公共輿論。參議院擁有若干表列於憲法而未授予眾議院的權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國總統批准條約或任命重要人事時,須"采酌參議院之建議並得其認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兩院制的國會是於制憲會議中所訂立的康乃迪克協議所得的結果。依該協議,各州在眾議院中的代表權以人口為基礎,但在參議院中具均等代表權。憲法規定法律之制須經兩院通過。參議院所單獨擁有的權力較眾議院所單獨擁有的權力更為重要。其結果使得參議院(上議院)所負的責任較眾議院(下議院)更為廣泛。
美國參議院承襲古羅馬參議院之名。其議場座落於首都所在的華盛頓特區,位於國會山莊北翼。眾議院則在同一幢建築的南翼召開會議。
憲法規定總統僅可在得到參議院『建議與認可』後任命人事。須得參議院認可的政府職位包括內閣閣員、聯邦行政部門首長、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與聯邦法院。參議院可通過法律,授權行政部門不經參議院同意任命較次要的人事。通常來說,人事提名案是參議院委員會最優先進行聽證的主體。委員會有可能阻擋人事提名,但相當少見。人事案由參議院全體審議。多數任命案會得到通過,駁回內閣人事案特別少見。(美國歷史上僅有九次人事任命案遭徹底駁回)
日本參議院是日本的國會構成的議院之一。與眾議院並為日本的立法機關,也是國會兩院之一。其前身為貴族院。參議院議員任期為6年,每3年對半數議員進行一次改選。
西方兩院制國家的議會的下議院,有些國家稱為第二院,眾議院的議員人數是按各地人口多少的比例分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一種重要形式。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各族人民經過長期的革命斗爭,在新中國成立前夕,由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團體、各界愛國人士共同創立的。
⑻ 我國政協的性質,職能是什麼
政協的性質、組成和主要職能
性質
政協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
人民政協既不屬於國家機構體系內的國家機關,也不同於一般的社會團體,而是中
國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它根據「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不斷充實與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努力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愛國人士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對國家的大政方針、各項建設事業和人民生活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協商、討論,並實行民主監督。這對於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改善和加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改進和支持政府的工作,實現重大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組成
政協全國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政協地方委員會的組成,根據當地情況,參照全國委員會的組成決定。
主要職能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就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可根據中國共產黨、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提議,舉行有各黨派、團體的負責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參加的會議,進行協商,亦可建議上列單位將有關重要問題提交協商。
民主監督,就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情況,對中共中央與國家領導機關制定的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況,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
參政議政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的拓展和延伸,其內容和形式除與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相同的以外,還包括選擇人民群眾關心、黨政部門重視、政協有條件做的課題,組織調查和研究,積極主動地向黨政領導機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通過多種方式,廣開言路,廣開才路,充分發揮委員專長和作用,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獻計獻策等。
⑼ 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和黨代會的職能分別是什麼
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和黨代會的職能,憲法、政協章程和黨章中分別有表述。
黨代會全稱為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中國共產黨黨章》第十九條規定,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的報告;
(二)聽取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
(三)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
(四)修改黨的章程;
(五)選舉中央委員會;
(六)選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全國人大全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修改憲法
(二)監督憲法的實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六)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七)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八)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九)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審查和批准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一)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
(十三)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
(十四)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
(十五)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全國政協全稱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條規定: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可根據中國共產黨、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提議,舉行有各黨派、團體的負責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參加的會議,進行協商,亦可建議上列單位將有關重要問題提交協商。
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
參政議政是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
⑽ 政協是我國的什麼結構其性質和職能是什麼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回和政治協商的重答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可根據中國共產黨、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提議,舉行有各黨派、團體的負責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參加的會議,進行協商,亦可建議上列單位將有關重要問題提交協商。
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
參政議政是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